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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哭

 

真理是健康的,对真理的追求及其余皆是病态。而此这时写下的,是一个年轻人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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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用具与礼器——形而上学的中国检讨
李猛:用具与礼器——形而上学的中国检讨

用具与礼器——形而上学的中国检讨

李猛老师

2011年5月14日

前言:

谢谢曾馨同学的介绍,介绍大部分都名不副实,所以大家将就一下。以前儒行社的同学就邀请我做讲座,我确实一直比较惶恐,不敢接受。当然,对儒行社的整个宗旨和所做的事情我是非常赞同的。我和儒行社各位同学一样,也是乃所愿则学孔子,只不过我是在椅子里学,各位实际上是践履孔子之道,所谓知易行难,所以我对各位非常之敬重,也非常佩服各位的努力。当然我说“行”也不仅是各位在下面所做的许多事情,外在的事业,而我想首先是自身的成人。在这个意义上呢,我们这些老师所做的工作呢,不过是为各位所做的真正的“行”,自身的成人的一个准备。因此,我们的事情做得好坏,其实最终是在各位身上能够看得出来。

当然呢,这只是尊敬,但回到头我还是有很强的惶恐,这是来自我自身研究的性质。中国人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职分或者说使命,而且每个人是不一样的,有运气的成分,也有机缘的因素,也有个人的某些选择。对我个人来说,我个人的职分就是研究西学的,今天来给大家做这个讲座,所以很惶恐的地方就在这里,我好比来见舅姑,中国古代婚姻叫“合两姓之好”,其中婚礼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婚礼的真正完成,不是洞房花烛夜,而是次日黎明要去拜见公公婆婆,这叫见舅姑。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研究西学就很像是在做这个事情,我们是研究一个非常不同的东西,它的来源不是我们中国自身的东西,无论说西方思想,还是西方哲学,总的来说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异己的传统。那么我个人面对这样一些异己的东西,研究它的来龙去脉和对我们中国当代生活和思想的影响,我想需要做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是最终能把这样一个异己的传统中异己的东西变作我们自己的传统。这个研究,我个人认为比起你们面对的中国自身的传统来说,相当不成熟的一点,其实不仅是技术、体制、个人资质方面的原因,很大程度是我们如何面对这个异己的东西、如何看待这个研究本身,这还是相当不成熟的。我在这里只能简单地讲一些我个人的感受,我觉得一个成熟的、不那么妄自菲薄的西学研究,不是与国际上最新的潮流去接轨,比如像英国人那样去研究亚里士多德,或者像德国人一样研究黑格尔,甚至我觉得也不是像前辈学者所说的西方人最后会因为不懂汉语而感到遗憾,比如他要读亚里士多德的文献,发现我们有中文的文献,他因为不懂汉语而感到非常遗憾。我个人认为这也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我觉得研究能够真正成熟,就是通过对这个传统的研究,能够让他对理解中国人自身生活的可能性和理想有所帮助,让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参与建构自己的生活。所以我说这个比喻是把异姓的人带到我们的家里。当然,你让异姓的人进了这个家门,你就要让它能够接续这个家的传统,而不是仍然做一个“异姓”,这是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要“上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无论是上还是下,传承的都是这个家里的东西,尽管是异己传统,它最终还要变成这个家的东西。所以见舅姑的时候,据说这个礼节,是见前要从西阶升,见完以后要从东阶降。我们知道古礼里面西阶是客阶,就是说儿媳妇在见舅姑之前实际上还是客人;只有见过舅姑之后才能从主人的台阶走下来,才真正成为这个家的一员。

在我看来,我们的西学研究还是处于“升西阶”的这个过程之中,我们还没有完成“见舅姑”之礼。当然我今天和各位汇报我的一点研究,我想各位也不只是“舅姑”,因为你们在某种意义上和我有些地方也很一样,虽然你们是儒行社的成员,你们有时候也“身在曹营心在汉”,就是说你们的思想性情、精神气质,甚至整个生活之道,我认为在许多地方,仍然深受我们面对的西方思想的影响。这些东西在什么意义上是中国人的,我觉得这仍然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是如何做一个中国人。尤其对我来说,我做的研究是准备性的,我想最终是为这个意义上的“成人”所做的一个准备性的东西。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仅要理解我们自身本原的传统,很大程度上要理解我们身上来自异己根源的这些东西,要最终驯化它,让它变成我们自己的某种东西。这是我举婚姻的例子的一个重要的想法,但具体来说怎样“合两姓之好”是一个相当麻烦的事情。我们有自己安身立命的所谓传统,而我们面对的是整个无论我们内心或外在世界都是来自异己的这样一个处境,“两姓”在思想上、生活方式上真正分歧在什么地方?

 

(一) 用具形而上学的形态及意涵

在200年前,黑格尔在现在的海德堡,后来在柏林讲所谓“哲学史”,留下了著名的《哲学史讲稿》。这个讲稿很有意思,最初就是从东方哲学开始,黑格尔说:“我首先要讲讲东方哲学,但是东方哲学其实本来不属于我们的体裁和范围,因为它根本就不是哲学,严格来说只是一般东方人的宗教思想方式,但是我们还要讲一下。”当然,有些东方区域,比如波斯,就是今天中亚的一些区域,他们的宗教里面包含了普遍的本质、具有哲学色彩的观念,比如我们经常知道的佛教关于善与恶的对抗的这种观念,这种神,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黑格尔看来是非常有哲学色彩的,所以值得提一下。但是更糟糕不是这种东方哲学,虽然没有符合哲学概念的哲学,但是仍然有哲学色彩,更糟糕的是在中国社会,连这样的带有哲学色彩的概念就相当缺乏。然后黑格尔就着手讨论孔子,很有意思,孔子是这本书里讨论的第一个哲学家,当然严格意义上,黑格尔认为孔子并不是真正哲学家,他说孔子是中国人非常尊重的权威,但《论语》讲的不过是大众道德,这种东西在全世界都找得到,而且在许多民族那里可能比孔子表达得更好。举个例子,比如在西塞罗的《论义务》这本书里就包含了比《论语》里面有关道德的教训内容更丰富,更精彩的表述,因此其实这个东西毫无出色之处。他说:“孔子这个人不过是一个通晓世事的智者,聪明人,有智慧的人在他那里完全找不到任何思辨的哲学。”黑格尔说了这个刻薄的话,就是:“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呢,他的哲学还不如没有翻译过来更好一些。”这是黑格尔关于中国哲学和孔子非常著名的表述。这不是偶然的,我们在他的宗教哲学、历史哲学中找到对中国思想和中国哲学类似的判断,其中一个重要的分界点,他认为中国哲学思想所欠缺的就是他说的这个思辨哲学。

什么是思辨哲学?根据黑格尔的科学体系,不宜讲得太复杂,思辨哲学实际上是在精神现象学之后被黑格尔称为逻辑学的部分,他有时也按传统方式称之为形而上学。当然黑格尔说的逻辑或者形而上学非常不同于古代或者在康德之前被批判的所谓莱布尼茨到沃尔夫式的现代形而上学。但是呢,黑格尔整体的判断,我认为仍然是非常关键的,他认为孔子所欠缺的,或者整个中国思想所欠缺的正是这种形而上学或者思辨哲学。在《逻辑学》第二版前言里还有另一段非常有名的话,他说:“德语是最有思辨精神的一种语言,中国语言远远没有达到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因此中国人不能够发展出思辨哲学或者形而上学是由中国的语言决定的。”那么,这是从孔子思想以及中国思想在黑格尔笔下的一个重要的表述。

今天要检讨的是,在中国思想中欠缺的形而上学究竟是什么?它的实质意涵是什么?

“形而上学”这个概念是希腊学者后来编纂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把其中一部分编成为那些“在物理学研究之后”的东西。中文很贴切地,或者说非常有意识地翻译作形而上学,下面会再介绍这一点。因此,形而上学是什么归根结底是与希腊人理解的自然或者今天说的物理这部分努力的方式有着非常密切重要关系。在这一方面,希腊思想最重要的代表,最重要的经典仍然是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这本书,对自然的研究。

在《物理学》第二卷开头,亚里士多德这样说:“在这些存在的东西里面,有些是出于自然,有些则是出于别的原因。”下面他就讨论,出于自然的东西和出于别的原因的差别。我们知道他的著名的回答“出于自然的东西,其运动与静止的本原在自己之中;出于别的原因中,(这个表述非常含混)这个别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人工。”今天站在这个教室里,你周围几乎所有的东西,除了其他同学以外都是人工,你们各位是出于自然,那么窗外的树也是出于自然,因为在这些存在物里面,他们自身都具有运动和静止的本原。亚里士多德经常举的例子,自然的存在物最典型的代表是动物,其自身有动的原因,希腊语是生物;出于其他原因的技艺的人工的东西,比如床。到这里没有问题。

我们来看这个基本的区分,亚里士多德说,我们认为的自然究竟什么是运动静止的本原,我们说各位都是自然物,你们都有运动静止本原,是什么东西称为其中的自然?亚里士多德检讨了各种意见,其中最普遍的意见是认为自然是这些东西原初的构成物,今天理解为原初的材料——元素,地气水火。元素究其本身来说是没有规矩、没有尺度的。亚里士多德举的例子,比如床,木头就是床的自然。但亚里士多德最终不同意这个学说,他最终说床的自然并不在于制造床的木头,而在于床的本性或者形式、形状。

今天我们讨论的就是这个重要的分野。

在这个时候亚里士多德举了一个非常漂亮的例子,就是一个人的反对意见,这个人是希腊很有名的安提丰,安提丰说床的自然就是木头,比如把床埋到地里,木头烂了会长出幼芽,长出的不是一张床而是一棵树,因此是木头而不是床才是这个东西的自然。所有其他的比如说你把这个木头安排成一个床,这是一个习俗,技艺就是像习俗一样是人的外在的安排。而自然应该是始终在那里的东西,不管你怎么改造它,你把树做成木头或者桌子,木杯,那么它始终有一个自然,最终根本不变的东西。这是安提丰的逻辑,那么自然就应该是这个过程中始终不变的永久性的东西。但是这个自然实际上缺乏一个真正的规定性,这个规定性都是外在人为加的,木头本身是不变的。我们可以用木头本身做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是这个规定性,外在强加的东西都不是自然的东西。这是一个对亚里士多德的很重要的反对意见。

然而,有一个困惑,本来我们讨论的是自然的问题,但是亚里士多德举的例子和安提丰提的意见实际上都是人工物。那么我们有逻辑上的理由去批驳安提丰的思路,这个不难做出。我们可以说,实际上种到地里的不是那张床,而是木头,才可能长出是树。而树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本身就是对这个东西的规定,而不是木头。所以说如果长出来的恰恰是木头不是床,证明床的自然恰恰不是木头。这是非常重要的哲学本身的逻辑。

我们要关心的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所判断的这个自然的根本含义究竟应该是这张床的形状还是材质?那么这个差别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们将看到这实际上是西方形而上学一个非常根本的关节点。那么这个外形和形状实质上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所抓住的实际上是这个床的功用。床为什么要做成一个长方形而不能做成一个板凳的形状呢?你躺在板凳上面可能身体无法完全放在上面,床的形状是由它的功用所决定的。这将我们带到了《理想国》里一个很重要的讨论,大家都比较熟悉,也就是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十卷里有一个关于所谓哲学和诗以及模仿的著名讨论,也就是所谓的哲学和诗的争论,但是这里我们不关心诗的问题,我们所关心的是,在那里一开始就举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苏格拉底说,什么是艺术家?比如说什么是画家做的工作。比如画家画一张床,就像梵高曾经画过一个卧室,卧室里面有一张床,当然这张床你如果去看的话会发现梵高画的比例非常糟糕,我估计这张床是没有任何功用的。有人研究过梵高画的门和窗都是根本不可能关上或者合上的,床也是没有办法躺人的,因为它根本就站不住。这是他画的一张床,我想这个例子可能对梵高不太合适。

苏格拉底问这张床是怎么造的,回答者说,床是照着工匠做的那张床画的。那么工匠这张床又是怎么做的呢?工匠的这张床是按照床的idea,也就是形式和形状所做的。我们知道,工匠是把木头做成了床,但是床的idea不是他做的,也就是说不是工匠自己发明了床的形状,而是照着这个形状所做的。这个形状,用柏拉图的说法就是“床是其所是的东西”,简单的说就是床的本性。因此,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就说,当你说看见的比如说在卧室里的那张床的时候,木匠所做的这张床比起真的那张床,即床的真理,我们今天说是“真理”,“理”字不太好,也就是“真床”。这张床比起真床是暗昧不清的床,这个其实很难理解,因为我们没有看见那张所谓真的床,我们能看见的都是工匠做的能躺在上面睡觉的床。床的idea,因为我们的身体都是有形的,可能没法躺在那张床上。但是苏格拉底说,比起那张真正的床,所有我们看到的工匠做的床都是暗昧不清的。

所以,苏格拉底说,我们一共有三张床。一张是画家所画的床,然后是木匠所造的床,还有一张是那张在自然中的床,也就是本性中的床。这个自然当然不是我们眼睛所能看到的,而是在其本性中的那张床。他说最后这张床,这里他用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其实在希腊里很少见的一个描述,就是神所完工的一张床。神被称为一个自然作用者,即自然的工匠,是他造了一张真正的床,工匠照着这张床再去造我们现实中躺着睡觉的那张床,画家又模仿工匠造的床,再去画各种床。这里就是一层层的模仿关系。因此,最具有存在意义的,在存在等级上最高的是神所造的那张床,只有一张,我们所有用的床都是工匠照着那张床做的,画家只不过照着我们睡觉的那张床的形象又画了一张床,这是骗骗小孩子的“床”,其实那根本不是床。

这是柏拉图的一个描述,这是一个存在者的记忆。在分析这个的同时,柏拉图又讲,在这里其实你看到了三种不同的记忆,一种记忆是画家的记忆我们称之为模仿的记忆;其次是造床工匠的一个记忆我们称之为制作的记忆;画家模仿的记忆和制作的记忆其实在希腊语中严格来讲都是制作,它们最终要取决于一个更基本的记忆——使用的记忆。也即是说造一个什么样的床其实是由使用这个床的人所决定的。比如你要做一个笛子,一定要让吹笛子的人来告诉你怎么做。因为使用一个事物的人才对该事物有真正的经验和知识。

这是一个线索,我们一方面有三种床,最高的那个就是神完工的那张床的idea;另一个线索是在这个系统里什么最终决定了制作的根源,是人们使用的这个东西。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有一句原话非常重要,他说,每一种器具、生物乃至于事情其德性美好乃至正确都不是针对别的,而是针对它的用途而言的。为了这个用途,它也就是无论是器具还是各位(各位是生物),各位所做的事情才被制作出来或者自然生成。也即是说无论一样东西是被做出来的还是自然生成的,各位是自然生成的,桌子、教室、这个楼是被制作出来的。但是无论前者后者它都是取决于使用上的用途。因此我们看到任何一个东西其实有双重的起源,一个起源是它使用的记忆,这个记忆也即是它的用途决定了它的目的,告诉我们关于它的知识,也即是说使用者有关于床的最根本的知识。然后呢,另一个根源是什么呢?是这个床的最根本的造作者,是所谓的神。这是两个不同的来源但是它们指向了共同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现实中看到的万事万物是由于其用途规定了目的,只不过这个用途所规定的床的形式、形状,有可能是神在最初做的,但是在世间是由我们人使用展示出来。

这样的一个逻辑,柏拉图有一个非常精彩的运用,他在著名的《蒂迈欧篇》,这对西方思想影响非常大,因为在中世纪,希腊被罗马征服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柏拉图许多对话后人是读不到的,《蒂迈欧篇》一直能够保存下来,而里面讲的所谓宇宙被创生的故事,当然柏拉图写的时候这只是一个神话,但是这个神话的要害就在于,神这个工匠是怎么做这个宇宙的,当然在那里他并没做这个idea,他只不过是照着这个idea做了万事万物的东西,但是它里面同样有这两个根源。这是我们说的非常重要的一点,即使在柏拉图这里,用具,像床这样一个器具,它的真正来源是它的使用,是它的使用决定了它的制作,而这个制作有三个不同的等级,最根本的是制作出这个东西的外形、形状,而不是直接做出这个木头,那么然后,工匠只不过是照着这个形状进行进一步的制作,那么我们说当然,亚氏的哲学和柏拉图的哲学有非常大的差别,但是亚氏在《物理学》里所做的讨论,我认为他继承了《理想国》里柏拉图关于使用的这个技艺在所有技艺中居于本原性的这样一个重要的想法,也就是对于我们眼下看到的一张床来说,亚氏只不过不是说我们还有一张真床,那张真床,真实的床就是在这张床上,只不过是这样床的外形和形状,也就是所谓的idos不是独立存在的,而就在这张床里面,只不过它是加在这张床的质料上,就是这堆木头上,当一个工匠制作一个东西的时候,他既不做形状,也不做木头,他只不过是要将这个形状加在这个木头上,这是亚氏的基本想法。

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样一个讲法是在《物理学》第二卷探讨自然的概念中提出的。我说注释者非常困惑的一点就是在这里,我本来要讨论自然,并且最初一个最基本的区分就是自然的东西,存在物里面有自然的东西,出于自然的东西和出于其他原因的东西,其中主要是出于人工的东西,那么最终却用人工的逻辑来讲自然的制造物,那么这个我们说并不是偶然的,不仅在这里,比如说在亚氏《形而上学》核心卷。我们知道亚氏的《形而上学》很庞大,不止是一本书,可以说是丛书,其核心卷是讨论整个自然存在物的形式,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卷,那么在里面讨论自然存在物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就是它的形式,不涉及到质料,那么最初在明确提到这一点的地方也同样是在探讨人造物,也就是人造物是怎么来,亚氏说人造物最初的形式是在制作者的灵魂里,也就是在造床的木匠的脑袋里。那么因此我们说海德格尔在有关《物理学》第二卷第一章有一篇著名的论文,其中提到“难道亚氏这样说,岂不是自然就是被理解为是一种自行制作吗?”也就是说我们虽然区别了自然和人工,但其实自然不过就是像人一样去做事,自然不过就是一种自己的制造,桌子是人工的,是指工匠来制造它,自然的树就是自己把自己制造出来,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这个想法是否成立,坦率的说,我认为并不完全对,亚氏实际的讨论要比这复杂得多,但是他确实揭示了整个形而上学背后一些更根本的因素,这个因素并不在于他把自然理解成完全的人工、技艺或者制作,而在于他认为当我们用来分析人工的用具的形式和质料之间的关系,就是说任何一个东西都是在它的材质上面施加了我们使用它的目的,这个目的赋予这个东西一个形式,这样的逻辑是贯穿亚氏考察自然和形而上学以及自然基础的形而上学的一个重要线索。

我另外举两段话,一段话是在《物理学》第二卷第八章,亚氏说:“如果一座房子是由自然生成的东西,那么它生成的方式与它现在由我们这种由技艺所制作的没有什么两样,同样,如果一个自然的产品,它在生成的过程中不仅靠自然,也借助技艺,那么它也和现在像自然一样没什么差别。”我想我们今天我们非常容易接受这个观念,比如,各种转基因食品,或者试管婴儿。我们认为自然也可以造人嘛,亚氏常举的例子就是人造人,现在你也可以造人,你造出来的人被认为和自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在亚氏那个时候,我们说另一段话 “只不过在自然中比在技艺中,目的和美的程度更高,也即是说自然就像是一个工匠造动物啊,只不过自然造得比人更好。”只不过我们今天认为我们可以做得更好,自然有些缺陷,我们可以防御病虫害,我们可以用一个办法比自然做得更好。自然做的西红柿是红色的,我们可以做成彩色的,甚至可以把酸的西红柿做成***的,把甜的做成红色的,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哈,但是我觉得在原则上没有什么困难。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就是说,自然和技艺在根本上,在形而上学立场上有非常大的共同之点。这样的一个逻辑,20世纪的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强调,这实际上构成了西方形而上学一个非常根本的逻辑,也就是说西方形而上学整个的传统都把一个东西看作是做好的、现成的东西,或者叫做现成存在者,或者叫做既成的物,只不过就我们认识一个东西,我们是把认为所有的东西都像摆在这儿的这张桌子一样,所以我们知道它有一个外形,有一个受到这个外形所约束的被外形所规定的质料,这是一种认识。当然海德格尔所做的主要的努力就是说这样的一个关系,恐怕不是事物非常根本的一个关系,就是说摆在那儿,用来被你认识的这个桌子并不是这张桌子最根本的关系。那什么是这个桌子最根本的关系呢?是当我和这个桌子在使用的时候遭遇的形态,什么意思呢?任何一张桌子,各位用的这张桌子是被你用来放在下边记笔记,上课打盹,疲劳的时候依靠,它是这些用途的桌子,不是用来举例的桌子,不是用来被一个木匠在制造前去分析它的形态的桌子。这样的一个思路,海德格尔说,在繁忙中我们所上手的东西才是世间存在者存在的方式,我们不去具体解释他的形而上学的思路。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海德格尔所做的工作仍然是把我们带到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所讲的基本的洞察,只不过他强调的是在使用中所遇上的物,它就有更根本的一个特征,他称之为上手啊,入手啊这些状况,而不是在手外的这样一个现成东西。但是更根本的这样一个器物、万事万物的东西能够被理解,首先是人的使用这样一个东西,也就是它最终要被理解为一个用具。只不过海德格尔说,你真正认识它的时候是使用一个东西时出现了故障——这东西坏了,这时候会发现需要去了解它的本性,认识它的功能;也就是说恰恰在一个用具不合用的时候,这个物质才能被纳入一个认识的关系。但是我认为这个与其说是改变了用具形而上学,不如说是说明了用具形而上学如何根深蒂固地构成了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最主要的一个线索。当然我们看到自柏拉图以降的西方思想,这个线索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古代当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那张由神制造的最真实的那张床,床的idea,形式。但是总的来说在古代思想里,床的本性不是神设置的,但是这个思想很容易就被改造——刚才我们说的那个对自然的理解的模式,非常容易被纳入到基督教的从希伯来来的一神论的传统。也就是说在这个传统里,整个世界是神所造的。只不过我们现在搞清楚使用、制作的根源不是人,也不是奥林匹亚的神,而是绝对的,最终的那个造物主的神。所以把神理解为造物主,和希腊思想里用具形而上学的思想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我经常喜欢引用的这段话就是《利维坦》的第一句(这本书是将实证哲学非常重要的著作),它第一句清楚地表明了这里面的逻辑。它说:“自然,这也是上帝借以遍历或统治世界的神的技艺,而人的技艺就像在其他事务中一样,是模仿神的技艺。”神的技艺是什么?也就是自然。只不过人要模仿神的技艺来制造一个人造的动物。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得出,这就是所谓我讲的。在这里这一句话里,霍布斯非常完美地把现代形而上学里对希腊用具形而上学的继承与一神论的创世观念的结合在这里体现了出来。也就是说自然——原来我们说自然和技艺是两分的东西,但是霍布斯讲得非常清楚:自然就是神的技艺,人呢只是要技艺模仿自然——人的技艺模仿神的技艺。今天我们的机械制作叫做“巧夺天工”,就是我们人像神一样,有了神的技艺而已。但是这条逻辑没有发生变化,既然神可以制造世间的万物,那么人也可以造一种人造的动物。人造的动物是一种很奇怪的说法:生物本意是自然所生的东西,但是霍布斯说生物本来也就是机械,所以我们也可以制造这些东西。这不限于霍布斯自己,我们应该举几个例子,就是在哲学史上与霍布斯截然相对的现代哲学家莱布尼兹。莱布尼兹说宇宙自然就是上帝的造物,而这样一件作品,无论任何一件自然机器,即使包含无限的部件,也无法造出来。这正是自然和技艺很少为人注意的真正区别。也就是说凡是在自然界中的东西,也是被造出来的。但是由于上帝有无限的智慧,所以人造的器具,永远达不到上帝所制作的精美。因为人的智慧和上帝的智慧是被造物的智慧和造物主的智慧的区别,有根本差别。这是我们这个逻辑,不仅影响了希腊哲学,影响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亚派的哲学形态,一直变化,延续到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甚至经过现代哲学的变形,仍然很好地保存下来。这个观念有非常大的影响。但是这个思想仍然有相当的困难。这个逻辑到今天它的影响很大,我认为是因为我们非常西方的这样一个思维。因为我们每时每刻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的东西,其实首先是这个思维所构成的用具。而整个现代政治,是在整个这样的用具的逻辑下构成的。那么这样的一个东西,也就是在我看来,用具的形而上学,并不仅仅是所谓形而上学而已。学哲学的问题是你很难看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讨论的如此抽象的和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你会看到它构成了今天我们理解日常生活最主要的一个基本的逻辑体验结构。我看到了——比如说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理解社会的进化,我们会认为社会的演变在根本上就是用具的系统性改进所决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生产力首先体现在生产工具上。所以我们要研究一个社会变化就要首先看他们使用的是铁器啊,还是青铜器啊;是不是使用了煤使用了蒸汽机啊等等等等。那么我们在这基础上理解人的生活方式,我们会理解利用以及它的效用及相关效用安排所带来的增益:这是人类政治哲学应该相信的最根本的东西。这是抽象的形而上学所引发的一个后果,因此不仅仅是一个形而上学而已,它实际上还包含了整个一套政治哲学和历史观念。

但是我们回到这个开端,回到安提丰的开端。安提丰说如果你把一个床埋在地下,木头烂了,它长出嫩芽,它长出的不是床而是一棵树。我一直觉得这个例子非常迷人,因为它直接和希腊史诗里面的一个故事有关联,也就是《奥德赛(奥德修记)》里面第二十三卷的一个故事。《奥德修记》二十三段的一个故事讲奥德赛在外面漂泊二十年,回到了自己的家,家里一塌糊涂。无数求婚者想要征服他的妻子Penelope,当然Penelope既有智慧又很坚贞。当然征服者也不仅仅是因为Penelope的容貌和美德,更多的想获得她的关心,成为这个地区的国王。那么他回来以后,奥德塞使用了各种计策来打败这些求婚者,然后就和他失散多年的妻子见了面。这里有一段非常有意思的地方,怎么说,在这里有一个相互的试探,她不能就这么相信回来的这个人就是二十年前离开的奥德塞,她一定要知道这是不是她真正的丈夫。当时奥德赛就对她的妻子说,你表现得太冷酷了,二十年回来以后对我没有一点热情,冷冰冰的。然后对那保姆说给我铺床,我要单独睡。佩涅洛佩(奥德赛的妻子)就叫这个保姆,叫保姆的名字欧律克勒娅,把床搬到房外。这就是在配合着保姆,在试探着奥德赛,奥德赛果然就勃然大怒。奥德赛说:谁能把我的床搬起来?这是本事再大也做不到的,大概只有天神才能做到。因为这个床,当时描述这个床是怎么做的:院子里有一棵枝叶修长的橄榄树,树叶非常繁盛,我(奥德赛)把枝叶去掉,把树干修平,在这棵树上面造了一间卧室,然后把树干修成了床基,在上面铺上了金银、象牙以及漂亮的皮革,然后做成了一张床。这是我的一个秘密的设计。我的床基于这棵树。能有谁在我不在德时候砍了这棵树?或者把这张床挪走?然后佩涅洛佩说,这确实是我的丈夫,他知道这张床。这是《奥德修斯》里面非常有意思的一个段落,它后面有非常深的寓意。有许多学者认为,其实安提丰和亚里士多德在关于那张床的争论里头,心里想的就是《奥德赛》里的这个段落。那么说,在《奥德赛》的这个段落里,不论表面上看这张床有多少人工的色彩,它已经完全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床,而且仍然根在地里,仍然是一棵活的树。用具、器用本身的人工并没有完全改变这一点。那么这个用具本身所包含的自然的东西,当然,就这来看,婚姻本身包含了根本的自然的东西。这个在西方非常有意思。我们知道在西方这个婚姻法不是市民法而是自然法。那么这棵树,作为床的根基的树,本身就是婚姻的自然基础的一个象征。只有这棵树在奥德赛看来,在他最后一句话“难道这棵树还会死吗”,实际上就是关系到他们的婚姻之事的一个自然的基础会存在。在这个比喻里,我们可以看到,用具的规定,在树上所施加的床的形状,不能穷尽这样一个东西的根本的方面。这个东西,就是用具形而上学里形态所不能完全改变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亚里士多德去追究一张床的时候,不论床有怎样的形状,它总有一个它的质量和材质,只不过这个材质在最根本的地方不可理解。因为所有的材质都不可理解。当你可以说床是那样做的时候,你给它一个命名的时候,你就给它材料里一个形状,也即是那棵树、那块木头。而木头是什么做的?比如土或者水这样一些东西合成的。每次我问你它是什么做的,你给我的回答,给我的logos,一定是这个东西的形状,最根本最终的质料无法言说。这个质料是亚里士多德概念中最大的困难,指向形而上学,也就是这个材质,希腊人亚里士多德之前没有人使用这个词,这个重要的哲学概念。这个概念的原初含义就是那个木头、木材。那么,这样的一个概念,我们说, 是整个用具形而上学本身最根本的困难。当然,在整个中实际,它被一个办法来试图解决,就是说,上帝除了造出形式之外,也可以造质料。当初最根本的质料在某种意义上,有一派就认为是恶,是最根本的虚无。因此也就没法说上帝造了它,如同说上帝做恶。

所以,在我看来,这是西方思想的最根本的困难。这是我们说的一个用具形而上学的形态及其基本的意涵。

(二) 用具与礼器

我们回到这个讲座的一个基本的考虑。问题在于,用具,我们刚才所描述的床,这样一张床,或者教室前面的一张桌子,它是否是人和万物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形态?当然,我不否定它非常基本,在某种意义上是人脱离自然世界,构成人文世界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熟悉马克思的论述,人是因为使用工具才与动物区分开来。工具,就是我们拿到一个东西时能够作为一个用具来用,不是仅仅只在自然之中。问题关键在于,人在理解其与自然的关系,即使他在使用一件用具的时候,比如说这张床,你把它作为一张婚床来睡的时候,或者你拿一把刀来割一个东西的时候,你是在使用一个东西,它一定有一个器用在里面。

问题是,这个器用是否是人用来理解这个基本关系形态?这个我认为是另一个需要集中考量的地方。

首先我们会看到,就是说对于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已经熟悉的许多材料来说,他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困难就是,原始人在某些地方会极端地浪费,而在另一些地方表现得,我们认为有功用的地方,既用得阔,又用得过度。比如说中国挖出的许多墓葬,会发现对于唯物史观学者最苦恼的地方是,你很难找到纯粹的用具,找到的都是无用的东西,比方说苗族文化,最有名的是它出土了大量的玉器,而特别是成熟的礼器,但并没有发现这些文化比更早期的文化在生产工具上有明显的改善,但它肯定是一个非常发达的文化。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没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样大量的玉器制作可以想象是很难支撑的,因为它非常的精致。在比苗族文化更早的比如红山文化,也发现了大量的玉的礼器。这是考古非常熟悉的地方

在古书的记载里,比如说《礼记•曲礼下》里有“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君子,我们知道君子不是一般的人,是有位或有土地的人,他要营建宫室时,首先要造的不是他自己居住的居室,而是宗庙。然后接着说“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家里制作东西,当然这里的家有争论,但我认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家,大夫以上称家。它说“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养器,在其他地方,大概是《士丧礼》里面也称六器,也就是说养器是我们平时生养,自己用的器,但是祭器是一种典型的礼器,所以在家制作宫室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祭器,而不是自己所用的养器,这是我们看到整个《礼书》里面描述的这样一个重要的次序。

我另外想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诗经》,《毛诗》里面的《关雎》写得非常典型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这个“荇菜”我们看《毛诗》的注解呢,我们知道《毛诗》的诗句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表述,是讲后妃之德的,为什么《关雎》有这个是后妃之德呢,实际上是“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并不是后来的解释把他仅仅理解为一个无关的名物,《诗经》里的名物,实际上大部分呢在《毛诗》的解释和后来的注书里头呢,都把它理解为礼的器物,所以它说是祭祀之物,所以祭祀的时候大家一起准备,所以才有后面共庶物,才能供这些礼所准备的,这些器物才能体现后妃的关雎之德。

那么再举一个例子,大家熟悉的,《诗经》里面非常优美的怀人之诗《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后面又说“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下一句是“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那么觥这个和这个罍,都是礼器,那么在《毛诗》里的作用和后来的《书》里都是讲,这里面实际上是,曾出使,返回以后就应该用这个设飨宴来饮酒 ,使用的是这个罍和罚酒用的觥,这里面,就告诉我们怀人的诗本身的一个背景,这些器物,《诗经》里所用的名物,我们说大家读《诗经》,是这里面最有意思的部分之一,其实是和“礼”有紧密的一个关系。

我再举一个小的例子,上周去南方永清茶馆,康有为先生的万木草堂,看了他的这个教书大纲,他怎么教人读书,当然是结合了现代,结合西方和古代的东西,觉得最有意思的是他把六艺,六艺里面有一艺就是射,那他上面改为枪,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六艺里面君子的射礼呢,当然大家如果看故事电影呢,孔子也是有儒侠的精神。但是呢,射首先是一个礼,大家看礼书里是有记载的。但是这个明显是在现在的世界政治局面里,射这个礼对礼器的理解,要亚于枪这个用具,枪是典型的用具,枪不是单纯的礼的东西,枪最主要是要命中,这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能看出两种不同的形态。

举出上边的例子是想证明,对一件器物如何理解,实际上并不只有用具一种形态,那么问题什么是礼器呢?当你把一个物体称为礼器,你强调的是什么呢?是不是实际上指的就是用于礼的一个器物?换句话说,它不是日常使用的一个器物,而是具有文化宗教意义的某种用具而已,实际上只是用具的某种变。

我想这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那我们知道《礼记》里实际上就有一篇,讲的是礼器,它实际上是在《礼运》这篇之后,有的学者认为这两篇构成内在的关系。他们认为《礼运》讲的是礼的东西,礼器讲的是用的东西,我们不去具体管它。《礼记》这本书地构成就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我想讲这个,以前的注家有一个解释,说这个礼器的“器”是什么含义,那么他说有两个含义。首先是“学礼者,要成得器之美”;第二个“行礼者,要明用器之志”也就说,“器”,一个是成人之器,一个是器用之器,这个是他认为礼器的器。也就说,在《礼器》这篇里,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内容,一个是说,通过了解礼器的使用制度来了解一个成得器的意思,这个成得器的内涵我们一会再讲。

我们首先来看它的前半部分,所谓这个礼的用器之志指的什么意思,他基本的思路,是从礼的本和文的这两个方面来讲无本无文 ,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这是对礼的儒家的讲法。但是这个礼的这个本和文呢,在《礼记》里有一个非常深入的讨论,我觉得对揭示礼器本身和用具的区别有非常大的关系。在刚才读的《曲礼》一段里面,我们看到,明确的说,君子在家造器,这个礼器明显是要先于养器的。而礼器和养器不同的一点,礼器不是利用买卖这样一个东西,说的非常清楚,君子再穷,也不能卖礼的祭器,再穷也不能穿祭衣,这是一个基本的讲法。这不仅局限于《曲礼》,像《王制》,说宗庙之器、容器啊,都不能再集市上出售,更根本的一点是我们看到,这些排除了经济逻辑的这样一个礼器和养器的一个重要不同,是在《礼器》的这篇的篇尾,我念一下,因为这个部分非常重要。“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也就是说反本修古,讲本和古的一些东西,“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簟之安,而槁鞂之设。是故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学也。”我解释一下,他举了五个例子来证明礼事返本修古的特点。

第一个凶事,也就是丧事的时候,不待有人告诉你,你就会哭,那么这就是礼,整个丧事里面哭咏的礼节,虽然是有规定的,但是对哭咏要任其自发。

第二个就是朝廷养老尊贤要作乐以乐之。

第三个例子,“礼酒之用,玄酒之尚”。礼酒是祭祀用的酒,祭祀有五等酒,礼酒是第二等的,礼酒虽然甜美,但是在祭祀的时候,摆在最高处,最尊位处的实际上是玄酒,在放置的时候,越是精美的酒放在越靠下的位置,越是粗糙的酒越放在靠上的位置。

第四个例子是割酒,割刀之用,鸾刀之贵,宗庙里面用刀割什么东西的时候,割刀就是礼记里面所讲的,祭祀宗庙里用的刀不是锋利的刀,而是古刀,这种古刀是非常钝,非常缓,但是却非常的尊贵。

第五个例子,平时所使用的比较细的席子,但是在祭天的时候所用的席子却是用河秆编的最初的席子。因此在后面的三个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出,凡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普遍的东西,在祭祀中都是比较不重要的东西,而那些不常用的才是在祭祀中尊贵的,比如悬酒、鸾刀。这样的逻辑呢,礼器不是按照用的逻辑,而是按照另外一个逻辑看待的,反本修目的特点,重视质和少的这一面,这是我在《礼器》里面看到的一个例子。

下面这个例子,为什么这个例子不是在《礼器》里面,当然礼记里面涉及的例子非常的复杂,它里面说,礼祭之中以少为贵,以下为贵,以高为贵,这里面的区分的核心是比较质的一面和比较文的一面,也就是我们刚说的以多、以少、以高所概括的。祭祀里面礼器中少的一面、质的一面反而是最尊贵的一面。这里边有一段“以数为贵,至静无闻”,什么叫至静无闻?比如祭天的时候,天子服的反而是黑袖,“至静无坛”,就是说在祭天的时候是没有坛的,后来呢吸收周礼的讲法,这种讲法引起了很多争议,今天也有天坛,最早坛里边有烧柴,但是在真正祭的时候是扫地而祭,然后要求你要至静无闻。在和最近的家里人周旋的时候,是没有特别的礼的规定的,然后他举了许多其他的例子。实际上讲的都是在最重要的礼节中讲的是质和数的礼,而不重用和文。

那么我想举的第二个反映礼器特点的,也就是礼器和用具之间的巨大差别的特别体现在明器上。铭器是丧葬用的,丧葬用的器物中包含着两种器具,一种是祭器,一种是明器,也就是说丧葬中既要用死者生前用的祭旗,同时也要重新做一种明器。祭器被称为生器,也被称为人器,曾子说,祭器是人器,铭器是鬼器。明器最主要的特点孔子说是备而不用,这里有很深的逻辑,在《礼记·檀弓篇》里,孔子说过一句话,“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一个人死了,把他当成死人来看待是种不仁的行为。但是人死了你把他当成生的人来看待呢,是很不聪明的。实际上的做法是置办了这种明器,既不是完全的把他当生者,也不是当作死者。所以他说“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也就说,你置办的这些东西,表面上看是这样子,实际上却是不能用的,这就是明器的特点,所以放一个琴瑟在墓地之旁,是不能弹的。如果能用的话,儒家讲,死者用生者之器,相当于“殉”,其实是一个非常不仁的做法。《礼记·檀弓篇》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记载,宋襄公在给他夫人办丧事的时候,放了一百罐的醋,还有肉酱,曾子就说,既然是明器,而你往里面真的放东西,岂不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可见明器的根本特点恰恰是备而不用,刚刚我们讲了祭器的特点,现在我们讲了明器。荀子有一句总的概括,“生器,闻而不恭;明器,冒而不用。”且不去论荀子的理论立场同《礼记·檀弓篇》的差异,荀子说,祭器即使有文的特点,但是也不是真正发挥功用的东西,而明器只是徒有形貌,而不能使用。

那么我想举的第三个例子,特别能看出礼器的用,特别是将其背后的逻辑体现出来的,就是最能反映礼的特点的丧服,丧服分成五等,就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那么这五等丧服的含义是什么呢?历来的解释是,比如最重的丧,为父亲服丧,就是斩衰三年,但是对于“斩”的含义,经书的解释有两个含义,一个是疮冻之剧,如斩,如割;另一个是做衣服的方式,像刀一样斩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呢?诗经解释的很清楚,斩表示人工之初,在斩这种服装中,人工是最少的。进一步讲齐衰,齐衰实际上是“疏衰伤”,疏就是粗的意思。整个从斩到齐衰到大功、小功这个顺序呢实际上体现出人工越来越多,在第二级的丧服里,是因为整个服非常粗陋,所以成为粗。越往后越见细腻,所谓大功是用工粗大,小功是用工细小。“斩粗皆不言布与功,以其哀痛极甚”。言大功者,也就是说因为特别哀痛,所以反而不言他的材料和他的原工。“未可言布体与人功”,而现在呢,比如,大功是兄弟之服,或者小功,为更远的亲属服丧,其实从这个服饰上来说,因为亲昵才可以借原工,也就是说在整个丧服的逻辑里,越是至亲亲属,越是因为情感相互哀惧,它整个的服饰越要像出这种感情和人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怎么体现出来呢?就体现在器物本身,是缺乏人工的层次,没有人工的、自做的因素在里面,整个丧服的逻辑呢,恰恰是丧服中亲切的,我们刚才所讲的,返本修古的逻辑是一样的。

我们刚才所讲的三个例子是想说,整个礼器的逻辑和养器、用器的逻辑是不一样的,他的一个重要逻辑不在于一个用的本身,而在于其本身能够和人的情以及相关的礼所用的场合里的这样一种关系,所以这个在礼器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说法,就是说,礼多为贵,礼少为贵的区分在什么地方?礼多为贵的地方就是说,因为你用礼物表现这个多的时候,你能够用多把心向外抒发,你给一个人送一个礼,当然这个礼器不是我们今天说的礼物,当你用一个礼器表示这个礼节的时候,如果多能够把你的心抒发出来,那么它就应该用这个多的礼器,但是在所有最重要的场合,观天下之物无可盛其德,也就是说在最精微的地方,在最重要的地方,比如祭天,那么所有天下的器物,你人所造的这些用具,都不能和它相称,所以以少为贵是以其内心者也,这个时候你就要用心来应对这个东西,所以这个礼呢是本身强调礼器所指向的东西,指向志和素的这一面,与我们通常后世对礼的这个评价比如说你们凡常所想的根本不同,实际上礼器最根本的逻辑是返本修古,体现人和器物最自然的一种关系,这个我举着几个例子想初步把试着澄清的一点。

当然了,刚才所言的,都是纯粹意义上的礼器。

但是呢,礼器多多少少都是从用具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大家都知道,礼这个概念其实和器具有很大关系。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仍然会使用各种各样的器物、用具,那么这样的用具本身是否和西方的用具形而上学讲的逻辑一样呢?我认为这是一个哲学层面更复杂的问题,也就是说,当我们去理解一个器物的时候,在什么意义上,哪怕不是从刚才的狭义的礼器,不是祭器或者明器,而是更广泛的意义上的器,也就是用器呢,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中国古人的整个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和西洋形而上学里面的用具有非常功能的差别,它不是来源于最终使用得出的外形,使用一个器具,根据一个事物的外形,然后对事物建立一个规定,施加到一个指标上去,这一系列逻辑。而这方面最深的探讨我们看到是在《易传·系辞》里,这方面的问题非常复杂,但是很有意思就是刘师培等先生都认为,整个《易》这本书的易都是以一种礼象的的角度来理解,这个比较复杂,我们这里只是提一下。在《系辞》里,有大量关于象、气、道之间的关系的讨论,这应该中国哲学是最精微的一个部分,尤其是里边有圣人观象制器的这样一个学说,很有意思。顾颉刚先生曾经专门写过好几篇文章,说这个观象制器完全是后人瞎编的,是京房等的学说,大家可以读一下他和顾先生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他背后的逻辑一个是古史辨对史学、对中国的理解,但是顾先生这个理解呢错失了整个讨论最关键的部分,是不是真有一个人是这么做的,这个做的是中国人理解器物、用具本身这个用的真正的来源是什么?它是根据什么逻辑、自然秩序所制造的?那么,这个制作这里面我只提几点,大家也许比我更有能力去深入思考。制器的基础实际上是有两方面的,这两方面恰好和我们刚才所讲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有相互对照的地方,一个就是法象,一个就是行道。那么法象就是一个法象与天地然后制器的学说,另外呢,还有一个就是说所谓“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是道的一个外在形式体现出来,但是呢,行道这一种,我个人认为,其实是以法象为线索、逻辑的。第二点呢,我想说《易传》中的象非常有意思,所谓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所关心的“idea”是非常值得对照讨论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个象其实有几个地方,既有限于天地之象,又有圣人以诸行仁之象,也就是说天的这个现象进一步被拟为卦象,然后才能体现在器物、礼仪之上。这是我刚才说的观象和法象,观象制器和法象思路的基础。这个象并不像由于人的使用而加诸事物之上的一个形式,而是自然本有的一个象,这个特别能在《系辞下》观象制器的具体过程中能够看出来,器物之形是法这样一个天地之象而制成的。所以象和形这样的一个关系,也就是象和具体的器之间的关系,不是西方用具形而上学里面围绕使用这一点形成的,而恰恰是在依照礼,说的是整个的一个过程、关系是什么?是“观其会通,而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因此呢,“法象”和“制器”的一个重要关系是什么?是“行其典礼”的一部分。“制而用之”,那么“制器”是典礼的一部分,和整个人的行实际上,和运用的这个器,最终要归源到这个礼则上。因此呢,象和形,也是说,这个“所法之象”和“所形之器”实际上是靠“礼”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当然整个“礼器”,本身这个概念就有相当多的“象”的意涵在里面。当然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刚才只能很简单地讲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那么最终回到“礼器”这个词(概念)。《礼器》这一章郑玄在注的时候,“何谓礼器也?”他在下面解这个篇名时说:“礼使人成器。”也就是说,礼器的含义,首先不是在一个器用之上,而是叫“成德器之美”,也就是说,礼器是成人。这自然引发我们回想到《论语》中子贡和孔子的一段对话,子贡问孔子说我是什么,孔子说你是器;什么器,瑚琏之器,礼器,也就是宗庙中的祭器。我们更熟悉的另一段是孔子说“君子不器”,我的理解呢,“君子不器”的“器”就是指用具;而君子要成为的“器”就是礼器。这个重要的差别呢,我举一个例子,我熟悉的,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对“君子不器”有一个很重要的讨论,他就说,儒家或者孔子虽然认为在这个世界中财富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仍然不是所有的这些工具性的这些关系,所以他根本上排斥专业化,反对近代的科层制、专业化、官僚化,反对任何专业训练,反对任何以赢利为目标的经济训练,因为君子是“不器”的。他在这里有一个完全不同的目标。他说:与这种崇拜被造物的原则恰恰相反,清教徒正是对职业生活持有一种客观的目的性。我个人认为正是最后一句话马克斯·韦伯错失了要点。清教徒当然是有一种伦理是把客观的“器”、用具中的生活赋有了一般目的上的意义,这个当然,我们说,任何用具表面上都是一个工具,但是在挣钱本身,如果挣钱像宗教一样,具有它自身的超越的意义,那么用具本身呢也具有一个超出工具本身的一个功能。虽然你是成为一个机器里的螺丝钉,但你要成为一个有信仰的螺丝钉,这可能是不同于一个仅仅使机器转得好的螺丝钉,我称之为,经常用赖尔的一句话叫,你可以成为一个有幽灵的螺丝钉,是机器里的幽灵。我们大家今天所做的种种努力,实际上是在机器里的,叫“幽灵计划”。比如,你意图使自己的用具的生活能够具有一个精神上的意义。这是整个西方近代使用具的形而上学能够具有普遍的历史意义的一个真正的关键点。所以这样一个形而上学怎么会变成世界历史,影响所有其他人的生活,把我们都变成这样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和这个环节有很大的关系。但他前面说的这一句,是说他没有看到“君子不器”里面对用具的反对并不是崇拜被造物,而是在另外的一种人和器物的关系里找到一个根源性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也就是说,孔子对子贡的期许里面,能够看到“礼器”这个概念所具有的一个更深的一个含义,也就是说,礼器中包含你要成人,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那么,换句话说,今天我们大学教育整个的逻辑都是要把人培养成器,都是成为用具,就是这个机器里的螺丝钉,当然西方强调的是墙上的一块砖。不管怎么样,其实都是这样一个真正的用具。那么,我想礼器呢,似乎有一种另外的可能,而更符合我们说“儒行”的真正义涵。那么实际上为什么我们说,在整个的大学的教育活动中,能增加一种不同于用具的、礼器的生活,我想这不仅是我们作为老师理智上探索的努力,也是在座的各位在你们的生活中所要完成的一个工作。也许有一天,各位能够从西阶而升,但是由东阶而下,最终能够以我们中国人的方式完成这样一种德器之美,这是我们作为老师所最希望的一件事情。那么今天先讲到这儿。

 

提问环节:

Q:李老师您刚才讲的时候我就想到另外一个,儒家哲学中讲的,《大学》中讲的“三纲领八条目”为起点。那么是否在您的这种理解框架之下,“格物”所具有的这种“格”的精神超越具体的物而返归到、将物纳入到一种价值体系的构建和重建中去?

A:这是个很好的问题。那么比如说清代的林平安(音)在讲这个“格物”的时候,他就认为,“格物”的“物”呢,实际上一定是要放在礼仪里面理解,并不是随便的一个物,实际上就是礼器。但是,我个人的想法,即使不按林平安的理解,按朱子的理解,那么这个物也不是用具意义上的简单的器物,或者说外在的东西,也不是说我们能够看见一个东西就能够把握它的形式,在认识、关系上能够对它做一个客观的把握;而一定是说,在这里要知道我们应该认识到如何做。所以我认为,“格物”在整个《大学》的脉络里面,也绝不是用具形而上学的逻辑。但是它在什么意义上是礼器的思路,礼器本身的思路,比如你刚才用了“价值”的这样一个概念,我觉得是不是能够非常准确地把它表示出来,我现在不好说。我只能说我希望这是一个能够检讨形而上学的思路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Q:您刚才讲到基督教以一种目的论的方式形成了最早的用具形而上学,那到最后又提到这是现代人在现代社会中的一种生活境界。那么这两者之间能不能这样沟通过来?

A:没错,我想因为今天讲座的原因肯定是在用具形而上学整个的后面一部分讲的是非常简略的,我觉得你看的很敏锐。但是我认为,整个的目的论,一方面,用具形而上学本身和希腊的目的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什么形式,我觉得还有深入研究的可能性。但是呢,我觉得比较重要的是,基督教带进来呢,并不是全然接受用具形而上学的逻辑。那么我们知道,在奥古斯丁的论述里面有特别重要的一个区分,就是利用和安享之间所做的一个区分。

其实没有人满意做一个用具,但是你所有的空间如果只是在用具的格局里折腾,那么你要么做一个好的用具,要么做一个好的用具家或者用具的幽灵而已。

Q:您提到柏拉图的用具形而上问题,而您说中国礼器是贴近生活的,怎么调和两者的关系?

A:这是一个棘手的形而上学问题。首先,不是西洋的用具形而上学比较关注“真”的问题。而中国的生活就是不关心善和美。我们读那段利亚伯格,其实他会说这个东西它本身的德性是道或者说我们说的善。他的美好,以及它的othos正确。“真”是这个逻辑的一个根本的展开,它是西洋形而上学关心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所谓存在问题。我认为“真”是指最彻底,最根本,最充分意义上的存在。是不是中国有一种不同的逻辑,我个人认为它比我们想象的更大一些。我们对礼器的整个的讨论,没有直接指向“真”和存在的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就像杨立华老师说的质地无比的两个不同的方向,一方面你说我们没有实践哲学,我们就是没有实践哲学,又怎么样呢?这是一个可能性。这是汉儒,某种意义上是清儒所做的工作。另一派说你说我没有形而上学,我就给你来一个礼器的形而上学看一看。这是清儒认为宋儒做的工作。清儒说你看佛道那些东西,你不服气,就偷偷把它变成儒家的东西。这个理解是不是恰切,我不说。我认为,我首先想的是第一步的工作,第一步的工作就是看看用具形而上学是不是只有这一个可能的出路。一定是因为有不同的思路,你才能理解用具形而上学怎么能够够得上这样的逻辑。我相信中国和西方人在这个地方是有形而上学上的不同性情。他会关注非常不同的问题。中国逻辑背后有非常深的人伦的考量。这个考量怎么去理解?形而上学是自然研究的一种独特方式。就是说自然一定需要一个在自然背后高于自然的东西做为他的奠基。是不是有可能在自然本身找到人文社会真正的基础?而不去走到metaphysical的一面?我想是中国思想非常非常独特的地方。整个礼中最迷人的地方在哪儿?西方要么把他理解成宗教,要么理解成文化,按照西方逻辑他也是儒家,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指的是人,而没有一个文化能在今世仅仅针对人伦的整个秩序做出如此繁密的安排。这其实是非常感官的东西,它对人和人种种的关系做出如此周密体贴的安顿。无论是祭器,明器的程度考虑,必如明器里孔子关于究竟该把死去的人当做生者还是死者的考量,背后有非常深的如何处理生者和生者,生者和死者的关系的体贴。我觉得这个逻辑如何发扬出来是最有意思的地方。我前一段读智慧书斋,里面有一段话说“中国人的生活是最符合自然法则的生活”。我个人是研究自然法的,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不对,因为如果你说的自然法是西方的自然法那确实不是,中国人没有那套自然法。那种自然法在我看来是极不自然的自然法。但是这句话按字面的意思理解,他说到了非常关键的地方。人在建立人文社会的时候,如何不走另外一条路而能够找到人的自然本性中的东西是他成为一种社会、政治、人治生成、诚信的真正基础,我认为中国人做出了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就是不需要超自然的东西或者自然之后的东西能为它的自然生活找到它的道理。这一点是看用具和礼器的一个方向。

Q:我们现在怎样超越用具的思维?

A:这个比刚才的思想问题困难一些。海德格尔格局下的用具问题不是单纯的玄想。不是我这里说说用具的理论有缺陷这么简单,他是政治现实的局面。海德格尔的种种努力,刚才举了他在《存在与时间》中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批评。我个人认为他后来认识到自己的批评本身不足以改变形而上学的格局,所以他试图寻找别的方向。我的一个理解是他的后期努力是没有成功的。他有进一步尝试的可能性,但是他反而没有触及到更根本的问题。我们除了要思考用具外别的可能性,还要分析用具如何不仅是形而上学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政治构成的基本原则,整个世界秩序的基础原则,然后我们才能想中国人在这样的架构里——至少在我们这一代和我们这一代这个世界的格局不会变化——有没有可能有别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挑战。这不仅是思想的也是行动的挑战。其实刚才我在这里也只是说说而已,只是证明我们怎么翻都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这是一个最大的困难,大的挑战。所以我的看法是中国未来的可能性要么是有一个大的转化,要么是完蛋了,没办法了,这只能靠我们大家争取到什么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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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北大儒行社

2011年5月31日

- 作者: 朱乌有 2011年06月26日, 星期日 00:1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林国华:尤特罗庇乌斯的生平和著作
尤特罗庇乌斯的生平和著作
——《罗马国史大纲》中译本序


尤特罗庇乌斯(Eutropius)活跃于四世纪下半叶,时值罗马帝国晚期,他的生平和很多古代作家的生平一样,后人知之甚少。他主要是作为一部简短的史书作者而为后世所记取的,这部史书就是《罗马国史大纲》。在这部史书中,尤特罗庇乌斯在两个地方约略提到了自己,从中我们可以推知,他曾经在363年陪伴罗马皇帝、叛教者尤利安(Julianus)远征波斯,并且在瓦伦斯(Vallens)治下担任机要秘书(Magister memoriae),撰就罗马国史,并将之敬献给自己的恩主瓦伦斯。这可能是他留给后人的全部生平资讯。我们要留意切勿把他与另一个同名字的人混淆,二者几乎是同代人,后者是个太监,不学无术,在皇帝阿卡狄乌斯(Arcadius)的宫廷里担任参议,是个深谙谄媚之道的邪恶政客,在399年爬上了执政官的高位,尽管执政官这一职位早在奥古斯都大帝时代就成了帝国的摆设。他遭到了帝国晚期诗人克劳狄安(Claudius Claudianus)的严酷讽刺。在汉语学界唯一一部比较详审的古罗马文学史中,我们可以赫然看到这个太监的踪迹,而我们正在谈论的史家却籍籍无名,由此可知其身后声名之寂寞(王焕生,《古罗马文学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第482页,比较第492页首句)。
关于尤特罗庇乌斯的生平,其他古代文献也能觅到一鳞半爪的踪影。比如,科狄努斯(Georgius Codinus)的《君士坦丁堡建城记》(De originibus Constantinopolitanis)记载,尤特罗庇乌斯担任过君士坦丁大帝的国务秘书。中古时期的《苏达辞书》在提到他的时候,称其是“意大利著名作家”,这似乎暗示了他的出生地是意大利,但也可能是指他用拉丁文写作。他的名字看起来更有希腊的痕迹,因此也有人把他认作是希腊人。根据苏马库斯(Symmachus),他是奥索尼乌斯(Ausonius)的同乡,出生在波尔多,他因此还被后人写进了法国文学史中。
关于他的学识和信仰背景,有人根据金纳狄乌斯(Gennadius)的说法认为他是奥古斯丁的追随者,是个基督徒,可是,奥古斯丁的生活与讲道的时间是在四世纪与五世纪之交的年代,那时候,尤特罗庇乌斯要么早已不在人世,要么到了垂垂老矣的年岁了。他在记述皇帝尤利安生平事迹的时候,用了“religionis Christianae nimius insectator”(非常严酷的基督教迫害者)这样的字眼,有人也曾经从此中的严厉措辞推断他的基督徒身份。这显然有失轻率。尤特罗庇乌斯的史撰更多地属于塔西陀所使用的“不怒不苦”(sine ira et studio)的笔法,他在洗练的文字中隐去了个人的爱憎和喜恶,在这一点,他与六世纪拜占庭史家普洛科皮乌斯(Procopius)大相径庭,后者在查士丁尼大帝的基督教化了的宫廷中担任高官,但骨子里确是个复古的罗马人和异教徒,服膺古罗马的政治文明与古希腊的思想道统,然而,查士丁尼大帝偏偏毁灭了普洛科皮乌斯的心爱之物,架空了元老院,并关闭了雅典学园,承载古代遗产的这两个制度化的顶梁柱也就不存在了,这在普洛科皮乌斯看来,简直就是断了古代道统的命脉,遂对查士丁尼恨之入骨,他的《秘史》对查士丁尼统治集团的攻击和谩骂可谓肆意疯狂,文字的雅驯早已置之脑后。相比之下,尤特洛庇乌斯似乎既没什么怀恨,也没有什么偏爱,文笔温婉从容,从中实在很难分辨他究竟是个异教徒还是一个基督徒。与其揣摩他的文字,不如看他的行动:他毕竟曾经陪伴尤利安远征东方,这或许更有说服力地表明了他的异教徒身份。不过,这些推断内容本身以及推断方法都没有什么太深的意义,和查士丁(Justin)这类古代作家一样,他留给我们后人的只有一个名字和属于这个名字的一部书,后人著文需要引证这些人的著述的时候,大都只是写下他们的名字,名字后面再注明他们的著作的章节,而书名则被略去。——对于他们而言,人和书就是这样合为一体的。写到这里,笔者提请读者注意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后人对古代史家的生平大都知之甚少,史家的传记非常罕见,即便是修昔底德、瓦罗、李维、塔西陀、撒路斯特这些历史著作史上的巨人,也没有人给他们立传,相比之下,哲人、诗人、演说家、诡辩家、修辞学家等等这类无关国家政事痛痒之辈反而多有传记传下来,当然,最多的还是帝王将相的传记了。在传记文学十分繁盛的古代西洋世界,史家声名为何像教堂后面的守墓人一般如此寂寞不堪,实在是值得深思的事情。
瓦伦斯在364年登基,尤特罗庇乌斯任朝中的机要秘书,在此期间,他撰写了《罗马国史大纲》(Breviarium Historiae Romanae,以下简称BHR),共十卷,从罗马建城写到瓦伦斯的上一任卓维安之死。按照瓦罗的纪年法,全程时间跨度为1118年(BHR 10.18)。关于瓦伦斯治下的帝国状况,尤特罗庇乌斯没有再写下去。古代史家大都津津乐道于当代史,因为他们大都身兼军政要员,堪称当代史的旁观者、参与者,甚至是主宰者和创造者,免不了以生花妙笔对自己身在其中的千秋功业极尽描画之能事;事实上,在古代历史著作中,最令读者心驰神往的往往都是“当代史”部分,修昔底德、波利比乌斯、塔西陀、约瑟夫斯堪称典范中的典范。尤特罗庇乌斯却对当代史保持沉默,令人称奇。他曾经陪伴皇帝尤利安远征亚洲,这也算得上一件的大事情了,但是对此他只留下了一句话:“尤利安执掌了国家大权,他以装备精良的部队向帕提亚人发动了战争,那场远征我也参加了”(Hinc Iulianus rerum potitus est ingentique apparatu Parthis intulit bellum, cui expeditioni ego quoque interfui. BHR 10.16)。这和波利比乌斯大肆渲染自己陪伴罗马大将军西比阿远征迦太基判然有别。尤特罗庇乌斯对自己的沉默略有解释,在史书最后,他写道:“由于现在,文已行至既名扬四海又受人崇敬的陛下您的时代了,臣将就此搁笔,因为这些余下的历史当以更为优秀的文笔书写下来,臣现在将它们搁置在旁,并非弃之不顾,而是留待学识长进到能写这段历史为止”(BHR 10.18)。作者所谓的“更为优秀的文笔”(stilo maiore)云云自然是谦词了;至于他后来是否有续写篇章传下来,由于古代晚期的历史动荡与文明浩劫,我们也不得而知了。能够确知的是,热心罗马传统的查理大帝曾经命保罗(Paulus Diaconus,因“Diaconus”有“教会执事”的意思,此人故又称“执事保罗”)续写《罗马国史大纲》,这个保罗就是编订过奥古斯都时期的释放奴隶、大学者维里乌斯(Marcus Verrius Flaccus)的《辞疏》的古典学家(王焕生,《古罗马文学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第334、511页)。保罗不仅把尤特罗庇乌斯的大纲续写到查士丁尼时代,而且在尤特洛庇乌斯的基础上,把原有的十卷书也逐一扩充,成为一部更加丰满的通史。由于出自查理曼大帝的受命,这部罗马通史似乎隐含着辩护查理大帝秉承罗马正统的历史含义。这一点,却是为尤特罗庇乌斯所始料未及的。不过,他当初撰写这部简短的通史大纲的时候,心里想的未必不是为帝国的政治统绪理出一条脉络,以示后来的继承者。自从哲人王、《沉思录》的作者去世之后,帝国的皇冠和权柄就彻底沦落为一代又一代暴君、寡头与军阀武夫手中的玩物,甚至开始出现蛮族人闯进罗马城当皇帝的令世人惊讶的大变局(BHR 9, 8.18-19),这些皇帝大都野性十足、不学无术,对罗马的起源和历史知之甚少,尤特罗庇乌斯以简练文风撰国史大纲,并题献给瓦伦斯皇帝,其私藏以国史教育君主之大心愿也未可知。在他的史书中,尤其是后半部分对帝国时期诸皇帝的生平记述中,我们可以频频读到某位皇帝好希腊哲学、某位皇帝对拉丁文学了然于胸、某位皇帝对文学常识一无所知等等这类文字,看来皇帝们的文化素质确是一件让尤特罗庇乌斯忧心忡忡的事情。顺便补充的是,在执事保罗续写尤特罗庇乌斯以后,11世纪的史家兰道福斯(Landolfus Sagax)在保罗的基础上,又扩充了这部通史,并续写到亚美尼亚的利奥(Leo the Armenian)治下(813-820年),以《杂史》(Historia miscella)为标题传世,此时距尤特罗庇乌斯撰写大纲已有600年之久了。
《罗马国史大纲》问世之初(约略370年)就被佩安尼乌斯(Paeanius)翻译成了希腊文(约略380年),这个版本现今保存完好;在六世纪的时候吕修斯的卡比托(Capito Lycius)将这部国史大纲再度译成希腊文。把拉丁语文献翻译成希腊语,这一举动看似奇怪,但却在情理之中。古代史家莫米利亚诺(Arnaldo Momigliano)发表过一篇富有见地的文章,题目是“希腊人的缺失”(“The Fault of the Greeks”, Daedalus, Vol. 104, No. 2, Wisdom, Revelation, and Doubt: Perspectives on the First Millennium B.C., Spring, 1975, pp. 9-19.中译文见林国华、王恒【主编】,《古希腊的傲慢与偏见》,《海国图志》学刊第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文章认为,古典世界的三大语言包括希腊语、拉丁语和犹太人的希伯来语。希腊语是亚历山大大帝之后的希腊化世界通用的语言,“犹太人和罗马人为了从自己的孤立处境中脱身出来并为希腊化王国的上流社会所接受而不得不学习希腊语,但是很少有希腊人去学习拉丁语和希伯来语。”希腊人倾向于“拒绝让自己深入涉及外国的思想方式,他们从来没有学习拉丁语或希伯莱语的好奇心。”这是希腊人对待异邦文明的常备姿态,它起源于荷马时代。蒙森甚至不无夸张地说,《伊里亚特》和《奥德塞》堪称“民族主义的希腊世界的圣经”(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三卷,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413-414页)。荷马认为特洛伊人说希腊语是否正确,这根本不值得讨论。莫米利亚诺正确地看到,荷马史诗对欧罗巴与亚细亚之间的民族战争,预设了一种单一语言(monolingualism)的理解方式,这一点对后世影响最巨,可谓“欧洲中心论”的源头。“就描述和界定外邦人的习俗的能力而言,希腊人在古代是独一无二的。”众所周知,希罗多德最早奠基了“民族志”的研究,尽管他研究万民风俗制度的《历史》仍然以“文明的希腊人vs. 野蛮的土著人”的格式编排,但是,他是一个随时准备宣布“野蛮人的习惯比希腊人的习惯更优越”的学者。“这样一种对异邦文明的评判是冷静的,最终还是自信的。没有什么诱惑使希腊人屈从于它们。”遗憾的是,希腊先贤们冷静和自信到了后来逐渐演变成希腊知识阶层的傲慢、刚愎和短视。在亚历山大之前,没有任何征象表明希腊人对犹太人有所了解,而他们对罗马人的认识也只局限于少数传说。大约公元前280-270年,罗马人对皮洛士的胜利给希腊人留下深刻印象,曾经促使蒂迈欧(Timaeus)这个居住在雅典的西西里侨民就罗马人的历史与制度进行了广泛写作。“但是当其惊奇耗尽之时,希腊人就不再更进一步,在公元前第三个世纪,希腊学者没有对犹太人或罗马人的历史进行过任何具体研究。”当罗马人在公元前三世纪末有效地摧毁迦太基的势力,成为西地中海的最大霸权时,仍然没有任何独立的希腊历史学家认为有必要对罗马人的胜利做出解释,只有迦太基的历史学家和业已掌握希腊语并把罗马人的事例展现给希腊读者的罗马历史学家撰写过罗马人的事迹。“除了极少例外,希腊人仍然傲慢地仅仅使用一种语言【即希腊语】,并长此以往达数世纪。他们不喜欢用土著人的语言与土著人进行交谈。他们既不熟悉拉丁文学也不熟悉犹太文学。不存在把外国书籍翻译成希腊文的传统……甚至在罗马人成为希腊世界的主人之后,一切可以获得的证据都指向这一结论:罗马人说希腊语,然而希腊人不说拉丁语。” 随着罗马国势的不断扩大以及希腊政治文明的不断衰微,尤其是164年希腊文明最后的堡垒科林斯被罗马攻陷,希腊人的傲慢被彻底粉碎,罗马毫无争议地成为欧罗巴的新主人,希腊语与拉丁文的优越性的位置关系随即发生了根本颠转。希腊知识阶层学习希腊语的人渐渐多了,一些拉丁语书籍的希腊文译本也开始出现,尤特罗庇乌斯的《罗马国史大纲》的希腊语译本可能就是在此背景下出现的。学习罗马历史与典籍,成了希腊知识阶层逃不掉的命运,遗憾的是,一切都晚了。此时的希腊人学习拉丁语,与当初的罗马人学习希腊语,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当初的罗马人学习希腊语是为了做希腊人的主人,现在的希腊人学习拉丁语只不过是为了做好罗马人的臣民;前者宛若旭日之初生,后者却已经落入暮气笼罩的残阳之中了(蒙森的《罗马史》中译本第三卷最后一章“论文学与艺术”对早期罗马统治阶层学习希腊文史典籍的热情做出了才华横溢的政治解释,非常值得参考,若与前述莫米利亚诺的论文“希腊人的缺失”对照研读,必得更多教益)。在这个杂糅着兴盛与衰亡、恢弘与伤感的文明势力流转迁徙的大背景下,当我们再来看尤特罗庇乌斯这部区区六万言的《罗马国史大纲》及其希腊文译本的时候,恐怕都不得不收起我们自以为是的轻蔑眼光吧!
佩安尼乌斯和卡比托的两个希腊文译本收录在19世纪德国古典学家、“普鲁士学派”领军人物德罗伊曾(H. Droysen)校订的本子里 (Eutropi Breviarium ab urbe condita cum versionibus graecis et Pauli Landolfique additamentis,1879),这是目前最权威的本子,被录入著名的MGH,即“日耳曼史料集成”(Monumenta Germaniae Historica,该文库目前可以检索到电子版,尤特罗庇乌斯位于该集成中的首部文献“史部”之中),德罗伊曾撰写的导言有很大参考价值。值得一提的是,“普鲁士学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书斋学派,而是拥有强烈政治野心的历史学派,他们以黑格尔为思想教父,对德意志政治史走向产生过深刻作用。德罗伊曾本人认为希腊理应遭受它的噩运,因为它没有能力取得统一。他的学术研究深受俾斯麦赏识(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耿淡如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256-265页。关于普鲁士历史学派的一般情况,亦可参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孙秉莹、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96,下卷,第三分册,第280-307页)。
《罗马国史大纲》一共有十卷,可分成两部分,与罗马国史的笼统的两个分期相呼应,亦即前六卷讲到共和结束,后面四卷讲帝国时期。笔者撮其要领,制定了一个目录,以方便读者概观尤特罗庇乌斯眼中主宰罗马国史走向的大事记。

第一卷:罗慕路斯建城,王政时期,共和早期到高卢人劫掠罗马(前754-390年)
国父们的文武之道——高傲者塔克文被逐——执政官制度之创立——第一任独裁官的发明——平民暴动与护民官的发明——与沃尔西人开战——科利尔兰努斯被逐,与祖国为敌——费边家族大战维伊人——第一次人口普查——辛辛纳图斯出任独裁官,十人团——与费德奈、维伊、沃尔西开战——高卢人攻陷罗马——卡米勒斯击杀高卢人并得到一次凯旋仪式

第二卷:征服意大利,皮洛士战争,第一次布匿战争(迄前241年)
军事护民官取代执政官——罗马开始扩张——执政官复辟——卡米勒斯赞——曼利乌斯•托夸图斯决斗高卢勇士,高卢人溃逃——人口普查——与萨谟奈人战——与皮洛士战——托勒密遣使——征服皮森特人和萨连汀人——第一次布匿战争

第三卷: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18-101年)
托勒密谢绝罗马援助与安条克的战事,西西里王来罗马观看竞技——利古里亚战争,迦太基人欲重启战端——罗马全境和平——伊里利亚战争——高卢人入侵罗马,四万人被歼——第二次布匿战争(汉尼拔)

第四卷:西班牙、阿非利加以及东方的战事(前200-105年)
与马其顿王腓力的战事,弗拉米尼努斯经略希腊——与叙利亚王安条克的战事——福维斯胜埃托利亚人,汉尼拔之死——与珀尔修斯与杰提乌斯的战事——第三次布匿战争——托名腓力的暴动——亚该亚战争,夺取希腊名城科林斯——托名珀尔修斯的暴动——西班牙牧羊人维里亚图斯揭竿而起——西比阿•阿非利卡努斯再赴西班牙平叛——亚细亚王阿塔鲁斯殁,遗赠亚细亚于罗马——与亚利斯托尼库斯的战事——迦太基殖民地重建——与外高卢的战事——朱古达战争

第五卷:同盟战争,马略与苏拉(前91-78年)
罗马人被日耳曼人及高卢人败于罗纳河,马略应运而起,力挽狂澜——同盟战争,马略与苏拉中流砥柱——马略与苏拉的内战——米特里达梯战争爆发——内战的延续与结束

第六卷:恺撒与庞培(前101-44年)
马略的死党塞多留在西班牙开启战端,各地均有战火蔓延——比提尼亚王尼科米底斯亡故,遗赠其王国于罗马,米特里达梯战争的继续,斯巴达克斯角斗士暴动——剿平海盗,与米特里达梯战争的延续,米特里达梯亡——庞培收服提格拉尼斯,他在亚洲的经略——卡提林政变——庞培的凯旋仪式——恺撒的高卢战争——克拉苏败于帕提亚人——恺撒与庞培内战

第七卷:安东尼与乌大维,帝国早期到皇帝图密善的死亡(迄96年)
恺撒死后的罗马内战——三巨头,布鲁图斯与卡西乌斯之死——安东尼与屋大维瓜分帝国——与庞培的战争——阿格里帕的胜利,帕提亚人被征服——庞培殁,屋大维与安东尼的纷争,安东尼与克里奥帕特拉的政治联姻和他们灭亡,埃及并入罗马版图——屋大维袭奥古斯都名号,独揽王权,他的战事与成功——提比略的性格与事功——卡里古拉——克劳狄乌斯征服不列颠——尼禄——老迈的伽尔巴当政——平庸的奥托——维特利乌斯的暴政——韦斯帕芗紫袍加身,扩大帝国东部版图——提图斯的德性——图密善不得善终

第八卷:五位有道明君,塞维鲁家族(迄235年)
罗马得遇明君,开始步入鼎盛——涅尔瓦的公正无私——图拉真开拓帝国疆域,对他的德性的盛赞——哈德良对图拉真的嫉妒,放弃帝国,转而扶持文艺与和平——安东尼努斯•庇乌斯受人崇敬甚于受人畏怕——帝国首次出现二皇共治——马可•安东尼努斯热心哲学——康茂德——佩蒂纳克斯——近卫军首领尤利安篡位——第一位非洲裔皇帝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卡拉卡拉——军队哗变中的帝位——亚历山大•塞维鲁生性柔弱,他扶持法学家乌尔比安,他和母后的暴死

第九卷:军事寡头和他们的军营帝国,戴克里先的改革(迄305年)
马克西米努斯紫袍加身,他的暴死——三皇共治,之后戈尔狄安独揽大权,开启雅努斯神殿大门,东征亚洲,暴死——腓力父子兵变,称帝,主持罗马建城一千年庆典,暴死——德西乌斯父子先后称帝,平定高卢叛乱,他们的暴死——奥斯提利安努斯与沃鲁希安努斯父子共治,他们的暴死——埃米利阿努斯称帝,旋即暴死——李锡尼•瓦勒良称帝,被波斯人俘,客死,伽利埃努斯称帝,玩物丧志,帝位几度流转迁徙——克劳狄乌斯二世顺应众议登基,整治河山,无奈短命——克劳狄乌斯的弟弟昆提鲁斯继位,旋即被刺——奥勒利安把持帝国,收复河山,镇压罗马叛乱,被奴隶设计陷害,横死古道——塔西陀与弗洛里安努斯籍籍无名——普罗布斯继位,暴死——卡路斯继位,父子共治,不得善终——帝国各部叛军四起,戴克里先力挽狂澜,他的退隐

第十卷:君士坦丁大帝和他的继任者,一直到卓维安之死(364年)
君士坦提乌斯和伽勒利乌斯分治帝国,前者的美德——君士坦提乌斯之子君士坦丁在不列颠称帝,马克西米努斯之子马克森提乌斯在罗马称帝——四帝共治——马克西米努斯父子亡殁——君士坦丁败李锡尼,独揽帝权,他的残暴性格,他建君士坦丁堡城——帝国被瓜分——君士坦提乌斯独掌大权,他的暴死——维特拉尼奥的继位和逊位,君士坦提乌斯二世——尤利安以恺撒的名分光复高卢,君士坦提乌斯二世亡,他的性格,尤利安继承大统——尤利安讨伐东方,他的阵亡和性格——卓维安受士兵拥戴称帝——兵败波斯,签订不平等条约,丧权辱国,乃罗马建城千余载之首例——卓维安之死,死因的推测,瓦伦斯继位,时值罗马建城第1118个年头

关于尤特罗庇乌斯撰写《罗马国史大纲》时的参考文献,按照学界一般的观点,前六卷参考了李维的罗马通史或者李维通史的摘要,这类摘要(Epitomae)在帝国时期的历史编撰事业中比较常见,在李维的权威史撰基础上做摘要更是风行一时,遗憾的是大多数作品都不传世,弗洛鲁斯(Florus)的“Epitomae”可能是唯一幸存下来的完整的李维通史摘要。奥古斯丁认为弗洛鲁斯的意图不是在撰写罗马的历史,而是颂扬罗马的事功(奥古斯丁,《上帝之城》,3.19,开篇)。这句判语可能也适用于尤特罗庇乌斯以及几乎所有的古代罗马史撰,甚至包括那些用希腊文写成的罗马史,比如波利比乌斯的通史。尤特罗庇乌斯没有使用“epitomae”这个词来做自己的标题,可能是因为后面四卷的内容来源有别于前面六卷。关于帝国时段的这四卷内容的大部分是在为历代皇帝绘制肖像,颇似苏埃托尼乌斯(Suetonius)的《十二恺撒传》的体例,因而有学者断定尤特罗庇乌斯的参考文献就是《十二恺撒传》。也有人认为是一部已经佚失的罗马皇帝史撰,即学界统称的“埃蒙皇史”(Enmannsche Kaisergeschichte),这一点,我们的中译者已经有过叙述了。另外,这后四卷涉及到的罗马史部分,有一少部分乃是尤特罗庇乌斯身在其中的当代史,更是他本人亲身参与的历史(参第十卷),是用不着依据什么参考文献的,“摘要”一说也就不必谈起。综合以上考虑,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尤特罗庇乌斯为什么不采用通行的“epitomae”这个词来做自己史书的标题了。
不使用“epitomae”做书名,乃是因为书中记载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验。从近现代史学界所谓的“史料”意义上来讲,这部《罗马国史大纲》的最大价值也仅在这一点。——尤特洛庇乌斯的史书简短平庸,但对帝国晚期的记叙弥补了其他有关帝国权威史家的空白(塔西陀之后最伟大的史家阿米阿努斯•马尔科利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的31卷帝国史只传下来一半篇幅,他是尤特罗庇乌斯的同代人)。——这是近现代史学界对《罗马国史大纲》的正统意见。前引王焕生先生的《古罗马文学史》不见尤特罗庇乌斯的名字,苏俄大史家科瓦略夫的《古代罗马史》把尤特洛庇乌斯划进“第二流的晚期帝国时代的作家”,也算得上是高看他了(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王以铸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第573页)。值得深思的是,在科瓦略夫的“排名表”中,与尤特洛庇乌斯并列为晚期帝国二流作家的,赫然还有大名鼎鼎的奥罗修(Paulus Orosius, ca.375-418)。这位基督教拉丁教父受命于奥古斯丁,撰写了七卷《驳异教历史》(Historiarum adversum paganos libri VII),作为奥古斯丁《上帝之城》前十卷(“史学卷”)的补充,也是《上帝之城》政治神学整体思想的指南和参考。这是一部富有思辨性的历史著作,作者从世界起源开始一直写到当代,对异教历史展开尖锐批判,对救赎史介入世俗史这一崭新转折深入辨析和辩护,并提出了神性引领人性朝向不断进步的历史哲学或历史神学。从史撰体例来看,《驳异教历史》突破了古代希腊罗马“国史”和“断代史”的狭窄领域和局促视野,以普世的眼光(——这无异于以神的眼光)看历史,是“普遍史”(universal history)的最早范本,这种史撰以“永恒进步”的神圣理念终结了异教徒的“永恒复归”的自然宇宙观,以庶民们的蓬勃朝气一扫暮气横秋的古代权贵,从此以后,人们发觉他们竟然可以挣脱血缘、种族、地域、民族、国家政体等等自然性的壁垒和循环,从匍匐了数千载的土地上站起来,眺望一个可以无限逼近的新世界,哪怕是虚幻的海市蜃楼。奥罗修在教父神学、古代史撰、古代历史哲学与政治神学中的地位非同小可,但却被科瓦略夫编入罗马晚期帝国二流作家之列,固然令人哑然,但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这位现代史学家的裁判标准只有“史料”二字。奥罗修《驳异教历史》可谓历史神学与政治神学的开山经典,但从“史料学”观之,简直一文不值。尤特罗庇乌斯在现代史学界之遭受冷遇甚至蔑视,正是这“史料学”在作怪。“史料”是近现代史学家史学生们的“上帝”,这种情况在德国尤甚。19世纪诸多德国大史学家(上达尼布尔、下迄蒙森)大都以“史料学”的眼光对待古代史撰,他们在撰写罗马史的时候,要对古代史料竭泽而渔,在此基础上做到有据可依,他们的野心是,未来研读罗马史的读者只要去看他们的作品就够了,至于李维、塔西陀之类的原始文献,可以完全忽略。正是这种对“史料”的极端崇尚,使得蒙森的五卷本《罗马史》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因为规划中的第五卷由于帝国晚期的“史料”极端残缺,以至于不能下笔撰写,而第四卷的内容,塔西陀的《编年史》已有清楚交待,不需要他再浪费笔墨了。为了搜寻帝国晚期的史料,蒙森中断“罗马史”的写作,转攻铭文整理,煌煌15卷(共36册)的《拉丁铭刻集成》(Corpus Inscriptionum Latinarum)终于横空问世。1885年,《罗马史》第五卷终于在《拉丁铭刻集成》的史料基础上诞生了(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同前,第764-774页)。近现代史学界这种以“史料”为核心的工作可谓繁难艰巨,非一般人所能为,其所取得的成绩也令人叹为观止,肃然起敬;然而,他们妄图使读者一劳永逸地抛弃原始文献的野心却并不可取。因为那样的话,我们这些卑微的读者固然获取了丰盛的史料,但在同时,也失掉了古代史书中那些永远不能用“史料”所权衡与裁断的东西,比如希罗多德的戏谑、修昔底德演讲辞中的政治学、塔西陀的不怒不苦、普洛科皮乌斯的大怒和大苦、约瑟夫斯“犹太人问题”的焦虑,甚至尤特洛庇乌斯撰《罗马国史大纲》以教化君主的心愿。——笔者相信,古代史家撰写历史除了给我们后人遗下“史料”之外,必定还有别的或隐或显的意图,作为他们的遗产继承人,我们不应该在任何“科学的”或者“学科的”借口之下放弃探索那些古老深远的意图。
前面提到,《罗马国史大纲》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记叙建城到共和末期(前六卷),第二部分专论帝国(后四卷)。正如我们的中译者也注意到的(参“译后记”),这两部分在内容上面差别很大:“前半部分尤特罗庇乌斯几乎都在描写战争,以期说明罗马是如何通过征服从一座小城‘拓展至整个世界的帝国’。……后半部分的皇史则侧重于对皇帝个人生平的简要概述,尤其着墨于帝王的个人秉性及他人对他的评价。”这种有趣的现象也出现在弗洛鲁斯的《摘要》(Epitomae)。在题为《李维<历史>七百年战争提要》的书中,弗洛鲁斯专注于共和时期的将近八十场大小战事,一直写倒奥古斯都时代雅努斯神殿大门关闭。也就是说,他对于帝国时期的战事保持缄默。王焕生先生用经典作家们的理论对此现象做了简单评述:“弗洛鲁斯对帝国时期的战争没有叙述,可能是因为他认为,以前进行战争的主体是人民,而在皇帝专制统治下,人民不起作用”(王焕生,《古罗马文学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第465页)。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朴素、直接,没有过时,但是并没有把话说完。所谓“在皇帝专制统治下,人民不起作用”,接下来顺理成章的话或许就是“在皇帝专制统治下,皇帝起作用”。借用中世纪政治学术语,就是随着国家的政治身体与国王的自然身体合二为一,国王的生老病死、乃至一颦一笑这类十足个体性的偶然事件都足以动摇整个帝国的根基。从阴郁多疑的帝国第二代皇帝提比略开始,主宰帝国沉浮的不再是罗马元老院统治集团的稳健政策,而是罗马皇帝们的一己脾性,不是元老们的辩论和演说,而是皇帝们的胆汁和体液。这是君主独裁下的帝国通况,东西方概莫能外。在这种状况下,君主们的性格嗜好和道德品性就变得尤为关键了。这并不是说性格和德性在罗马共和时期就不重要了,至少普鲁塔克肯定是不会同意的。正如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所揭示的,古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德性”,而不是“政策”。不管是民主制的雅典,还是共和制的罗马,政治家的德性堪称左右国家航船方向的灯塔,不管明亮还是昏昧。只不过这种情况在君主制国家中更为突出和关键,也更加容易让人生发希望和沦入绝望罢了(柏拉图与叙拉古两代暴君的交往简直就是目前这一论题最典型说明)。也正因此,君主的德性教育成为古代作家们最津津乐道的议题,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马基雅维利甚至更加晚近的民主时代,每一代有每一代的谈论方法和经典结晶,从柏拉图的“哲人王”、色诺芬的“居鲁士”,到西塞罗的“西比奥”、塔西陀和苏埃托尼乌斯的帝王肖像画,再到伊拉斯谟斯的“基督教君主”、马基雅维利的“博尔扎”、博林布鲁克的“爱国君主”、甚至美国儿童文学中的“汤姆•索亚”,直到卢梭的“爱弥尔”,可谓蔚为大观。罗马帝国时期的历史家之所以大规模地转向“传记文学”,为帝王描画肖像,实在是因为他们大都怀着或隐或显的政教意图。用希腊语写罗马古史的狄俄尼索斯(Dionysiusof Halicanasus)尝言:“历史就是用生平事迹进行教化的哲学”(History is philosophy teaching by examples)。这句话可谓是古代史撰的公理与精髓,尤其在传记史家创作出的人物肖像上面得到最优秀的体现。“Bild-ung”(型塑-教化)这个古老的日耳曼语汇用在这类史家的事业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为说明这一点,苏埃托尼乌斯是一个非常恰当的例子:在帝王传记中,他的《十二恺撒传》独领风骚,但在近现代“史料派”独大的局面下颇受冷遇,甚至被打入另册,然而,就是这部小书,在500年前竟然是马基雅维利撰写《君主论》时的案边参考。值得一提的是,和上面这两种极端立场相比,蒙森提出了另外一种观点,他认为奥古斯都之后的罗马并不是帝国,也不是君主专制,而是基于元首与元老院之间的一种均势,是旧体制中的贵族政治与恺撒的专制主义的妥协,至少在戴克里先新政以前是这个样子的。在这种体制下,罗马皇帝的残暴与怪癖,对于广袤无际的罗马世界所产生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同前,第772-773页)。蒙森主张,皇帝们的私人性格对帝国秩序几乎没有影响,这意味着,那些帝王传记的政治意义也应该相应地被弱化。蒙森的持论显得过于武断,以至于他不得不引入戴克里先来调和自己的主张。事实上,以戴克里先为界限,之前和之后的帝国体制框架也许有很大不同,但是,帝王的性格对这两种框架的冲击确是同样疯狂的,读几章塔西陀关于提比略的记述就足够了。霍布斯早年曾经逐字逐句评注过塔西陀对奥古斯都元首制初立时期的记述,或可拿来当作一份稳靠的参考以助我们得出审慎的结论。综上,对于尤特罗庇乌斯的《国史大纲》涉及帝王性格的后半部分,切不可轻率以待,而是应该将之置入“恺撒传”这个特殊的史撰体例中复原其原有的企图,归还其应得的名誉。只有这样,我们才算得上是合格的罗马史读者。
《罗马国史大纲》叙述了从罗慕路斯建城到瓦伦斯登基的1118年历史,这段历史正好相当于李维、塔西陀和阿米阿努斯•马尔科利努斯三位大史家合起来叙述的历史。李维的下迄共和末期的罗马通史《自建成以来》长达142卷,塔西陀接续李维,撰《历史》与《编年史》,止于涅尔瓦,至少有28卷,之后有阿米阿努斯•马尔科利努斯续写塔西陀,恰好到皇帝瓦伦斯止,共31卷。尤特罗庇乌斯着手的工作,相当于把长达200卷的内容浓缩进中译本只有6万字的小册子中,这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依据李维——塔西陀——阿米阿努斯•马尔科利努斯的200卷罗马通史(实际上只有66卷和4卷残篇传世),逐句逐篇检审《罗马国史大纲》的编目和选材,并据此探查其意图,检讨其得失,这项工作虽然不无意义,但却没什么必要,恐怕也不是尤特罗庇乌斯的本意。不过,以笔者自己的浅薄经验来看,如果对罗马历史的一般史实有所了解之后,尤其是对罗马史的若干伟大读者(比如普鲁塔克、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吉本、维柯、蒙森)有所涉猎之后,再来阅读这本短短的《罗马国史大纲》,拿正在读的与业已读到的互相印证,则必可获得别开生面的豁然体认。
最后,作为读者,笔者要向中译者谢品巍表示感谢。结识这位作风笃实的年轻人完全是偶然的,他对古典拉丁语言与典籍的热爱给我留下了真切的印象。尤特罗庇乌斯的这本小书在古代晚期和整个中古时段在帝国的东西部都被作为古典拉丁文通行教材,措辞平实易懂,文风简洁洗练,但这也意味着其中多有修辞方面的考究和安排,翻译工作虽然不算十分艰难,但很多地方也需要一再琢磨。译者每译完一卷,就把译稿连同拉丁文原稿一并传来给我看,经常是我还没看完,第二稿、第三稿接踵而至,其中修改的可能只是一两个字。在过去的一年里,参照原稿阅读译稿,成了我的固定功课。这部《罗马国史大纲》的读者们都会和我一样感谢中译者的辛勤劳动,他给了我们一个十分恰切的阅读罗马史的契机。
林国华
2011-03-15 北京

- 作者: 朱乌有 2011年06月26日, 星期日 00:0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柯小刚:从文质史观看现代性问题
从文质史观看现代性问题

柯小刚

根据一种流行的意见,现代性问题的根源在于超越精神的失落和世俗社会的到来。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关系问题,成为现代性讨论中的热点之一。通古今之变的任务,于是也似乎维系在世俗社会的批判和超越精神的重建之上。但是,在进入一个问题的探讨之前,对这个问题本身所由从出的问题意识和话语谱系作一番疏理,可以避免那种“越试图解决问题反而越深地陷入问题”这样一种困局。在“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名下所提出的现代性问题,或许就属于那种容易陷入这一类困局的问题。

有鉴于此,道学导论的工作在进入现代性问题之前,首先要对问题的提法本身做一个谱系的疏理。这是一个“破”的工作,不过,这个“破”不只是批判的意思,同时也是吸收的意思。作为“疏理”的“破”不是为了批判、抵制,而是为了消化、吸收。然后是“立”的部分,这个部分又分为理论考察的部分和现实分析的部分。在理论考察部分我们尝试用一套从中国传统中发展出来的话语,文质相复之道[1],来看“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这套概念所提出的问题,并尝试给出解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看文质关系的提法是不是一套更有解释效力和实践效力的说法,如果以之观察现代性的话,是否可以帮助我们更原本地理解所谓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关系问题,有助于走出“越反现代性就越深地陷入现代性”这样的现代困局。在现实分析部分,我尝试用文质史观来整合现代的主义之争,通过分析现代中国的文质处境、理解它在文质历史中的位置而来弥合革命遗产和文化复兴之间的矛盾。

1. “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这一提法所蕴含的西方政治哲学前见

“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这一提法的前见是对人类生活世界的抽象分裂:即分裂为世俗的一面和超越的一面,物质的一面和精神的一面,身体的一面和灵魂的一面,等等。这种区分是典型西方特色的政治哲学预设。这个预设在柏拉图那里有其根源,然后在基督教那里有突出的发展。

基督教对尘世生活缺乏足够的兴趣和耐心,总梦想一锤子买卖,希望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它给中世纪西方人带来巨大的许诺,人们把几乎所有精神的事务都交给它代理。这在政治方面的表现,就是世俗政权必须以教会的加冕作为合法性的基础。虽然在现实层面上,世俗政权毕竟掌握实权,但从法理层面上讲,可以说统治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在教会,而世俗政权不过是教会作为政治先锋队实现其伟大政治图景的工具。

于是,无论在个人层面还是在国家层面,都形成了身体治理和精神政治的严格划分。个人只需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至于灵魂安顿交给忏悔牧师即可。国家只需搞好行政治理,内政外交,基本上只是个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至于政权的合法性和政治的意义,立法和解释方面的事务,则只需委托给教皇和政治神学去办理。

西方中世纪的历史就是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斗争史和制衡史。这段历史占据了西方历史的大半时段,无论往前还是往后,都造成了根本性的和全局性的影响。往前一方面,造成了对希腊思想遗产的基督教化解释,把雅典和斯巴达两大传统中许多具体生动的属于“文”的一面都给抽掉了,只留下光秃秃的逻各斯、理念和形式,以便与一神教的极端决绝质朴的形态相配合。往后一面,由于基督教对古代文化的这个改造,使得文艺复兴以来对古代文化的复兴不可避免地继续带有基督教“质胜文”的特征,从而使得现代性的世俗化过程同时也成为理性化过程。尤其重要的,是在历史观方面,从“过去圣父时代、现在圣子时代和未来圣灵时代”的观念出发,演变成了现代性的进步历史观。这个历史观实际上构成了所有现代性政治的合法性论证的基石。

所谓现代世俗化过程,就是基督教精神代理机制的破产所导致的一系列后果。这在个人层面表现为新教的因信称义,个体无需教会的精神代理而直接听从内心的神启,在国家层面则是把政治合法性的基础置诸自然理性之上,这两方面的结合就是现代个人自然权利概念的发明。这个发明构成了直至今天最广为信仰的基本信条。自然权利信条与历史进步论信条的结合,便形成了历史终结论的信条:完全实现了自然权利的政治便是达到了最高进步的最后历史阶段。这三个信条构成了现代世俗社会的基本教义。可见所谓现代世俗社会决不是毫无信条的社会,而恰恰是信条的,太有信条的社会。

在经济生活方面,与个人权利信条相适应的则是自由雇佣、自由买卖的市场资本主义。表面看来,在这个形态的现代性里似乎实现了身体与灵魂、世俗与超越的结合,可以成为最终的完美结局。但是,中世纪基督教精神代理机制的崩溃所带来的后果造成了现代性更复杂的局面:即,理性虽然构成着现代世俗社会的隐秘的神性基础,但是,由于现代理性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世俗化的过程,所以理性本身也难免被世俗化为工具理性,从而削弱了自由资本主义世俗社会本身的基础。它的极端情形便是社会的全面技术化和去政治化,而这势必带来全部社会生活的整体变成一个政治问题,也就是说,它必须面临这样的现代生活整体是否值得过的根本质疑。在这个整体性的政治危机背景之下,连带着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和社会不公,便催生了现代性的另外两个取向,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它们与自由主义形态一起构成了现代性的三位一体。这三者都是基督教精神代理机制崩溃的后果,都是西方现代性危机的不同表现。究其根源,则都是身心分裂、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相互对立结构的后果。

2. 从文质相复之道来看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关系

子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质之间的关系不同于物质精神二分、世俗超越二分的地方在于:物质与精神、世俗与超越,是偶然的、不幸的、难堪的、痛苦的、不得已的结合。精神就其本性而言是超越的,也就是说它本来就是在世俗物质世界之外的东西,现在既然不幸与物质世界强扭在一起,那么它的使命便在于摆脱物质的束缚,回归其自由的本性。另一方面,关于何谓俗世的理解,则似乎即使缺乏超越的精神,它自在地也可以存活下去,它仍然可以是一个世界,只是还没有成为自由的世界。

文质关系则与此不同。一方面,无文之质,如赤裸裸的“性与天道”,原是“不可得而闻”的东西[2],即使《中庸》之性,程朱之理,陆王之心,也都是可以直接落实到非常具体的礼法实践上去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绘事后素”[3],“衣锦尚炯”[4],无质之文也是不能成立的,所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5]便是提醒说,如果没有内质之性,繁文虚饰无论多么发达,都算不上是有文化。文化,就是又要有文,又要能化。化野而成文,文史而能化。化的方式便是变通、取舍、损益。

文质损益,总是体现在古今之变中。《论语·为政》:“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文质相复之道落实到历史和现实就表现为通古今之变。每一个“今”相对于前面的“古”来说,都处在一个要么文胜质、要么质胜文的状况之中。只要是人间,那么无论古今都不完美,都难免有所偏至。要想达到中庸,就不能一味崇尚进步、贬低古代,也不可一味复古守旧、厚古薄今。中庸之道的政治就是文质相复之道的政治,就是通古今之变的政治。在人间政治事务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一锤子买卖、一揽子解决方案,只有在古今之间,让古今互为参照,互为借镜,损益权衡,调适中庸,这便是文质史观的切实态度。如何以史为鉴,损有余而补不足,既不采取历史进步论的观点一味贬损古代、歌颂今天,也不采取因循守旧的顽固保守主义观点一味好古复古、食古不化,便是文质相复之道落实到历史观和现实政治中的要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6] 通古今之变,则世俗与超越之争可息,现代性问题可解。

如果用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分析框架来看现代性问题,我们就会处在一种悖论的处境之中。一方面,现代性作为世俗化的进程,肇端于对基督教精神代理政治之虚伪性的破除;另一方面,这个世俗形态的现代社会,无论其政治基础还是经济基础,却一刻也离不开超越精神的支持。但是,教会作为专职的精神代理机构既然已经在政教分离、宗教自由的原则下从直接的政治生活中抽离,而现代政治唯一能依靠的立法理性也不可避免地技术化、工具化、价值中立化,而且传统社会的伦理风尚也在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工业化过程中遭受毁坏,那么超越精神的诉求往往只能堕落为浪漫主义、民族主义、邪教组织、极端保守主义和激进革命思潮的病态表达。这样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越是反现代性的思潮越是加剧了现代性,越是反抗世俗化的超越追求越是沦落为更加彻底的世俗化。从卢梭到尼采到1914一代到68一代,从瓦格纳到摇滚乐,无不处在这个悖论的困境中难以自拔。

从文质之道的观点看来,世俗与超越的对立所导致的现代性困境,根源在于未能通古今之变。世俗社会一般来说是一个现在时间的原则,而超越精神则主要是一个未来时间的原则。二者共同缺失的是对历史传统的文质损益。由此看来,世俗与超越的对立,在历史哲学的意义上其实是现在维度与未来维度的对立,而世俗与超越关系所导致的现代性的困境,本质上则是缺乏历史性维度的困境。

当然,表面看来,现代性非但不是缺乏历史性维度,反倒是充满了各种历史观点。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现代性的基本特征之一恰恰是历史主义的泛滥。现代性用以证明其自身合法性的基本方法即是历史主义的,也就是说,通过制造一种特别地叫做“历史”的东西而把古代送进博物馆的橱窗,通过对“历史”的观看而论证现代超出古代的进步性、合法性。[7]现代性的历史主义因而是非历史的历史性,是“主义”的历史概念,而不是像在“通古今之变”的“文史”传统中那样与古为徒、尚友古人。在通古今之变的尚友古人中,古与今是相互构成、相互对话的生动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古代总是在场于现代语境中的。

诚然,从超越精神出发,现代左派思想得出了宏大、连贯而斗志昂扬的精神史,从世俗社会的立场出发,现代右派思想得出了走向普遍平庸的历史终结论,后现代思想则得出了微观、零碎而焦躁不安的谱系史。但是,无论在这三位一体、同出而异名的哪一种历史观中,历史研究的目的都只是为了依据今天和未来的需要而建构一个历史解释,以便为未来的精神图景服务,或者为当下的社会辩护或社会批判服务。在那里,结论早已先行设定,历史仅仅服务于当前或未来,世俗或超越。古代本身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和激活,并没有生动地、构成性地参与到今天和未来的生活中来。古代被工具化了,历史就是工具化古代的工具。相比之下,在文质史观中,研究历史则是为了以史为鉴,通过鉴而达到通古今之变。

鉴就是照镜子。在与古代面对面的相互映照中,以古为镜,帮助我们认识今天,以今为镜,帮助我们认识古代。古今之间不是隔绝的关系,不是固定的一个落后一个先进,而是古今都在生动的相互构成之中,这就是“通古今之变”所要求的通达、变通。《易·系辞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通变古今不是出于单纯好古的兴趣,而是出于生民安顿的政治兴趣。道器的化裁,文质的损益,古今的变通,都是为了事业的举措。在这个历史民族的政治经验中,政治总是在与历史的生动互鉴、面面相对中展开的事业。历史面目的革面,今日面目的日新,是这个政治传统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这个政治传统中,历史的遗产构成了支撑现代社会生活的深层根据,但是,这并不是说历史就是超出和规范了今日社会的超越精神。仅仅知道以古为今立法,而不知道自由主体通过理性为自身立法,所以造成了一个停滞不前的帝国,这是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对中国的偏见。这种偏见的根源在于:它只能依据那种“世俗社会加超越精神”的话语方式来分析问题,而根本不足以理解中国政治传统中何谓以史为鉴,何谓通古今之变,何谓文质损益。

在文质史观中,古不是现成的事实集合,因而也不是判定今的固定依据。表面上古对今的绝对权威,往往是通过“托古”的方式进行的,而托古则毋宁是今对古的重构。反过来,今也不是像在现代性观点中那样属于超越精神发展到进步阶段的表现,因而天然就拥有判定古代的先进地位,而是无往不在历史之镜的鉴照之下。历代谏臣的奏章庭议,除了诉诸圣贤之言外,就是通过援引史例而起到规范现实的作用。所谓“资治通鉴”,所谓“以史为鉴”,鉴并不仅仅是自在意义上的镜子,而是照镜子,也就是与古为徒、尚友古人的古今交谈,古今往来。

照镜子的目的是为了照见古今的面容。通过照历史这面镜子,我们要搞清楚,与古代相比,今日的面容是否过分文饰虚华,社会是不是被太多成熟得腐朽的文明成果拖累得毫无生气,因而需要一场变革;或者与古代相比,今日的面貌是否更加粗鄙质野,在革命洪荒之后了无文化礼仪,因而需要一场文化的复兴?所谓“损益三代”,或黜文以救质,或援质以补文,“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8],通古今之变的最终目的总在于达到文质兼美的中道,而不是任何一个意必固我的或革命或保守的教条原则。文质之间,古今之间,并不是一个永远代表消极落后暗昧堕落庸俗,一个总是代表积极进步光明希望超越。无论文胜质还是质胜文,无论尊先王还是法后王,无论厚古薄今还是厚今薄古,都不能拿来片面主张,作为不变的原则、主义、教条。

从文质之道出发来看历史,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更加宽博而切实的历史眼界,从那种局囿于所谓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之关系困境的现代性问题中解放出来,以平常心看现代,以谦卑心看历史。从文质史观来看,中国近百年来的变局,所谓现代转型中的世俗化进程,可能并不是那么前无古人的特出事件,而很可能是在中国历史上常有发生、反复出现的过程之一部分。在可考的历史记忆中,以周文疲惫时代的礼崩乐坏事件为原型,中经唐宋之变,明末之变,所谓世俗化的进程时有发生,绝不仅仅是在近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中才发生的事情。

而且,从文质损益史观看来,所谓世俗化并不意味着所谓进步付出的代价。世俗化既不是什么进步,也不是什么进步所付出的代价。它只不过是在文化成熟到虚骄腐朽的时候,回复到质地的一种努力而已。而当质胜于文的时候,所谓世俗化进程还会倒转过来,转向礼乐文化的建设过程。所以,所谓“世俗化进程”并不是一个适于描述历史实情的词语,它的更合适名称应该是质野化过程。世俗化进程这样的说法蕴含了单向度的历史方向性假设在里面,而质野化的提法则意味着,质野化只是暂时的,质野之极便需要重新由质返文、以文救质,重新开始一个文明化、礼乐化的过程。文而质,质而文,这便是春秋:春而秋,秋而春,“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这在历史中表现为商周之际、秦汉之际的由质返文,以文救质。商末质野,鬼神直接干预人事,事鬼神不以礼,于是周公尚文,制礼作乐。礼乐繁盛的结果便导致周末文弊,贵族膨胀,官守臃肿,文化腐烂,繁文缛节,所以法家兴起,扫封建繁文而一统郡县,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汉代秦兴,经学昌盛,推恩封建,礼乐灿然,终至汉末文胜其质,封建割据,政治机构犹如赋骈文体一样充满虚情伪饰,于是带来漫长的战争以消耗文化的虚荣……类似的分析,我们一直可以继续下去,直到面临今天的状况。

 

3. 现代中国在文质历史中的位置及未来通古今之变的任务
 

中国现代社会不是后基督教社会,这是中国现代社会与西方现代社会的基本区别。在这个基本区别之上,关于中国现代社会问题的探讨,就不宜放在“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这个题目下进行。因为一个题目本身已经限定了它的问题框架,无论针对这一题目给出如何不同的回答。

现代中国的问题,如果按照“世俗社会与超越精神”的话语方式来看的话,一般认为是超越精神的缺失,导致政治上不能为民主宪政提供约法精神和守约习惯,经济上不能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诚信和个人独立自由。这种说法认为,中国传统的儒教和道教就比较稀缺这方面的精神资源,经受现代世俗化冲击之后更是荡然无存。所以,为了在现代中国发展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就必须引入超越精神,而所谓超越精神,无非就是以基督教或基督教化的希腊思想、或者以基督教为历史背景的现代主体、人权、人格概念为基础的所谓“普世价值”。这种超越精神的诉求在当前的中国遇到来自两个极端的挫折,一方面是在高调的理想主义意识形态失败以后普遍蔓延的犬儒主义、相对主义情绪,什么高尚的说法都不再相信;另一方面则是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大潮带来的一切向钱看、物质享乐主义的腐蚀。现在从理性上认识到要提倡超越精神的人,感情上却是厌恶超越精神、拥抱世俗社会的虚无主义一代。这便是当前知识精英群体的虚弱无力状况。

但现在从草根阶层涌现出了要求复兴传统文化的呼声。“礼失求诸野。”这是从质野中发出的文化召唤。一个社会的知识精英本来应该是文化的创造者,但今天他们却大多抱着光秃秃的抽象主义,无视文化历史的具体要求。将来从草野中诞生的文化复兴,或许要把这一代知识精英远远地抛在一段历史的末尾。这段历史一般被称为“五四”。如今虚无主义的知识精英只能算是“五四”前辈的毫不重要的末流。而文化的历史已经重新开始。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五四”或许不过是中国文化通过吸取外来文化而实现自我更新的一个过渡环节。所谓“新文化运动”,引进的不只是一种新文,而且尤其是一种化的能力。这种化的能力主要是通过激活中国传统中的质野一面,如道、墨、法家,和儒家中的心性儒学一面等,以及通过学习吸收西方文化的质野一面(各种脱离原初历史文境的“主义”)而来的。质野一面拥有冲破繁文,开辟道路的勇力,只有借助这种质野开辟之力,文化的旧地才能得到开垦翻新,为旧文新命的重新开端准备土壤。当然,现代中国的文质处境比单纯的“质胜文则野”复杂得多:一方面是抽象的主义论说盛行,考虑问题质野无文,不能深入文化历史自身的文理,另一方面又是媒体工业和学术工业制造的虚文泛滥,呈现一派文化繁荣景象。所以,中国现代性的问题是文质交相胜,犹如中医所谓虚实夹杂的病态。对治这一病状的办法必须两手抓:一方面以文救质,通过复兴中西古典文化来教养现代人贫乏粗野的心灵,一方面以质救文,坚决抵制媒体工业和学术工业的文化制造。

因此,近现代百年来中国士人的历史使命与孔子在周末的使命,董子在汉初的使命,以及宋初五子的使命,仍然是类似的。即,在过度繁盛以至于令人痛心的必然腐败、文化颓丧之后,在质以救文的革命洪荒之后,在洪荒之后郑卫之音的虚假文化繁荣中,如何正礼乐、修诗书,用那得之不易的质野开辟之力来重建新文,实现文化的重新开端、复兴、繁荣。经过百年的革命,我们从草野中获得的珍贵遗产,如今也是我们重建文化的力量源泉,包括所有那些经由中文翻译、消化和重新解释的雅典与耶路撒冷,斯巴达与罗马,华盛顿与莫斯科,共和与民主,自由与独立,包括所有那些从诗、书、周易而来的儒家革命传统,直至吸取了宋明心性儒学革命精神的现代儒家新命,包括所有那些从法家的反封建、道家的逍遥齐物、佛教的众生平等中获得了决定性启发的革命思想。这些思想都是偏重质野开辟一面的精神资源,它们在百年中反复参与了各种或成功或失败的革命尝试,如今成为我们直接面对的最近历史遗产,也构成了今日重建文化的挑战。

质野之物排斥文化的态度,亦即它的“革命惯性”,表面上仍然发挥着抗拒文化复兴的力量;但是,从文质关系来看,正是质野之力,而不是别的东西,在最深刻地呼唤着和推动着文的更新、化育和养成。以质之故,文才能化,才能达致文化的重新开端、复兴和繁荣。重建新文,这本是质野革命的初衷。克服“革命惯性”,克服“质胜文则野”的弊端,在质野革命之后回到文化礼乐的建设上来,这非但不是放弃革命遗产,而恰恰是继续完成革命的初衷。继续完成革命,不是继续进行革命,而恰恰是“看起来比较保守地”复兴礼乐文化,这在各种“主义”的历史哲学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主张,在文质相复之道的史观看来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今,历史要求我们承担的天命,正是通过损益文质而来通古今之变的事业。具体到今天的任务,便是要回复到草野革命原本要重建新文的初衷,防止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等革命遗产堕落为脱离具体历史语境和民族伦理生活的抽象理论和单纯信仰。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的思想是中国革命从中国传统和西方传统中挣来的宝贵遗产,但是,如果我们听任它停留在抽象的理论信条和革命想象中,不通过文化建设而把它落实到民族伦常的礼乐文化生活中去的话,那么距离这些遗产的丧失也就不远了。最近出现了一个很有希望的良好趋向:认同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等革命遗产的主义者们,无论左右两派,都开始认识到了回溯中国古代经史和追慕西方古代经典的重要性。这便是质野革命之后由质返文、以文救质的趋向。随着这种文化复兴运动的开展,人们会越来越认识到现代各种主义之争的虚妄;而主义之争和质野革命对于文化复兴的道路开辟意义,越往后越心平气和,就会看得越清楚。

另一方面,对于文化复兴使命的担当着来说,切忌沾染现代主义论说的疾病(如保守主义、民族主义、浪漫主义、历史哲学、文化哲学等现代主义论说),以主义论说的现代气质来片面而激进地提倡传统文化,从而起到适得其反的结果:这样做的初衷诚然是为了疗救现代,复兴传统,但是,如果自己的手术刀本身不过是现代性病毒的载体,那么,疗救行动本身将适足成为现代性疾病进一步蔓延展开的帮凶。这方面,西方现代性的批判史作为现代性推进史的历史(所谓“现代性的三波”),已经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事实上,即使从字面来理解也可以知道,中文所谓“传统”决不是与今日现实遥相隔绝的什么古墓珍奇,也不是在博物馆里面躺着供人发思古之幽情的展品,而是直接传到今天的、延伸到脚下的道路。由于文质的相复和错位造成的复杂历史情形,传统延伸到脚下的道路往往表现出反传统的面目,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中是屡见不鲜的常态。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辅以一定程度的明智,貌似反传统之物的传统本质自然会显露出来。

没有人可以不活在传统中。不在传统中就没有人,只有禽兽。只不过,活在传统中有觉与不觉的区别,文化与质野的区别。“百姓日用而不知”是质野,“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是文化。文化一方面是质野的教师,另一方面也首先应该是它的学生。文质相因相复才是文质彬彬之道。所以,当一个时代的文化人在自觉的文化形态即精英文化中找不到希望的时候,他不应该书生气十足地一味瞧不起现实,走向怨恨形态的文化怀乡主义或者死士心态的保守主义,而应该一方面读古书,一方面“礼失求诸野”,虚心复质,向“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现实生活学习。因为,只有坚信“道不远人”、“道不可须臾离也”,才能克服文化担当之志的虚骄和怨戾,让担当之路行在地上,负重致远。譬如在去年的四川震灾中,在一个不再能有效地调动意识形态话语动员的时代,当人民自发地展现这片土地上历史悠久的美好品德的时候,当“个人”无能自救而人民无需精英的启蒙拯救而竟能相救的时候,个别精英仍然不忘冷嘲热讽的“哲学”,但更多的精英失语了:他们在学习,在反思。他们在想:先前那种基于社会表层观察的、出于道德优越感的“社会评论”、“文化批评”是否显得过于“学院气”了,过于尖锐而苍白了,缺少了大地的深沉,丧失了哀悼和赞美的能力?他们观察到:所有那些“高级的”知识和信仰,无论自由主义、基督教、佛教,还是官方意识形态话语,在这次灾难中似乎都没有成为人们舍身忘死、救死扶伤的主要精神资源,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所体现出来的“恩义”、“帮扶”传统,“今天我们都是汶川人”所体现出来的“一体同仁、万民同悲”传统,“地震无情人有情”所体现出来的“人间情义”传统,“全国哀悼日”所体现出来的“祭礼”、“慎终追远”传统,“是人民养活你们,你们看着办”所体现出来的“民本”、“仁者之兵”传统,“中国人是压不垮的”所体现出来的“多难兴邦”传统,“哪一个人的妈妈都是我们的妈妈,哪一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孩子”所体现出来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传统,凡此种种,似乎都在告诉我们:虽然经历过百余年的文化浩劫,虽然经历过五花八门的新潮异说、应接不暇的理论主义、铺天盖地的“现代西方哲学”,但中国人民仍然深深地扎根在自己的历史文化土壤之中。这个土壤是如此深厚而坚韧,以至于无论当这个民族面临多么巨大的地震,无论地质意义上的地震,还是政治、历史、文化意义上的地震,只要这片土壤还支撑在脚下,就永远有搭建帐篷的地方。

文化的真实意义并在于会摆弄几件专业道具,或者闲情雅趣,而是斯文之命的自觉和担当。“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记》),有大担当的斯文反而可能不那么文,而是贯天地、通古今的大质朴。孔子叹“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孟子谓“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都是大文而大质,大质而大文,文而化之,述而作之,成为文化天命担当的千古楷模。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如果文质相反,如何做到彬彬?也许只有大文才能大质,大质才能大文,“大而化之”[9],然后才可能“文犹质也,质犹文也”(《颜渊》),兼文质而备美。大化也就是道,大而化之也就是导之。所谓道学导论的工作,也就是大而化之的工作。大文,所以不是浪漫主义怀乡病的文人情怀,不是保守主义食古不化的文绉绉;大质,所以不是狭隘民族主义的血性,更不是种族主义的血统。与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等现代主义论说的气质不同,担当斯文之命的文化复兴之路将是宽博而有力的。它就像日月之经天,江河之行地,从容不迫而不可逆转,不大声以色而化育万物。它宽容理解而不轻易苟同,兼收并蓄而能消化吸收。不激进,不放弃,一点一滴渗透、溶通、转化。没有意必固我的原则,但有独立不改的心志;没有死士的决绝,但有百折不挠的勇敢。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说的也是现代性处境中有志于行道以通古今文化之士的心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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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道学导论(内篇)》,我们将对道兼文质的结构展开探讨,这里暂不涉及。

[2] 《论语·公冶长》:“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3] 《论语·八佾》

[4] 《中庸》:“诗云,衣锦尚絅。恶其文之著也。”

[5] 《论语·阳货》

[6] 《史记·太史公自序》

[7] 关于现代性的时间、历史观念,我们将在本书第七章展开更细致的分析。

[8] 《论语·述而》

[9] 《孟子·尽心下》:“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

- 作者: 朱乌有 2011年06月26日, 星期日 00:0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柯小刚:王道与人民共和
柯小刚:王道与人民共和
——从经学依据谈中国的宪政建设

来源:文化纵横2012年12月刊 作者:柯小刚

60年前的建国伟业和30年的经济发展,为今日中国的宪政建设提供了必要前提和坚实基础。但是,比这些更为根本的前提和基础,却是数千年中华法系的政治传统和法理传统。古人说反古开新、贞下启元。越是要创造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就越是要回到比通常印象中的古代还要古老的古代。现代人通常印象中的古代主要是明清两朝的专制图景。而当年孔子“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想到的是三代以前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远远越出了他自己时代的“古之道”,也就是周文礼乐的封建制度。孔子编《尚书》从尧舜开始,还有百家远承羲、农、黄帝之风,那就更加远古了。每当古今交接的过渡时代,人们都要大大扩展对于古代的想象。可以说一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古代想得有多远,对于未来就能想多远。
 
人民共和国的前途是深远阔大的,也是远未确定的,这种处境跟春秋秦汉之际的百家先贤所面临的处境是类似的。中华民族在那个“轴心时代”不是像世界上其他某些民族那样一味提倡新思想,发展新学术,搞新制度革命,而是努力拓展历史的记忆力和想象力,因此,百家都以反古开新为使命,以某位先王的传统为革新的依据。所以,从一开始中国政治思想就表现出清明的历史理性精神。华夏之所以越来越大,没有分裂、萎缩、消亡,实在有赖于这种通三统的历史理性精神。今天,在宪政建设的共同目标下,各种思潮都应该放弃狭隘的主义之争,回归“疏通知远”的历史理性精神。

“经学式宪法”

法在古代中文语境中主要指刑法,但礼乐刑政是一个整体,阐明和规定这个整体的文本既可以说是具有宪法学意义的文本,也可以说是超出了宪法学意义的文本,或者说它是一种独特法系传统中的宪法样态。这种样态包含着对何谓“宪法”本身的立法。在中国古代,这类文本总是以学术的形态表现出来,但这里所谓“学术”却不是与政治无涉的独立部门,而是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术建制,也就是经学;同时,“经学”也不是与“俗世”有距离的“宗教”意义上的经典和经典解释学,而是直接进入国家政治生活、司法实践、教育和选举体系的经书。这样的经书和经学是历史文献、学术研究,也是国家政治、社会伦常和精神信仰的渊薮。它们不但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民族历史的根本大法。如果一定要套用“宪法”这个并不合适的名称的话,那么,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经学式宪法”。

经学式宪法不是一代人的约法,而是历代祖先、圣贤、历史、文化的积累。它是常经大道,“天不变道亦不变”,也是权变损益、与时俱进。因此,它可以说是超越了革命与宪法之对立的超级宪法。根据现代西方的通常宪法观念,宪政状态是革命状态的反面:宪政是秩序状态,革命是秩序的破坏和重建;建立宪政是革命结束的要求,也是结束革命的要求。如何通过规范化的立宪技术和宪政体系的建立而一劳永逸地终结革命?这似乎是现代宪法学的核心任务之一。但在中国古代传统中,革命与礼法的关系却不是这样对立的。《礼记·礼器》说:“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这意味着,革命和禅让、继承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时势的不同而已。而且,更重要的是,或革命或禅让的这个“时”并不是“礼”之外的东西,更不是与“礼”相对立的东西。或许可以说:礼法是包含革命在内的超级宪法。“礼,时为大”的意义在于:革命同样是礼法秩序之内的事情,而且是礼法秩序中最重要的事情,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制礼作乐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持革命状态: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与时俱进,与道偕行。天道就是自强不息、自我革命的。人礼既然是法天的制作,就绝不仅仅是一套形式化的“伦”、“体”、“义”、“称”的规范,而是应该有着温润而和平的自我革新理想。“革命的宪法”:这在形式化的现代西方宪法学中是一个矛盾的概念,但在中国却有悠久的传统。“一阴一阳之谓道”:道是阴性的贞定秩序,也是阳性的革命不息。《大学》所谓“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周礼》法天地四时运行,设三百六十官,都是这个意思。这个传统可以一直上溯到先王伏羲和他制作的卦象。“易”或者“道”:这不只是“变化规律”一类的东西,而是中国人最终极的天理和人情,是相当于西方人所谓最高理性和信仰层次的东西,只不过在他们那里,理性和信仰是相互对立的东西。

《礼运》在三代之英的大同历史之后退而求其次,认真设计小康社会的礼法,既充分尊重这套礼法,又保持一种礼运小康以至于大顺的理想,也是这个意思。它也表现在历史叙述中,譬如《汉书·律历志》对三皇五帝以至于三王、春秋、秦汉的一贯叙述:在这个一气贯下的叙述中,我们惊讶地看到,无论是血统氏族起源的不同,还是禅让、继承、革命的差异,甚或政体和制度的嬗变,都不构成中国历史连续性乃至王道正统连续性的障碍。这对一个囿于各种形式主义的现代法理思想和政治哲学教条的读者来说,都是无法理解的。有这样的传统作为底蕴,今天继续完成通三统的任务,把人民共和国的革命叙事和宪政建设与古代传统联系起来,又有什么困难呢?现代人总是倾向于夸大现代与古代的差别,缩小古代不同时期之间的差别,但这不过是出于无知和傲慢的错觉。

时间、革命与宪法

人民共和国宪政建设面临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党和国的关系,而这个问题的根本则在于如何理解革命和宪法的关系。因为共和国的创建者是一个革命党,而在国家已经建立而革命尚未完成的时候,必须建立一种过渡性的法治状态,这便是“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这样一来,中国特色的初级阶段宪法就必定不可能是终结革命的纯粹规范性秩序,这个党所要坚持的革命也不再是单纯破坏秩序的革命。于是,一种非常困难的任务就摆到了共和国的法理学面前:如何动态地理解革命和宪法的关系,而不是把它们视为一对抽象的形式对立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古代礼法的传统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可以看到,所谓已经形成的礼法制度,无不是在革命改制、继承旧制和建立新制的复杂关系中形成的。《尚书》的大部分篇章都是在汤武革命带来的困境中完成的礼法创制,《春秋公羊传》和《春秋繁露》是在周礼崩坏、秦政无根的困境中通过回溯古礼而更新出来的礼法创制,《朱子家礼》和《明夷待访录》则是为了适应日益平民化的新型社会而尝试的古礼更新。实际上,在中国传统中,一切思想和制度的基础都是时间性的,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革命性的。黑格尔说相应于他哲学中的“存在”,中国历史停滞不前没有变化云云,其实刚好是说反了。

从“时间”的主题来看,黑格尔那种意见的前提是进步论的线性时间观。这种时间观是对希腊宇宙论理性和基督教末世救赎信仰的一个综合。基督教的线性时间看起来与希腊人的环形宇宙模式很不相容,但是,在深层旨趣上,它们却分享着对时间的克服意图。无论宇宙(kosmos)的理性秩序还是末世救赎的信仰,首先都是把时间视为蠹虫:所有形式的腐朽、堕落、败坏、混乱、罪恶、善变的欲望和激情、不测的机运和偶然性、妇女、儿童、奴隶、物质、陌生人、历史和未来、疯狂和水,无不隐藏在时间的可怕阴影之中。出于对时间阴影的惧怕——犹如希腊城邦市民对城郊森林的惧怕或犹太人对异族的惧怕——希腊人把时间敉平为一个环形的广场空间,基督教把时间照亮为一个一览无余的线性坐标,以为这样就可以纳入万民的历史和未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是干的这个事情)。这样一来,时间就得到了彻底的“克服”,不再黑暗,不再可怕,但时间也就不再是时间性的,而是超时间或无时间性的。超时间本来是一种弱者的发明,却被视为一种强大无比的精神胜利,到处受人膜拜,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人类文化的悲哀。

中国人的时间观,如果一定要来概括的话,大概既不是线性时间,也不是循环时间,也许可以称之为往复的时间观。《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又云“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中国人的时间图景既不是线性的也不是循环的,而是阴阳的往来相推。《易》卦的剥复、泰否、既济未济的关系,以及时有出现的“小往大来、大往小来”等判词,都是这种往来时间观的体现。与这种时间观相对应的历史观,也许可以叫做文质相复的历史观。这种时间观和历史观所反映的,不过是天地人生万物发生运化的实情,也就是道、诚、易、性这些字所说的东西,而不是形式、理念、绝对精神、抽象主体一类虚构出来的静止不动、愚顽不化的东西。

因此,如果说革命与宪法在西方思想语境中是一对对立范畴的话,那么,在中国传统中恰恰是一件事情的两面。譬如在《易传》里面讲革命是紧扣一个“时”字:“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革卦彖传);在《礼记》里面讲礼法制作也是“时”字当头:“礼,时为大”。(《礼器》)所以,礼法要去效法的东西并不是不变的几何知识那样的公理原则一类的东西,而是与革命的根本精神一致,是去效法变化之道:一种礼法制度好,是因为它可以有效地疏道(疏导);不好,是因为它否隔不通,不能疏导。同理,所谓革命,无非是在否隔不通的时候疏通,重新建立可以有效疏导的礼法制度。疏通的,就是达命的;否隔的,就是命穷的;命穷的就要革命,以便重新疏导。所以,无论求变的革命还是守成的宪法,重要的都是一个道、命的通达顺畅。这个道理在《易经》的每一个卦象里都在讲,在《尚书》《周礼》和《春秋》里则落实到政治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譬如《礼记·礼运》篇讲了从尧舜到文武、从大同到小康的天命时革,然后又从小康礼法制度的完善达到礼运的大顺。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动变和静止的形式化区分,无论革命还是制礼都不过是礼运的要求。

从往复的时间思想出发来理解礼法和革命的关系,其政治哲学上的实质意义在于一种道学的正当性(legitimacy)概念。正当性问题是现代宪政建设中最敏感的问题,但又是最轻易地被打发掉的问题。似乎正当性问题被转化为代表性问题就得到了完满的解决,这是民主时代的典型幻象。从这种现代迷信出发,诞生了一些“政治正确”但是“失败”的“现代国家”。由于霸权国家的操纵,这种现象在当今世界还比较普遍。中国也有沦为这种“政治正确的失败国家”的危险。所以,在这种形势下重读古典,学习往圣先贤如何理解一种政治形式的正当性依据,是有现实教益的经学工作。

王道与人民共和

上面立足于古代经史文献和政治思想传统,结合革命、时间和宪法的关系,谈了宪政建设问题上通古今之变的经学依据。下面就在这个依据指导下谈一个具体问题:王道与人民共和的贯通问题。因为受到西方的形式主义政治思想影响,“君主制和民主制”往往被视为古今差别的大端,所以,如何贯通王道和人民共和,可能是今日宪政建设中通古今之变的关键所在。

第一个要辨析的关键问题在于王道的概念。在这个问题上造成古今通变困难的主要障碍,可能在于对中国古典“王道”思想的过分狭隘的理解。“王”不一定意味着一个世袭的王族和王位。王道首先是《礼运》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意思。这大概是中国政治传统中最古老、最根深蒂固、最能激发中国人的政治想象和政治热情的本原传统了。《洪范》所谓“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就是这个传统的成文宪章表述。《中庸》和《大禹谟》的中道思想也在这个范畴之内。王道的第二个要义就是《春秋》公羊家说的,王道就是贯通天地人三才之道。第三个要义也是公羊家说的“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白虎通》卷二)根据这三个基本含义,“王道”并不是与“民主之道”相对立的“君主之道”,而是在一个时代,什么道能大公无私、贯通天人、得天下人往归,那个道就是王道。譬如在现代世界,如果民主共和能做到大公无私、贯通天人、天下往归,那么民主共和就是王道。“王”与“道”基本上是同义反复,其所贵者都是一个“通”字:上下贯通、古今贯通、中外贯通、知行贯通。共产党所谓“理论联系实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就是王道传统的现代表现形式,虽然还不是自觉的表现形式。所以,千万不可把中国古典的高级概念“王道”与西方政体分类思想中的“君主制”这个形式化的初级概念混淆起来,近代中国的革命者已经混淆过一次了。但历史的吊诡在于,它总是将错就错,用“错误”的方式走“正确”的道路。君主制的推翻虽然造成很多便利条件的丧失(譬如民族边疆治理优势的丧失),但总的来说,是占据了时代话语的最高点,带来了更多的便利条件。可以说,现代中国革命推翻君主制,建立人民共和制,是为王道的新命开辟了道路。王道至大,无远弗届;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王道绝不会脆弱到只能依赖太监嫔妃群中的那个男人才能延续。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民主革命绝不是王道的陨落,而是王道的自我革命、重新开端。既然在现代社会,只有人民共和才是大公无私的、贯通天人的、天下往归的,那么民主革命就不是革王道的命,而是王道的革命,也就是王道的更新赋形、重新受命。

封建、郡县与王霸之辨

第二个要辨析的关键问题是王霸之辨。无论是在周文封建的天王制时代,还是在秦汉以后的皇帝制时代,王霸之辨是维护现行体制是否真正行王道的关键。如果“礼乐征伐自诸侯大夫出”、“陪臣执国命”,那么,王道就是徒有其名而无其实了。同样,在人民共和的新王道形式中,如果内政外交自权贵出、资本家族执国命,那么人民共和的大公王道也就是徒有其名而无其实了。所以,无论对于君主制的旧王制,还是对于人民共和的新王道来说,王霸之辨都是一个涉及王道名实的重要论题。

在周礼中,伯(伯、霸通假)本来并不是与王对立的东西,恰恰相反,在周礼的制度设计中,伯原本是王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王道的一个制度性保障。中国土广民众,治理成本很高,技术要求很高。出于这种国情特点,先王从《禹贡》的时代以来就创造了畿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的朝贡体系,成为中国特有的天下体系的基本构架。

《禹贡》九州五服皆出于地理。九州以山川泽海为界,夏商五服、周九服皆以道里远近为计。而当我们考虑到九州与二十八宿相配分野的时候,也可以说九州的地理意义是与天文意义紧密相关的。畿服的同心圆结构也是有天文学意义的。在九州畿服的地理之上,商周建立了诸侯封建制度,秦汉以来建立了郡县制度或郡县封国交相错杂的格局。无论封建还是郡县,首先都不是地理概念,而是建立在天文地理之上的人事礼法安排。封建和郡县是两种不同的礼法安排,也可以说一个主要是礼制的安排,一个主要是法制的安排,但两者有共同的地理基础。共同的地理基础给它们带来了共同的技术困难,那便是维护中央权威、建立治理秩序的困难。商设州伯,周立州牧,春秋尚霸,秦同文同轨,汉郡国错杂,都是为了解决人事礼法与天文地理的矛盾问题,也就是大一统的问题。

从春秋大一统的思路出发,从《禹贡》的畿服朝贡到《王制》(殷商)的州伯连帅,到《周礼》的州牧职方,到《春秋》实与而文不与的桓文霸业,到秦制的取消封建、建立郡县、加强集权,到汉的兼儒法、杂王霸而用之,虽然制度屡迁,但背后都是一以贯之的问题意识。乃至片面贬损霸道的孟子,也不过是在霸道蜕变为群雄争地而丧失了尊王本义的情况下对王道的维护。当诸侯还是王制内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时候,崇伯自然就是尊王;当诸侯开始纷争而王道陵夷的时候,“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公羊传》)而当诸侯分裂加剧,霸不过成为一种假号,有争霸之名而无尊王之实的时候,自然要像孟子那样进行王霸之辨了。孟子王霸之辨的深层含义,其实是反封建:当霸道不再能率领诸侯共尊京师,而是蜕变为毫无礼义可言的兼并战争,那么,超越霸道而直尊王道就成了正确选择。因此,孟子的王霸之辨其实要与同样反封建的法家思想一起看。二者的结合,一直要等到汉代才完成(具体分析参拙著《道学导论外篇》第四章,华东师大出版社2010年版)。

从春秋大一统的思想来看,儒法之间、封建郡县之间并非否隔不通、势如水火,而是可以贯通的。秦以前,由于天子直辖在技术上只能限制在千里之内(《王制》:“天子之田千里”),所以千里之外必须分封诸侯以候民情(《白虎通》:“侯者候也,候逆顺也”)。诸侯就是诸候,是天子治力不能直接达于地方时维护大一统的手段。而当这种手段不再能维护目的乃至毁坏目的,成为目的的障碍时,那么,取消这种手段,采取另外的手段就是必要的了。然而,当秦采取了另外的手段之后,忽视了此前的手段之所以必要的技术前提(广土众民而交通、通信、文吏、语言、文书、货币等诸多限制),轻视了新手段所需的技术条件并未成熟,所以必然导致制度设计超前于技术条件的失败。汉的调整并不是简单复古,回到周的封建制,而是在现有条件下创造性地最大化中央权力的方式。汉初的黄老学风气,其实是对秦人过度进取的一种反动。经过黄老的缓冲,武帝以后的儒法兼用、王霸相杂就可以从容进行了。

以古观今,共和国后30年的政治文化冷漠,未尝不是对前30年过分进取的反动,而今日也未尝不是进入了一个儒法兼用、中西通融的大创造期。这个时期整合得如何,可能关系到未来数百年中国的命运。要言之,王霸之辨的实质重心在行王道,而不在霸本身如何。霸本身无可无不可,王道才是目的。抓住这个要点,就可以避开霸道历史上的各种善恶面相的困扰,把王霸之辨的思想一以贯之地运用到现代民主宪政的建设中来。

人民共和与王霸之辨

民主的基础是民意,王制的标的是天意;然而,民意之难知之与天意之不定,几无程度差别。因此,二者对于制度设计来说可能只有信仰差别,并无功能差别。所以,行大一统的人民王制(王以前是君主,现在王是人民),还是议会党争的霸制(霸以前是尊王的封建贵族,现在是代表多数利益的政党),这个选择仍然是今天面临的问题。无论美国建国初期的联邦党人,还是为民国拟宪的康有为,都是大一统的公羊家,主张放弃春秋霸制。而这在中国,还不用等到汉代公羊家,实际从孔子述古删定的《洪范》《禹贡》以来就是深入人心的主流传统。19世纪以来,列强分裂中国终未得逞,实有赖这一传统对于党国形态(无论国共)的暗中支撑。今日宪政建设,亦将有赖这一伟大传统。

今日宪法学,必须提高到制礼作乐的高度。康有为的宪政构想应该也是在这个高度来理解问题的。这是我们的宪政可能依赖的传统,而不是西方的约法传统。“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制礼作乐必须以建国大业为前提。“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制礼作乐需要权威来保证。而今天正好到了这个契机,有了这个机运。希望当权者在明智地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政治激情之后,也学会尽快放弃毫无追求的实用主义。政治激情造就的建国伟业和实用主义带来的经济实力,如果都能顺利导向制礼作乐的方向,确立华夏宪政根基,则中国幸甚,人类幸甚矣。

确实,君主当王是自然的,合乎人类直观的(所以,长期以来形成了王的含义和君主这个指称的几乎同一不分)。但是他的私人性,也非常直观。王的含义不必然对应君主这个指称,这是违背人类自然和历史的剥离,也正是现代政治的抽象之处。在这个抽象的剥离之后,在“人民主权”和“民主”中,公义或王道似乎显而易见,似乎民主就是天然公义的,合乎王道的,彻底摆脱了君主私人性的东西;但实际上更困难的问题出来了,那就是民主政治的私人性、非公义性,或者说违背王道的东西不再直观了。民主的问题在于,似乎大多数个人私利的总和就是公义。人民与王,这个超越人类天性能力的抽象整合体到处充满裂缝。很多现代政治的猫腻,或者说僭政,就是从这个裂缝里滋生的。

把人民上升到神的高度,进行神道设教,是防止民主庸俗化、利益集团化(即封建化、霸道化)、行人民王道的途径。但是,这种人民神道教必须有个限度,这个限度就是人民制定的宪法。一旦宪法既成,神还是供起来敬而远之的好。但是也不要把它忘了。什么时候忘了,什么时候它就会现身。和历史上有过的其他神一样,人民神现身的时候,也会降下火、雷电和洪水。这可能是最后的神。

《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人民这个多头的王,他的意志和欲望可能比一头的君主和寡头的贵族更暴烈,更贪婪,更喜怒无常。而当他被崇高的目的激动起来,在极罕见的机运(往往是民族生存危机)中被凝聚成一个人格或至少是一个代表会议的时候,他几乎就是神意和正义的化身,超过历史上任何伟大的帝王和贵族元老。这样的机运犹如“初筮告”一样极为罕见,也极为宝贵。在这样的初筮告之后,理性的宪法作为初筮告的结果将代替再三渎而不告的人民意志,行驶统治的权能。只不过,这个初筮告的人民意志始终藏在宪法的字里行间,犹如獬豸一般时刻警惕着利益集团对法的窃用,并且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现身,放下雷电和洪水,重新颁布他的敕令。

如何防范民主霸道,维护民主王道?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建议是“法律”:不能凡事付诸平民领袖的鼓动和人民的偶然意志。而只要是“法律”就意味着,民主必然含有贵族制的因素,因为任何代表会议、立法会议和法庭都必然是少数,既不是一,也不是多,虽然在理论上它可以代表多。在宪政民主中,代表会议是一种中介性的东西,也只能是一种中介性的东西。这个中介空间就是贵族的生存空间。中介机制从来就是贵族和霸道的产生机制,无论周礼的封建诸侯、秦汉以后的郡县委吏,还是今天的议员政客,无不是如此。所以,只要大国的宪政不得不因技术限制而建立在中介机制之上,“民主时代的王霸之辨”就不应期望彻底去除所有贵族制因素,它的目标只是把贵族制因素控制在为人民王道服务的范围之内;正如战国秦汉之际儒法两家共同促成的帝制王道的伟大创制中,反封建斗争不是彻底消灭贵族,而只是驯服贵族。无论古今,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豪右家族和利益集团,关键在于如何发挥他们有益王道的积极作用,防止他们上操国柄、下欺愚民、中互倾轧。王霸之辨的意义不在于一味攘除豪右集团,而在于教化豪右、限制贵族,让他们成为遵行王道的州伯连帅。而这首先便是要让他们知道,恰恰是大一统的王道,而不是他们的集团私利,才是贵族利益的最大庇护伞。诚能如此,则共和国前30年与后30年的矛盾可解,现代与古代的传统也可以通达了。

- 作者: 朱乌有 2011年06月26日, 星期日 00:0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柯小刚:儒法关系的共和意义
儒法关系的共和意义:阅读《资治通鉴》的开端[1]
 
柯小刚

1. 阅读《通鉴》的道学心志:从《春秋》和《史记》而来
 

太史公《报任安书》尝自叙作《史记》之心志,曰“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前两句话表达了后世史家对《春秋》这部亦经亦史的独特经典传统的继承,后一句话则表现了时代赋予史家的局限。作为六经中最后形成的一部经典,而且是独特地可以被称为夫子笔削而“作”的经典,《春秋》承载了大道之行的最后消息。《春秋》之后,原初整全的经史传统分裂为经和史两条各有文质偏胜的道路。司马光参与其中的宋代士大夫党争,亦可置于这一深层背景中得到理解。而今天,当我们处身于一个文史材料和天道担当更加严重脱节的时代,道学导论的必要任务之一便尤其在于重新学习:对于经来说,先王之道的历史和现状如何构成了经的前提;而对于史来说,经所承载的先王之道又如何规定了历史书写的心志。

《春秋公羊传》的结尾曾如此道说夫子作春秋之志:“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先王之道,时代之忧,后世之望,交织成通古今之变的心志,规定了《春秋》这部亦经亦史的经典每一个字的笔削书写。这里表现的是古往今来的人事维度,“通古今之变”的维度,“人世有代谢,往来成古今”的维度。如果说这是一个横向的维度,那么它的发生却是在一个纵向的维度之中展开:即天地之间的维度,“究天人之际”的维度,“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的维度。[2]在这段传文的解诂中,何邵公回复到《春秋》经传的开头,重新谈到《春秋》何以为春秋的天道,把天人贯彻的维度交织进古今相通的维度:“尧舜当古历象日月星辰,百兽率舞,凤凰来仪,《春秋》亦以王次春,上法天文,四时具然后为年,以敬授民时,崇德致麟,乃得称太平,道同者相称,德和者相友,故曰乐道尧舜之道。”

究天人之际的维度在《太史公自序》对《春秋》之志的追溯中并没有直接表达出来,它只是隐藏在《自序》对《易》和《春秋》的相提并论之中,以及更本质地,深藏在整部《史记》的人事叙述之中。后来,在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那里,“臣光曰”对太玄易家扬雄的反复征引,也隐含地表达着史家的天道关怀。人事的叙述自是史家本职,天道关怀的隐含不彰则表现了古代良史的慎思节制。但是,当这种微妙的节制在现代实证史学、材料史学中堕落为排斥思想和毫无担当,叙述人事的史家本职也履行得不好了。

而在《公羊春秋》的经传注疏中,古今人事的编年叙述之所以富有微言大义,一直就离不开那个隐而不彰的天道维度。这一点在《春秋经》的开头“元年春,王正月”的书法中开宗明义地展示出来,构成了全部《春秋》人事之为春秋天时的基础,犹如在《礼运》那里,“坤乾之义,夏时之等”构成了小康礼运的天地[3],又如在“颜渊问为邦”中,“行夏之时”的天道、“乘殷之辂”的地道,构成了人文上“服周之冕”的宏大背景。[4]

《公羊传》如此解释这一书法的微言大义:“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元年春自然是人事发生的时间,但是人事发生的时间,其所从来的大原却是天时之命。因此,只有在元年春之下的人王定正月、布政教,才有来自天道的合法性。董子曰“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就是这个意思(参《天人三策》)。所以,君之始年不称一年而称元年,且即位必待逾年春正月,都含有人间政道之始必出于天道之始的意思。在何邵公的解诂里,“元年春,王正月”形成了一个逐层上系的序列:万物系于正月而得其正治(政者正也),始布政教;正月系于王而得往归(天下往归曰王)一统,又有二月系于王、三月系于王而得通三统;王系于春,春系于元,则是系人事之始于天地之始;至于起首一个“元”字,则“上无所系”,以其“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的道化之力而翕辟着人间世事分合聚散、文质相复的时间-空间。

在《春秋》经传中,天人之际与古今之间这两个维度是如此紧密,以至于只要说到其中一个维度,必定同时交织着另一个维度。《春秋》之所以亦经亦史,可能就维系在这两个维度的相互交织上。后来横渠先生讲“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是从经学或道学的一面出发,再一次对这两个维度的交织做出的明确表述。它和太史公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一起,构成了经史两面传统对于《春秋》之志的继承。而在横渠先生的时代,从史学一面继承《春秋》之志的,莫过于《资治通鉴》的编写了。后来朱子作《通鉴纲目》,以及后继者又作《通鉴纲目书法》、《发明》等等,又是从经学一面出发继承春秋之志,对《通鉴》进行微言大义的改写和发明。所以,《资治通鉴》这个书名中的“通”字,不只是通常所谓与“断代史”相对的“通史”之通,而且尤其是经史之通的通,大道之通的通,古今之通的通。《资治通鉴序》起手就上溯《诗》《书》《春秋》,以为“皆所以明乎得失之迹,存王道之正,垂鉴戒于后世”,显然也是站在经史之通、大道之通、古今之通的高度上为这本书立意。后来在章学诚《文史通义》的“释通”篇里,《资治通鉴》被置于《白虎通义》、《风俗通义》以来求通之学的脉络中,作为《易》所谓“通天下之志”的一种努力来理解,也是从天人之际和古今之通的意义上来解说《通鉴》何以谓之“通”的深意。也正是在这个多维度的“通”之深意上,《资治通鉴》的阅读可以成为而且必须成为道学导论工作的一条导入之路。

 

2. 阅读《通鉴》的道学心志:面向中国现代性问题
 

然而,《资治通鉴》的书写却开端于一个断裂,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的混乱前兆,犹如战乱频仍的现代共和革命,也往往被视为历史的断裂。如何弥合断裂以通古今之变,既是《通鉴》何以始书于三家分晋、战国造端的心志,也是我们今天重新阅读《通鉴》开端以作道学导论的用意。阅读《资治通鉴》的开端,便是要通过阅读断裂而来学习通达,通过阅读历史而来思考现代性的处境。

在中文语境中,“现代性”是一个外来词语。如果把周末的“礼崩乐坏”称为“早期现代性”或中国现代性的最初起源的话,肯定是令人不安的:因为“现代”这个历史分期的标识原是基于西欧特殊历史经验的词语,它背后蕴含着一整套支撑这一特殊历史经验的历史观念、叙事话语,乃至宗教背景。但是,由于西方文化在近代数百年来的全球化扩张,这些原本基于特殊经验的特殊话语逐渐被普遍化,在殖民地文化中被用来作为重述民族历史的话语。而一当这些“普遍话语”被用于另外的特殊经验,那么,“普遍话语”的普遍化也就重新成为另一场具体化的过程:在使用原本基于另一套特殊经验的“普遍话语”来解释新经验的过程中,“普遍话语”的原初经验基础就被悄悄地替换了。普遍话语重整特殊经验的同时,特殊经验也重整了普遍话语。经验与话语之间、特殊与普遍之间的相互调适整合,在世界文化交通史上、乃至在任何一个伟大文明自身的成长历程中,绝非罕有一见的非常变局,而是屡见不鲜的历史常态。因此,当今中国论现代性问题,无论主张全盘西化的无批判立场,还是抱持狭隘民族主义的文化原教旨立场,都不足以通达古今中西的差异和会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出于通达的要求,我们既要对诸如“现代性”这样的外来名相进行批判性的使用,又要深入中国历史本身的文理,研究古今之变的实情,以期得出基于中国历史自身经验的叙述话语,以消化吸收外来的现代性叙事,把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理解为一个中国。

西欧现代性的发端,起于中世纪封建等级社会的崩溃和建立一个平等的新社会形态的诉求。这个过程对于中国来说并不是迟至晚近百年才发生的近代事件,而是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末礼崩乐坏中就已经开始肇端。在如何应对礼崩乐坏的过程中诞生的儒法两家[5]是古今之变的枢纽,而如何就汉家制度的考察来结合两家,以至诸子百家之学,重建整全的先王之道、天下视野,则是通古今之变的关键。对于今天来说,如何发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形态,也成为理解中国现代化历史的重要一环。梁启超对于墨家的发掘,章太炎对于庄子和唯识学革命意义的重释,共和国头三十年中关于儒法之争的大规模讨论等等,所有这些试图超出狭义儒家观点的现代诸子学传统对于构建一种基于中国自身历史经验的现代化话语有何积极意义,迄今仍未获得应有的深思。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学界“学术转向”,汲汲于“国际接轨”,大力推行专业化、中立化、技术化的研究,一任政治与历史解释话语的阙如,在现代化方向的根本问题上陷入不思状态,在共和国立国之基问题上陷入失语状态,在社会道德价值观方面陷入真空状态。对一个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大国来说,这必非长久之计。对于日益片面现代化的“全球化”世界来说,也殊非福音。有鉴于此,带着通古今之变的心志和现代性的问题意识来重新阅读中国历史,成为一件紧迫的时代任务。

《资治通鉴》的阅读便是基于上述认识的一个尝试。这个尝试选取《资治通鉴》开端部分作为文本的出发点,通过考察儒法两家面对周末礼崩乐坏的不同反应以及二者在后来相互结合的意义,来思考中国最初的“早期现代性”原型事件是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政治和社会的结构,并由此以史为鉴,反观这场“早期现代性”的原型事件是如何参与塑造了近百年来的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独特面貌。通过这种志在通古今之变的历史阅读,或许一方面有助于重述既往历史,一方面有助于理解中国现代性自身固有的历史文化渊源。

 

3. 《通鉴》之始:通古今之变问题与任务的提出
 

《资治通鉴》始于三家分晋,意义何在?今天阅读战国史,有何借鉴意义?今天,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侧身列邦,处境有类于战国。但《通鉴》以战国系周纪,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春秋》大元始之义也。这表现在:战国诸邦虽然各保其邦,征战连年,但仍然有着共同的周天下想象空间、文化认同、政治道义。今日世界有没有类似的东西?美国自由民主话语是不是这样的东西?中国传统的天下观有否可能为今日世界提供这样的东西?如何消化吸收自由民主话语?

三家分晋,战国造端,《通鉴》即述吴起变法与魏、楚,卫鞅变法于秦,申不害变法于韩,意义何在?“变法”意味着什么?除了富国强兵以应付当时日益紧张的国际局势、战争形势之外,有何政治意义?如果联系到自秦至清的两千年历史,为什么会反复出现变法?而历代对变法的历史书写为什么总是以负面评价为主?为什么国朝史学以肯定变法为主?《读通鉴论》始论秦始皇,意义何在?今日重新思考,有何借鉴意义?中华共和努力的开端就是一场变法。从戊戌变法开始,中国现代革命开始自己的叙事。无论变法或革命的理念如何变更,变革以趋共和的话语是连续的,而这个连续性是否可以上溯到先秦法家的政治努力,历代变法运动的政治努力?也许,思考变法史,就是思考共和国基。思考变法史,就是思考中国现代性的发生。

国是谁的国,天下是谁的天下?国是私藏,还是公器?天下为家还是天下为公?这是共和的第一问题。从中国政治神话的最初原型,到历代先贤的政治思想,天下为公的共和思想一直在规定着天下神器、国家大宝的合法性基础。在《通鉴》周纪的时代,有一个没有出现在历史前台的人物,以他的“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指出有国者不过是私藏神器大宝的强盗。他建议有国者藏天下于天下。藏天下于天下就是不藏天下于私囊,就是礼运于大道,“不必藏于已”,“天下为公”。还有一个在历史舞台上晃了一下身影即退而著述、以其“迂远而阔於事情”而不见用于当世的人物,面对有国者“何以利吾国”的询问而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一介书生的迂远之论,无改于时势,而《通鉴》特书之,《纲目》又从而大书之,含义不可谓不深远。

然而《通鉴》随即叙乃师子思之言“先利之”,以仁义为大有利于国也。荀子亦曰:“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但仁义之大利一直要到天下重新混一之后才能体现出来,而在战国之时,仁义礼乐的现实政治载体也就是贵族封建毋宁恰是诸侯混战的来源,遑论救治。这个救治的任务,历史不是交给儒家,而首先是通过法家来完成的。但法家之利,利在当时,不借仁义不足以大,不足以久。秦一统天下带给法家的荣誉是辉煌的,而秦帝国的转瞬即逝给它的打击则是致命的。恰如王夫之所见,秦与法家的历史使命是过渡性的。它的万古功绩就表现在汉以后对它的不懈批评之上。享受这样的批评是一种荣耀,因为批评的现实意义首先建立在被批评者创造的一统条件之上,其次这种批评实际上是对它的补救和完成。仁义无道法不行,道法非仁义不成。原初未裂的天下大道,经由历史的分合,就这样表现为文质的互补。后世君子于是只能安于补缀而成的纯一,于文质关系中稍识大道的运化,时世的变迁,于古今之通而会道一之通。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文礼乐的不息天命正在于它能不断反本开新,日新其德,与时偕行,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政治载体和现实对应物。是为新礼乐之义,新为动词。而天道之运,礼乐之新,在战国则借道法家变法,在近现代则借道道之齐物,佛之平等,西来之自由、民主,会成今日共和新礼乐的任务。在这个民族的历史运化中,周早已不再是狭义的周朝之周,而是周延之周、周遍之周。孔子“吾从周”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就在于他的周已经是损益综合了三代理想、为万世立法意义上的周,“齐一变而至于鲁,鲁一变而至于道”意义上的周道,通古今之变的周遍之道。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如果说百年来出于时势的急迫要求而不得不借道前行的话,那么今天重读中国历史的任务便在于:重新回到这条周遍大道之上来。

《通鉴》周纪是这条周遍之道上的关键时段:在那个时段,这条道路出现了严重的危机,亟需新的探索。这次探索的结果深深影响了后世两千余年的历史。近百年来,这条新路重新遭遇危机,而且更其深重。如今,我们正处在新路的探索过程之中。现实的紧迫虽然稍有缓解,但道路的前景依然蔽而不明。当此之世,鉴史以通、知往而来便成为首要的学习任务。

 

4. 应对礼崩乐坏的第一步:法家变法与现代性的历史位置
 

周纪二周显王之世,温公同叙卫鞅变法于秦,孟子倡仁义于魏,两者交错,义旨深远。面对周文疲惫、天下分裂的问题,卫鞅和孟子分别在两头做工作。从较短的距离来看,这两头恰相反对,而从较长历史来看,毋宁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

卫鞅变法旨在变革政体,调整社会结构,解决周礼封建导致的“诸侯僭王命”、“陪臣执国命”的问题,削弱贵族权力,抑制分裂倾向,促进国家团结,增强农战效率,最终收拾封建割据局面,混一天下。但是,法家出于效率的紧迫需要而采取了依赖君主的策略,通过增强君主权力而来抑制贵族,把人民当作农战的工具,从而推进了君主专制的僭政倾向。周文疲惫导致的僭越不过是贵族对王的僭越,下层贵族对上层贵族的僭越,而法家变法的结果虽然有效消除了贵族对君主的僭越,但是却导致君主对天命的僭越,从而带来国体基础问题上的重大纰漏。

本来,周文礼乐的国体基础是以德配天的天命观念,而天命之听又必须自我民听而听,天命之视必须自我民视而视,因此,从法理基础上讲,国家并不是国君的私有财产,而是属天的神器,天生烝民的公器,国君不过是暂时代天看护天下神器公器的看护人。“君君”就是说一个君只有德配天命才是有命之君,才配得上看护这个神器公器,否则不过是一夫而已。书云:“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民自有天德之常,仁义礼之信是也。政治是否为正治,有赖于它是否遵天道之物则,顺民德之秉彝,明德新民,因天道之正而有政治。但现在法家为了解决周礼贵族僭越君权而致封建割据的问题,却付出了过分巨大的代价,那便是导致国君对天命的僭越,对人民的轻蔑。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直到卫鞅之后千年的一位变法者还在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这便是为了解决贵族对君主的僭越而助长了君主对天命和民物的僭越。

当贵族诸侯混战、民生涂炭的时候,法家的出场和君权的扩大是人民的福祉,而当天下混一、四海承平之时,就需要儒家出来把国体的基础从君主的权术势中解救出来,放置到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天德之命上。国家是谁的国家?天下是谁的天下?如果说在战争的组织化要求下这样的问题不遑顾及的话,那么天下承平的时候就要提上日程了。否则,战争辛苦挣来的成果很快就要在战斗功臣的挥霍中丧失殆尽了,新的混战也将不远了。

《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孔子曰:“政者正也。”法家赢得了政体之变,却丧失了邦固之本、国体之正。这个偏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天德礼乐文化的传承载体正是法家革命的对象:封建贵族。周贵族兼具封建领主和礼乐文化的承载者这个双重身份,注定了他们在现实政治关系中处在反动方面,而在政治思想上却处在领先地位。周贵族身份的两重性必将导致他们的身体遭受荼毒,而精神不绝如缕。经由法家变法的裁抑,贵族作为一个封建利益集团逐渐式微,而礼乐精神却继续通过无封无爵的士人得到传承。这是一件世界历史的奇观,因为那些士人既不是有土有爵的贵族,又不是超越俗世的祭司,他们只是一些耕读传家的平民。当平民接续了一种贵族文化,并把它发展为日益平民化时代的主流教化的时候,古往今来从来没有另外一个民族可以与之比肩的文化格局便形成了:那便是中国两千年历史文化的格局。而这个格局的造端便是发生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其影响则一直延续到近代,乃至今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不重新审读周秦、秦汉之际的这段历史,就不能理解中国现代性特殊品格的历史渊源。为什么一直到二十世纪的中国还会出现扬法抑儒的运动?这是否提示我们:中国现代化进程绝非那么“现代”,而是仍然可以纳入源远流长的“变法史”中去得到理解?仍然如同历史上的任何一场变法那样需要法家资源的支持?这是否意味着:法家可以从“早期现代性”的话语得到解读,而“现代性”也可以经受法家思想的吸收改造?把“现代性”与法家传统联系到一起的意义在于:儒法关系的历史可以提示我们,变法、法家或“现代化”只是第一步,完整的故事还需要儒家的文以化之来继续完成。

 

5. 应对礼崩乐坏的第二步:孟子心性儒学之于“现代性”的意义
 

当周文面临礼崩乐坏的时候,如何在断送封建贵族血食的同时,却保存贵族文化的血脉,并以此贵族文化作为必将日益平民化社会的主流教化?如上所述,这个古今之变的重大任务的第一步是由法家来完成的,其主要内容是在制度层面破除封建,建立郡县和法吏制度。而文化和政治哲学基础建设上的第二步,则要等到纯任法制、行之不远的秦帝国崩溃之后,由汉代的经学博士们来以文化法,把君主专制建设为天子制度,把法吏制度建设为文官制度,把曾经适应于封建制的礼乐文化调适到郡县制之上。于是,法家的积极成果得到了保存,纰漏得到了补救,而儒家礼乐亦由之革新,吸取了新的养料,荀子“隆礼重法”的主张得到了落实。

而这个第二步工作之所以能在汉代完成,其渊源由来已久矣。先王之道,天下为公,原来并不依赖封建制。毋宁说后起的封建制经受了先王之道的教化才成为文明的政治。所谓天下为家的封建,只有当它走上了仁义礼乐的礼运之道才是小康。小康理想既是大道之运适应封建时代的结果,也是大道对于封建的范导。所谓齐家治国以至于平天下,礼乐与封建的暂时合作便是要在家国中楔入天下的理想,在天下为家中楔入天下为公的理想。而当这个暂时的合作所依赖的政治载体即贵族封建等级制度礼崩乐坏、面临解体的时候,小儒志在保护这个载体,而大儒却知道:大道之行又到了自我革面、重新开始的时候了。《孟子》书的结尾论五百年必有圣人兴焉,表明了全书意在重新开端的心志。

《孟子》的开端“王何必曰利”,我们已经在《通鉴》显王三十三年读到。这一年仅记的两件事中,就在孟子对魏惠王之前,司马温公记下了“宋太丘社亡”。《史记•汉武本纪》:“周德衰,宋之社亡。”《正义》曰:“社主民也。”周德之衰征兆于宋社之亡,这既是一个时代行将结束的表征,又是对这一结束之原因的启示:那便是社亦即大地与人民的缺位(社亡谓社神主失踪)。联系这条记载的启示意义,我们再来阅读孟子对魏惠王的“王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我们才能更深刻地领悟司马温公的春秋微旨。

孟子对那个已经完全封建化的儒家所进行的重要革命便在于重新请回社主,也就是大地与人民。“王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魏惠王听不懂的不仅是仁义之大利,而且尤其是仁义的政治载体,在孟子那里已经发生了改变。仁义不再落实到封建家族的权力继承制和血亲利益原则,而是落实到人民。

仁以孝悌为本,这没有问题,然而孝悌经由封建化的解释早已被偷换为贵族世袭制的血亲利益原则。在此举世滔滔的伪儒处境之中,孟子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的论证却举例一个素不相识的孺子:这个孺子并不是自己的孩子。对一个并非亲人的孺子起恻隐之心便是仁心之端,这种心性仁学的政治意义便在于把仁德从封建家族权力制度和利益集团中拯救出来。放此而行,于是有“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原先在封建化的儒学中,只有智是无涉封建权力和家族利益的,而现在经由圣人的重新解释,仁义礼智都在一心之中有其端绪了。

人可以无爵,然而莫不有心。有心即可以扩而充之,尽心而知性,知性而知天,以至于“人皆可以为尧舜”。当三个五百年之后的陆象山讲“吾心即宇宙”,四个五百年年之后的王阳明讲“心之良知之谓圣”的时候,这个去封建化的新儒学便已经深深地嵌入了普遍平民化的中国社会。当然,这并不妨碍孝悌继续成为耕读之家的为仁之本,但除了在法家遗留下来并经由儒家吸收改造后的集权皇室仍然发挥它的教化制约作用以外,孝道在广大中国社会已经完全剔除了封建世袭的制度含义,而成为平民家庭伦理建设的第一教化方式。

由此出发,我们可以思考儒家思想对于中国现代性建设的积极意义,理解孟子所谓仁政的共和含义。

仁政,在封建化的儒学形态中,曾经一度与封建化的孝道一起,堕落为封建世袭权力的辩护和家族血亲利益的原则。仿佛只要做到贵族家庭的血嗣不绝,国不改姓,便算是做到了孝,而做到了孝也就是达到了仁,而如此达到了仁就可以算是知性知天,德配天命了。这是一种野蛮而愚昧的政治思想。现在孟子的仁政则是恻隐之心的推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根本上源于人性的善端。人之所以能孝亲、继承,是因为人心固有恻隐之端,这个恻隐之心是针对一般人的,甚至是陌生人的,人对陌生人的恻隐之心奠定了人可以孝敬父母的基础,而不是倒过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与《论语》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相矛盾,因为孟子是从根本义上的开端来说,有子是从实践义上的开端来说。在为仁的具体实践中,孝悌亲亲仍然是最切近的开端,只是即使孝悌亲亲之所以可能,在根本义上还有赖于恻隐之心的本然善端。一个植物人不会孝敬父母,因为植物人麻木“不仁”。实践仁的出发点诚然是孝悌,但孝悌何以可能的出发点却是仁心。这些哲学的思辨在社会政治上的意义完全不亚于法家的变法。它意味着:在孟子那里不再是仁政依赖孝和家族权力世袭,而是孝和权力世袭不过是仁政在特殊社会(封建社会)条件下的表现。而这也就蕴含着:如果由于封建制度的腐败,仁政的这个特殊表现形态到了违背孝悌和仁政之初衷的时候,时中君子就知道旧文新命、以复其本的时机就到了,拨乱反正、以新礼乐的任务就提上日程了。

孟子原礼于仁(这在孔子那里有其渊源,在孟子那里有其过弊,而在荀子那里又有对孟子的纠偏)、奠仁于心的思想革命,落实到政治上就是在国体问题上的伟大成就:人民,而不是君主,也不是贵族,才是国家政权的主体。

本来,周之后日益封建化的儒家立足于贵族之上,反封建的法家则致力于抑制贵族,构建君主专制。(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君主专制并不是封建的特征,而恰恰是法家反封建的结果。)一个要把国家建设成贵族的会员制俱乐部,一个要建设成君主的私家花园。一个是后起的封建制,一个是更后起的反封建制,二者共同失落的是这个民族最古老的政治原典宪章《尚书》《诗经》的民本传统。正如孟子的心性革命决不是什么后起的新潮异说,而不过是请循其本,孟子民贵君轻的仁政思想也不过是重新回到了这个文化最渊深溥博的井源,重新激发了这个民族的历史经验和政治感情中最古老最深刻的记忆:那便是天,民,以及二者之间的本原关系。今日谈民主者,难道不需要了解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建设民主蓝图吗?与中国的自由主义追随者相反,他们的西方导师没有一位会给出如下抽象和浅薄的回答:是的,民主是抽象的,跟一个民族的经验、记忆和感情没有关系。如果是这样,孟德斯鸠讲三权分立就不必考察从希腊罗马到中国的地理气候和民族脾性了;如果是这样,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民主就不必在他的书里绘声绘色地描摹美洲风俗画卷了;如果是这样,中国的自由主义也就真的可以算是一种自由主义了。

 

6. 儒法国家的诞生:汉代儒家对法家成果的以文化之
 

周礼崩坏,如何重建天下秩序,秦统六合只完成了双重任务中法家的一半,另一半尚需等到汉代在“独尊儒术”名下的儒法结合体制的建立,才算是初告段落。《通鉴》周纪二魏惠王放走的一老一少,孟子和卫鞅,分头在思想层面和体制层面所作的工作,各自穿越不同的遭际,最后在汉代新型儒法帝国中的结合,才是战国叙事的真正终结,和后一段历史形态的开端。

新生的汉代儒法帝国的结构导源于战国时期法家变法和儒家新命两方面的结合。从法家方面来的重要遗产,便是一个集权的君主和他所面对的广大平民。贵族相对于秦的全面夷灭而言虽然在汉略有复兴,但广封藩王而削其地、诸侯接受中央委吏制约等策略,使得汉代侯王远不可与周封诸侯相提并论。汉代地方的主要单位是承袭秦制的郡县,侯国、汤沐邑交错其间而已。中央地方,一应官吏,不是世袭职位,而主要通过选举产生。(选举不等于投票,投票只是选举的一种方式。古希腊有抽签选举,中国汉代有举孝廉、举贤良文学等选举方式,隋唐以来有考试选举。)这些都是法家去封建化改革的重要遗存,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政治风貌的基本轮廓。

另一方面,这些法家遗产之所以能在新型儒法国家中得到巩固、完成,而且发扬光大,而不是像在秦帝国中那样转瞬即逝,实际有赖于它们全部经受了儒家的重新消化、吸收、改造、完善。比如说,君主专制思想就经受了今文公羊家大一统说的吸收改造;强大君主下的广大平民不至于沦落为生产工具和战争机器,有赖于儒家家庭孝悌文化在民间的建立;法家的法吏制度经由儒家经学的文而化之,后进于礼乐,被改造为儒家文官制度;而这个改造得以进行的机制便是选举制度的改革,把儒家经书和德行的教养作为选举的标准,如此等等。

在对法家的改革成果进行文而化之的吸收改造过程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儒家的家庭孝悌文化在一个去封建化的新条件下的重新生成,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社会风貌的基本轮廓。这也可以算是一件世界历史的奇迹。因为,根据西欧封建社会的经验,家庭文化建设的激情往往只能维系于贵族家庭世代相传的爵位和荣誉,而在中国两千余年的广大平民家庭史上,却充满了普通家族的家风、家规、家礼、家谱。没有一个家庭在历史和文化认同上是贫乏的,即使它在土地和财富上陷入贫困。相反,在很长时期内处于封建社会的欧洲,一个家庭即使通过商业获得了财富,它也无法取得家族历史的自豪文化。根据西欧封建社会崩溃的历史经验,政治、经济、社会方面封建制度的崩溃,同时意味着贵族高雅文化的失落和一个庸俗文化时代的到来。但在中国,秦汉以后的历史表明,儒家教化对法家去封建成果的文而化之,极其成功地把原来属于封建贵族的高雅文化,通过家庭伦理建设的方式在一个后封建的平民社会中保存下来,而且得到持续不断的更新、发展。当然,这也带来了中国奇特的社会面貌,那便是一个非贵族、去封建的家族宗法社会的形成。

“非封建的宗法社会”这个概念如果在欧洲封建社会模式中来看的话,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是家族宗法就是封建的,既然是封建的怎么能说是去封建的。所以,由于机械照搬西欧封建历史的经验,长期以来,近现代中文史学错误地把中国秦汉以来以至明清的社会形态都称作封建社会,这是一个混淆的结果,以为只要是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结构都叫封建社会。实际上,只有贵族特权世袭的家族结构形态才可以称为是封建的,而由广大非贵族的、无特权世袭的家族组成的社会,虽然它主要由家族组成,而且家族文化中充满了大宗小宗的继承法规、家礼制度,但是只要这些家族不是带有固定封土和爵位的家族,那么它们就不是政治、经济、社会结构意义上的封建家族,这样的社会也不是上述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它们只是在文化上保留了封建时代遗存的贵族礼乐文化,但是在经济社会层面上,毋宁说一个家族就是一个相当于“农业合作社”的团体,它们的土地并无固定不变的封藩,它们的地位也无固定的封爵,它们的收入更无固定的封赏,一切都需要家族内部组织合作,发展生产,通过土地买卖扩大土地,建立村社,增加收入,而且天命靡常,前途未卜。

所谓耕读传家,在天命靡常的后封建时代(去封建就去掉了一成不变的地位和保障),家族认识到:值得持续追求的是文化教养本身,而不是文化教养的一时结果。教养即使成功的话也只能改善后代的读书条件,下一代要想成功的话还得依靠自己的努力考科举,而在有幸获得国家俸禄之前,要做好世代务农、自给自足的准备。这就叫耕读传家,就是说只有耕和读两个动词可以传,名词不可以传:官位不可以传,俸禄不可以传。这是儒家家庭孝道文化对法家造成的平民社会的重要改造。经过这种改造,平民就不再是君主专制容易压迫的个体散沙聚合,而是通过家族组织增强了自治力量,通过家族文化教养增加了尊严和自由,有效防止了强大集权对孤零零个人的压迫。

 

7. 儒法国家的结构与内在矛盾:由此理解现代共和的诞生
 

法家的历史任务给法家带来了不容磨灭的功绩,也决定了法家的历史局限。

春秋战国的纷争,起源于周文贵族封建制的根本问题,就是贵族权大、王室衰微、导致天下国家四分五裂的问题。无论诸侯僭越天子,还是大夫陪臣执诸侯国命,乃至家臣专大夫家政(如阳虎之于季氏),都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层面的表现。法家之起,就是因为贵族权力大到了导致诸邦衰弱、中国文明体面临危亡的境地,必须要有一种思想来彻底解决贵族封建的问题。到战国中晚期的时候,法家变法的主要目的便是要抑制贵族的权力,增强君主的权力,改变陪臣执国命的状况,希望建立一个强大君主加全民农战的结构,以便把邦国变成一个高效的生产机器和战争机器,在诸侯争强的战国格局中胜出。因此,法家的反封建就有不彻底性的一面:只反贵族,以便加强君主权力,所以,法家在抑制封建贵族权力并且取缔贵族分封制度的同时,却留下了皇帝一人的封建制,至汉又扩大为皇室一家的封建制。在战国和楚汉的连年硝烟落定之后,在新生的汉代儒法帝国中,虽然大部分古老贵族门第早已烟消云散,但这个帝国的君主还是保留为封建的家族建制。

汉以后的儒法国家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国家:这个国家只允许存在一个唯一的封建家族,决不能同时有第二个。所谓争天下就是争谁家可以成为这个独一的封建家族。这有点像西方宗教从多神教到一神教的变化。如果说西欧封建社会是在宗教上从“封建贵族神谱”演化到“皇帝神谱”的话,那么可以说中国在相应时期是在世间由“多神教”演化到“独神教”。类似的结构变化,一个发生在神界,一个发生在人间。犹如中世纪的西欧大体而言不再是异教的多神世界,中国秦汉之后的社会也主要不再是贵族林立的封建社会。但这个去封建化的社会却由一个封建家族来统治,这个家族便是帝王家族。相比之下,在西欧同期发生的情形是,一个在神界“去封建化”了的独神却君临着一个封建贵族林立的人间下界。后来,在晚于中国一千五百年才发生的人间去封建化进程中,欧洲为什么同时在超越精神层面借助新教资源、在人间事物层面借助中国资源,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说儒家对于法家变法的遗产,在平民一面是通过恢复曾被法家破坏的封建家庭孝悌文化以增强平民社会的宗社团结,在平均化的社会中引入差异性团块以缓冲君主专制权力的话,那么,在那个唯一的封建家族层面,则是通过激活封建时代之前固有的以德配天、天听自我民听、民本仁政、身心性命之学等非封建思想来约束它。这样做的结果便在国体基础上把法家建构的君主置换成了人民,从而改正了法家政治建构的重大缺陷。从《史记·商君列传》商鞅三见秦孝公,先后言帝道、王道不见用,第三次乃言霸道来看,法家原先也并非只是一个工具性的思路,而是同样有着丰富的原君、原法方面的法理建设内容,如在管子、李悝那里的“道生法”思想等等,还是构成了早期法家思想的重要成分。但在战争局势日趋紧张的战国中晚期就被放在次要的位置了。在《韩非子》那里,一上来就是天下大势的纵横分析,至于道论,是要放在后面的。法理基础的建设,一直要等到汉代新型儒法帝国形成之后,才把君权的来源和制约归到天命和天德,这就给法家的思想套上了来自人民方面的制约,因为在儒家那里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士大夫对天命和民意的解释既是授权给天子和法的东西,也是革命和变法的依据。法仍然保留为统治的工具,但原先在法家那里被当作生产工具和战争工具的人民则有了更基础性的法理地位。

新生的儒法帝国就这样形成了一个天(民)—君主—法—贵族—民(天)的循环制约体系,这与五行生克的循环制约体系,可能都有某种隐秘的关联:天位中央土,且天道下贯而为民德;民生以火,且民心炎上以达天听;天、民之间的上下通泰便是一个坤上乾下、天地交泰的泰卦。法属水象,尚平,尚准,尚智,险而无情。贵族属木,生生仁德、文化繁荣有赖于它,枝蔓孽生、门阀林立、繁文缛节也是它。乐施好生,高而骄躁,木之象也。君为金象,掌杀伐之权,坚而易折,贵而难保,尚纯而不能有容,金之象也。君僭天位则妄称土,以金之黄仿皇天后土之黄。金之黄贵而隘,土之黄朴而广。金之正色曰白,其黄曰僭。由于这个五行体系的国家,是建立在民情天意基础上的君主国,也许可以称它为人民帝国。帝者谛也,其正当性基础在于谛听天命,而天命之听必须自我民听,所以人民主权虽然并未得到法律的确立和保障,但是理论上它是国体的基础,而理论就拥有正名的道义力量和规范力量,也往往构成革命的话语资源。它与代议制人民主权宪政的区别只在于,需要正名的时候,不是通过辩论和选举,而是通过革命来进行。所以两千余年人民帝国的历史也是一部农民革命史。

这个五行循环制约体系的结构保证了中华人民帝国两千余年的开明强盛。但是这个结构蕴含着根本的自相矛盾:即,民情天意的大公恰恰是委托给一个独一的封建家族之私来实行的。这个基本矛盾在立后、立嗣问题、内外臣问题(宦官问题)、外戚问题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表现。这些问题究竟只是皇帝家事,还是天下公事,往往处在混乱之中。固然,天子无私事,但这个“无”如何落实是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无论左社右庙还是右社左庙,人民之社与皇家之庙相提并论,皇帝同时是天之子与先王之子,直接表现了人民帝国的基本内在矛盾。社与庙是立国之本,但这是两个本,两个基础。基础的分裂导致国家的分裂:一个人民帝国实际上是两个国家,一个是社的国[家],一个是庙的[国]家,一个是人民的国[家],一个是君主的[国]家。所谓明君,就是能够把这两个国-家合成一个国家的君主,这时就出现治世;所谓昏君,就是制造和加剧了这两个国-家之分裂的君主,这时就出现乱世。

人民帝国国理的上述基本矛盾,决定了人民帝国必然走向最后崩溃,演进到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解决了国理基础问题上的社、庙矛盾,不再把某姓家庙作为立国的基础之一,而只把国基建立在“社”也就是人民之上。但这决不是毫无历史积累的、突然发生的、完全新鲜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是深深地根植于中华民族最原初的历史记忆和政治理想之中,从孔子开始就已经在准备的事变。战国之际法家的变法和儒家的新命,是这个漫长准备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经过儒法两家的分头工作,以及汉以后儒法的综合,共和政治对于中国历史来说早就不是陌生的经验。只不过共和因素长期潜藏在人民帝国的社稷坛中,未能取得完全的支配性地位。今天,我们通过重读《资治通鉴》开端所叙儒法两家面对周末礼崩乐坏所作出的不同应对,应该看到儒法关系对于人民共和新礼乐建设的历史意义。

在战国和秦制中,法家的构想本来接近君主专制的想法,但是经过今文儒家大一统思想吸收改造之后,中国政治传统中的法家因素,就不再是专制了。周文礼乐本来是一套封建贵族制度,但是经过法家改制之后,也不再是贵族统治了。《尚书》“天听自我民听”、“民为邦本”的传统,《诗经》“天命靡常”、“以德配天”的传统,《孟子》“民贵君轻”的传统等等,都是中国政治传统中民权一面的表达。汉举士、唐宋科举以来,中国统治阶层多为出身人民的文化精英,他们构成了中国政治中非皇家非贵族的一群,实属人民的代表。对于他们来说,他忠君的前提是,君要象一个君,所谓君君、正名。正名的实际政治含义便是忠君思想中的民主因素:君要像君,只有君做到德配天命、为天之子,而只有自我民听才能听天命、为天子,所以忠君有别于单纯法家的权术势学,而在君主制和贵族封建制中加入了相当大的民主成分——如果一定要用“民主”这个词的话。因此,中国政治历史的实情,实际上很符合李维和马基雅维利所谓共和的意思,也就是君主、贵族和人民三方的平衡技艺。当然,人民共和是比斯巴达的共和传统更加符合共和概念的共和,因为它是人民的共和。

“人民”在共和国的建立过程中,曾经是一种政治动员的修辞。而它何以能起到如此巨大的动员力量?这是离不开民族政治习惯和历史记忆的。如果没有诗、书、周易以来的天命、天德、民本、革命传统,如果没有数千年为民请命的士大夫政治传统,很难想象这种修辞可以在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过程中取得强大动员力。人民共和革命的力量源泉,其力量爆发的深层秘密,不可能是任何一种外来的学说、主义。无源之水不成巨流,无薪之火不能燎原。人民共和革命的成功,实际上取决于它激发了中国源远流长的共和政治传统中的人民因素。

近代以来,根据外来的历史哲学,中国历史被描述为一团黑暗,除了君主专制就是贵族封建,人民的因素抹煞殆尽。资产阶级和封建军阀共和的问题就出在未能激发人民的力量,所以表现为一个孱弱的买办政治,外不能争国权,内不能立民权。现在,对内而言,人民共和国既然已经通过发动人民取得了革命成功,就决不允许少数权贵以人民之名行专制、封建之实。只要这个共和国把人民署在它的名字上,把人民写在宪法上,把人民作为根本性的政治修辞,作为立国之本,正当性基础,那么,它就永远具有规范性力量,就永远是正名的依据,为民请命的依据。对外而言,在片面“全球化”的威胁之下,如果不考察人民在儒法两家政治哲学思想中的位置,就无法理解汉以来儒法帝国的结构和内在矛盾;而如果不理解儒法帝国的结构和内在矛盾,就无法理解现代中国人民共和的建立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传统上有其渊源;而如果不理解现代中国人民共和的历史文化渊源,就只能稀里糊涂地按照全球化的谎言和西方现代性的叙事来理解中国自身的现代化历程,彻底割裂中国古代历史与现代中国的联系。近代家国天下危机之初,先贤就告诫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6]。如果在无数先烈血洒江山,驱除外侮,建立了共和伟业之后,到我们这一代还不能把历史与现实的道路疏通到一起,我们就既对不起百年共和先烈的碧血,也对不起数千年皇皇史册和圣贤经典的汗青。如果说近代志士出于时势的逼迫而不得不采取过分激进的反传统立场,那么到了今日这个承平已久、国力渐富而自身理解危机、说法危机却日益严重的时代,用传统文化来疏通现代文化的任务就成为亟待展开的斯文之命。

 

附录一:答海裔略论儒法书
 

兄嘱谈儒法斗争问题,我现在上网不便,只能略谈意见。兄所见儒法关系确实重要,诚为通古今之变的关键。“现代性”,如果中国也有的话,当自战国始。近读通鉴,尝思:司马温公或有鉴于是,故资治通鉴自三家分晋即战国之始起笔?此与法家之出关系甚大:法家之徒盖出于三晋,以其当战国问题之前沿也。三家分晋不久,通鉴即述魏人吴起变法于楚,不无深意也。后韩人非变法于秦,亦由此一脉线索。其思路甚或贯穿于书末唐永贞间革新。因此,资治通鉴全书或许都是在儒法关系之问题意识下的述作,或者说是一个儒者如何回应“今”世问题的历史书写。此基本问题意识已见于周史官老子。法家源出于老,良有以也。道者,应化之谓也;法家,应化之道之具体方案也。法家变法盖出于战国“今世”之压力,其功成于秦扫六合,建立新型国家,越出周礼规模;而其蔽也立见,秦二世即亡。汉家制度,杂王霸而用之,补峻法以宽柔,遂得张大新政,终成一代世界帝国。故曰秦之成实在于汉,法之行实赖于礼。儒生道,道生法,法成于儒。儒诚为本源与旨归,然不假道、法不行。当今之世,共和亦为我之新道法乎?故说儒法相须可,说儒法斗争不妥。儒法斗争一说,如有意义,必当其时而说之,未可执之也。斗争之说仅限于文贲胜质、不知通今之时方可权为之说,以资催折文蔽贵戚,建立通道,擢选下层以充官吏,于是乎上下通泰,贤者举于野,事行于公,效率大增。然举士充吏之法,连带其郡县、刑名制度,久而必过,以至于质野无文,刻薄寡恩,人自危惧,官民如水火仇雠,否隔不通,事业仅属公务,与己无关,反不及仁政王道之踊跃有力也。故自秦汉以来,靡不以权中儒法而得政,莫不以偏任儒法而失治。西汉之衰,文胜质之弊也。元帝不听乃父宣帝之诫,遂以纯用儒术而埋下王莽篡制之根。王莽之篡,乘文之弊者也:外戚,符命,皆文胜之象也,而莽乘之而成。王莽之文,虚文也,故昆阳百万大师不敌光武匹马之质勇。此特一例耳,不胜枚举。其要总在于权衡时下文质之轻重:礼文繁缛弊弱则以严刑峻法质朴之严强之,法制野蛮刻深则以亲亲之礼乐文明之宽柔之,未可坚执儒法之一端而为典要也。

 

附录二:义利之辨与梁惠王放走的一老一少

 

《资治通鉴》周显王三十三年:

 

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司马温公的笔法,把子思论“仁义之利”紧接在著名的孟子对梁惠王论义利之辨下面,首先制造一种表面的紧张,然后又通过评论说明义利之一致,二人修辞之殊途同归,可谓用心良苦。

不同于孟子临事的慷慨激昂,当一位后世史家编修千年往事的时候,历史的紧张一方面尘埃落定,可以从容观之,一方面逾千年而问题尤新、忧患如昨,又徒增急迫。只是这急迫不再那么激切,因为激切原无济于事;这从容亦非超然,而是更多深思熟虑。如此从容的急迫,便是古今的时间距离、历史的纷纭变化带给叙述者的沉淀智慧。

引述子思之言,首先含有对孟子的一种隐约的遗憾,乃至责备。《通鉴》始于三家分晋,战国造端。旋即叙述吴起变法于楚,卫鞅变法于秦,申不害变法于韩。变法者,变诗书周文而入于壹朴也。(“壹朴”见《商君书》)。在一个周文显得“烦言饰辞而无实用”(《商君书》)的战国时代,引经据典,仁义道德,确实显得不合时宜,难见用于当世。虽然,这实际上却是培根固本的长久强大之道,有着很大的利益。

齐宣王欲闻齐桓晋文之事,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激切于道义教育而丧失了对时王进行历史教育的机会。历史教育的好处在于:寓教于乐,寓仁义道德于利益。《论语》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便是用桓文之事对弟子进行历史教育的典范。在子思子“先利之”的哲学表述中,仍然蕴含着孔子历史教育的遗旨:在他援引的《周易》中,历史的经验与哲学的智慧原是冶为一炉的。在司马光的史家笔法中,这种不动声色的历史教育遗产也得到了很好的继承,这表现在:虽然叙事的时候通过对比而有隐约的褒贬,但是在随后的“臣光曰”中,这种隐约的遗憾和责备却了无痕迹,也不应该留下痕迹。在作为合题的评论中,历史教育达到了中庸的理想。

因为司马光知道得太清楚的一点是:孟子并没有错。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作为基本原则,这永远没有错。因此,如果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的话,微孟子,就更不知其可了。微孟子,我们就不得不被迫陷入那个时代急功近利的变法者之流当中去。变法在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方面的结果,从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我们可以读到,其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变法的直接成功虽然表现在秦统六合、建立郡县之上,但其成果的真正巩固却有待汉武以后在“独尊儒术”名下的“杂王霸而用之”。梁惠王万万想不到的是,必须要等数百年之后历史才戏剧性地证明:这个被他放过的老叟和一个刚刚被他放走的少年(卫鞅)的老少结合,竟然可以带来一个伟大文明帝国的两千年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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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原稿的写作得益于网络读书会的讨论,感谢赵璕、海裔、陈赟、唐文明等朋友在读书会上给予笔者的启发。

[2] 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人世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巾。”

[3] 关于这一点,更详细的解读参见前面第二章“从心所欲不逾矩与《礼运》”部分的相关论述。

[4] 《论语·卫灵公》。如果考虑到“颜渊问为邦”这一章的出处即卫灵公第十五在《论语》全书中的位置,就尤其有深沉的意味。从先进第十一开篇“吾从先进”开始,后十篇的编排明确表达了论语黜文复质的春秋之志。颜渊第十二、子路第十三、宪问第十四的标题,都是先进于礼乐之野人;卫灵公第十五、季氏第十六、阳货第十七的标题,都是后进于礼乐之“君子”。颜渊第十二载颜渊问仁,不载颜渊问为邦,以野人求仁得仁,徒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之德,无礼乐刑政之位也。然则系颜渊问为邦于卫灵公第十五,盖以野人之仁可以制礼乐、当新王,进于君子矣。自十五至十七,由国君(卫灵公)降而为大夫(季氏),大夫降而为陪臣(阳虎),每况愈下,故系颜渊问为邦于后进诸篇之首,其义自明矣。拙著《论语疏解》拟为之说,此不及祥。

[5] 无论儒法,当然都有其先王之道的渊源,不可谓诞生于周末。这里说的两家仅指诸子学意义上的两家。

[6] 龚自珍《定庵续集》卷二〈古史钩沈二〉。

- 作者: 朱乌有 2011年06月26日, 星期日 00:0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季蒙先生:英、法
20世纪,中国最注意的几个国家是英、美、德、法、俄、日,我们有必要关注。20世纪,关于英、美道路与欧陆道路,有过两派争论意见,这是一个二分。基于此,储安平的《政治上的英人与法人》,就不能不是一篇重要的论述,因为它揭示了问题。
  储安平说,英、法两国民性的差异在于,英国重实行,而后者重思想原则。亦即,行与思,分别是英、法的轴心,一切差别都从此流出。
  其实我们说,储安平对法国的总结,还是太君子了,过于含蓄,这样不解决问题。实则说得露骨一点,就是:法国这个民族重空想,性质轻躁。英国偏于笃实一路,法国偏于软美一路,大不相同。我们说,思有很多情况,各个人类,各不相同。思这个字眼,太空泛了,如何能精确地点出法国的特性呢?我尝终日而思焉,不如须臾之行也。所以,对于思,我们需要缩小范围,须更加具体,那就是——空想。
  空想与思,是不能混淆的,更不能用思来掩盖空想,储安平在这方面不彻底。抽象观念在英国政治上无甚价值,人民要求权利,直截了当,不侈谈学理;法国不然,先理论、后实际,人民受其眩惑。因为没有经验,先是法国民众,后是世界人民,吃了大亏,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世界人民,“笃实”一路的少,而“捷径”一路的多,所以命由自取,多数都遭了报应。英国派冷落、法国派流行。以中国革命来说,就是重在宣传鼓荡、星火燎原,先理论而后实际,绝不耽误。结果呢?快就是慢。
  在法国,旧世界打烂之,除去抽象的学说,毫无别种基础以建设新政府。实际的改革,向来未能追上空洞的理论,即使并进也不可能。因为喜欢高谈理论者,恒视缓和改革为无用。所以储安平说,现在世界各民族中,诚无一国,其人民玄想之强,能有过于法国的。储安平说的玄想,其实就是空想。但是空想能行之于文学,却不适合于政治经济,此乃不待辩之常识。像英国的《大宪章》,就仅仅是一种记录、一种普通的文书,就是直截了当要权利。英国的习惯是,依凭前例进行改革,所以步步结实,密不容针。2以1为基础,7以6为基础,不跳的。法国大革命时,有英国人正旅行于法,觉其制宪思想颇为可笑。英国进入民主政体,是经过了几百年的;法国采用民主政体,是蹦蹦跳跳的、疏可走马。法国大革命后,宪法不知道重订了十几次,盖各人皆有自己的一套,所以非全部重订不可,即使是局部小修也不可能。但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的,没有固定的形式,其中包括历史文书、国会法案、法院判例、宪政惯则,以及风俗习惯等部分。英人有言:英宪决不能以人力强为,应由自然长成。英国人重成规、而不是定规,所以13世纪的文书,仍为构成现代宪法的一部分。法国的法律是命令式的,人民非服从不可。英国的法律提议、推荐,要听候裁决。说白了,跟英国相比,法国是野蛮民族。
  储安平说,英国是习惯高于法律,法国是法律高于习惯。英国的法律是试验,法国的法律是武断。一句话,英国人反对拿“实际”做“原理”的牺牲,而是原理要让实际更舒服、更快乐。最可注意的一点是,储安平点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英国的核心理念是自由,不是平等;法国的核心理念才是平等。看来国人是混用了(平等、自由),今后一定要澄清。英、法最不是一回事,怎么能这么稀里糊涂地搅到一起呢?储安平有很多精彩的分析、比较,他说:
  英国人因为有天赋的组织才能,并且渴望发挥他们的生命力量,所以他们不愿意受到任何政治的束缚;而无政治束缚者,亦即自由之谓。法国反是,其农、工对上层阶级常愤愤不平,只要他们稍受教育,对社会的各种不平等即起反感,而谋推翻之。英国不是,英国人(农人、工人)对贵族地主、豪富阶级很少诅咒,他们安守本分,从事工作。为什么英国的农、工不太热心于改变其贵族式的社会制度呢?因为在英国人的意识里,他们常念到社会工作的合理分工,不常念到社会享受的不公平分配。英式念头是:如何更加努力,而不是将一己之命运与他人之命运相比、攀比。如果比,也是与同一阶级的人比——比各人努力的成绩如何。运动会就是这样,摔跤的不跟游泳的比,只跟摔跤的比;同一级别互相比。所以运动会在英国最早发达并得到规定,民性是全息的。说白了,运动会就是现代(性),英国人自比、比自己,只自己与自己相比;而法国则比人、攀比,他们的自我更少,是为别人而存在的。储安平说,法国工人的解放,先政治后经济;英国则是先经济后政治。所以法人政治解放后,即亟亟期待经济解放;英人经济解放后,一切似已满足,无多要求,亦少血腥。因为英国人只要生活自由、安定,即无甚要求。法国迷信抽象原则,时时追求原理、理论上发生的结果,所以法国工人的政治解放始于1848年,经济解放始于1864年;英国工人的经济解放始于1828年,政治解放始于1867年(隔40年),正好相反。
  我们看,落后民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在外在的物质享受和身份等级上与人攀比。成则处处觉得优越,败即处处觉得委屈,没有内在自我。储安平说,英国人是很机械的,实实在在,法国人却很机巧、不老实,但是行动懦怯。英国的政治家靠实际表现动人,法国的政客却密谋诡诈,政局素不稳定。英国人追求实际利益,不为抽象主义和空洞信仰所动,所以大党始终不过二三,没有必要另立一帜。在很多英国家庭,党籍成了世传,要改新信仰,还引发家庭争吵。所以,两党制其实就成了比赛的双方,互相促进。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为什么像足球等双方比赛的体育运动,多由盎撒民族所发明。法国人不这样,他们好标新立异、解构前代,说白了就是有颠覆根性。所以政治派别杂多,门户林立,一人一党,变党之事习以为常。猜疑妒忌,最喜虚荣。法国名为国会制,实则完全靠人际关系,政府成了徇私的机关,阴谋是法国政界的灵魂。嗜好批评成了法国人的天性,其实就是喜欢乱说话,胡说八道、歪扯,说批评是好听的。
英国行政部门的名称各异,也是顺应实际情况的结果,因为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即使是自相矛盾的,英人也不以为异。英国政治家最现实,看事行事,他们只生活在当前的5分钟。因为英国人认为,世界根本不合乎逻辑、不按逻辑运转,不能逆料,所以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英国人不喜欢浪费精力讨论、前定,足球最能说明英国性格,因为足球最说不准。对英国人来说,政治就是足球。
  储安平所比较的,其实就是万国国民性,亦即民族性分类学、比较学。关于殖民外交,储安平说,英国只知永远的利益,它在海外殖民,为的不是名誉、不是光荣,更不是什么文化的传布,而只是实际的利益。这是一个根本的揭示,足以点醒愚妄、想当然的糊涂人。英国的性根,既然是唯利主义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也就好对症下药了。英国殖民的性质是经济的、物质的,他们关注的对象是物不是人,其观点角度,是物质的而非文化、宗教的。在英国,对殖民地的主权,就是物质权、物质利益的保有。法国不一样,他们喜欢虚荣,所以要在海外发扬国威,弘扬法国文化,而这是很可笑的。法国丧失了所有的海外领地,而尽为英国所有。英国的殖民成就取决于两点:一是能在新辟地上安之若素,故国之思有节。其次,一到新地,即本能地开发其资源。所以,英国才是一个脚踩地球、脚踏实地、开发大地的族群,绝不空中楼阁,结果高楼起来了。不像法国佬,总想回到家园。世上哪里不是家?家就是自己(的创造)。说白了,英国人铺得开去、沉得下来,所以领地有了,基础建设也有了。不像西班牙,永远没有基础建设,只是占了南美洲。也不像查理斯人,永远只想呆在家里,哪也不去;去也没有组织安排。
  关于行动与帝国主义的关系,储安平讲得很清楚。他说,英国人民对政府的希望,在对内与对外上,态度是相反的。对内,他们希望政府慎之又慎,越被动越好;对外,英人则希望政府主动进攻,应付任何困难。所以,英国完全就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待己之道与待人之道完全相反。与之相较,中国是对外懦弱、对内残暴,盖天意欤?英国在海外,不仅要做名义的征服者,更要做实际的征服者。英国人自己也说,英人在对外政策中是毫无慈善心的。有人不同意,说英国若无同情心,为什么要禁止奴隶贸易呢?须知,禁止奴隶贸易是基督教的影响,英人常自称他们同情某某弱小民族,其实同情一词的意思是不畏惧,亦即,不怕某国或某某弱小民族。因为弱小民族不会造大舰队,不足以构成威胁、根本不足虑。储安平的这些议论,可谓入理。由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一道公式,关于英国(盎撒民族)的,即:
  
  同情=不怕
  同情心=无畏心
  同情=藐视
  
  这样看来,英人是很机械的民族,就是看谁更厉害,感情上偏于直截、简单,所以与之相处,亦须强调力学、量化原则,就是——我行!不必讲客气——礼学对他们没什么意义。人类不同的群体,民性及习惯想法是如此悬殊,点点滴滴都不同,所以必须因材施教。而且西人的核心理念就是怕,因为畏惧,所以信仰,必须要有神、上帝,说穿了就是玻璃心。苏格拉底论怕,最能说明问题。直到现在,美国影片多表现毁灭、恐惧,与其禀性并非无关。所以与欧西民族打交道,就是直来直去、要有决断力,一切以理胜,并攻取其心理弱点。说白了,西人是谁狠认谁,不讲谦虚、客气。平心而论,客观地说,欧西民族,动物的东西还是非常多,其性根中有这些成分,是不容否认的。我们研究各种性质,并了解把握它,是为了知道应该怎么做。
  储安平说,英国人的性质是比较滞钝的,而滞钝的人不大容易发生同情心。英国人的脑筋里,其实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切辛勤而有效果的活动!就只这个念头。说白了,就是只对实质感兴趣,投入产出而已。只看结果、不听解释,一切免谈。所以总是在实做,也总在成功。正如晏子说的,为者常成。简言之,英国是虐他的,中国是自虐的。恰如英国人自己承认的,英国毫无慈善心。可以肯定的说,盎撒民族的优点,就是技术含量高、高端,而缺点就是不善良、邪恶、心眼坏。老子说,人之不善、何弃之有?盎撒之谓也。
  储安平说,英国与德相近(无论族源还是哪方面),与法相远,可是为什么却要联法抗德呢?原来自1901年底,德国不愿意放弃其扩张海军之政策;后来希特勒又逼人太甚,遂使英国不得不与法国联手;其实历史上英国袒护德国的时候多。这说明,英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至上的,非常冷静。为了实际,他们可以不要感情。这就好办了,以后中国驭英之法,即在其中矣。就是以利钓之,处处算一笔利害账,亦即,让它对华总是下不了决心!墨子论利、害,古今中外第一,所以,以墨驭英,真是恰如其分。因为亲华,利的一头总是大于害的一头,那么,谁还能选择反华呢?我以轻重(钱)驭天下,这是力学法则,也就是韩非子讲的,要叫他不得不爱!所以我们研究别人的性格、特质,不是说认同这种性格,而是说晓得了底细,你就知道该怎么做。正如储安平得出的——在政治事业上,成功者常常是重行的人,而非空谈的人,他希望国人深省这一点。
  储安平在《英人、法人、西班牙人》一文中说,一个人的生命,不能越出三个角度——行动、思想、感情。而英国最重行动,其心理中心在意志,是动力的;法国则是空想的——他们的幻觉特别尖锐。上述三种气质平均发展的民族还没有。
  每个民族都有一些不可翻译的、代表其特质的字眼,比如英国的fair play,法国的le droit,就最足以表率其性。fair play这个词原本是运动场上的术语,其义是教导一个运动员,要他将游戏视为一个整体单位。足球最足以代表英国人的气质,与其说公平、公道一词最具代表性,不如说(具体)是足球,更能达意。运动当然是百分之百的行动,fair play就是行动的道德标准。说白了,英、美政治就是足球政治、足球思维、足球理念。比如两党制,就好像是足球赛。不多,就两个。中国要向英、美学的,一言以蔽之,其实就是游戏规则性,尤其是如何制定规则。
  英国人最重要的两项能力,是组织能力和自治能力,另外就是极能合作。因为英国人没有话多、应酬的外表,主要是在行动,所以容易引起世界上其他种人的误解,以为英国人冷酷,其实他们的感情都集中于自我团队和实际行动中。大多数英国人精力过剩,所以需要发泄,有时候他们就示威,等到发泄得差不多了,就心满意足地回家。所以英国人有一种发泄力量的冲动。在英国,很多事情由社会自行管理,这也是因为他们“要发泄生命之力”的欲望。
  在英国,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最发达。英国人最不讲逻辑,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实不买逻辑的帐。英国人做事都主实干,从不偷巧,所谓功利主义就是这样:要实行,并且获得效果。由于英国人心思细密,所以有人误以为英国人讲逻辑,这显然是混淆了逻辑与细密两个概念,须知逻辑与细密是根本不同的。不能以为“细密”就“逻辑”。
  储安平说,英国人抽象能力极差,不善思索,缺乏文艺才能。他们思考问题,必须拿一个具体的物体、对象做模型,才能进行下去。他们不太说我想,而经常说我觉得。感情在英国人的生活中只是行动的奴隶,他们的热情都在工作中。所以英国人的冷酷,其实是一种定力,即不走极端,所以他们很少偏左偏右。晏子说,为者常成,只要工作,就有成效。
  法国人不一样,他们喜欢妄构法则、规律,将事物强行纳于其中。当理论与事实不调和时,法国人即感彷徨;英国人无此烦恼,他们只是埋头向前,故法国之效能,远不及英。尤其是,法国人不愿意牺牲一己之私见,他们只有意见,所以要维系群体,就只好下命令了。法国人讨厌含糊,喜欢清楚,但是爱胡说。法国人讲感情,但不是天然的感情,而是人为矫饰的感情、是浮面化的东西,这与英国人、西班牙人都不一样。故法国情场文化发达,巴黎时尚,圆熟软美,耸动了不少人。直言不讳的说,法兰西文化、艺术,只能做玩物,不能做信仰,这一点以前未澄清。

- 作者: 朱乌有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23:3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季蒙先生:德、日
潘光旦著《日本、德意志民族性之比较的研究》出版于1930年。作者谓,论近代政治者,有日本为东方德意志之称。罗素也说日、德肖似,这很容易蹈德意志之覆辙。但这毕竟是同似现象,还须专门研究才行。潘光旦在美留学时,曾选修日本史和德国思想,“即觉二国之形似,底蕴甚深,”(引言)后来留心读书,凡涉德、日民族的,他都及时笔记,终于草成此书。潘光旦注意到了德、日民族心理的三个方面,即——服从心理、悲观哲学和自杀倾向。
  
  服从心理
  服从心理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忠于领袖、组织,或者理想、运动,等等。而社会演进史,就是人类服从性的结果。但是不同的人群,其服从性之强弱有别。比如日本人的服从性,就远在华人之上。潘光旦引述谢晋青的话说,中国人在君主时代,人民见了皇帝,多有取而代之的思想,在日本就绝对不然。日本史上,充斥着人民拿自己的生命,供君主、藩主们任意牺牲、挥霍的事情。我们说,如果丢开民族仇怨暂时不谈,不得不承认,日本人较之华民更有一种简单直接的效忠性。
  但是也不能不说,笼统地讲华人性质如何,这并不可靠,除非是情绪化。因为时代、地点、风气、教化等等因素,情况纷异,很难一概而论。比如汉朝人与唐朝人、与宋以后的中国人,在性格上、气质上简直是太不一样了,判若两人,而这与中国历史中的军政变迁就直接有关。正像很多历史学家论述过的,唐朝因为安史之乱,河北的民风,直到现在还残留有坏的影响,而这就是风俗的变化了。地域上也是如此,比如湖北、安徽、苏北的民性就不大好,不敦厚、凶暴、轻慢躁急、刻薄无礼。但是有的地方,情况就相对好一点,这些都是实在的事实。民国学人专门讨论过南人与北人的题目,正能说明问题。毕竟,中国虽然是一个国家,但并非是一个社会,这与日本没有可比性。日本作为岛国,和民族毕竟单一多了。像文学也是这样,鲁迅笔下写的就是绍兴国民性,胡适写差不多先生,就是徽州的民性,他们之间不能混淆。
  潘光旦谈到,条顿民族本来就以通力合作著称,而日耳曼为尤尔。即此一端,便可见二日(日本、日耳曼)之相待性。日本民族之阶级思想,自古即甚发达。及中古时代,社会组织渐趋固定,卒成封建之制。当时的社会阶级凡六,曰王室、将军、藩主、武士、农民、商民、秽多非人。从12世纪到明治维新,800年间,国家大权操于将军、藩主之手,武士多为其家臣,尚忠节义勇,奉行武士道。农民备受藩主、武士之鞭策。阶级制度极为森严,这背后起主导作用的就是民族性,即服从心理。武士身先士卒,虽死无怨,是服从心理的榜样。农民终年劳作,重税徭役,生活如牛马,而安之若素,也是服从心理使然。
  而且潘光旦重点指出,有人认为日本民族性中有叛逆的一面,殊失之武断。因为400年间,平民迫于生计,而有十余次暴动,且对象又是地头、奸商,从未针对将军、领主,怎么能说叛逆呢?可见,服从性才是根本。
  明治维新以后,封建制度废,阶级分际也随之消灭。但是社会服从性是不会去除的,只是形式翻新了。将军、藩主与平民的关系,单纯化为“天皇与人民”的关系。武士道精神仍在日人血脉中,成为国家理想。而这就是自动的服从。
  当然,日本学人对本国之服从性,多有辩护。后来,民族服从性发展为国家集权主义。美国东方学者腊笃瑞脱于其《日本之发展史》中说,集权主义之政治设施,本与旧日本之性质相应;及其加入19世纪国际竞争之场合,列强之争为太平洋之盟主,与争执中国商场之牛耳也,维日本能全神贯注以出之。
  集权主义之经济、政治措施,必须有善于服从之国民,此唱彼和,乃克有济。潘光旦说,中国之革新事业之创始不后于日本,而成绩则瞠乎不可及者,国民中缺少良善之服从分子,容为重要原因之一。此论似不为无见。一国之中,既多“既不能令、又不受命”之辈,则欲求分子间之调协与团结,已属甚难,遑论实际之集权运动与建设工作哉?潘光旦这番话虽然不差,但是如果更直接地说,就是华人做事的习惯不良,没有把做事情当成事业,所以既不细腻,也不精致,而缺乏耐心。
  潘光旦说,欧洲中部是中世纪封建制度最发达的区域,为什么封建制在德、日独盛,很说明问题。从步骤上论,封建制之发达,第一为政治重心之消失,社会状况之紊乱,人民感觉自谋安全之必要。观德国旧小说《痴儿西木传》描写浊乱世界,正说明了一切。第二,人民自谋安全的方法,不外就当地较有力者归附之,效忠服役。较有势力者,在德国是日耳曼各族之零星首领或酋长,或者基督教僧侣;在日本则是藩主们,佛寺僧侣,或者地头蛇。第三,扰攘之余,归附的归附、兼并的兼并,卒成一多级政治、经济组织;而上下级身份与相互关系终止于君臣、主仆。第四,这种层级社会组织,名为统于一尊,实则中央权力有限,时或几等于零。藩主们互相争斗,于是武士阶级就起来了,其人生哲学即为武士道。在欧洲是骑士,在日本为浪人。
  欧洲封建制最严密的是中欧,潘光旦认为,封建制虽播及全欧,然始终不失为日耳曼民族特征之一,只要是日耳曼人在场的地方,历史上封建制就发达。其二,封建制的末流是佃奴制,此制在英国最不发达,16世纪即无形消灭;在德国1883年还有。日耳曼民族为欧洲封建制之创始者,亦为佃奴制之保存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德国民族性中有着强烈的服从心理,与日本不谋而合,此品性特殊发达。由此看来,马哲讲封建社会,真是太自然了。
  日耳曼民族中服从心理之强烈、且以服从为民族德操之中心要素,举世皆知,黑格尔学说即为纪律哲学。古罗马史家泰基图士早就讲过,日耳曼人为主人而活。为主人效命疆场,必先死之,成功了也不自居其功,而尽归功于主人——主人为胜利而战,臣仆为主人而战。由于民族服从性,正好现成地搞集权,所以集权主义必盛。德国一直是欧洲国家的集权主义老大,18世纪末,英国工业革命,德国发展最晚,但是速率惊人,就因为当局容易命令,不打折扣,所以效能高。奥格说,德国原为小企业家之乐土,后工商业组织严密、事权统一,小工业吸收成大工业,大工业相互之间团结谅解,减少无谓竞争。工业国家虽然都事权集中统一,但是与德国相比,无出其右。此其一。
  其二为劳工之保障,或称社会保障,德国是渊源地。先后制定危险保障、疾病保障、衰老保障等等制度,这还是因为国民服从性久远、乖,所以领袖者易收提纲挈领之效。西方学者论德国,谓德意志最陈腐,然一经引用英国之方法,即精到、周密、神速,可与比拟之国家,唯东方之日本耳。

- 作者: 朱乌有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23:2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季蒙先生:比较国民性

第四节
  储安平的《中国人与英国人》,是详细比较中、英两国国民性的专文。他引E.Boutmy的话说:“使盎格鲁萨克逊人和其他种族时常交合、接触者,其影响莫过于侵略。”储安平认为,国民性与社会风气是致强或者积弱的原因。他说,中、英两国,社会风气与人民,无一相似。所谓英吉利典型。但是要论到中国人,首先得分类,也就是一个二分法——农民与知识分子,两者之差别很大。
  储安平说,英国人最大的特点,是务实重行,他们很少幻想,不重视抽象理论,不尚辞令,不喜欢浮面的虚文。密切注视现实,力避好高骛远。简言之,就是各尽其职,实实在在、埋头工作。也就是实际。英国人治学严谨、刻实,脚踏实地,一句话,这个民族就是刻刻巴巴,做事情下得法,注意工作效率。对任何一件事,有始有终,一定要有结果。孜孜不倦,决不半途而废。人与人交往,开门见山、直来直去。舌辩政客,在英国土壤殊难立足。他们讨厌空谈,尤重数字,在实行中兑现希望,在实现希望中找到乐趣。因为沉默寡言,遂能集中精力于行动。平时热力充沛,潜藏坚韧;难时力挽狂澜,不为所撼。
  储安平说,中国的农、工也是这样啊!除了工作,他们没有别的生活内容。乡村的公共事业,也能一呼百应,出心出力。所以,中国乡村有说做就做的优良传统;送人东西也是实实在在,绝不马虎。送猪是猪、送牛是牛。大多数老百姓务实克俭,长舌妇究是少数。就连乡绅喝茶,也是为接洽业务,多做善举。就连民众闲时娱乐,也是实实在在。
  但是这种务实重行的性格,在中国的知识阶层中却是极度缺乏。可见,储安平把批评直接指向了中国知识人。中国的失败,是中国知识人的失败,我们说学人不力,怎么可以逃呢?简言之,中国的历史传统,是文人的统治局面太厉害,而文人乃是语文训练的,所以尚虚浮,因为语文是最浮面的了。中国知识人的素质,就是语文素质。过去中国有很好的人民,但是没有好的组织、动员和引导,所以社会资源不能利用,这是与英国的差距。形象的说,英国是八量可以榨出一斤半,而中国八斤未见得榨得出八量。所以德国骗子黑格尔说,中国人不了解自己的知识资源。
  储安平说,方今中国知识人特好虚文,喜欢抽象理论,正与英人相反。说白了,中国知识人就是语文性根,如我们屡屡说起的。所以严格来正名,不应该说知识人、中国知识人,而应该称语文人、中国语文人。因为知识应该是论文的,而不是语文的。中国的论文也是语文化的。所以我们说应该称中国语文人,是语文分子,而不是知识分子,这是言顺、思顺的关键玄机——语文≠知识。
  储安平说,在中国,一切会议、宣言、演说、就职仪式,等等,不是承诺,仅是场面,而又不可免。实际施政,与公布的蓝图相去甚远,或者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书面设计之精,又足可见华人之智慧,只是不能兑现罢了。每有讨论,必致激动,而绝无结果。储安平称,中国的知识阶级(为了正名精确,我们转称之为语文阶级),总体上有言无行,而时、财去矣,民生敝矣!中国人在抽象上耗费掉的生命力太多了,结果只是各种理论、口号、标语、宣言、计划、报告、教规、条文、守则、演说、座谈,等等,流行于社会而已。表面上全社会蓬蓬勃勃,实际上只是一股空气。我们看,中国真像是属龙的民族,云里雾里,纯粹龙像,结果把自己给玩丢了。成了睁眼瞎,什么都看不见、看不清。其实储安平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说中国人知而不行。
  语文素质是容易激动的,文学就是激情;但也只是激情,仅仅是激情而已。所以华人情绪发达,智理尚缺。储安平说,中国人即使偶尔振奋一下,也只是一时的感情冲动,而非行动。做事者少、放言者多,加以制度时时更改,社会基础益摇荡不稳。而且中国人的生活颇不紧张、认真、严肃。即以此次抗战而论,除了应战人群以外,绝大多数人仍然是生活松弛,战争只是影响了他的生活水平,并未激起他的热忱。机关办事效率依然如故,甚至有较战前更松的。储安平举例说,战时后方很多城市从早8点到下午3、4点,强令疏散,全城无人,社会陷于停顿,人们精力无从发泄,只好打麻将。名为避免牺牲,实则自趋崩溃!而英国人呢?该干嘛干嘛,各安其位,行事若素。正是在这种国内行政下,就因为躲避空袭,金岳霖丢了他的《知识论》手稿,不得不重写一遍(70万字)。
  中国语文阶级重言不重行、好虚文不好实质,成了中国社会的绝症。可以说,语文人不倒,事情好转不了。现代虐政,其实就是语文政治的成果。幸而中国的农民管用,他们占80%以上;没有农民,真不知中国将何以支撑了。但是他们却处于被动地位,统治大权仍操于语文阶级之手。储安平的立场是极明确的,这就是他的二分法、二分哲学。“赖有这样的好农民,今日中国虽虚萎衰弱而尚未解体,正因中国士大夫不像农民那样务实重行,所以中国社会总不能弄得结结实实,成为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第二节)可是这样的好农民在后来的城市化过程中却在变成坏市民。
  确实,以文取士的传统,助长了语文政治,虽曰文化国家、以文立国,然其弊也深。到了20世纪,更崇拜各种概念,又沦为“拜理念教”。拜念教的横行,更加重了语文政治的恶况。所以我们说,语文不好,仅仅是行文、遣词造句等方面略欠而已;但是政治训练不行,人群的妨碍就大了。所以为什么要把语文课换成法课呢?因为这是20世纪的教训。当然,订立条约,语文不行是要吃大亏的;另外文艺、新闻主播等职业也需要相当的语文素质,但所有这些毕竟都是小众人群的事情,而不是大众,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宣扬泛语文主义。
  我们说,储安平的这些论议,有什么重要、又为什么重要呢?因为他已经回答了毛政治、如何能得政权的问题,虽然是“无意”地回答的。我们说过,中国是一个传销社会结构,从上到下,对庶民层从来是不怎么去管的,没有基础经营。所以,这个“好农民”,如储安平所说的,一直没有人去带(领)。于是接下来的就是:谁要这支队伍?谁统这支大军?谁带队(领导这支军队)、谁得天下。后来毛是真正做了组织总动员的工作,他搞宣传出身,深入每个毛孔,无处不入,星火燎原。也只有毛这样不折不扣的兵家,才能握天下之机,他得政权,无话可说,历史都是公平的,尽管他也没有带好。但问题是,谁带谁得,关键是带不带,而不是带得怎样、好不好。所以说,语文阶级批评毛是注定了虚弱的,因为语文阶级更不会做事。但是话说回来,毛的文情结就重得不得了。总之,这是一个不要钱的划得来的买卖,任何处女地总不会永远空在那里,在别人都弃之不及的地方,就是枭雄们崛起施展、成功的战场。这其实就是中国人文自身性质的报应——你腾地方,就不能怨怪别人占领。正如儒家看见佛、道抢占了民众,他才想起去争夺一样,没意思之极。关键是看谁要、谁不要,无废话可怨怪。所以,今后的中国,也是看带谁、谁带,成败皆系于此旋钮;当然还有历史政治资本。毛政权的成功,不仅是语文阶级的失败,更是对语文阶级的报应和严厉惩罚!是历史终局性的审判,文革就是语文它自身。储安平的国民比较论,触破了这一层玄机,这是其重要贡献所在。一句话,如果要问毛责,中国知识人,即语文阶级,俗所谓知识分子,必须陪斩!诚如李慎之先生所言——“我们都是帮凶!”
  抗战时期,川军谁都不要,结果他们打得最英勇、顽强。现代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群性”超强,谁没有组织谁就完蛋,清帝国就是最好的说明——组织动员大瘫痪。只要我们细心一点,就可以发现,秦、清是一个对比主题。在古代,秦国的组织动员性、政策性(国家目的性)能达到那样一种强度,它能不统一吗?而清帝国在近代,其组织动员性、政策性弱到那样一步田地,它能不亡吗?这些都是三然的,无话可说;但也令人觉得滑稽:好像是古代花了近代的钱,所以近代只好花古代的钱,没钱花就不花钱。这是历史透支吗?历史透支是存在的吗?储安平说:“有组织能力、合作能力的社会,必定征服无组织能力、无合作能力的社会,近代的历史摆在我们面前,事实昭彰,不容否认。”(第3节)
  组织、合作即为中、英一强一弱的大原因。英国人所以有高度的组织力、合作力,是因为英国人的性质,自我约束能力强。也就是自觉,不用别人多管。我们说,人生三宝——自觉、知趣、识相,这是中国人总结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生活中既不自觉、又不知趣、更不识相的人太多。所以说,做到了三宝,天下太平。储安平说,英国人很真实,能尽本分,有强烈的服务感,并有自省的习惯。这种性质,正好适合于团队生活。英国人能克制妒忌,而妒忌是团队的大敌。他们重行动,所以容易达成一致,因此事情总是做得起来。正如晏子所说,行者常至,为者常成。
  反观中国人,组织合作是谈不到的,因为中国人抽象能力太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想和办法,且极为精细,所以意见总不一致。请比较下面两个谚语,最足以彰示中、英两国之民性:
  
  一个英国人:一个呆子;一个和尚挑水吃。
  两个英国人:一场足球;两个和尚抬水吃。
  三个英国人:一个不列颠帝国;三个和尚没水吃。
  
  所以中、英的区别就是:中国是三个和尚,英国是三个傻瓜。这是智叟、愚公之战。正如国人说的,弱民可用,强民难使。正如储安平所说,中国人一有辩论,便发生剧烈争执,人人都要贯彻自己的主张,不肯牺牲一丝一毫的意见。烈士般坚强,绝不妥协,比如84。即使行动了,由于情绪原因,也要大打折扣。消极的退出旁观,留下的烟消云散。抽象能力丰富,带来的是妒忌心理尖锐,人人乐看别人失败,痛苦他人成功,领袖欲强烈,不愿听别人指挥。团队生活,不是明争、就是暗斗,这些都容易使公共事业受致命伤害,常中途夭折。
  储安平说,中国人做人做事缺乏同一的传统,而英国人则有一个基本的一致性,比如积极、前进、现实,说话诚实,做事负责,遵守时间,讲求效率,尊重他人自由,生活有规律,等等。中国不是,有的认真,有的随便,做人的精神根本不同,做事的方式自然大相径庭,连最低限度的同一标准和根本精神也没有,所以华人之间合作十分痛苦。在英国,私人习惯要以不违反公共为限,比如工作、休息、睡眠、饮食等。在中国,公共生活中如食堂、宿舍、公共厕所等,都是重灾区。中国人习惯于在公私生活中尽量放纵他自己的意志和感情,有猴气。只知一己,不知有人。独行其是,不知合作。所以中国社会散漫不凝结,松弛不严密,只有一时的集合,没有经久的组织,只有小规模经营,没有大规模企业。民力分散不集中,不能发挥出庞大的威力。
  又说,理性在中、英所占的比重完全不一样。理性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没有理性就没有英国。英国的法治、党制,都是理性的结果,没有谁有特权。首相违法,由普通法院受理,所以社会生活中,有公法而无私情,一切唯法、照章办理。故吏民关系、上下关系亦平,无须营求于人事,可以节约大量精力,群体生活自然循规蹈矩。另外,一切纠纷诉诸理性解决,避免武力。其政党制度,就是一种合理的政治竞争制度。用公开的方式排遣,执政、下野,决于民意。故英国流血,独较他国为少。储安平说,民主政治就是理性政治,反之都是非理性政治,亦即不合理、不上轨道的政治。在妥协精神下,英国遂有1688年之“光荣革命”;相比之下,中国只有耻辱革命,包括84。一荣一耻,又是一个二分组。储安平在英国目击两车相撞,车主安静下车,检视自己的车身,远处警察走来,抄录汽车牌号,二主无言,分头驰去,静待一二日后传讯。这是40年代的情形。
  储安平说,并世各国,论社会公道,固无逾于英伦。公道者,纯理性之产物也。直道之士,人竞颂之;出卖公共,唾为狗屎。有抱负者不须气短,只要努力、定然成功;而且成功之人,亦无须中途引退,他可效忠国家、死而后已。想作恶的,也不得不自揜之。而英国的公道,还表现为容忍异己,两党制度即其成果。
  储安平说,中国的理性,仅限于书面,无法兑现。中国有政要语储曰:唯三事无理性,曰恋爱、宗教、政治!中国政治以强力为核心,所以中、英政治间,有一个力、理之辩,力学≠理学,力性≠理性,力政(力性政治)≠理政(理性政治),这又是一个二分组。法当然属于理性。墨子说,世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所以人们说,中国有行政、无政治。势从力不从理,所以历史中国有理、势二元论。因此,中国社会是以力论的,比如士兵打了老百姓,还傲然说,打了你又怎样?这就是欺弱畏强,没有人格,所以生命很藐小。直到后来打出人民子弟兵的旗号,才算是完成了名义上的兵民一体的历史转换,民与兵名义上不再是敌对性的了。所以储安平说,中国的生活,只是人与人以势相虐,无礼、欺弱是本分。中国内战之多,创现代国家之纪录,政党政治殊为无望。这些说明了什么呢?其实就说明,华人的天性中就有欺人型的、残虐型的、不平不公型的诸基因。易曰,成之者性也,性质决定一切。也许根源性的问题恰恰是:自由、民主、平等的要求,对于华人来说是“元无当”(元不恰当、元不应该)的。这是一个突破定式的问题。或许,对华人就是应该专制,他们的命象就是如此?的确,很多时候,皇帝、官僚似乎比人民还善良一点,大人、小鬼之辩,实际上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储安平说,华人完全是情绪性的,特别喜欢徇私。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与理性社会恰成二分组。人事决定一切,所以无精力做事情,全都消耗于人事生活了。中国成了一个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的病社会。社会无是非、无公道,利害是一切的出发点。是非随利害走。在中国,越成功遭难越大,甚至性命不保。一个重私情、重利害、而缺乏理性的人,能指望他包容异己吗?中国社会从来不鼓励人继续向善,见好就收,成了普遍的信条。所以中国人的发展有限,不是没有良知好人,而是不敢出头,因为安全无法保障。所以中国社会成了一个黑暗世界,总是停滞不前。
  其实我们说,储安平讲的这些,很大一部分属于气质之性问题,须专门讨论才行。由此,根据储安平的论议,我们提出一个猜想、假设:英、美天生该享受自由、民主、平等,中国天生不配受用,只适合于专制。民族八字不同,这就是人类的命。对这个问题,似乎从来还没有人当真问过,怕惹事;自然,也就谈不上认真、深入思考了。似乎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理所当然、自然而然不用说的(华人当然也要民主,这还用得着说?);其实不是这样,事情看来没那么简单,有些不对头,至少这里面还是有问题的,有很多事其实是需要辩一辩的。因为人类的性质各异,大不相同,所以“性质一律性”是不成立的,性质决不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者,而恰恰是成就一切者,成之者性也。这是一个残酷、痛苦、得罪人的问题,但却是事实,必须思考;否则,根源性的症结总是无法暴露,总是隔靴搔痒、不解决问题。人们总是习惯于从概念到概念,而不是从性质到性质。其实概念才是假的,性质才是真的;概念是虚的,性质是实的;概念隐藏、掩盖、遮蔽、偷换问题,性质暴露、揭示、发覆、钩沉、确正问题……在人类思维活动中,概念、性质是一个没有被弄清楚的二分组。
  为什么会有以上的问题呢?因为储安平说得十分详细。他说:“我们在邮局寄信、银行取款、车站买票、海关报单、去衙门接洽公事、在水陆码头受军警的检查……我们除默默地忍受他们的蔑视、没有礼貌、欺侮、侮辱,甚至虐待外,我们竟无法可想。因为普通的无告的人民之无法对抗他们,其理由正如一个单身汉之不能同时抵御十人或二十人同样简单。”(第4节)所以,手中无刀的人,就用拍桌大骂,受没受过高等教育,人们的解决方式都一样。这说明,每一个个体其实也都是霸王龙,人民并不善良。所以毛一提出人民子弟兵、为人民服务等口号,即使不做只说(他不需要做,仅仅是说出),就没有人能够和他对抗。这不是因为强权——那些都是现象的、表面的,而是因为空白——历史真空,这才是本质。所以说,毛的成功,是填补历史空白意义的,而不是简单武装夺权意义的,这正是可悲之处。所以我们说,中国人的思维、意识、观念根性,不是人权的,而是皇权的。
  人人像个小皇帝、土皇帝——在我这里,就要受我欺负、由我管!虐待他人有一种快感,除非你比我厉害、比我狠。所以,与英国的人权论相对,中国传统上是一个“皇权论”,这是一个鲜明的二分组。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皇权,不是指皇帝一个人的权,而是一个共相、是一个文化共相——即“皇权共相、共相皇权”。也就是这种皇权,才是每一个华人骨髓里的根性。人人都是皇帝、都想当皇帝——反上了天、无法无天、无组织无纪律……所以人权论在中国,首先面临着一个历史共相论的问题,传统意义上。因此,正如国体、政体之转换那样,民权、人权问题,首先是一个“性体”转换工程。直观地看:
  
  国体——帝制到民国
  政体——皇帝到党团
  性体——殊别皇帝到真正的人民
  心体——皇帝到公民
  语体、文体——文言到白话
      字体——繁体到简体

由内在皇帝到内在人民、从“内性皇帝”到内心人民——真想普通、不想特殊,心体转换、性体转换,皇权pk人权,这是多么漫长的历程!民国时代、人权时代,帝制时期、皇权时期,皇性时代、人性时代,帝心时期、民心时期,所有这些,都是民国必须要完成的配套转换的工程。但是首先一个,时间上就是大难关——要经历一个大过程。
  英国人是人民,中国人是皇帝(S),所以英国必胜,中国必败,因为皇帝是斗不过人民的。华人要力争、争取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这些个二分组不摆清楚,怎么得了!所以元问题就是,一旦大量的强权个体得到了人权的助张,会不会变本加厉为“云特权群”?人权与特权这一个二分组,在女权案例上有着鲜明、典型的反映,待论。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中国要在民主、人权上取得资格,那就必须是,皇帝要取得真正的人民的资格——你不能是一个“假人民”、骨子里却还是一个“真皇上”。人民想当皇帝难,但是皇帝要取得“民格”(人民资格、公民人格)也不易。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和对反啊!真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父母要压儿女,大的欺负小的……皇格与民格,这是一个二分组。所以说,华人有没有资格民主,这是一个元问题。看看储安平的周围世界:邮政员是皇帝、银行职员是皇帝、售票员是皇帝、检票员是皇帝、办事员是皇帝、警察是皇帝、服务员是皇帝、教师是皇帝、军人是皇帝……问题是:谁不是皇帝?一个普遍军管的社会!皇帝们要人权、求民权,好滑稽、好搞笑!其实大家要求的是特权、不是人权;是“特利”、不是权利。皇帝们每天大战,每天勾结——没有妥协,只有勾连;勾结就是妥协。我是老师,你的小孩受我欺负、虐待;我是售票员,你老师买票正好落到我这后娘手里了,我还不好好地报复!最后——老师善待小孩,售票员让子女送票上门……两下方便!
  只要对比一下:中国的共相——皇帝,英国的共相——国家;中国的教条——在予一人,英国的教条——日不落帝国,其势悬殊如此。储安平说,政治在中、英两国,其理解完全不同。英国人心目中,政治是主要的,但不是唯一的;中国人心目中,政治不仅主要,而且唯一。因此,英国的社会发展、人民努力的方向,是交响的,而中国则是独奏的。平均发展的英国社会,域度极广——从政、从商、殖民、探险、武功、文学、艺术、科学、工业,等等,青年的前程辽阔。从政的目的是为国出力,非为己谋势。中国是等级社会,官吏与民众颇有差距、悬殊,只有取得政治地位,才为众民所接受。从这里来说,中国人的性质、素质,其规定性就是官本位的——只认官,这样的民性,能搞民主吗?所以说,这才是元问题。在中国,不当官就做不了事,所以中国只能搞“官主”,不能搞民主,因为中国人不承认“社会地位”,只认政治地位,只有政治地位才是社会地位。官方肯定才算合法,否则一切“四大皆空”。所以从性根处来说,文革可能也没有什么,因为文革在中国乃是三然的。读书是从政的“表义词”,从政是第一、也是唯一的出路。
  当然,如果要认真正名,中、英讲的政治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别看字面上都是那两个字。储安平说,现在有两种论调,一种是认为,中国人的自由太多,一种认为太少。但是储安平认为,这种说多说少的理论,笼统含糊、无济于事,因为他们不懂自由分类学。储安平认为,中国人享受的政治的自由太少,而社会的自由太多。但是社会的自由,实为没人管的原始自由。而所谓的言论自由,实为破坏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政府对这些漠然视之,而只对“问题思想”专注。所谓人身自由,常常是对盗匪招安,而思想进步者,往往没有生命安全保障。所谓信仰自由,愚昧荒诞无人过问,一涉政治思想,即遭监控。职业自由呢?兴学、办刊限制重重,因为涉及思想;买卖人口、童工苦役、庸医杀人,绝对自由。所以中国只有坏的自由,没有好的自由。所以民主是什么?民主就是限制坏人、成全好人。结社呢?黑帮香会,绝对自由;稍涉政治,即无自由。所以中国的情况就是,凡与政治无关的,绝对自由,唯有政治不自由。英国的情形正好相反,在英国,政治极自由,英国是没有“意见罪”的。所以政治犯概念也是非法的,一切都归约在刑法内,比如妨害公共安全等。但是英国人的社会自由却有限,买票就得排队,等等方面,处处与华相反,控制极严。优化的良性循环社会,与劣化的恶性循环社会,适成二分比。所以,政治自由关系到国家的根,而社会自由关系到国家的治。政治与社会,是一组固定概念。
  “就政治的本身论,中、英两国也有极大的不同。”(第6节)储安平说,他比较中、英两国的政治,不是从制度着眼,而是从性格上比较,即政治人性论。首先,人民在中、英两国的执政者心目中地位大不同。中国的执政者虽然也希望得人心,但是决定其地位的是实力,不是道义,人心不能成为在位与否的决定力量。储安平深刻地指出,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正说明华民族并不真正的相信道德,这才是真因。也就是说,华人说道德,是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可以比拟的,这是事实;但是华人的内心深处——海底,并不信道德——对道德没有信心和自信。于是同步的,他们也不爱道德,恰如孔子所说,吾未见好德者也。亦不讲道德,道德在华人,只是一种装潢而已。所以制度上的比较用不着讲,本来不用比,因为制度才是现象。没有人性基础,谈制度是废话、是打岔。“海底”才是真本体,所以华人也用不着怨尤。
  由此我们说,有心体、性体,而后有政体、国体;什么样的心体、性体,就是什么样的国体、政体,二者一一对应,这就是命定。所以说心、性是规定,国体、政体是表现,体用之辩,天人之别,性理之学,不是也很昭然吗?国体、政体的外形跑到前面去了(帝国变成民国),而滞后的性体、心体还拉在后边、不能跟上(皇帝心性没有变成公民心性),这是中国近代政治不可能好的根本玄机所在,这一层,一般人是参不透的,所以他们总是在指责,指责、指责、指责……但他们不是在为精神而悲泣,而是在为现实痛苦着——你看人家都那么好了,我们还在这里打转!这就是现成论思维,84就是这样的。说白了,人们都是现成主义的。所以总是有人说,别纵向比较啦,要横向比较啦……但是请问:你连基础建设、基础资格都还没有配备,横向的权利、资格又安在哉?要知道,心、性的进程,可是比语言还要慢得多呢!可能一个新国家建立了,新政治也树立了,但语言还是老的——在相当长时间中,尽管最终必变;而心、性可是比语言还要慢得多呢!尤其是在没有人点破的时候。人之迷,其日固久。从文言到白话,中国的语体与文体,该经历了多长的时间!所以,人类生活要靠什么来唤醒和点破呢?思想!思想从何而来呢?思考。从反动原理来说,人类人文的传统是——缺啥讲啥。中国最缺道德,所以总讲道德,道德学极为发达;西洋最愚昧,所以总讲科学。因此,道德者,至邪之道也,非至善之道也;科学者,大愚之道也,非大智之道也。理势当然,何容辩哉!所以人类同归于亡,一亡于愚昧,一亡于卑贱。愚者不缺德,缺智,故孳孳以求智;贱者不缺智,缺德,故津津以言德,此相对为言耳。
  也许,善恶、智愚,正是在道德、科学上合一,谁知道呢?老子谓其迷固久,一阴一阳而已。中国在国体、政体上经历了漫长的奋斗,在语体、文体上也历经了风霜坎坷,今后在心体、性体上还有漫漫长路要走。储安平说,英国人民富于抗议,所以政府无法恋栈不去。英国历史上取决于民意的重大决定层出不穷,不管对的错的,难以枚举。而且英国是行通常法的,亦即,官吏与人民受同一种普通法律的治理,而无须另立他种专门的法,比如行政法之类,好像是专门管官吏的;但是试问,官吏既然与普通人民无特殊分别,又有什么必要分不同的法呢?都受同一种普通法管好了。所以普通本身就说明了一切问题。在英国是人民要求政府守法,而不是政府要求人民守法,这个顺逆顺序,极可注意。如1819年曼彻斯特屠杀案,死者仅12人,但全国已是愤怒难解,可见英国保护己权,不遗余力,与他们对待别国殊不一样,因为英国在中国所杀人数要大于此,却并无社会抗议。所以,如果说英国有什么可参照的,那就是它如何善待自己、怎样对自己,而不是如何对别人。英国的优点,完全就在待己之道之优化。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划分外政型反人类与内政型反人类呢?因为只有这样,问题才能够澄清。
  储安平说,他只言事实,不谈理论,因为事实胜于理论、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的待己之道是自虐的、自残的,而待人之道则是市侩的。谄强贱弱,是其传统,实为人类史上极不名誉之国家。储安平说,人民状况问题是英国的核心问题。19世纪即为一个伟大的改进纪,社会总在进化,人民生活总在改进。因为英国的执政者认死了一条——民富=国富。这是英国的政治公式,这个公式,其他政府不懂。即:
  
  民富=国富
  国强=民富
  
  所以相比之下,英国是政治经济学的政府,而中国是语文政府。奥国是音乐政府,法国是吹牛政府,俄国是兵器政府,德国是士兵政府,等等吧。所以用法学政府置换语文政府,用法运动置换语文运动(比如各种学潮),势在必行(在今后的中国)。至于对外政治,英国总是用外交和武力手段保护人民在海外经商。近300年来,此一政策始终不变。英国人大富,而日不落帝国滋强。
  储安平说,中国的执政者,总是不能全神贯注、喜欢打花。而且他们一上台就开始固权运动,所费金钱无算,人民问题难以问津。清末变法以来,人民状况始终是原地踏步,不进反退,就是明证。储安平琐碎列举,不忍详具。他说,执政者只知铺张门面,国民生活力越来越贫困,国运自然就越来越窘蹙了。清时只有郭嵩焘知道“民富=国强”的公式,他说:“窃论富强者,秦汉以来治平之盛轨,其源由政教修明,风俗纯厚,百姓家给人足,以成国家磐石之基,而后富强可言也。岂有百姓困穷而国家自求富强之理?今言富强者,一视为国家本计,与百姓无与。”(第6节)
  郭嵩焘以此语李鸿章,李无反应,足见李合肥纯粹是笨牛一头,能无败乎?说实话,安徽人都木,所以安徽人用事、为政要,百姓没有不苦的,这些属于地域民情、地域民性,此类经验玄机尚多,以前人们注意不够,所以白吃、必吃很多亏。说白了,这些属于人物志学。其实郭嵩焘的话说明了一点,为什么清末变法不成功,因为人们都只停留在语文的水平。语文的变啊变,如何能进步呢?所以中国人的知、行,总是被语文隔断的,这才是知、行为什么总是不能合一的真正玄机所在。王阳明论知、行问题,没有揭出语文一层。语文的知不是真知,所以清末大员无不“语文地”知道必须变法,但这不是真知当变法,所以变法是注定了不能实行、无法兑现的,仅仅是一段历史空文,立了个石碑拓片而已。
  储安平深刻地指出,以上种种,归之于民族性的少,归之于教育训练的多。为什么?“盖为今日中国知识分子所具有的种种缺点、劣点,”(《中国人与英国人》)在未受教育的农民身上就看不到。很显然,储安平的批评,是直彻知识分子(即语文阶级)的劣根性的,这与动辄说启蒙、谈什么中国老百姓素质太低、受教育太少之类的陈词滥调,相去何啻天上地下!完全反过来了。似乎是不用说的知识人(主要是文科),其实罪魁祸首恰恰就是他们。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历史教育是坏的教育,其实真正应该接受启蒙的,就是中国知识人自己,恰恰不是中国老百姓。一般人们总是把教育与启蒙这两个概念混淆了,没有搞清楚,启蒙、教育是一个二分组,至少在20世纪的中国是这样。而中国知识人却自居启蒙地位,把老百姓当羊群,其可笑之根源在此,玄机也在此。所谓教育与启蒙之别,形象地比方,教育是对生米和空桶说的,启蒙则是对夹生饭和半吊子说的。所以教育是填灌、安装,启蒙则是纠偏。比如说,地球是中心,太阳绕地行,这就需要启蒙了——错,太阳居中,地球绕日!等等吧。而教育呢?一个人什么也不知道,无论日、地,这时候就需要告诉他:天上有个太阳,旁边有个地球,地球绕着太阳转,等等。所以,中国的历史教育与训练,即语文化,把读过书的人搞夹生了;没有读的,反而免于其害,这就是读书越多、中毒越深的情况,因为语文化不是真知识、实学问的。因此,中国的人文教育需要重大调整,须求真知实学,而提防语文化。储安平说,知识分子华而不实,农民反倒能够务实重行,中国民族之美德,在农不在知(识分子);中国民族之丑德、劣根、败类,反多见于知(识分子)。乡村社会反而重信义、讲气节、崇公道,农心较知心忠厚、笃实、单纯、洁净。今日中国知识分子所具有的种种弱点,实非中国民族固有的性格,应归之于其所受的教育及接触的环境。
  英国人崇尚思想自由,造成“英吉利典型”的主要力量是:一、游戏,二、宗教,三、(在有规律的生活中所包含的种种)传统,三者相辅相成。而且英国人最重视运动,运动第一、书本第二。英国人的运动理念与古希腊人不同,古希腊人运动是追求人体美,英国人则是锻造性格。说白了,没有身体,哪来的精神?没有气质之性,谈何义理之性?中国之大儒,多为病怏,如孔丘力巨者几人?在中国,书本第一、书本唯一。过去本有武道,但为文人所轻诋,故不能发扬光大。说白了,文武之道、文武双全,恰恰是被英国人给做了。所以近代体育,太半出之于英国。盎撒的特性和优点,就是喜欢制定游戏规则,故能形成奥运会这一“生态”。所以奥运会与现代性、与现代政治是一个原理。奥运会的各个元素,如骑马、射箭、游泳等单项、项目,本为各民族所皆有,但是真能拎出一个规矩系统(如奥运会等)来的,却只有盎撒。所以,现代性,也可以说就是自我打造、包装性,即普泛规则游戏性,这就是规定性。像中国传统的打擂台,就不能最终成为拳王赛,这不是功夫的问题,是游戏规则的理念、意识的问题。古代与现代的区别,就浓缩在这里面,所以说体育运动当中包含的哲学极大。中国在民初讲国术强种,不乏明达之士,但终究不能得国人之普遍认同与实行,奈何?经过身体训练的、与未经训练的,一比即定。所以在中国,体育、美育、德育终成空言,即使上课,也是形式敷衍,不能兑现为实效。英、美在奥运会之成绩,与其传统相关。中国传统上习拳剑以修养心性、修身养性,也是一个优化的道理。所以关键是看谁能坚持,能坚持就长盛不衰,所谓切实兑现、扩充光大。
  储安平谈到,游戏的精神,在英国是一种崇高的荣誉,荣誉生于正直。运动场在英国公学的地位,超过教室、实验室。运动场上培养国民性格,造就领袖人才。这跟中国古代围猎就是军事演习一样。在公学里,最受崇拜的是运动队及队长,他是集优良品格于一身的英雄。这些都说明,英国极重视品格培养,而且是从实际而非抽象的理论来培养青年人的性格,是身教的,而不是言教的。身教是真教育,言教是假教育。其实教育都是身教,书面只是身教的史书,避免失传。中国古代重小学,从身体力行开始,也是此义。只有实做,才能人格定型、性格定型。英国的身体训练项目有:园艺、木工、印刷、装订、摄影、金属制造、烹饪、家政、洗衣等等。“定型”将展示于一个人的全部生命、生活及事业中。步入社会,英国人即发挥其运动场上训练得来的素质。
  看储安平的叙述,其实我们要学会和反省的无非就是一点:万般皆上品,世上无贱事。俗语所谓行行出状元,其实就是扩而充之的道理。但是这扩充之道,人们却做不到。比如修脚的,被人们视为贱事,所以足医就永远不能发达,而眼科医生的命运就完全不一样。人们不是这样理解:干这一行需要伟大的牺牲精神和服务精神!世俗视其为低等、下等职业,平时蔑视之,病了又离不开,这样人格上不是太市侩了吗?所以说华人无视人类尊严,他们对生命往往缺乏应有的敬意、礼敬精神,也就是对生命缺乏尊重,这在地球上也是有名的。从政治到社会,我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所以孔子说仁即爱人,什么意思?就是说要尊重生命。老子说视民若刍狗,什么意思?就是说对生命缺乏尊重。所以儒、道是一种互补,正说、反说罢了。因为不能扩充,所以行业革命在中国就几乎不可能。尤其中国的知识阶层是很卑劣的,他们传播的恰恰不是人格榜样,而是无人格。
  我们看后来的毛政治,那个年代,把一切人和事在名义上都扶为平等。比如过去的戏子,成了人民艺术家,等等罢。公允的说,这对中国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华人的旧有思维、心理习惯(社会心体与性体)不会骤然改变,演员们也常会想:现在老子们翻了身,谁买谁呀!于是反对者就又有了理由:你看,这些人一开始就是不能尊重他们。所以,大家都是在得势与失势的循环上轮回,而没有一种慎独的人格矜持——我以前不被尊重,以后我更要好好自重,自尊而尊人。所以,中国的事情,恰恰不是在礼让、妥协上进步,而是在利用、伤害上“蹭进”。比如:农民、戏子这股力量大可利用啊!于是,农民打仗、戏子宣传,他们都翻了身。从道理上来说,他们应该翻身——人就应该平等,根据人类尊严论、平等思想。但奇怪的是,无论是谁、无论哪一方,最后心里都不舒服,所以只能是:不管怎么说,戏子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生命危险了,这就总算是进了一步,这是历史的进步——进步就好,戏子总算被正式规定、承认了其行业人格——法格(法人格、法意义上的),不管其方式、过程怎样,什么都不提了、成事不说,大家直奔以后,面向未来……当然,戏子这个词本来就是侮辱人的。所以,中国没有自觉的进步,只有不得不进、在事实效果上的“这就总算是比以前还强一点了嘛!”这正是其可悲之处。我们对群体劣根性的“观视”越多,对毛政治的指责就越是底气不足,就因为毛政治其实也是一个三然的现象,这是令人沮丧的。
  储安平说,1870年以前,教育在英国完全是一种私人的事业,此后国家才开始伸手。但是在英国,国家对教育的管理较任何一国为弱。因为英国人认为,国家无力担负培养青年的道德的责任,所以此责交付给教会而非国家。储安平说自己不懂宗教,却又赞扬起英国宗教来,这是自相矛盾的,毕竟他还是从效果论出发。但是有一点,英国的父母,教子能力及常识较他国之民普遍为高。所以英人之教,成于公学、大学,而始于家庭。英国人无论思想上怎么不同,但是习惯上大体一致,这是一种全国性的性格。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一致,并不脱节。学校所抑扬的,社会也抑扬,故人无绝望。像英国保持贵族,是因为贵族站得住,可以为民之表率,否则早就废了。储安平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归于一个朴实的道理,一切都得看具体的人,抽象理论、概念是不管用的,没办法。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人文是社会的事情,纯粹应由社会自己负责,而不是政府、官方的事情。官方没有资格教化民众,它只是一个行政机器,民人应该自我修身,这个不可以搞混。中国传统上学、政相对独立,应该说有其优点。比如教化国民,常常是由大儒、高道大德出面达成,就是启示。
  像储安平罗列的:生活严肃、工作认真、务实重行、不尚空谈、诚实可靠、勇敢坚韧、自矜自持、严守本分、自我约束、习于自省、长于合作、不趋极端、不感情用事、能遵守法律、判别是非、崇扬公道、容忍异己、尊重他人、重视公益,等等,简言之,人人有自尊、社会有公道、政治清明、国家安定繁荣,这是英国;中国呢?正好相反。思想钳制、性格放任,政府、社会、人民根本忽视性格的重要,尤其是中国的父母糟糕:他们爱子女而不会爱,未受教育、缺乏常识、不懂健康、难有教养;品格教育阙如、不卫生、不清洁、娇纵子女、不知开导、不解品性为何物,所以小孩缺乏良好的习惯、正常的品性、文雅的礼貌、公正的观念、自治自省的能力……
  但是今日中国的学校教育,又远远没有能力补救家庭教育的缺失,它自己就还在病态、不健全当中。以德、智、体三育考之,学校每周有体育课,或大或小的操场,每年举行运动会,等等,但要是以为这样就算提倡体育了,那真是大笑话,这些只是门面摆设。国人大都不明生理原理,缺乏卫生常识,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知空气与日光的价值,忽略营养的重要,缺乏摄生保健观念,对遗传优生毫无所知……凡此种种,才是体育中真正的内容。中国提倡了几十年体育,却未触及之,学校当然更不能指导学生。至于品格教育,只有例行训育,后来是政治课,这些有什么用?当时很多人认为,国人办的学校不及教会学校。中国的学校教育,完全在知识一路,即以书面为主,后来更是以应试为本——考试异化了教育。师资以资格为主,与人品无关,声名狼藉亦无碍。分数决定、主宰一切,所以与其说传授的是知识,不如说是知识的渣滓。实际上,储安平讲的问题,就是语文传统的危害。所以今后的文科教育,首先拟裁去语文,有历史课、法课就足够了。熟悉历史,语文自在其中矣。如果语法有问题,可以针对性地纠正,因为语法倒是学理的,它关系到名理和逻辑。储安平说,人品教育极重要,没有品格的人从政,一定会贪污;从军一定横行霸道;多知则伤人——狼、蛇添牙爪。所以品格是土地,学问是建筑。中国学校是培养庸人的场所,最无个性、最无才干、最无抱负的人,被看成是最好的学生,就因为他们不闹。虽然他们是好人,但是一入社会,反而沉没无闻。要之,中国的学校教育缺乏实战性,尤其是社会实战性,它只有书本性。所以中国以后的任何教育,一切须从实战出发,决不凭空而发。实战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有效的教育,反之就是失败的教育、无用的教育。像80后领军人物韩寒,就充分说明了储安平讲的问题。
  又说,中国人认为,游戏就是游戏,何必认真!错,其实游戏就是实战演习、是操练。中国人的以自我为中心是从小养成的,即不为他人着想,无他人概念。而发展青年的道德的责任,尤其被忽略。中国过时的教育还在周而复始地维持着,这是一大浪费。形式化、机械化、书本化的旧机器,生产出来的肯定是批量的旧货物,完全不合时代的需要,根本不能成为国家财富。一切都没有发展,怎么得了。
  英国的公共传统,对人民的影响是优性的,而中国则是劣性的。中国的社会像一股浊流,成为个体的深渊。青年未入社会前,大都志行纯洁,抱负高大,但是一入社会就不行,其被销铄的程度和进度,须视其固有的道行而定。于是人人养成一种适应黑暗世界之生存的能力与本领,能保持外圆内方就算不错,就算是对群体做贡献、存根基。我们说,社会的进步历时甚久、行进迂缓,靠量小、质强的优性性格,通过微观改进,时间到了,或能扭转一切。储安平讲的教育与现实的一致、不一致,其实都是一个社会基础建设的问题。公共生态的基础的营建差,社会与学校的落差就大、距离就悬远;基础营建好,学校与社会就相对趋近、就比较一致,落差小、距离短。学生离开学校踏入社会,就不会感到对比悬殊、强烈,而生痛苦,这是一定的。所以关键还是加强基础建设,即公共性、现代性。英国因为社会基础建设得比中国完善,故学校与社会之间更为一致,这里面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
  储安平说,教育就是建人,所以教育改革必须施行。中国人性格上的弱点,是因为不良的教育。只要教育改进了,一定大有希望,而符合现代国家的一切需要。惟有公正无私,才能造就富强、康乐之中国。那么,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我们说,除了法课教育尽快施行,别无捷径。
  储安平说:“我们固希望有一个富强、繁荣、康乐的中国,但一个富强、繁荣、康乐的中国固不能得之于幻想,而须出之于中国人民的实事求是的努力。惟有一个务实重行、能辨别是非、主张公道、急公忘私的人民,才能造成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亦才配有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只空谈而不行,任何事业都不会建树起来的;只知一己而不知合作,公共生活是不会持久的;只诉诸感情而不诉诸理性,社会是不会合理的;只知政治而不知其他,社会是不会平均发展的;只知扩张一人、一派、一党的势力,而不知普遍地改进人民的生活的、知识的、道德的水准,国家社会是不会进步繁荣、生气勃勃的。”(第7节)


- 作者: 朱乌有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23:2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汪晖:理论、实践与历史诠释
汪晖:理论、实践与历史诠释
――答纽约大学研究生问

转自http://www.pkujuris.com/bbs/read.php?tid=4063&page=e&#a



问题: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您在思想史领域走了这么远,同时又一直积极介入当下的社会活动,能不能谈一下您所体会到的这两者之间的张力,尤其是后者如何直接或间接形塑您的问题意识以及理论走向。

我早期研究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学,后来转向思想史。在现代中国的思想和文学传统中,理论与实践从来没有隔着铜墙铁壁。90年代我先后参与《学人》与《读书》的编辑,尤其是后者,让我有机会更直接地接触当代思想和社会问题讨论。我也参与一些社会工作,这些与对当代问题的思考息息相关。我的研究工作与我对当代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之间有很深的关联,但在很多时候,两者的关联不是那么直接的。我认为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能够提供一种反思和自我理解的视野,这种反思和自我理解也需要通过历史实践加以检验。但我认为在知识上不要简化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不要将眼下是否有用看作衡量知识和思想工作的唯一尺度。有用与否的问题需要长时间的考察。

你引了马克思的这句话,我们不妨从这句话出发探讨一下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要理解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最重要的是不要将实践看作是与认识相互割裂的范畴,而将两者看作是相互关联、转化的范畴。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植根于古典的思想传统,比如"柏拉图的回答概括起来就是:没有什么比理论本身更具实践性。柏拉图坚信,在最终的意义上,沉浸于对宇宙的沉思在宗教和认知两方面都非常重要。理论所促进的灵魂的塑造过程提供一条通向知识和救赎的道路。理论引发了灵魂的净化,以达到心灵的拯救、皈依。因为当灵魂上升到理念的高度时,低级的利益和***都被排除出去。在上升到对理念的理性的把握的过程中,灵魂使自己摆脱了物质的枷锁,并将自己从肉体的囚禁中解放出来。因此,古希腊人将那些专注于沉思生活的有智慧的人当作值得尊敬的楷模。"(哈贝马斯:《再论理论与实践》)站在这个实践哲学的视野内,认识也是实践,是能够转化为其他实践的能动的实践。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认知的问题与实践的问题并不是完全脱节的。马克思从实践的角度批判传统的哲学,是因为他相信古典哲学没有在历史之中发现改造世界的主体。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创造了一个新的主体即无产阶级,他的哲学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是和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联系在一起的。就你引述的这句话来说,表面看马克思将认识(解释世界)和改造的问题区分开来,但它的哲学根据却不是分离的;作出这个区分是为了衡量过往的哲学与他的实践哲学之间的不同的存在方式。马克思的独特性并不在于他指出了理论与实践是相互关联的,而是通过历史解释,他将理论与实践统一在一个实践主体的历史使命之上。实践在这里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认识是通过实践才转化出来的,就像毛泽东后来在《实践论》中总结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另一方面,实践论的核心在于发现了一个完全新的实践的主体,如果没有这个实践的主体,就不会提这个改造世界的问题。实践主体对世界的认识是从它的实践中产生的,也必然转化为它的新的实践。哲学对历史变迁规律的思考在这里也就是对于内在于这一变迁的动力的探讨。这个主体是历史的主体,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从而它的认知和实践最终必然地转化为对世界的改造。这个主体就是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对世界的认识也是形成自我意识的过程。换句话说,这个主体的自我意识的形成是与对世界的认识是同一个过程,它必然地转化为改造这个世界的行动,最终终结全部的历史。这就是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的认识论。马克思的实践观和他的认识论是密切相关的,即他所谓改造世界的问题其实也是对欧洲思想传统中的认识论难题的解决。他的这句话表面的叙述是两层,实际上背后是一体的,是一个东西。这是最根本的。只有在这个实践的主体的意义上,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性才能够达到。

为什么理论与实践的问题重新成为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是在方法的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而忽略更为根本的前提,即那个被马克思视为能够统一认识与实践的主体的历史状况发生了变化。谁是当今时代的无产阶级?在西方社会,这个主体越来越模糊;在中国社会,原有的工人阶级已经转型或正在消亡,一个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的阶级正在形成,后者的主体意识至今并不清晰。尽管有着某些新的自我意识的萌芽,但这个新的阶级尚未形成自我意识,即19世纪马克思所讨论的阶级意识,按照马克思对阶级的看法,没有形成自我意识的阶级还不构成真正的阶级。那样的东西不存在,代表他们,能够创造这个阶级意识的先进主体也不存在-伴随政党转型,作为阶级先锋队的政治组织,作为塑造阶级意识的革命机制逐渐退出舞台像葛兰西所说的那样,一旦离开这个自我创造的过程,政党也就不存在了。事实上,不但是当年的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其他相应的阶级和阶层的面貌也日益模糊了,比如知识分子。在二十世纪,知识分子要"到民间去","与工农相结合",现在的知识分子该去与谁结合?这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之所以尖锐,首先是因为作为一个政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日益地模糊化了;其次是因为上述口号是和作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的实践密切相关的,而在当代语境中,政党的含义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知识分子"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教育,或者参与其他实践,即参与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实践论》等等文章中提出的实践,是以20世纪特定的政治条件为前提的。正是这些条件,用葛兰西的概念说,是"有效现实",决定了"知识人"和社会实践主体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或者说,如果不能创造出这样的"有效现实",哲学就难以被界定为十九世纪被重新定义了的"实践哲学"-不管哲学家如何在学院中谈论实践哲学,实践哲学依旧是经院哲学。

从二十世纪革命时代的"与工农相结合"、"工农兵道路",到在当代语境中重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问题,理论话语与社会实践的关系问题始终与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问题联系在一起。就像人们在"文革"后对于"工农兵道路"、"与工农相结合"的反思和否定一样,在经历了民族解放运动和农民运动之后,即在所谓后殖民的语境中,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知识分子也在反思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问题。斯皮瓦克在1985年发表的文章中将这个问题概括为"底层能说话吗?"她同年还发表了关于印度底层研究的文章,前一篇讨论西方知识分子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后一篇讨论印度底层研究学派面临的问题。这两篇文章涉及的问题都比较复杂,也常常被误解。我在这里只能举出斯皮瓦克对徳勒茲的看法的批评。德勒茲说:"一种理论就仿佛是一箱工具,与能指毫无关系。""再也没有再现了;有的只是行动""理论的行动和实践的行动就像驿站和形式网络一样相互关联着。"斯皮瓦克评论说:"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理论的生产也是一种实践:抽象的'纯理论'与具体的'应用'实践之间的对立总是来去匆匆的。""由于理论也仅仅是'行动',因此,理论家并不再现被压迫阶级(不为他们说话)。实际上,主体未被看作一种再现性意识(重新充分表现现实的意识)。再现的这两种意义一方面在国家构造和法律内部,另一方面在主体的表述中是相互关联的但却是无法挽救地断裂的。"斯皮瓦克的问题是:如果理论也是实践,那么这些以理论或言说的方式进行"实践"的人与那些以所谓直接行动的人的"实践"是什么关系?"那些行动和斗争的人是哑巴吗?是与行动和说话的人相对立的吗?"(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底层人能说话吗?》)将理论与实践、言说与斗争均放置在"实践"的范畴中的看法,忽略了言说主体置身的条件,比如国际劳动分工、国家构造和法律体制等等。
这里不能详尽地讨论这些理论问题,但我认为斯皮瓦克对于福柯、德勒兹等的上述批评是正当的:离开国际劳动分工、离开言说与斗争的关系、离开意识形态的分析,对于权力的分析就不可能彻底。一方面,理论也许是一种实践,但在今天的劳动分工条件下,将言说与工人阶级的斗争进行直接关联,忽略"再现底层"的复杂过程,其实也再现了知识分子自身的局限;另一方面,就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分析的那样,由于受制于统治的意识形态,除非获得了阶级自觉,"底层"并不能够说话。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无论像福柯和德勒茲那样的西方知识分子,还是后殖民理论家,他们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论述和理解早已离开了当年19、20世纪的政治语境,理论与实践发生关联的独特历史条件已经转化了如今并不存在作为一个作为先进的阶级的、自觉的政治主体,不存在一个以言说和斗争的双重方式"代表"那个先进阶级的政治力量,底层能不能讲话的问题在这个情境中与在20世纪革命斗争中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如何理解革命运动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言说的行动者与斗争的行动者的关系的转化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脱离了20世纪政治语境来讨论革命运动的问题,或者从"底层能否讲话"的问题出发质疑革命运动的代表性问题都是误导性的。我们是在后革命、后20世纪情境里面讨论这个认识和实践的问题。看起来这是一个人人都面对的认识和实践的问题,但历史地看待我们自身,看待那些将我们置身的情境与先前的情境区分开来的历史变迁,我们就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说到底,怎样讨论认知,怎样讨论实践,为什么要将这两个方面重新区分为不同的领域,是由这个历史转变决定的。

在这个意义上,尽管我自己不太喜欢讨论知识分子问题,但知识分子这个问题不得不再次被界定和提出。首先,构成20世纪政治运动的社会实践,阶级的和政治的实践,已经消退了。知识分子试图运用政党或介入阶级政治来进行自己的实践,通过跟这样的政治实践发生关联来改造自身变得很困难了。我们今天的语境跟鲁迅、丁玲、赵树理他们那一代完全不同了。我在这里提到三个具体的知识分子,也是表示在那个时代政治选择也是多样的,即便是他们都被认为是左翼的知识分子。根本的政治环境改变了,不但是政治环境,而且是社会构造改变了,中国社会和整个世界都经历了深刻的转型。其次,知识分子在今天比在任何一个时代的条件下都更加职业化,被指认为知识分子的人与其他职业者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一个人文学者,一个哲学家,一个文化研究者,一个在课堂上的左派或右派,其实和做另外一个专业的人没有多大的差别。在这样的情境中,认知再也不是"有机"的了;以这样的条件为前提谈论理论即是行动是庸俗的和自欺欺人的。

"有机的"这个概念有两重的意义,葛兰西批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有机的,他们是镶嵌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体制内部的专家、技术官员或者政客,他们跟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葛兰西对资产阶级的有机知识分子的批评也蕴含了另一含义,即无产阶级应该创造出自己的"有机知识分子",他们能够摆脱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而"有机地"与先进的阶级及其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这是另外一种有机性。就这一有机性的前提是摆脱既定的社会分工和角色而言,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一革命传统中看到启蒙的影子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中不是将启蒙定义为一种超越自身社会角色(牧师、士兵或其他社会分工)而展开的反思吗?不同的地方在于:康德的反思理性与人的社会角色有着一种并行不悖的关系,从而将人作为一个自主的主体建立起来,而二十世纪的革命政治传统却将彻底改造这种劳动分工、形成另一种社会主体性作为目标、作为主体自我实现的方式。实践及其具体的历史内含在认识与反思中的地位大幅度地上升了。

在今天,与二十世纪进步政治中的知识分子不一样,大部分知识分子已经变成了职业性的专家,失去了那种与进步政治的有机联系;但另一方面,这个群体又因为彻底地职业化、学院化,成为镶嵌在知识生产、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机制内部的齿轮和螺丝钉。职业化代表着彻底的有机性,一种以服从生产机制为前提的知识生产的伦理。即使对于福柯、德勒茲这样的知识分子和理论家而言,他们也无法彻底超越由世界性的劳动分工所划出的权力图谱。在这个图谱的限制之下,激进的理念失去了它的有机性。很显然,在这样的条件下,简单地混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就变成了对于知识生产的历史条件的一种遮蔽。

那么,怎样才能打破这个逻辑呢?我认为仅仅追问"底层能否说话"这样的问题是不够的。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的,即在底层与对底层的表述或表述底层的知识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既定的二元关系。对我而言,这一二元关系是真实的,但也仅仅是在针对特定的情境例如我们现在置身的情境-时是真实的。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提供的经验之一恰恰是将这两个原本的确相互区别的社会阶层组织在同一个运动中。正是这一"运动"取消了"底层能否说话"这样的问题。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运动的背景下谈论农民。《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表面看来是对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进行结构性分析,但分析本身是从运动的角度展开的。"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也许受到施密特的影响,许多知识分子在讨论"政治"问题时,重新对于敌人和朋友的问题感到兴趣,也有人直接将毛泽东的命题与施密特的命题划等号,但界定敌友的关键是如何界定"我们"自身,也就是谁是我们?"我们"是运动中的主体,没有这个主体就没有界定朋友与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前提。

在这里,我们不是一个结构性的主体,而是运动,是历史动态中积聚的势能,因此,"我们"不是先定的,而是在运动中形成的;没有运动,也就没有"我们",也没有敌我。运动取消了工人和知识分子之间的那个鸿沟,使他们成为"我们";但在这个运动之外,也存在着工人或知识分子,即那些不在运动之中的群体,他们构成了成为运动的政治首先需要面对和考虑的问题,即敌友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界定敌友也正是运动得以形成和扩展的途径和方法,两者相互界定。总之,通过实践,在运动里面打成一片,构成了新政治的主体。这种运动的实践是主体生成的条件,在这样的运动和实践中,"再现"的问题、"代表"的问题已经不能表达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真正要问的问题是具体的实践的问题,是不同的人通过运动而创造出一个政治主体的问题,而不是"下层能否说话"的问题。

伴随二十世纪社会运动的消失,"底层能否说话"成为较之"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更为清晰的问题。然而,主体性不是通过结构关系来加以界定的,而是通过创造性的过程得以生成的,因此,必定存在着比抽象地讨论"底层能否说话"更具创造性和实践性的问题。问题本身会对说话者的身份和角色进行重新界定。根据我自己的有限的了解,即使对于那些社会运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而言,"底层能否说话"仍然是真实的问题;许多社会运动,例如以NGO为依托的运动,主要依赖于国际基金的项目资助和媒体的支持,说不上扎根于底层社会土壤之中,也很少有人真正能够通过这样的运动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主体,更不用说在这些新社会运动也被镶嵌在一种新型的全球关系之中。这也意味着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学院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也在于我们置身的社会关系与二十世纪社会运动的时代已经截然不同了,单纯地重提那个时代的运动也不能解决问题。学院知识分子离开了学院的语境连话也不会说了,从事基层事务的人很看不起这样的知识分子;但另一方面,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也因此非常轻视理论工作,认为学院知识分子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对于社会实践毫无疑义。从这个角度看,在社会运动的时代形成的那种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彻底地改变了。我过去写过一篇纪念萧亮中的文章,在文章中,我说,我们既不是知识太多要去做实践,也不是实践太多要去研究知识,而是因为我们的实践太少,同时我们的理论思考也太少,不是一个太少,是两个太少。理论联系实际是基本的取向,但不能够将这个原则简化为一切知识的效用问题或风格问题。马克思说他的《资本论》可能会留给老鼠去注释,但这部书在社会运动中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这样的例子还很多。19世纪到20世纪产生了特殊的理论形态,即与特定的社会运动密切相关的理论,即对于形成创造社会实践及其主体至关重要的理论。这个经验至今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我的主要工作是做研究,教书以及编辑工作。我没有能力突破"底层能否说话"这一问题的限制。我参与的社会运动和社会调查很有限,对社会问题的更直接的介入主要是通过文章、编刊物、组织讨论来进行的。但是,我认为理论创造性能够通过对历史问题的研究、理论的介入帮助形成新的实践,这就是理论工作的意义。

问题: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创造了一个主体,就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由资产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创造出来的。是不是说不需要一个党派领导,这个主体就已经在实践之中创造出来了?但实际上,这个被创造出来的工人阶级能够进行自我的有意识的反抗,变成真正有自我意识的主体的时候,是需要政党领导的。这个问题在列宁那儿很清楚,在毛泽东那儿也很清楚,那么在马克思那儿呢?

在一个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发生转变的情况下,为什么需要重新讨论知识分子或者知识人的问题?顺便说一句,我们用知识分子这个词用惯了,我个人还是觉得用知识人好一点。分子似乎是没有主体性的。这个新的探索在什么意义上是"新"的呢?19世纪,也许可以追溯得更早一点,创造了特殊的知识人,这个传统一直延伸到整个二十世纪。无论是远离党派政治的知识人,还是特定政治运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他们都以对某种普遍理想的承诺和对社会改造的介入为前提,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政党斗争无论是否在组织上加入政党,这个时代的政治是以政党政治为中心而展开的成为这个时代知识分子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中国而言,知识人的生活与政党政治的关联或梳理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当代知识分子文化的独特性也正在于这一关联本身发生了变化,而构成这个变化的前提的,恰恰是政党本身的转变。

   从列宁、葛兰西到毛泽东,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有关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线索。马克思在研究法国农民时,提到了农民阶级作为一个区别于其他阶级的阶级,但也指出农民阶级又由于其生活和生产方式没有形成为一个阶级。阶级在两个意义上被界定,一个是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上,即在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下被界定,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创造了自己的对立面、创造了最终埋葬自己的阶级的论题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的;另一个是在阶级主体性、阶级意识的意义上被界定。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里面,一方面阶级是一个政治的主体,一方面阶级是一个财产权的结构。如果阶级仅仅是财产权的结构,这个阶级就不是一个能动的主体,而是一个历史过程的被动产物。类似的概念也包括人民,人民是什么?在哈耶克等人的理论中,人民甚至社会等等集体名词是一种虚假概念,阶级当然也是,他们将个人作为唯一的出发点,唯一的真实性。在这些理论中也有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区别,但从一种更为原初也更为真实的单位出发来理解人类社会,是有着一致性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主张对于实证主义的个人概念的批判,但他们看不到的是人民、阶级或底层并不仅仅是一种结构性的、实证主义的概念,而且是创造性的过程、是主观形成作用于社会条件的产物-这个产物一刻也不能停留在静止的和实证主义的意义上加以界定;这个产物同时就是过程。马克思对法国农民阶级的论述,恩格斯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分析,以及他们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论述,都涉及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为什么没有形成自己的阶级自觉的问题。为了形成阶级政治,除了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之外,还需要理论和理论斗争。恩格斯针对德国的状况时说,在社会条件落后的社会中,理论的条件常常成为首要条件。列宁后来重复了这句话,而毛泽东又重复了列宁的教导。除了理论条件,阶级政治的形成还需要组织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针对工人组织、工人联盟发表过许多看法,他们也在这些问题上与各种思想和政治力量斗争。但系统地提出并对二十世纪政治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的是列宁主义的政党理论,即先锋队理论。

关于这个政党理论及其对国共两党的影响,谈论得很多,我们可以另找机会谈。我认为谈论阶级问题和政党问题有两重相互关联又相互矛盾的角度。前面谈到了界定阶级概念的两重性,即结构的与主观的,由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决定的与自我意识、自我创造的,我认为如何界定政党同样涉及两个方面,即作为一种组织结构的政党与作为一种运动的政党,前者是结构性的,后者是创造性的、自我创造的、动态的和革命性的。在历史实践中,这两个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但在分析上却必须加以区分,原因是两者之间并不是天然地相互联系的没有创造性的活动、没有政治性的介入、没有历史事件的触发,两者未必一致。一旦政党不再是一种运动,而仅仅保存其组织结构,那么,政党就蜕变为官僚机器,最终彻底地融入国家结构内部。葛兰西说,政党是永远不能完成的,大概就是指此,因为政党永远必须在运动中存在和发展,一旦运动终结了,无论政党的组织是否存在,政党也就终结了。这一点从逻辑上看,与马克思对底层的分析是一致的,由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农民阶级作为一个区别于其他阶级的阶级而存在,但也正由于这个阶级的阶级属性仅仅依存于这一社会构造,农民阶级就无法构成一个阶级。因此,讨论底层不但要分析底层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还要讨论底层作为一个主体存在的形成过程和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底层或底层阶级就是底层或阶级形成的过程。政党正是推动这个底层和阶级形成的动力之一,但它本身也是阶级形成过程的产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党一旦脱离了这个形成社会主体的运动而转化为一种结构性的、支配性的与国家权力机器完全连体的功能性存在,政党就终结了我是在十九、二十世纪作为运动的政党的意义上谈论政党的终结的。

马克思对政党也是高度关注的,他和恩格斯一道先后建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共产党或工人党性质的国际组织,也支持和指导各民族国家建立自己的独立的政党组织。马克思说:"工人阶级在它反对有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恩格斯说:"各地的经验都证明,要使工人摆脱旧政党的这种支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每一个国家里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这个政党要有它自己的政策,这种政策将同其他政党的政策显然不同,因为它必须表现出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离不开自己政党及其领导作用和正确政策。正由于此,他们不但制定了党的章程和宣言,而且规定了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些问题,过去已经有了很多研究,没有必要重复了。但是,就他们的实践和重心而言,无产阶级政党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国际主义的联盟,因为"只有工人阶级的国际性的联盟才能保证工人阶级的最后胜利。"

   列宁的政党理论是从马克思的政党实践与理论中发展出来的,他们之间的差别很可能不在政党理论本身,而在革命实践与国家的关系上发生的变化。在党的成员构成(先进分子)、民主制度和理论斗争等方面,马克思和列宁的理论有许多连贯性,但列宁的政党理论最终与社会主义国家实践联系在一起,这与马克思面临的问题完全不同的。马克思所论述的巴黎公社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府,但不是资产阶级式的国家,用马克思的话说,"公社才是帝国本身的真正对立物,也就是国家政权、集中化行政权力的对立物"。出于同样的原因,马克思没有设想过社会主义国家里的政党问题。无产阶级政党与国家的结合是二十世纪的新问题。马克思设想的革命运动始终是一种阶级的运动,一种自下而上的运动,一种无产阶级或底层自我创造的运动,他所设想的政党的领导作用也是以这样一种阶级的自我创造为前提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它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工人阶级的政党可以帮助释放阶级的革命潜能,但并不能也不应是临架于人民大众之上的指导者,用他的话说,"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马克思对于工人自发斗争与党的自觉斗争的关系的看法产生于一个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的时代。同盟、工会、政党和大众一道处于这样一个运动之中。上面所引的这段话中,我认为至关重要的是:无产阶级意识的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在这样的运动中,大众与政党是相互形成的关系,而不是单方面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能由政党取代阶级形成自上而下的政治行动。大众在这个意义上是能动的。

从马克思到列宁、毛泽东,政党实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没有多少分歧。但他们之间的根本上的连续性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他们的政党实践与由下至上的社会运动有着内在的、无法分割的关系。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运动和革命实践的时代,来自不同背景的人都卷入了这个运动之中。就像我在前面已经提及的,在这个运动内部,精英与底层、领导者与人民、知识分子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与我们今天熟悉的社会分层截然不同运动创造着一种新的主体性,它在一定程度上逾越了社会阶层的分野,甚至知识的分野。在这个运动之中,甚至理论探索和辩论也不再是少数精英的特权,而是日常生活实践的一部分。这个时代的革命运动重构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二十世纪的社会运动与理论有着特殊的关联,没有这些理论,阶级的主体性如何界定?但反过来,理论也必须在实践中展开、获得,理论在这个时代正是一种实践。当然,这样谈论也仍然有简单化和化约论的毛病,因为在这个时代有着不同的理论形态,不同的实践形态,有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理论,也有与实践脱节、教条主义、主观主义的理论,我在这里只是做一个一般比较以说明社会的变迁。

二十世纪的政党实践的根本变化产生于政党实践与由下至上的社会运动的内在关联转向政党实践与国家的内在关联。一种关联产生于多党议会制,即通过议会框架协调各党的诉求,最终形成国家意志和公共政策的取向。另一种则是一党执政或实际上一党执政体制,通过调整政党的代表性,即从阶级政党向全民政党的转变,来形成国家意志。这两种党-国体制以不同的方式转向了国-党体制,即政党的国家化,我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失》中,将这一政党的国家化也解释为政党的去政治化和去价值化。我在这里就不重复那篇文章的论证了。总之,一旦政党被看作是一个外在于运动的结构,一旦政党被国家化,即政党转化为官僚制,政党也就终结了,不管它名义上存在不存在。


问题:在中国,知识分子和工农最结合、最不脱离的时候,应该是延安时期,开始整风之后,政党要求知识分子改造。延安时期之所以要有一个整风,就是因为没有这个过程,知识分子虽然去了延安,但是还是可以和大众有脱离。从中国历史上看,中国知识分子确实是一直想和大众结合,但是真正能够做到,也是需要政党的催化作用,或者是强制的作用的出现。卢卡契纪念列宁的文章中说,theory和practice,都是要在一个政党里面才能体现到的。今天,是不是必须要通过"政党",才能达到一种知识分子和实践的真正结合?
我知道你在研究赵树理和延安文学的问题,你的问题大概是从这里来的。大部分对于知识分子独立性的诉求是从对党的控制的批判和拒绝开始的,而你的问题好像是从另一个方向提出的。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已经说明了我的基本观点。如何评价延安时期的实践,过去二、三十年谈得很多,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这是正面的表述;整风运动中出现了"整人"的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将"整风"看成党内权力斗争的产物和控制的工具,这是负面的表述。这类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历史地和谨慎地分析,这里很难展开,我也暂时不想介入这个纷争。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谈问题。中国革命的根本特点是以农民为革命的主体。一方面,通过怎样的社会改造和社会动员、通过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农民这个甚至连阶级意识也极为薄弱的群体创造成为这个革命的主体是这场革命的最为根本的任务。另一方面,战争和革命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流动,知识精英以及革命政党的活动中心从城市转移到乡村了,他们突然发现自身与乡村社会产生了严重脱节,因此,如何建立与自身的群众基础的关系成为政党及其精英知识分子的重要问题。毛泽东在这个时代重新解说了"实践"的问题,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这是指理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指党的政策和知识分子的角色。实践的问题是这场革命的基本问题,它既是政治的理论,又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换句话说,不是政党和精英单向地创造革命主体,而是通过你所说的"真正结合"创造这个主体被创造的不仅是人民群众,也是革命政党和革命知识分子。人民、群众、政党、(革命的)知识分子都是这一过程的创造物,是不断地生成的力量,而不是既定的结构性存在。

但同时,这个创造过程又是和结构性的权力关系相互纠缠的,有政府的官僚结构,又有政党的官僚结构,它们随时可能将这个创造新生的永远是新生的主体的过程纳入等级权力的框架。"整人"、"权力斗争"是这个过程的必然产物。因此,抗拒和批判这种权力操控是知识分子实践的必要内容。这个抗拒操控的问题不能等同于拒绝实践的问题。问题始终存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汲取过去三十年中对革命时代的内部暴力机制的反思或者说革命运动的异化的反思-在我看来,这个反思和批判是绝对必要的,这是使得政治成为政治(而不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前提;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将这些反思从"彻底否定"的逻辑中解放出来,即必须将革命的创造性过程与革命的结构化过程(也是去革命的过程)区分开来。比如,在《小二黑结婚》中,赵树理一方面揭示和批评新的乡村权力结构以金旺、兴旺为代表)的暴力性,另一方面又创造出了小二黑这样的新型农民。延安存在着一种反官僚制的自由气息,但这种反官僚制的自由气息不能在个人自由与政党政治的二元对立中给予解释,而需要在政党自身的转变中理解革命政党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它依赖于这种自由的、自主的、自我更新的力量才能保持自身的活力和自我更新的动力,政党结构化或官僚化的过程正是通过对这种自由的、自主的和自我更新的力量的压制完成的。因此,政党的终结是通过自我结构化、永久化和稳定化来体现的,它不再是生成的过程,而是暴力的构造;而中国革命的最为珍贵的遗产就是打破这种自我结构化、永久化和官僚化的持续运动,矛盾的理论、实践的理论、群众路线的理论、统一战线的理论等等,都是这一持续运动的理论总结。现在的问题是:对革命过程中产生的专断及其暴力的反思被引向了对这个历史过程的全面的否定,而一旦这个革命遗产中的这些最具活力的部分遭到遗忘和否定,政党向一种官僚体制及其暴力构造的演化也就成为必然了。

20世纪曾经产生过的这个大规模的历史实践以大众运动的发展为前提,政党、精英和大众都在运动中汇聚为新的主体。土地改革、理论斗争和政党的自我改革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在运动中不断生成和创造的过程。这样的历史条件今天已经不复存在:政党与国家连体,精英蜕变为技术人才,因此与国家或市场连体,即知识分子变成了葛兰西批判的那种"有机知识分子"。这个过程从政党存在的那一刻起就在发生,不然就不会出现像鲁迅这样的左翼知识分子:一方面,他并不是一个政党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他所参与的文化政治又与政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鲁迅一生不喜欢政党,读了章太炎也知道,章太炎也不喜欢政党,他知道有了政党就会有宗派、权力斗争和垄断。北伐战争时,鲁迅给许广平写信说,劝她不要加入政党。到上海后,李立三等找过他,要他加入共产党,他拒绝了。辛亥革命前,他到底有没有加入过光复会,到今天还是个存疑的事情。但在30年代,他介入了左联,左联不是共产党,但显然是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外围组织,鲁迅非常清楚这一点;鲁迅的朋友们,瞿秋白、冯雪峰、胡风都是共产党员或领导者。在这个意义上,鲁迅介入了政党政治,甚至介入了政党内部的政治斗争,如托派问题,但同时他的介入是以独特的形式展开的,他与周扬等党派知识分子的斗争就是最好的例子。通过这样的斗争,他创造了新的文化政治,使得左翼变成真正的左翼,使得左翼政治成为不断自我生成的过程,而不是结构化、官僚化的组织。其实,他在"五四"的时候也是这样,他积极地介入了《新青年》的文化运动,但又拒绝"新文化运动"这个概念。鲁迅明确说过不存在什么"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是反对的人叫出来的,就像"新左派"是反对的人叫出来的一样。等到"新文化运动"得到社会的承认之后,那些当初与"新文化运动"有关或无关的人就开始谈论新文化运动,将自己扮演成历史的英雄。换句话说,"新文化运动"只是一个自我生成和创造的过程,一旦稳定化,新文化运动就不复为一场运动。鲁迅的态度当然不是反对新文化运动,恰恰相反,他最深刻地理解了这场运动或思潮的意义的。三十年代鲁迅对于左联的态度也是相似的,他坚持左翼的立场,同时坚持能动的政治,既不是反政党的,又不是政党的,但恰恰是这样的活动保持了左翼内部的活力,使得左翼始终是一种政治性的生成过程,而不致退化为新的权力构造。中国革命,刚才讲的延安的实践,因为不断地处于运动和自我生成之中,不同的因素在内部和内外之间激荡,理论的斗争,辩论,实践,从实践中来,回到理论辩论,再从理论的思考转向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这是政党之为政党的条件。假定没有这个过程,不管是否存在组织结构,政党就不再是政党,我把这样的政党叫做国党。

其实,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发生了转型,西方议会多党制下的政党也发生了转型,它们的代表性日渐稀薄,在选票和资本压力之下,左右政党竞相"中间化",成为以议会制为中介的国党。再看那些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型政党,其中大多数是和利益集团、权力体系尤其是资本集团连接在一起的。没有资本的注入,没有对媒体的控制,政党就不能成型,这样的成本对于大众而言是不可能偿付的。许多的社会运动主要在基金会体制下运作,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有机部分。因此,我认为重新思考知识人与大众社会的关系是必要的,但如果认为可以重复20世纪的那些经验,通过与政党的结盟,就可以重建精英与大众的关系,是天真的想法。政党本身与大众运动之间的那种关系早已改变了。
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从理论上说,必须重新界定能动性的问题,即我们如何做,如何形成新的政治,而前提是通过实践、通过历史反思,分析和研究我们身处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转变,任何教条地搬用历史经验的做法都可能把我们引向错误的方向这绝不是说历史经验不重要了,我自己所做的一点工作,就是想重新总结这个历史经验,通过理论的阐发,寻找新的可能性。我并不是说当代政治中政党不重要了,而是说像上个世纪那样将政党视为连接精英与大众、理论与实践的特殊存在的时代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

问题:您在讲课时曾说章太炎"五无"的激进主张,近乎一种"世界之外的政治思考";又提到我们今天与这种激进的隔膜,来自一种对革命的想象力的丧失。我想起去年大概也是这个初冬时候吧Alain Badiou在纽约大学讲"二十世纪"问题,谈到我们和二十世纪最大的区别,倒不在于我们没有了苏联、毛泽东、世界革命、乌托邦,社会主义阵营自己也从不是革命的真正的实现;真正的不同是,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个不能想象另一个世界的世界,是一个不能想象这个世界之外的世界的世界。多少引申一点,可以说,今天的我们在这个世界所想象的世界不管多"激进"不过还都是这个世界而已。

在中国"革命世纪"结束之后,您"反思革命",有一个指向今天这个已和革命世纪隔阂了的中国现实的维度。那么您对Badiou这种定义二十世纪/革命世纪的方式有无回应?您能否结合以上我所谈到的这一背景再多谈谈您对中国的革命世纪的界定?您对中国"革命世纪"的解说、重读,又怎样反身指涉着我们今天革命世纪之后的存在(或,什么是中国的"二十一世纪")?

您对"短暂的二十世纪"的关注,在我看来,可谓对八九十年代之交中国知识分子"告别革命"的一次反拨,也是对本世纪初对"全球化"同质性价值的批判的某种延续。在此背景之下,回到"中国革命"的基本历史问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分别是什么?而它同您的四卷本《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思想关联?

每次讲到章太炎"五无"的问题,都有同学表示不理解。我记得在清华讲这个问题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革命的动员和酝酿是以建立新的民族、新的国家、新的社会和新的世界为目标和动力的,而身为革命领袖之一的章太炎却提出了"无政府"、"无聚落"、"无人类"、"无众生"和"无世界"的主张,这个主张又和他对"公理"、"进化"、"惟物"和"自然"等四个现代性的核心概念的否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五无"的主张看起来像是对当时的革命政治的取消,那天讨论这篇文章时,(张)旭东说,从欧洲思想来说,有一个实践主体的问题,它是从历史内部来的,而不是完全从外部来的。他的意思是说:章太炎的"五无论"是一个乌托邦的命题,没有提供内在于历史进程的实践主体,比如黑格尔的国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等等。经过19世纪和20世纪资本主义的普遍进程,国家还能够作为黑格尔意义上的实践主体吗?经过20世纪的两场伟大的革命和资本主义的转型,无产阶级能否作为马克思意义上的实践主体?这些伟大的思想在今天的意义,部分地也在历史之外,即乌托邦对于现实的意义。章太炎试图在历史之外展开思考这里说的历史是在19世纪的欧洲思想和世界史观中确立的目的论历史观。我在《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中将章太炎的思想概括为"否定的乌托邦",即与那些现代性的肯定的乌托邦不同的、作为其否定的乌托邦。"五无论"的政治含义需要在这个否定的乌托邦与现代革命的悖论关系中界定革命包含着否定性与肯定性双重面向,一旦离开了它的否定性,革命就会异化,从这个角度说,否定性与肯定性、世界之外与世界之内的关系需要重新理解和界定。

我刚才谈到鲁迅的意义,他在一个政党和国家的时代创造了新的文化政治空间。他的位置在哪里?我的看法,他既在内部,又在外部,正是这个双重位置使他成为最具创造性和批判力量的知识分子。这是高度的文化斗争的技巧和政治意识的产物,是穿梭于内外之间产生的激进性。我曾经特别谈论过鲁迅的"鬼",不单是黑暗的、否定性的鬼,而且是能动的、通过自身存在的否定性昭示未来的"鬼"。这是现实的幽灵,是世界的异物。一切批判性的思想均来源于这个异物。"外在于"这个世界的意思是"异物"的意思,没有异物及其能动作用,甚至建设新世界的计划也会转化为新的统治术。

我有一个概念叫"短20世纪"。"长世纪"、"短世纪"是从"年鉴学派"的长时段理论中发展出来的。霍布斯鲍姆写的那几大卷书,也用了"长世纪"和"短世纪"的概念,例如"长19世纪"和"短20世纪"。阿瑞吉后来写了《漫长的20世纪》,从16世纪一直算下来,这是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的世纪。20世纪很短暂,霍布斯鲍姆将它界定为从一次大战到冷战结束和苏联解体的时代,Badiou也将苏联解体看作是20世纪的终结。我的着眼点有所不同。我把20世纪主要是中国的20世纪界定为"革命世纪",对我来说,离开中国革命来讨论20世纪是不可能,或者说,离开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是不可能理解20世纪的。我认为革命世纪的主体部分大概就从1911年到1970年代,序幕是戊戌以后到1911年这个时期,尾声就是80年代;从俄国的角度看,1905年俄国革命至1917年俄国革命是序幕,苏联解体是尾声。在我看来,中国的80年代,特别是它的前期基本上是革命的尾声,而不是新世纪的序幕。90年代才是新世纪的序幕。关于这些问题,我正在做一点更系统的思考和阐述。

为什么我说不要以苏联的解体作为20世纪的结束?因为早在苏联解体之前,革命的进程已经终结了。社会主义国家在官僚制和很多方面与资本主义世界是一种结构性的对立,这种对立与20世纪革命时代的那种对立已经含义不同。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大革命"确实是"最后的革命",它是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自我革命,也是影响整个世界的六十年代的最后一场现代革命。以后就没有革命了,六十年代的终结就是革命的终结,而革命的终结也就是这个革命世纪的终结。1905年第一次俄国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1917年十月革命,构成了这个世纪的三个序幕性的阶段,然后是中国的大革命,一直持续到社会主义建立,到文化大革命,这是个不停顿的过程。中苏论战也是革命过程的一部分,除了解决国家关系问题、政党关系问题,还要解决怎么能够继续革命的问题,政党能不能成为真正的先锋的问题,共产党执政条件下还如何革命的问题。革命世纪的文化、政治、经济、国际关系和社会改造,都内含着革命的逻辑和能动性。在这个意义上,20世纪是非常非常短的,六、七十年而已,那之后就没有了。到了80年代,在经历了"文革"的挫败之后,革命终结了。这是自我的瓦解,就是我所说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的生成过程。如果你们了解从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的论争,就能看到,它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内部提出的问题,不是后来的创造资本主义市场的问题不但80年代早期的政治、经济的论战是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范畴内部产生出来的,比如按劳分配、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人道主义、异化问题等等,而且当时的改革,比如农村改革,也和今天的市场化没有多大关系。80年代是20世纪的回光返照,它的活力并不来自资本主义世界。换句话说,对80年代及其活力的回顾必须置于20世纪的脉络中考虑,因为它的能动性正是从那个脉络中发展而来。我并不是说80年代不存在90年代即后社会主义时期的要素,也不是说两者之间不存在交叉部分,而是说就基本的样态而言,这是两个密切相关却含义不同的时代。现在讲述80年代的时候,充满了怀旧的、自我中心的幻觉和英雄主义夸张,但没有多少人真正触及这个时代的基本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历史脉络。这是对历史的的遮蔽和漠视,是新世纪的自我主张投射在那个历史幕布之上的幻觉。在过去几十年中,追忆的政治也是20世纪被彻底被抹杀的结果。

讨论20世纪的真正困难在于这个革命时代充斥着前所未有的暴力。这是为什么左右两翼都展开了对这个世纪的根本性的否定和批判。自由主义主流将纳粹和斯大林主义放在一起,左翼、尤其是新左翼也大致相仿,虽然他们对于产生暴力的根本看法是不同的。霍布斯鲍姆是当代最富盛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对"20世纪"所做的批判和否定比任何人都更为尖锐。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91年是他为"20世纪"做出的历史分期。一次大战,二次大战,苏维埃暴政,整个20世纪哀鸿遍野,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规模的死亡,如此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此规模的战争。为什么如此?任何研究20世纪的人都有责任面对这样的问题。但是,有组织的暴力和屠杀并不是20世纪特产,毋宁是19世纪的延伸,比如北美的种族屠杀与希特勒的种族屠杀,方式不同,规模和残忍却一脉相承。在思考和反省20世纪的时候,我们还应该追问20世纪到底有什么创新在这个时代里,几乎在所有领域都曾出现过突破19世纪及其暴力的尝试和努力,我们不可能用一种整体性的方式将这些艰苦卓绝的努力与这个时代的暴力一道埋葬掉。

我还没有读过Badiou的The Century,但对他的思想有一点了解。他认为中国革命的遗产中包含着摆脱19世纪政治的东西,比如"文革"对于政党、国家的冲击和挣脱,比如对于人民及其政治的创造,等等。60年代的学生运动和社会运动包含了对资本主义多党议会制、斯大林主义及其政党政治的双重拒绝,也正是从这种双重拒绝出发,后60年代的激进思想试图在政党政治、国家政治的框架之外寻求新的政治。Badiou的"政治组织"、Negri的"大众"、福柯的"微观政治"、德勒茲的"块茎"思想等等,都以摆脱不同形式的中心主义政治为取向。他们在政治上批判斯大林主义、法国共产党或意大利共产党,理论上批判葛兰西、阿尔都塞,为什么呢?葛兰西提供的是以先锋队理论作为核心的一套政治理论,即政党政治的理论;阿尔都塞呢?在《意识形态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中,他区分了国家的暴力机器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大学、教堂、商店等等都被视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按照这个结构主义的框架,政治斗争包括在教育、文化和信仰领域的斗争实际上也就被限制在国家范畴之内了,即斗争变成了国家内部斗争。

在今天,这个结构主义的框架的漏洞就更多了,比如他们对于资本主义作为全球性力量的考虑很少,而将问题专注于国家内部或者说阶级间的斗争。资本是不断流动的力量,它既是跟国家连体的,又是超国家的。葛兰西提出霸权概念的目的还是在争得阶级霸权。除了全球性的市场力量之外,还有世界关系的力量,比如作为意识形态力量的霸权国家的角色美国的意识形态霸权是中国国家的内部存在,对于这样的现象葛兰西、阿尔都塞没有提供真正的分析。在这个意义上,上述后60年代的理论虽然相互之间各不相同,但也有着相似的政治意识和理论意图,即超越19-20世纪的政治模式,这些政治模式是以阶级、政党、国家等等概念为中心组织起来的。

政党和国家仅仅是19世纪的产物吗?在20世纪,中国革命试图将社会主义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这种新型的国家形式与19世纪资产阶级国家不一样;毛泽东一直在探索一条自我革命或文化革命的道路,即社会主义国家的自我否定,没有这一探索,不能理解那个时代的持续的运动。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的国家和政党体制中包含着巩固这一体制性力量与冲击这一体制性力量的双重运动。伴随着"文革"的失败,巩固这一体制的力量极大地扩展了,而这一体制的自我否定力量(即继续革命的力量)消失了,政党与国家逐渐一体化,成为国家的结构性权力的一部分。假定把"社会主义国家"看成是革命运动当中一个临时性的概念,它必须是能动的、不断运动的、自我否定的过程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国家是自我否定的形式,是国家的自我否定的形式,而不是一个肯定的形式。60年代的消失,我在有关"去政治化的政治"中已经讨论过了。在我看来,随着60年代的结束我说的结束,大致可以延续到80年代,20世纪也基本上结束了。如果将"告别革命"解释为"革命的终结",我是能够同意的,我不同意的是将"告别革命"解释成"否定革命"。

问题:您刚才讲到,80年代是20世纪的尾声,那么从50年代到80年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发展线索呢?

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我没有深入研究,只能以后再讨论了。我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那篇文章里头对这个问题是做了勾勒的,特别在注释里头我提到很多材料。我认为80年代的真正的动力在于社会主义的自我改造,这就是改革的本义。从社会主义诞生的时代起,包括社会主义国家诞生的时代起,自我改造、自我否定就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毛泽东52年就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不管如何评价其后果,这是第一次自我改造吧?"文革"中发生了许多悲剧,但它的动机也包含了对政党和国家的自我改造吧?五十年代中期,毛泽东开始思考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长期共存的问题,引起了理论界关于价值规律、商品经济和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孙冶方、顾准发表了有关价值与价值规律的文章,张春桥、关锋等发表了有关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时间上大致在1956-1959年间。到了70年代中期,商品、价值、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等理论问题再度成为理论论战和政治辩论的主要议题,而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原则的重新倡导不正是改革初期的理论出发点吗?1983年爆发了有关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争论。周扬在检讨的时候说这不是他的发明,1964年他就向毛主席汇报过,毛主席是支持的。邓小平说,周扬说毛主席是支持异化理论的,那是毛主席吃了他的亏,那个时候要反修防修,要搞异化理论就要搞"文革",就要搞"四大自由",就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又说,异化理论把社会主义说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他的意思是社会主义要搞商品经济,如果简单地运用异化理论,岂不是又回到"文革"了吗?他说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其实跟美国没有多少关系,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文革"遗存。按照他的这个看法,异化理论就是"文革"的理论,但它为什么又是新启蒙的主要理论旗帜?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与中国的60年代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80年代的改革内部包含两条路线,一条是激进的路线,如周扬、新启蒙运动、知识分子的文化运动,它们延续了60年代超越和批判党国体制的运动,是解放性的。另一条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国家秩序,思想上也是从60年代内部开展出来的,是60年代的分歧和展开。如果把新启蒙当作是80年代的思想标志,它当然只能是20世纪的尾声,是社会主义自我改造的理论。

问题:在民族国家创制的过程之中,民族、国家与政府既是一组相互区别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交织的结构。在近代中国(如在章太炎那里),对这样一种复杂关系的认识,为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实现提供了一个思想条件。但在今天的全球化语境中,如您在《承认的政治、万民法和自由主义的困境》中所界定的,民族国家与大资本联姻,使民族国家体系处在一个衰落的时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照近代的思想资源,我们该如何来界定或重新想象民族、国家与政府这三者的关系?就中国来说,现在的国家与20世纪里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怎样的关系?您曾经使用过"文化自觉"的概念,这个概念放在这一组关系中怎样来理解呢?

《承认的政治、万民法和自由主义的困境》是97年写的,是我给《文化与公共性》写的导言。这个学期,我们念了许多晚清的文本,比如康有为的《公民自治篇》;他所设想的国家构造比现在通行的理论叙述要复杂很多,如何构想自治的形态,自治形态与县、乡、省等各种行政体制应取何种关系,怎么将自治与公民的问题,社群的问题,社会传统的问题关联起来,是很复杂的一套论述。民族、国家、政府这些是非常结构性的、规范性的论述,但在全球化条件下,我们要恰当地说明国家或政府的角色光靠这样一种规范性的论述是不够的。譬如说,欧洲联盟的进程,它是一种国家或超大型国家,还是一种超越国家的形态?上海六国等区域性组织与国家是什么关系?又比如说,大的金融组织和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内部活动,在经济领域有时扮演支配性的角色,如何描述在这一条件下主权的变化?与之相伴随的,是NGO等社会运动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不是在国家范畴内而是在全球性的体制内,它在许多领域实际上也在取代政府的功能,那么政府的角色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伴随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相互渗透,政府各部门或各级政府之间存在越来越多的矛盾,这些矛盾经常源于它们与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在这样的条件下,国家无法呈现出统一的意志,从而导致合法性危机。这种合法性危机也必然导致国家和政府功能的变化,比如政党全面地国家化,不再代表某个局部利益,而是是全民的、民族的整体利益为诉求,从而取代国家成为统一意志或主权的表达。现在各省党的书记兼任人大主任,一些地区的党的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我认为就是在高度利益分化的市场条件下,重构统一意志的行为。按照传统政治理论,政党代表冲突和矛盾的利益,它们通过议会等机制的协调,最终形成统一的国家意志。因此,政党代表着差异,而国家代表着统一,如果国家没有统一意志,主权就会分裂,合法性就会瓦解。在这个意义上,政党与国家的进一步合体,政党意志或价值的全民化与国家的内部矛盾表明的正是在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国家、政府、民族和政党等传统政治形态的转变。我们现在讲国家,是一个非常形式主义的概念,是作为一个主权单位存在的,但主权的含义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此外,我们也很少谈国家范畴内部的政治文化的问题。如果有过"社会主义国家",那就意味着在现代国家的范畴内有不同的政治文化,更何况还有其他不同的社会关系,如传统的各种各样的体制,这些要素在今天到底放到什么位置上?因此,我认为重新讨论这些基本范畴及其历史演变,而不是简单重复市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社会与政府等二元对立的范式。将这些范畴抽象化和稳固化,是当今理论研究和历史研究的一个大毛病。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的说法。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的概念,而是提醒我们怎样认识你自己、怎样认识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的重要性。我给《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写了一个新版的序言,一定程度上就是回答这些问题的。我的书里面讲了帝国、国家、朝贡、礼乐等等关系,就是来重新了解中国社会的历史构造及其演变。中国当然是一种主权国家,但它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并不能用这个形式的概念加以简单概括,中国有一国两制、有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等独特的历史形式,有复杂的行政体系和社会网络,国家的运作是内在于这些条件的。

问题:您在课上讲解晚清思想家的文本时指出他们当时都关心本体论的建构,您在书里对章太炎的批评,也是从他以佛教为基础来建构本体论出发,认为其理论悖论表明他已经在认识论内部了。这和西方在前现代意义上的本体论是不太一样的。西方形而上学的核心是本体论,每个哲学家都要提出自己的本体论来作为阐释世界的根源。李泽厚就曾经将自己的理论命名为"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但他同时拒绝承认这种本体论有任何先验价值。在您看来,"本体论"和"政治"(thepolitic,notpolitics)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里面的历史脉络和理论张力应该如何处理?您近来倡导将"文本"历史化、理论化、活化,这样的思路是否也基于您对"本体论"问题的重新思考?或者说,是否包含着对超越性理论的重新思考?
我其实不是讲本体论,而是讲晚清思想家有一种试图从本源性问题出发的特点,以佛教而言,是反本体论的,但为了与西方的本体论辩论,就必须在这个层面上展开问题,比如章太炎的"齐物论释"。我在一次会议上曾经用"没有本体的本体论"(Ontological with out ontology)来表述这一特点。此外,晚清改革和革命潮流中也存在着一种宗教性的情绪和思想,比如康有为的建立孔教、章太炎的建立宗教(佛教)、其他革命者的倡导基督教、蔡元培和王国维以美育代宗教、鲁迅谈论的民间信仰以及他对欧洲以科学为宗教的阐释,等等。这些"本体论的"、"宇宙论的"和宗教性的论述均是以阐明新的价值和世界观为宗旨的,从而也就是政治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在这里讨论的"没有本体论的本体性问题"反而接近于系谱学的论述。举个例子,费尔巴哈是最早对宗教的进行系谱学解释的人,即人是上帝的系谱。在马克思那里,人变成了抽象物,劳动、社会分工和物质生产关系是人的系谱。从尼采的道德的谱系到福柯的系谱学知识,逻辑很接近,不断追溯建构的历史。意识形态建构一个东西,宗教建构一个东西,但我们要知道它的构成和根源。宗教的根源不是宗教本身,不是在宗教的本体论里面,是在人的世界里面。马克思说,人的根源不是人,而是在物质生产,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的是反人道主义的本体论。不过,我的兴趣在于这些论述对于形成新的政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问题:您在书中写到,宋儒应对早期现代性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贸易等等而提出了"天理"说,由此,"天理概念的确立标志着伦理道德必须以一种先验的理为根据和标准......不是具体的制度、礼仪和伦理,而是抽象而遍在的"理",构成了道德的源泉和最高的标准。"(《兴起》第209页)这样一种既接受又批评郡县制的"天理"观,因其超越性内涵从而构成了某种普遍性,并与您所描述的"时势"我理解为历史的特殊性相统一。这种普适性的"天理"以先验价值为基础吗?

   我简单地解释一下"天理"吧,这是《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第一章论述的问题。我认为这一章是这本书里比较关键的一章。如果不理解这一章,后面的问题就不太顺畅。至少就我个人而言,第一章的论述比较重要。

宋代思想突出了天道、天理等概念。它们是高度抽象的观念"道可道,非常道",这是道家的世界观。天道到了二程,下降到南宋,逐渐凝聚为天理,宋儒建立或形成了一个天理的世界。他们的观念、思想非常丰富,但最终都与这个天理的问题相关。修养、实践的问题,认知、政治的问题,经济和官僚制度的问题,都围绕着天理概念加以判断。从这个意义上,它好像是本源性的。天道是一个更加抽象的本体;天理,抽象,但是内在,所有东西都有理,但是是内在的,不是自明的。为什么到了宋代,这个问题这么突出?天理并不是新的概念,尤其是理不是新的概念,为什么原来的儒学不需要这样来解释问题?孔子"不语乱力怪神",讲礼乐、实践、人伦,夫妇之道,兄弟之道,君臣之道,每个人都是在这个世界里面,不需要说天理。你把礼乐的形式说清楚了,世界是什么就说清楚了;礼乐形式也是行动的结构,因此,礼乐的问题就是实践的问题。但有了天理,就意味着有了抽象的东西,事物和天理之间有了二分法。物变成了一个客观性的存在,客观性意味着它不能自明地提供道德含义和政治意义,物就有点类似于今天的事实。虽然物也与道德的、伦理的世界相关,可是物还是物,不再是礼或理,它不能自明地显示价值的指向。换句话说,宋代思想中出现了某种类似于近代西方的事实和价值的区分,但各自的肌理和意蕴是很不相同的,后者是在科学认识论的意义上展开的,前者是在礼乐论的意义上展开的,严格地说,是伴随礼乐这一统一性范畴演化为制度这一客观性范畴而产生的。这是一个描述性的说法。

那怎么把握天理?从晚唐到宋代,儒者实际上有很多社会政治批评和历史研究,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大量的史学实践、政治批评和经济思想在这个时代涌现。但史学也好,政治批评也好,田制、税制的讨论也好,这些具体的讨论都连接着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三代之治的问题。宋代儒学是复古的儒学,强调复三代,在历史分期上有了三代以上、三代以下的区分。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一开始就说,三代以上是礼乐的世界,三代以下是一个制度的世界。礼乐和制度本来是没有区分的,制、礼在孔子的时代是同一的,为什么这个时候礼乐和制度区分了呢?是说后来没有礼乐吗?不对,后来也有礼乐。原来的先秦制度不就是井田、学校、封建这些东西吗,并不是后世才有制度。那为什么儒者要区分三代以上和三代以下、区分礼乐与制度呢?

表面上看,这是历史分期的问题,但内含非常丰富。为了做出这样的区分,时势的概念变得很重要。这是儒者处理变化的概念或者方法论。宋儒的思想是从晚唐发展起来的,韩愈和李翱是最重要的先驱,这一点前人讲得很多。韩愈讲"文起八代之衰",要恢复孔孟之道,讲三代之治。三代之治的核心是封建、井田、学校,唐宋之际以经学的研究说明三代之治并不乏人,按照复古的逻辑,是否就要恢复封建、井田、学校呢?如果按照考证学的办法,那我们恢复起来就是了。井田制、分封、学校等等,我们就通过经学研究,按照原样"恢复"行不行呢?不行。没有时势的概念,也就是古人对历史变化的认识,不会有这种意识。也就是说,当他们讲三代、要复古的时候,并不是要恢复三代的秩序,而是要拿三代作为理想来批评现实、形成新的制度及其伦理。宋儒用井田制来批判两税法和均田制,认为现在的均田制和两税法都不是井田制,不再具有井田能够提供的礼乐意义,它只是制度,只有功能;他们用选举制和学校制度批评科举制,认为宋代的科举制无法将真正的德者和智者选出来,也就造成了道德评价与制度评价的分离和紧张。但他们是不是说要回到过去的选举、学校呢?做不到,不是人力不到,而是时势变了,内在于时势的我们不是古人,虽然需要师法三代,但不能照搬,必须从制度现实中寻找三代的精神,加以发扬光大。他们批评现在的郡县制,就是王朝国家,强调封建的价值;批评通过科举就可以当大官。你考了状元跟你的道德、修养、能力没关系,凭什么你就当大官呢?这些思考和皇权的绝对中心、文官和皇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密切相关。这是一个政治性的思考。

如果按照考证学的方法,如果我们只是按照过去的五经来全面恢复三代之治,那就构成对现实世界的全面破坏,这是不可能的,宋儒不是这个想法。他们事实上通过时势的概念在批判现实的同时也承认了这种变化和转型的正当性。他们提出所谓"三代以上,三代以下",的时势区分,礼乐和制度的区分,一方面强调古代作为价值源泉的意义,另一方面又认为"势"是变的,不能简单地恢复古代,那么,古代提供给我们基本的价值和理念体现在哪儿?我们怎么批判呢?假如我们不是简单地去恢复古代的话,那我们就只能通过一个新的范畴天理来加以探索。天理是什么?天理就是礼乐,天理就是三代,是三代的抽象化。三代的抽象化就是天理,恢复三代,一方面说是复三代,另一面也就是通过格物致知的实践抵达天理,天理和三代是同一的。但是,差异在哪儿?三代是过去的、具体的制度、现实、价值。天理是什么?天理是存在于我们现实的制度、实践内部的理,之所以是内在的,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实践不能自明地体现三代,在时势的流转中,三代变成了内在于现实之中的天理,没有格物致知的实践,它不可能自然地呈现。天理是内在于我们的,我们要通过对物的研究和实践去接近理,也就是接近三代。三代不可能自然地、被当成教条搬进来,只能通过你当下的实践来呈现。所以,实践论和方法论在儒学中忽然被提到如此高的地位,宋代以来,"格物致知"成为一千年来儒学论争的一个核心,一直到晚清把科学技术拿进来还是要从"格物致知"开始。

为什么方法论这么重要呢?是因为宋儒建立了天理观。为什么天理的概念如此之高呢?因为物的概念本身变化了。古代有"乡三物"的说法,那个"物"就是礼乐规范。假定"物"就是礼乐规范,你需要"格"吗?不需要"格",你的一言一行就在"物"之中,所以不需要讲"理"。但是当这个"物"已经只是一个制度、一套仪式的时候,当它不能体现理的时候或者说理变成了内在的时候,就需要去"格"。因此,"格"既是认识论又是实践论。这个过程就会给我们提供很多启示。第一,你会发现天理的谱系是怎么被构造出来的。历史的思想,也就是,"时势"的观念,在儒学中是多么关键的环节。历来的儒家研究不重视时势,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儒学形态的分类学研究之中,比如经学、理学、史学等等,而没有看到这些儒学形态包含着儒者对于时势的理解。没有这个时势的观念,就不会把三代转化为天理,没有天理,就不会出现认识论的重要性,不会出现认识与实践的二分法。有了天理观,才会有认识论的重要性。理的内在化表示它的紧张感和批判性,表示践行天理的问题必须与寻找、认识天理的过程一致,后者就演化出方法论的问题;但是理同时不再是具体的三代,又表明它对演变的合法性的承认。因此,理学既是批评性的儒学,又是一个合法性的理论;它能够提供针对王朝政治的批判源泉,又可以变成王朝的合法性理论。当理学变成合法性理论,就像马克思主义从批判的理论变成合法性理论之后,要重新展开批判的思考就必须将这一理论内在化,即拒绝将现实制度与马克思主义等同起来,这是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逻辑;而合法性理论又必须强调与时俱进,弥合合法性理论与政治现实之间的紧张。逻辑上是相似的。心学要把理更加内在为个人的心性世界,这个是有它的内部逻辑的,因为理学自身已经成为合法性理论,它的理想性正在消失。

到什么时候三代不需要通过理来呈现呢?当三代和现实世界的制度截然对立,不需要合法性论证的时候,它就会呈现。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的经学、史学和理学都是如此。满洲入侵,它们根本上不承认满清的合法性。在《明夷待访录》里面,黄宗羲按照三代之治构想全新的政治-社会-伦理结构;在《日知录》和其他著述中,顾炎武力图通过精密的考证方法,穿越历史的迷津,呈现三代的真相。为什么?他们从根本上不承认新朝的合法性,因此,三代与现实的对立是整体性的。这是朴学的政治,看起来是最基础的考证,但是背后是最大的政治。章太炎说:他们的民族主义是内在于我们的生活的,他把朴学和古文经学作为民族主义的资源。他的动机是反满,不承认现实制度,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共和国、一个能够直接上承古代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理学、经学、史学都是儒学的不同形态。每一个儒学的形式都包含了政治,每一种形态的发生都有它非常深刻的政治性。

假如我们像一些儒学研究者那样,先搞一个本体论、认识论,非常形式主义地运用康德、休谟、黑格尔,那你也不用读什么儒学了,就读康德、黑格尔行了嘛。这个是知识论上的错误。很多学者可能学问非常好,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把握住这里面真正的政治生成的要害在哪儿,因此就把握不住宋代以来中国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转变,这个变迁不能用结构性的东西来描述。你从经济史、社会史、政治史来研究,说这个时候有科举制,或者说这个时候的制度怎样,经济怎样,当然很重要,但任何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或者其他社会关系的变迁,它的含义都必须在它的世界观里面才能被赋予意义,否则就不能有意义。
比如有人为社会主义辩护,说我们创造了多少财产啊,我们的GDP是多少,这的确也是重要的,可以作为参考的。但是你如果只是这么讲,就等于是在和资本主义制度逻辑完全一样的条件下来讲。经济的概念或者生产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的语境里具有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你对任何事情的解释要放到那个意义世界里面去理解。否则不行。井田和兵制对于儒家来说也是提供道德意义的。任何一个制度都需要在一个意义世界里面加以解释,社会也永远是在这个意义世界的演变里面才能构成和转型的。

如果没有价值和意义的世界,只是赤裸裸的现实,这就将人类社会的问题化约为物的问题、实证的问题了。这是今天社会科学的最大问题,一切都是数据或证据。这个方法论后面有没有世界观呢?有。这个世界观是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大转变以来形成的世界观,非常丰富,但也很单调。从根本上说,即不从具体论证上而是从它的结构上来说,它不过是资本主义的合法化知识。它已经把国家、经济、社会、市民、法律等领域理性化了,已经是理性化的结构了。所以我们要找到知识上的突破,需要在这个基本的问题上去怀疑。这个知识分割提供了各种各样精密的知识,我们完全不学习不行。我们要认真学,学进去,但同时在重构历史图景的时候我们必须重新思考。

我的研究不成熟,通常可以说是思想史研究,这与我的基本训练有关,但是我所涉及的问题是总体性的,不是在一个领域里的问题。我们向古人学习。朱熹不是处理一个问题。朱熹处理田制的、税法的问题,乡约的问题,也处理科举的问题,更讨论格物致知、道德实践的问题,所有的问题他都讲。在这个意义上,我的想法跟李泽厚的历史本体论倒是接近的,不过他叫本体论,我不这么讲,我认为没有他说的那个本体。本体论这个概念、历史这个概念都有问题,但是我理解他的意思。我用的是时势、是"生生"的观念。历史这个概念被19世纪铸造过了,本体论这个概念根本是西方的,也是被当代西方思想反复质疑的概念,我们需要找别的范畴。近代以来,从胡适《中国哲学大纲》到冯友兰,他们在很多领域和具体问题上非常有启发,学问很大,我们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但是基本的认识方法我是觉得我们必须改变。我自己只是一个尝试,但我认为古代思想应该在这个意义上来重新解释。

问题:在您的研究中,对原始文献,您十分注重文本间的互文关系,同时,注重在大的历史语境下,评析一个文献。那么从方法上说我们该如何阅读和分析文本呢?如何在文本中找到并阐发出这个"原发性的"东西呢?

对文本的研究是任何一个学者都必须做的工作。即使你去做社会史,如果你没有发展阅读文本的能力,也不可能做好。这与我前面提到的社会行为总是在一个意义世界中被诠释的有关,我们接近这个意义世界的方法之一,是解读文本。文本不是自明存在的。过去兰克学派很强调文本的内容和它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想法是实证的。我对文本的重视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一个原因,我一直觉得我们做思想史研究,必须建立和历史之间的对话的关系,而不是认识的关系。历史研究的对象是能动的,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客体,它是活的世界,它能和你对话,因此不是可以用你的一个理论框架强加在历史上去解释的。历史的解释产生于对话关系的建立。这是我自己的方法,《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的方法论都包含这个意思在里面。我要研究过去的思想世界,但也要从那个思想世界出发来看我们。当然这个过程是回还往复的,不是简单地回到那个东西就可以看我们不是的,"回"就是解释,这个对话的视野我觉得是必要的。

我概括过一句话,就是要把对象从对象的位置上解放出来,对象不是个对象,对象是个主体,你要跟它有对话。那么文本呢?要恢复这个文本的活力,要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考证的方法、校勘的方法,历史化的方法,理论化的方法,互文的阅读,文本内部的各种关系的解释,各种各样的调查研究,来让一个文本恢复它的活力,变成活的文本。在对待文本的问题上,古代思想有一个说法,集中在"经"(所谓"经学")和"迹"这两个概念上。"迹"是庄子的观念,郭象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如何理解圣王和经典的方法论概念。德里达的"traces"的概念与两千年前郭象的看法很相似。王弼叫"痕",郭象叫"迹",什么意思呢?古代的这些经典到底是"经"还是"迹"呢?这些经典,五经或者六经,到底是圣人的微言大义,我们要去揣摩它,把它当作经呢,还是把它当成圣人的遗迹?遗迹不能完整地表现圣人,就是生活世界都没有了,就剩下一些碎片,那你要通过碎片去复原整个的生活世界。这就需要你的方法,需要考古学、系谱学等等去建立它。史学的路线就是"迹"的路线,经学的路线就是"经"的路线,虽然两者之间有重叠。章学诚说,先有传注,后有经典,就是这个意思。经典是谁创造的?经典不是孔子创造的,不是周公创造的,是后来那些注经的人创造的,这个也很像顾颉刚所说的"层累地造成的历史",有一点系谱学的意思,倒过来看。

第二个层面,怎么界定现代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将一些晚清文本视为中国的现代性文本,在这个意义上,它们的确是经典,康有为、孙文、梁启超、鲁迅、章太炎,它们的某些文章是经典性的。为什么说是经典性的?因为他们的文本揭示了20世纪中国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或者世界转变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无论我们同意不同意他们的观点,都要回到他们的问题里面来。就跟我们不断地修正康德、马克思、黑格尔、斯密,但我们还是要回到他们的文本一样,因为他们是资本主义时代的理论家,整个资本主义还没有终结,他们的生命也没有终结。资本主义要终结了,就不需要读马克思,也不需要读黑格尔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现代性/革命如果有它的特殊性的话,就存在着中国现代性/革命的文本。

但是文本不是自明的,是通过我们的阐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我们与文本的对话诞生的。阐释的方法是什么?第一要历史化。这些经典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它们是创造事件和行动的文本,赋予事件以意义的文本,没有三民主义的文本辛亥革命就只是一次兵变,就没有作为事件的辛亥革命,事件是通过文本及其提供的意义才成型的。在这个意义上,对任何一个文本都必须历史化,它是跟事件的创造连接在一起的。但还有另一方面,文本所以能够在今天被当作经典,是通过我们的解释,我们对于经典的解释也是我们对于当代语境的介入,我们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创造我们的事件,在这个意义上,文本解读也是一个创造事件的方法。阐释文本在一定意义上是创造意义、创造实践的过程。在当代,一个经典的复活就是一个事件的创造。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一方面我们需要界定出中国现代性的经典,没有这个经典我们怎么去讨论中国的现代?我们只好拿从马克思到福柯或到本雅明的文本来说事,或者拿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斯特劳斯的文本来谈论,我并不是说这些理论对我们不重要,也不是说中国现代性的文本与这些文本之间没有关联。文本是开放的,不单是中国的,但在具体的语境中,既使是翻译的文本也包含着前所未有的意义。

问题:您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最后一冊集中讨论科学世界观和科学知识谱系的问题。海德格尔一直关注在技术世界里如何重新获得价值,这就关系到艺术解魅的问题。艺术还能不能提供价值?

  让我们先从艺术世界的解魅的问题开始。我认为有两重解魅。首先要回到近代欧洲思想的一些问题上来。比如康德对于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审美判断力三大理性领域的区分;这个区分也是韦伯在社会学层面所做的三种合理性的区分认识论前提。这种合理性的区分是早期的资本主义合理性的区分。这是第一重去魅,将艺术从宗教世界中区分出来。在意大利,你发现那些伟大的创作都在教堂里面,音乐和绘画与宗教世界是一体的,宗教的情感跟艺术之间没有一个理性的区分,科学研究也与宗教世界一体。宗教世界是一个世界,一个有机的世界。近代资本主义的合理化过程或世俗化过程将这些领域合理地区分开来。这是一个理性分化的原则。这是第一次脱魅。

第二次脱魅,是对合理分化本身的脱魅。合理性的分工再一次被打破。我们看现代艺术,没有边界,行为艺术根本打破边界,打破艺术所谓的自律性。现在很多人试图重建这个自律性,但是建立不起来,总是不断地被颠覆。这个过程到底怎样变化还有待观察,但是两次脱魅的过程值得我们思考。从欧洲浪漫派到现代主义所确立的自主的审美领域变得很困难。今天文学研究碰到了文化研究的挑战,很难界定不同文本之间的边界,也是同样的道理。拿一个广告词来读,跟我们读章太炎有什么区别吗?这是现在的挑战。

插话:所以本雅明面对第二个危机的时候就强调大众。

  是的。合理分化的形式是由科学世界奠定的,尽管分化的原则包含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合理分化从先验的转化为技术性的。施密特从17世纪做划分,他说17世纪是从形而上学到方法论的过渡,这为科技时代奠定了基础。他讲的几个阶段,即神学向形而上学的过渡,形而上学向认识论的过渡,认识论最终转化为科技时代。在最后这个阶段,生产变成了关键。原来是分化,认知是关键的;当生产成为支配性的,认知就成为生产的一部分。19世纪之前还不存在这个问题,科技也并没有被完全地集体化、组织化。现在没有爱迪生那样的发明家,现在只有实验室科学家。这就是生产这个概念对科学的转变,是科学的技术化。在这个条件下,审美的潜力显现为一种冲击这一合理分化的逻辑的政治能量,而不是将审美重新划入新的自主领域内部。20世纪中国曾经有过丰富的文化政治实验,在这个实验中,文化不是一个合理分化的范畴。文化是总体,是自我革命的途径,是大众能动性的激发和创造,是能动主体的条件。没有文化,就没有能动的主体,就跟没有理论就没 有政治实践一样。这个文化概念是革命性的,它试图改变现代世界的支配逻辑。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化问题或文化与政治的问题,是特别值得认真研究的大课题。

- 作者: 朱乌有 2010年07月10日, 星期六 15:0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季蒙先生:金岳霖《知识论》
金岳霖的《知识论》是一部大书,最典范的反映了20世纪中国的哲学试验。在这本书里,金岳霖着重讨论了所与、收容、认识、思想、规律、接受、自然、时空、性质、关系、因果、度量、事实、语言、命题、证明、真假诸问题,条理细密,是20世纪中国哲学思考的总结。所谓知识论,就是以知识为对象而作理论的陈述的学问,金岳霖这样说。那么知识究竟是甚么呢?这是金岳霖要在全书展开的问题。有一点分别,金岳霖交待得很明白,就是:《知识论》不负责指导人们求知——那是另一个问题。知识论是要对知识是怎么回事本身做一个陈述,而不是讲授致知法。简言之,就是人类知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定要说清楚。所以《知识论》不是实用教材。
金岳霖说,知识的对象分两种,一是普遍的,一是特殊的,也就是理与事实,无外乎此。人类求知,是想要达成对理与事实的知识;但即使达不成,理与事实也还是理与事实,所以知识只对人类自己有意义。我们说,这里暴露了一些问题。就是:理并不是什么普遍,而是具体的。理这个字在理学中的使用,与金岳霖使用这个字,中间很有差距,这是须要分别的。而且,真正在知识上完全不可能的,除了神,我们还没有找出别的什么来,这也是须预先说明的。
金岳霖指出,知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内容是不相同的。所谓对象,无论知识达不达成,都是对象;但内容一定要是得到了的知识。普遍的为理念或“念理”,特殊的为“意事”或“事意”,金岳霖说这是明理与知事的关系。可见,这里果然有理与理念的问题,民初的学者没有把这二者彻底分清楚,所以字面上经常就混用了。从金岳霖的所述来看,知识的内容似乎是具体的。好比一个人不知道佛光寺,那么我们就说他的知识中没有佛光寺这一内容。但是我们说,这里讲的其实应该是“知道”,知识与知道是有区别的。古人经常只用一个“知”字来表达,这个知其实是一个共名,它下面还有许多别名。诸如知识、知道、知晓、知觉、知觉运动,等等等等。所以,金岳霖的知识论在名理上还有很多可商榷的地方。比如对象与内容,这其中就有一个“可以”的问题。可以成为、可以作为对象与内容,与就是对象与内容,不同的人,其看法、划分会有歧出。所以金岳霖所表述的界定,只代表了他自己的观点和思考。金岳霖说:“知识论底对象是知识底理。知识论即研究知识底理底学问。”(导言)就是对自己的愿望的表达。
应该说,知识地道是形而下的,它只对人类自己有意义。因为没有人类,宇宙照样还是宇宙。人对宇宙是否知识得清楚,与宇宙无干。金岳霖专门谈到知识的可能问题,即——知识是否可能呢?他说,这个问题在哲学上的确重要。于是问题又来了,看上去,这个问题很一般,其实它相当具体。因为我们只要更深入地追究一步,问:为什么会发生知识是否可能的问题?就会有大量的疑问。可以说,除了从神性上解释,这个问题根本无法疏通和回答。因为神能否被知识,这确实是成问题的。而一个普通物件,比如说这个水杯,问能否被我们人类知识,便有些知识上的矫情、做作了,我们可称之为“矫知”。这说明,哲学的核心,其内核是以神为元素的。因为神不可能被知识,而就夸大地说一切万物都不可能被知识,这就坠入“过论”了。因此,我们在对待各类问题时,有一个“具体还原”的因素,否则会想不通,发生理解梗阻,而人们就是这样被哲学蒙蔽的。一句话,简单直接地说,知识只在神的问题上不可能,在其他问题上都可能——只是一个不断精确、深化的问题。应该说,神的问题根本就不应该是知识问题,宗教、信仰、情感都不应该是知识问题,而应归属于心灵问题、心理问题。知识与心灵,过去人们没有分清楚。金岳霖问,知识所要达的究竟是什么?其实,在哲学中,知识所要达的就是“知神”。至于神这个概念后来被进一步地抽象化、变形包装过了,那是另一回事,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改变其本质规定性。对于诚笃的人来说,只有神之知才是绝对的真知。与之相比,其他的普通知识根本就不能算是知识。这一情况,在金岳霖的陈述中有着鲜明的反映。他说:“也许普通所称为知识那样的知识,一部分学哲学的人根本就不承认其为知识,即令在名词上他们从俗,然而他们仍可以不以那样的知识为‘真知’。也许他们在‘真知’所要达到的对象是普通所谓知识所用的种种方法所不能达到的对象。”(导言)
毫无疑问,神是最高远的对象,最不容易触碰到。迄今为止,知神的方法还没有找到,它肯定不属于普通的知识门类、学问门类,所以康德一讲到方法论就讲不下去了。但是,金岳霖明确说他不讨论这一问题。这就表明,此一问题是没法讨论的——神的问题怎么讨论?关于神的知识的问题怎么讨论?可以说,西学的历史就是一部科学不断成功、神学不断失败的历史。而认识论、知识学在过去主要是为神学服务的。金岳霖也说:“这一问题底讨论,也许是先于知识论的玄学或元学。”(导言)承认得非常清楚。神学当然属于玄学的范围,在玄学与神学上,知识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玄学(神学)根本就不应该是知识的事情。所以金岳霖说:“本书所谓知识论是以知识底理为对象底学问。我们承认对象之有及知识之在。知识既在,当然是可能的;知识底理既有,当然是无矛盾的。”(导言)讲得非常清楚。
金岳霖谓,本书不讨论知识可能的问题。可以说,除了神的问题这一个领域,知识在哪里都是可能的,只有在神这一个地方不可能。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在对西学的处理、认同上,是去掉了其神性根性、而接引了知识学。早期中国对待佛教,也是汰除了宗教性而保留了名相趣味,这些都能反映中国学人的某种文化性格。指对知识不可能论,金岳霖说,有知识是一个普通的事实,所以知识之可能是无疑的,但这已经是局限在日常生活一域了。知识不可能,知识论即无由成立,所以这里有一个关于先决条件的前提纠缠。可见,知识可不可能,从文面上去扯是很无聊的,因为这下面的话语实际上是——认识神可不可能?这与日常生活中的知识之可不可能是能够混淆、互串的吗?神与日常生活,这两者是可以放在一起胡扯的吗?人类思想学说中的非类情况,居然也到了这种程度和地步。所以,思想的讨论与解读必须有一个填空的规范,否则就是非类的,而非类就是非法。比如:

1. 知识可不可能?(非类问题、非法提问)
2. (关于神的)知识可不可能?(合法问题)
3. (日常生活)知识可不可能?(合法提问)

可以看得很清楚,第一种情况是混淆性的,所以必须澄清。因为知神不可能而就说知一切皆不可能,这是一种妓女心理——自己下了水,就希望别人都打湿。人类本来有一种灰心现象,比如说受一个人的欺骗,就说世界都是假的,这种情况很普遍。但它不是知识问题,而是心理问题。
接下来、顺延下来,就是知识的限制问题了。诚如金岳霖所说,有些对象是可以知道的,有些是不可以知道的,这就是限制——它限于可以知道的对象范围之内。那么,我们看什么可以知道、什么不能呢?找寻的结果,除了神是不可知、不可说的以外,其他一切皆可知、皆可说。所以这个限制,用排除法就留给了神。因此,金岳霖只好说,限制问题也不讨论,这就是步步退缩。因为没法讨论、没法谈,所以金岳霖只是略谈了限制问题的特点。
首先,知识与官觉不一样。从知识立场来说,官觉或官能是有限制的。比如,天文世界与细微世界(微观世界)、至大与至小两端,就是官觉所不能达到的。金岳霖讲的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人类官能域的局限性、限制性。我们凭肉眼看不到天外极远,也看不见微生物,所以需要借助仪器放大、拉近,等等罢,这些就是间接手段。那么是否可以说,知识就是间接的知,而官觉是直接的知呢?但凡不能直接知的,就要探讨、就要借助间接的知识手段和途径、方式、办法去达成,这样就带来了人类知性的发育。直接总是有限制的,但间接是没有限制的。只要不断地动用七弯八拐的手段,我们就能知道一切。所以金岳霖说,知识的限制与官觉的限制不相干。显然,他是崇拜知的。
本体与现象的问题,是哲学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承上言之,其实也就是神与万物的关系问题。神是一切的本体,一切都是神的现象。比如你是我造的,我就要高于你。所以哲学是一套权力系统,是用语言搭建起来的权威体系,它的性格是主宰性的。神本身(本体)是不可知(触及)的,人所能知触的只是、只有现象。比如这个杯子、那颗树,等等。金岳霖说:“这样的本体究竟有没有很难说。我们并不以为它既不能知,我们就可以否认它底有,也许我们虽不知道它,而它仍有。我们也不以为它既不能知,我们就不能知其有,也许我们虽不知道它,而我们仍知其有,知其有与知其形色状态也许是两件事……”“可是,也许根本就没有本体。”(导言)有没有与可知不可知、无法可知,等等,这些问题其实都只关系到神。我们只要把“神”代进去,这套典型性话语就全解开了。所以,为什么说神是西学的总钥匙呢?就因为一碰到费解的问题和话语时,我们代入神即得解。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给出名实的表达,而这正是西学所缺的,就是:

为什么有实?因为有名;为什么有名?因为有实。
有没有实?有,因为(有)名;有没有名?有,因为(有)实。

所以,有神、上帝存在,不成其为问题。神、上帝皆实,有其名;神、上帝是什么,究竟怎么回事,成其为问题,而且是永悬的问题——认识论、知识学问题。哲学在中国转了一个世纪,原来还是一个填空的问题。不可能知道的对象——“东西”,金岳霖是不谈的,他只谈可谈者,这一表态极为明确。不能谈的东西似乎有一串,比如宇宙、时间、我,等等。其实,我们说,这些都是蒙人的,真正不能谈的、实在是不好谈的,只有神,而不是什么宇宙、时间、我之类,这是不能东拉西扯以为辩解的。用金岳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在意念上思想出许多不可能的对象,然后表示我们知道它们是不可能的。所以,金岳霖所谈的知识限制问题的特点,归结起来其实都是神的特点——是因为神的问题而引发出来的“种种”。除了这一点是真的,其他的都是假的——都只是一层烟幕。
那么,知识论与其他学问的分别是怎样呢?金岳霖说,哲学以“通”为目标,这就是说,哲学不负责导出具体的结果。但是,不负责给出、落实具体的结果的,除了神学,我们再找不到其他的什么了。因此,使用“哲学”一词,就有着某种不捅破、不点破的意思。因为一旦落实下来,就意味着自身破除与否定。比如说,神六个指头,马上就会遭到反对。到底是世界上有着不可知者,还是人们希望不可知、希望永远搞不清楚,这两者必须澄清。不能落实,与不愿意落实,与不能知道是有区别的。比如说,就是这两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干的,但到底是哪一个,可能永远不能确定。这时候,“范围的知道”就是知道。金岳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知识论是研究本身、指向本身的学问,所以它不负责具体的实用与操作。当然除了通,还有以真为目标的。比如,科学求的是普遍的真,而“记载学”求的是特殊的真,而通就是要普遍。
金岳霖讲的记载学,包括史学这样的门类,因为中国的史学传统是尽人皆知的。简言之,记载学以已往的事实为对象,所以,无限逼近于真,也就是记载学的目标。金岳霖专门说明了普通情形与特殊的关系。所谓普通情形,比如清代留辫子,现在打领带,等等,这些都是普通情形,是具体的历史时代的,所以还是应该归入特殊。可见,金岳霖要讨论的,是级别更高一等的绝对一般。记载学的目标是特殊的真,比如可靠的史实,就是特殊的真。简单的说,科学史、逻辑学史、记载学史,等等,这些都是记载学的对象,它们当然有别于科学、逻辑学、记载学本身。而历史科学既不是记载学,也不是历史,而是科学。实际上,这就是共名和别名的关系。“科学史”是共名“史”的别名,“历史科学”是共名“科学”的别名。共名的字数少,别名的字数多,非常规则。其实,一切都只是个基本的正名环节:先把名实分别清楚,凡事都可以依次类推。共名“史”当然≠共名“科学”。又如,木马是共名“马”的别名,马肉是共名“肉”的别名,等等。共别参差,本身就像红砖墙一样,有级别、有台阶,而这就是名的建筑术。
金岳霖说,知识论当然不是记载学,知识论的对象是理,不是事实、不是特殊的事实。简言之,知识论不是知识史,后者属于记载学,而前者则属于“纯学”。至于知识论史,显然又是另外一个单独的、独立的名目了。所以,名实是不断捶分的。
金岳霖谈到知识论与科学的不同,谓科学一词在中国时髦以后,变得很难定义,所以他自己把科学只限定在自然科学上,这一点与冯友兰相似。科学所用的方法大致有三种——试验、观察、理论。理论是一切学问的共同工具,所以科学的特别点主要是在试验与观察。像天文学,就只能观察不能试验,除非物理学空前扩充。所以天文学是单向解释的,绝大多数人只能接受所谓的天文学家的说法,就因为天外之事常人是无法直接经验的,所以天文学是最远离公众论辩的一个事情;而所谓的社会科学的试验根本就不是自然科学的那种试验,从这里来说,社会科学不是、也不算科学。
金岳霖提到,英文science与德文wissenschaft意义就不一样,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了英、德的本质区别性,即“英国分析”与“德国思辨”的规定性差异。也就是说,德国从来就只有神学(精神科学)而非科学,德国的所谓科学其实是作为“神学的”来规定的。德国在精神性质上就是神学根性的,而非科学根性的。德国派哲学,永远甩不脱精神情结。当然,德国的工作者们能够得出大量的技术成果,那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只要埋头干,就能得出技术成果。技术成果就是搬砖头,搬得多、下力气多,就得的多。技术是呆板的、机械的,技术是死的,也就是中性的、无亲的。
金岳霖认为,科学以普遍的真为目标,以普遍的真为目标的学问都是科学。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对象,知识论的对象是普遍的理,但知识论的目标不是真,而是通——它不是科学类的一门学问,而是哲学类的。所以,金岳霖不能容许知识论中存在假命题。从对象来说(以知识的理为对象),知识论与科学一样;从目标上说,知识论(求通)与科学(求真)又不相同。
金岳霖提到一点,就是任何学科都承认知识是可能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留心。这是不是说,有某一种独特的学问门类、科目不承认知识是可能的呢?那么是哪一门学科认为知识不可能呢?迄今为止,我们只找到了神学——关于神的学问。人类对于神的知识和认识几乎是不可能的,它的落实即意味着它的自身否定。任何一个说法(神学的),都将导致二律背反、自相矛盾。比如说,神是有形象的,马上就会招致——神是无形象的,反之亦然;神是有神格的,神是无神格的;神是有限的,神是无限的;神是可知的,神是不可知的……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所以说,神学所讨论的,最终只是一串形容词而已。比如无限的、万能的、崇高的、终极的、完美的,等等。简言之,知识论就是它自身,最绝对。任何学科都可以只假设一所谓真,而根本不去碰它,不去触及它、讨论它,仅仅触及技术层面、工艺领域;但是知识论不行,知识论绕不过去,必须直面真本身。但是,金岳霖举了一个甲知识论与乙知识论的例子,来说明到底是应该以本身为成立标准,还是以他者为标准。比如,甲是以自己为真假标准,还是以乙为标准,这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这种思维模子,就是典型的机械线性思维模型。即:一级级地高上去,直到不可再推、不可再高为止,这种模型是最简单的,“神因”就是这么推出来的。即,后面一个肯定是前面一个的原因,一个比一个高,这模型是直线性的,不是圆形的。所以,原因论总是伴随着它自身的幼稚性,因为世界是不定的。
金岳霖说:“知识论最容易与心理学相混,好些人只要听见人家谈知识论以为所谈的是心理学,”(导言)而且,“有些人”把二者相混是有“原故”的。从字面词语来说,诸如官觉、感觉、记忆、习惯、联想……等等,都容易使人觉得问题相同或者相通。心理学是科学,不是哲学,它的研究对象是心理。字面相同的问题,实际上可以完全不同——字面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比如同样是以人为对象,却有文学、医学、武学、生理学、运动学、营养学、心理学、社会学、史学、政治经济学等等的不同。所以,字面“人”什么也不能够说明。从这里来看,知识论之所以容易与心理学发生混淆,乃是因为知识本身的形而下性决定的。正如前面说过的,知识只对人类自己有意义,因为即使没有人类,1+1=2也还是自在那里。尽管知识可以拿形而上作为对象,但是知识本身却是形而下的,因为人类知识首先是一种活动及结果——知识结果是一种记录。简言之,像官觉这种事情,对知识论来讲顶多只是一个开场白、是附带陈述意义上的事情。金岳霖说的心理学问题,其实在实际中也有分别。比如弗洛伊德的研究就是心理学研究,而霭里斯的所谓性心理学研究,其实好多只是性生理学研究。这正是为什么其他心理学家超不过弗洛伊德的原因——因为弗洛伊德更精神。官觉正是一个生理上的事情,不等于知觉、知识本身。
知识的意义与活动的意义是不同的,比如说对不可知作夸父逐日,真知仍然是谈不到的,所以这种追逐不是、也没有知识意义,仅只具有活动意义。因为对不可知的,只能保持缄默、不去说,因为没法说。如果要一味的对不可知穷追下去,那就只能是个人的事了。这样做,知识是谈不到的、没法得到,所以说追逐不可知仅具有活动的意义。
金岳霖认为,有些知识论的问题无法用观察或试验去解决。心理学是有观察和试验的,心理试验并不稀奇,但知识论不行。科学问题都能靠一定的方法和办法得到相当的答案,但知识论不是科学,它指向元问题,所以知识论的对象不是关于心理的知识。心理学的知识,比如欲望、情感、意志,等等方面,都是很具体的,而且这些还要结合生理上的变化来说;但是知识论对这些毫无兴趣,知识论只感兴趣“绝对本身”。知识论所要得的,也就是关于知识的知识。简言之,金岳霖想要强调的意思是:虽然知识论在讨论中会提到各门学科,比如心理学、物理学,等等,但是知识论决不是一种描述性的东西,不是描述性心理学、描述性物理学,或者其他什么的。论述材料的援引和征用只是为了陈述清楚问题、澄清问题,所以是不拘的。总之,知识论探讨的是绝对。
金岳霖的知识论是以知识的理为对象的学问,它是哲学类的学问,而不是科学类的。这与世界上一些认为哲学应该作为严格的科学——根源性科学的意见显然有出入,这能够说明各国哲学圈的共时性差异。金岳霖说,知识论容易与逻辑学相混淆,这一说法,其实包含着逻辑学在现代的巨大波动及调整之事实。比如维也纳学圈的工作和活动,就是最典型的说明。逻辑学在20世纪的被逼到死角,其实并不说明历史中的一般情况,像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就是非常简单、质朴的。所以不能把20世纪的问题和情况抽象地换成所有时代的问题和情况,这是不对的。逻辑学在20世纪的遭遇,正表明了哲学的尾声,这在20世纪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哲学的历史命运与史诗的是同构的,当各门学科发育独立以后,哲学、逻辑学的现代遭遇便是三然的了,无话可说。金岳霖说,逻辑学是纯形式的学问,逻辑学是没有内容的,这完全像是维也纳学圈的调子了。但这只是现代的情况,在古代,逻辑学可是权力性的,绝不这么低调。但知识论是有内容的,即此一点便可见知识论与逻辑学的不同。
金岳霖明确表示,他反对唯心、唯物这种名词,因为心、物之争情感成分多而理智成分少,在哲学上没有意义。但是这种名词太流行,形成了很大的权力。像知识论中的呈现、所与、东西、事体,都是物方面的;想像、思议、意念、概念都是心方面的。金岳霖说,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名词,比唯心、唯物要切实得多。他明确表态,自己的知识论既不是简单经验主义的,也不是理性主义的,因为主义一来,就有抹杀彼此的毛病。这样看来,金岳霖也是反对主义论、而偏向于具体研究问题的。尤其有一点可以注意的,就是金岳霖讲到了理、事关系,这显然包含有他对宋、明之学的体察。可见,民国时候的学者还是敏锐的,他们看到了不少问题。金岳霖说:“在知识论范围之内事中有理、理中有事。此所以研究知识论与研究逻辑学不一样。”(导言)理、事传统,如果与维也纳学圈的根本问题相对照,我们的感触就会尤其明显。从这里来说,金岳霖碰到了东、西学的根结问题,这是要点。西学的理、事,简单说是理、事隔断的,不是宋、明传统的那种理、事一源论。所以中西政治、科学与文化,等等,有着根本的悬殊,这是人类思维及套路的不同。
但是,为了从俗,金岳霖的知识论与什么主义最为靠近呢?他说,与实在主义最接近,也就是实在论的知识论。而且,金岳霖特别说到,“学哲学的人似乎习惯于鄙视常识。”(导言)的确,最不尊重常识、最无视常识、最践踏常识的,就是专业、职业人士。他们崇拜概念、好骛高玄。但是,概念是会改朝换代的,而常识常在。概念总是抛弃人,但常识不会。人类社会的所有悲剧,都是在常识上支付代价。金岳霖认为,常识无法否认,而且最初修改常识的还是常识。抹杀常识,人类知识也就没有了出发点和支点,一切便都谈不到了。所以金岳霖说,他的知识论不想离常识太远,这应该是明智的态度。
 

- 作者: 朱乌有 2010年02月5日, 星期五 19:3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五

在我此生的年代,识得法国人的路易·阿尔都塞是一种幸运,可理解这位阿尔都塞则又不免多添痛苦。我在阅读阿尔都塞时,那充斥着睿智的头脑与檄文式的哲学之外,总感到一种孤独意志的阴影在眼前散开、并而扩大,接着又是使我笼罩其中,扑面而来。这孤独意志所投下的阴影,是我无法拒绝而阻挡不了的。我识得法国人卢梭、法国人雨果、法国人都德、法国人左拉、莫奈、法国人加谬,然后又识得法国人福柯,现在是阿尔都塞,凡是无须知道太多,这便足矣!早在九年前,我就认识了卢梭,不久就是福柯,其实我亦知道阿尔都塞,那是因为后现代主义僭越了存在主义思潮的缘故,学人都不免谈论几句阿氏或引一段他的论文,但这些未有使我与其结缘,总是在胡思乱想的歧路中与我们的阿尔都塞错过。我有这样的毛病,在读其书之先,总要先去读人,即使读人一过,亦未见得就会认人订交,而是心有疑虑,很怕交错了人以及误读了其人的思想。因了这种结果终究使我痛苦,亦是我所不想尝到的。所以,我所识得的诸位先生及其著作便老是比他人晚一些,而阿尔都塞则是其中识得最晚的一位。俗语说,不幸里面不失其幸运,然也。此时想来,识得一人又何必迟疑,畏惧尝到痛苦呢?或者听其一言又何妨呢?阿尔都塞说:“我们是在悬崖边缘搏斗的疯子,根本没有意识到死亡已经使我们连成一体。”又说:“我们的理性判断我们的死亡,在团结于死亡的堕落下的尸体中做出区分。但这个死亡的团结是一种堕落,这种堕落使得侵犯它的一切只能在人类的思想中进行。”……这使我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在《罪与罚》中留下一段著名的隐喻。但两者在表述中又存在着不同的发义。不论怎样,我要强记下这些弥足珍贵的句子,并以此为始,识得一个结构自身的法国人——路易·阿尔都塞。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四

偶得《春秋会要》(清姚严渠撰)。书前附有俞樾序言。俞曰:“史之为体,有编年,有纪传;编年昉于春秋,纪传昉于尚书。观一人之始终,莫如纪传,而甲与乙不相联系;考一时之治乱,莫如编年,而前后不不相贯穿:于是后人又有会要之作。” 从中可见,中国古代治史在体例上是严谨,且别有所用的。如人所知,《春秋》最早的释义就是三传,但当三传以经学面目出现时,后人又有注疏之作,代表如杜预的“集解”之作,但至顾炎武始,清代的学人大多在杜预之上作出补正。在著述体例上似乎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有清初的马骕“将《左传》的编年体裁改编为纪事本末体,成《左传事纬》。”我未曾见过该著,王记录先生说“该书20卷,包括《事纬》12卷,分编108篇;附录8卷,即杜预、孔颖达序论及马骕所作《左丘明小传》1卷,《辨例》3卷,《图表》、《览左随笔》、《名氏谱》、《左传字释》各1卷。马骕从《左传》流水帐式的历史记载中选取108个篇目,以时间先后为序,按事类立目,重新剪裁排比,每事首尾完具,”。记得有家学著称的刘师培言,治左传需注意其中的思想体例,即“礼、事、例”。姚氏的会要之作,只限于春秋经,因此,在体例上以礼作为著述之纲,是必然的。马氏的事纬之作,是对左传史事的编排,所以采用其纪事本末体。择其左传“三要”之一来统其著述。窃以为,在现代思想学术进程中,对于左传的研究还有进一步的可能,那便是以思想史之方法,寻其体例来研究考察。而这亦是我所想要的。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三

近日我仿佛一直昏睡着,此时才惊觉过来。唉,找回自己何其难哉!重读刘小枫文《尼采的微言大义》,阅毕心里老是迷思而挂怀着,大约是不曾记札的原故罢?刘氏讲尼采,指出了尼采传承了古希腊哲学中别类的思想方法——隐微术(esotericism),这种类似于遁术的方法重建,在于尼采对世界的本体认识——根本虚无。基于此,尼采创造了“权力意志”、“永恒轮回(复返)”、“超人哲学”等历史观与未来哲学的思想。刘氏阐述尼采的思想,点出其思想方法——隐微术的论用。而借此理解尼采的哲学思想,尤为显得顺理成章。无疑,这是刘小枫过人之处。补:又读刘氏短文一篇《列文森与六译先生》,文中讽刺与评价美国汉学者列文森。其缘故是,刘氏认为,列文森对清末大儒廖平的评价充斥着肤浅之陋见。刘氏言:“列文森以‘ 现实历史效用’妄说廖平纯属凡夫谈圣人”。该文虽属小文,但言语中满是怨气嗔言,显然是为廖平抱不平的。廖平亦乃穷经之儒,于穷经生涯中有其“三变”之说。至此有人评其曰;廖氏之学有章无法,而由人诟病。但刘氏认为,通经根柢在于“知圣”,其缘故是“经学乃哲学”,而“哲学是圣人之事。”又以为,自明清以来,以经为史者,不过是蛙目短见而已;而晚近学人则又是受历史科学之蛊惑,而以史识黜经罢了。刘氏从公羊学说,承其孔圣的道统,又借柏拉图、尼采之言,认可隐微术之致用。这些皆与《尼采的微言大义》的论述相合。而在这其中则突显了在现代思想学术中经学与史学的内在冲突。自现代学术科学实证之方法张显以来,经学已然逼退出现实情境,而仅仅以文献与史料的面目为其所用。即使新儒家的经学改造抑或创造性转化,即以释道解经或以西学体系贯通经学,但经学之地位依然没有后来的“圣人”之儒承接其道统。(未完)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二

此时,正是夜半,我躲在友人处,听了几首老歌曲,心猛然的浮动起来。不由得想哭,想起我苦难的外祖母。我不能忘却我的外祖母,她那忍辱、刚毅的生活情境,总使我见到女性的慈爱与高大。我为自己感到难过,在她的有生之年,为何我没有更多地去关怀我的外祖母。我还不能忘却外祖母弥留之际,不能忘却她死后那些鬼怪的张扬。我特别地记得,在我的外祖父得知外祖母噩耗时,他那种出神的大笑,那笑声持续了很久很久,而我的一位姨母,在床上打起滚儿来。我不知道我的外祖父为何要大笑,那笑声藏下了什么?我不能明白,此时,亦不能明白。我无心去问我的外祖父,那时为何要如此的。我无心去问。只是,大约是去年罢。那时我回家过年,刚过了除夕夜,已是凌晨,天才蒙蒙亮的样子。大家都还睡着。只有我在偷偷地看电视。忽然,外祖父的屋门开了,然后他走出来,去了一趟厕所。回屋的时候,那屋门便虚掩起来。不多时,我便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有人在悄悄地念叨着什么。还不时地拍打着自己的身体。我在厅堂里寻声而去,原来是外祖父在喃喃自语。我听见他重复地说着很多的话。“老伴啊,老伴啊,我很好,你不用担心,孩子们亦很好,老伴啊,老伴啊,我想你了。我和你一样信主了。主啊,主啊……”外祖父还念叨着外祖母的名字,不断地重复着,还说着很多与此类似的话。我在门后听了不仅惊呆了,更忍不住哭了出来。这是一位多么孤单的老人啊,当他面对死者时,那孤寂与落寞反而更浓了起来。从前,我常想起离开我们的外祖母,想起走掉不久的祖父。而近来,我又想念着远在生我之乡的外祖父。他常喜欢和人说话,他害怕孤单。记得他说过,一个人呆着没意思。是的,一句简单的没意思,包含着我所不能想像的真实,有多少老人害怕孤单呢?每当我在路上偶然见到那些与陌生人攀谈,且没完没了地说着的老人时,内心便怜悯起他们来,仿佛孤独是人活着最大的敌人。此时,我独自在外生存着,却不惧不论怎样的孤单。有时,我正享受它们,引它们为我的朋友。或是,在受他人冷漠时,我想,孤单之境才是最值得信赖的。可倘若我倘还有知天命以及衰老的时候呢?那时,我是否如外祖父一般,去念叨着,更或说是一种祈祷着:“老伴啊,老伴啊……”我不敢再想下去,亦不愿意。是的,或许人活着便幸福,但幸福于孤单之境中,丧失其应有之意义。那么,此时,我要如外祖父一样祈祷:“请你们——无形的孤境之主,给我的外祖父一点幸福罢!我恳求……”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一

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亦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论这种机会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权力在社会中的限界在此张显无疑。但权力所贯彻的意志是否是社会的全权意志、多数群体意志抑或少数人意志乃至个人意志。在西方人看来,权力上社会人众所赋予的,而在赋予个人或是少数人组成执行权力的机构时,权力便与民众丧失了直接关系,并且权力与民众的间接亦难以维持。因为施与权力者与执行权力者在权力的契约形成时,便在权力之间使两者形成了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在赋予权力过程中得以完成。其后,民众就此远离了权力的权仗,而民众的个人意志与权力意志遂而形成了引力式的黑洞。在福柯看来,权力权力关系并未因意志的轮回而质变,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人们仍然依凭赋予其权力来完成社会的发展。在西方则由信仰式的神权意志转化至科学式的知识权力。而在东方,古老的皇权由于受到西方武力——一种权力意志最有力的表现方式——的践踏与文化冲击,迫使东方长久存在的权力关系,以西方意志来转化并组织社会形成西式的知识权力。随后,东方社会在向现代社会转换衍生过程中,依然借势以世俗信仰来建立现代社会权力关系。此种权力关系的形成,与东方的历史传统以及个人意志相紧密,从而才有其因势发展并确立权力关系的政治结构。但在这关系内依旧有着不可磨灭的引力式的权力黑洞。而这种权利黑洞,则是撕裂权力与意志的原力量。亦是社会寻求政治、经济、文化变革意志的原动力。总之,“权力与社会”还存在着更多不为常识的问题。而这亦是需要我们努力考察和认识的。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十
陀,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讨好这种现实的生活,以此换来一点会心的一笑。陀,你看到我昨日里的内心了么?那是被什么东西扭曲了的,扭曲得差点有些麻木。还好,我还能感受到一丝的疼。我很珍惜这种疼痛,我甚至有点兴奋地贪婪地享受着他们给我带来的清醒。用另一种话来说,它们是让我活下去的必然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陀,疼痛真地是让人清醒的法子么?显然这不是惟一可以使用的,但却是最后可以使用的粗暴方式。这好象有点宗教的味道。可我不大喜欢那些仪式,那些规劝人们去信仰的仪式。对我来说,那不啻于欺骗。你或许知道,在我们这里,当宗教进入世俗社会的时候,那些宗教仪式下的思想就发生了质变。你还记得索洛维约夫么?对你来说,他还是个年轻人。他们说,你曾亲自聆听过他的讲座,大约是关于神学的。倘若他们说的是事实,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看待这个极具野心的年轻人。如果给他贴上一个标签,应该叫他斯拉夫主义者罢?我之所以谈到他是因为你曾听过他的讲座。而另一层原因是关于我自己的,或者说是关于我们这里的,你可能猜到了,是的,我想说的正是儒家以及儒家思想。因为,当下我们这里正辩论着中国该向何处去的问题。我寻思,索洛维约夫的神权政治的构建意识,可以给我们一点借鉴的思考。我们这里有人提到过儒家社会主义的东西。我还不知道,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尽然这种声音在近两年来微弱的许多。但这种思考并不是多余的。儒家政治在现代性社会产生异化的情境下,的确突显维护社会发展的意义。其礼乐精神确然可以使我们接受,因为它弥补了所谓宪政追求的不足。而有人竟然希望用基督来弥补这种缺失。坦白地讲,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老实说,就象我所看到的,基督在我们这里有些水土不服。或者,应该改造这种基督,象马丁·路德那样去改造它。释家亦是如此,才有了在我们这里入世的条件。但很多所谓的基督自由主义者们一定会反对的。因为,他们没有认真看待基督在我们这里所产生的问题。在政党政治向国家政治转变的过程中,人们不大去区别宗教与现代性的区别,而是强调宗教与现实政治的冲突。今年春天,在西藏发生的宗教运动就是如此。宗教与政治的分离是现代性社会建立的重要突破,而这种问题夹杂在各种国家利益当中的时候,西方的人们就开始指手画脚了。这种欺人欺世的态度,正是儒家思想当中所蔑视的。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5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九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开篇中写道:“七月初,时当酷暑……”此时,就快要到了农历的七月初了。那么,在这个时刻,我要思考什么?或者我要接续拉斯柯尼柯夫的问题来深入思考么?一个穷人,负债的穷人应该如何来思考社会与穷人的问题?当一位经济学家被internet上的青年们诘问而不知所答,并悄悄地逃走时,我们是否应该继续思考?是否应该张扬起被人们刚刚废弃的思想?思考对于穷人来说是奢侈的么?看看我们当中的穷人,他们在要求什么,他们在期盼着什么?他们的生存际遇是否应该由哲学上的思考来作回答?是啊,穷人的思考!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留给我们最深刻的问题。在经济学家们看来,穷人负着难以启齿的原罪,这是他们应得的下场。他们必须遵循一种正义的社会规则,来完成穷人身份的使命。在那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们看来,穷人只有一种,那就是缺乏正义,和没有上进心。无疑,这是道德上给予穷人们的判决书。他们——那些经济学家不会有什么文学的信仰。而他们更看不到还有这样一种穷人,在运用文学的思想来思考处于社会当中的穷人的命运。拉斯柯尼柯夫的思想是如何产生的?我寻思,有必要给拉斯柯尼柯夫思想附加上产生的基础和条件。当时的俄国社会是处于一次前所未有的转变,这种转变处在西方思潮袭来之际,但他没有在社会转变当中接受任何一种思潮,并溶入其中的任何群体当中去。他高傲且又自卑。这种性格使他在自身的穷困之境中独立思考生存的意义。即穷人作为制度设立者与穷人作为执法人的重要性。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八

近来,那内心的丑恶时常浮现眼前,难以描述,而又使我兴奋莫名,不久它又使我心有余悸,而愧疚难当。这种丑恶是一切欲望领受心魔的指使,而非拉斯柯尼柯夫式的形而上学,他的丑恶还带有思想原罪意识,并企图借此爆发社会的革命,而我的则是单纯的丑恶。那丑恶犹如实质性的存在,它的躯体在我面前舞蹈,先是脱去每一件衣衫,引诱着我,之后便赤裸着掩饰过的隐密,促使我的血脉喷张,接着它又扒下皮肉,裸露出骇人的血腥,飞溅着体液,使我感到一阵恶心,并呕吐出一点慎独的思想。这就是我的道德与丑恶!而我并没有与丑恶斗争,而是与同样接近丑恶本质的道德展开诡辩,最终,我的诡辩失败了,放眼望着眼前的丑恶渐渐消失,成为泡影。陀,对于欲望屈从于思想这一法则,你是如何看待的呢?难道人果然因欲望而降生,为思考而寿终么?陀,你说,道德与之其丑恶,是对立的统一,还是根本就是同一的呢?是的,道德与之它的反面皆有其同根性;而于历史的发展中,两者又有其更替与混淆的特征。因此,道德在历史进程中,与其他思想意识同样有其历史时代的性质转换,你认可我的说法么?亲爱的陀!在我的心里,道德的本体是丑恶,丑恶的本体是道德。前者的道德归于历史的传统;后者的道德来自传统的新生。恐怕此种说法难逃轮回论说的窠臼,于历史发展的意识演变,亦不存有论据引证,但它于我的内心确然如此。假使一块巨石就是道德,那么牛皮绳子就是丑恶。而我仿佛被绑缚在一片无人的岸边上,牛皮的绳子使我与巨大的石头浑然一体。跟着潮水涨了上来,没过了我的头顶,我先是本能地摒住呼吸,然后大口的吸饱了盐水,痛楚则在于我不因此死去,而是等来了潮汐的退却,日头开始炙烈的暴晒,跟着迎来又一次潮水,辱没我的头顶,日头带着恶毒的目光灼烧着我的脚跟。我就这样置于历史的潮流上,自觉地被束缚着,木讷而无所思想,只感到肉体痛楚依然,但却不因此而死去……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七

面对独我与当下,便定然要面对历史,这是我的经验。而理解独我与之当下,总要比理解历史困难得多,我还未想到其中的因委,但不识庐山面目的思想觉察乃至事实是存在的。所以,我们或者要回头窥望历史。有人说,历史与历史之真实是有界限的,然当下与当下之于真实又何尝没有界限呢?今古皆然。或者这样说是有些唯心,因为历史的道路总给我们痕迹,我们对历史的追寻,亦不过是寻其痕迹而已。尤而,在早先,我就说,想探究现代中国的杂文政治文化与其思想史,批判与论战,运用杂文的手段,的确是现代中国文化与政治的表现形式的特征。而在中国革命之先,清末遗老又代表着什么?倘若是儒家思想最后的灵光,与东方式的文化传统的保守主义,那么,又如何看待康有为的鼎新,与和以章太炎为代表的政治革命与文化保守的士大夫心态?不论革新与保守,其最终的目的不过是保族保种,救亡图存而已。但清末遗老的文化渊源却又是不能放过的。尽然,在清末民初之际,改良与革命是老大中国社会中的洪流,但我的心里始终存在着另一种思想,那便是遗老的思想,这种思想可以说,是陈寅恪先生给我的。由陈寅恪到清末遗老,再到儒家社会的道统的形成与衍变,始终是我心系的。以现代中国其种种思想来审视清末遗老本不足为奇,但倘若追溯源流,并以此看待清末遗老恐怕同样会置于尴尬的境地。然清末遗老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于儒家社会的历史上,明末清初,到南宋之末,直至殷商之于周朝的遗民,这些都给我们一些看待与认识清末遗老提供了历史的蛛丝马迹。而清末遗老无疑是清代政治的产物。在清代政治中,遗老大多是革新的清谈派,其中的政治命运,从丁忧便可略窥一二。我想,以丁忧的伦理政治来看待清代政治斗争的特征亦是可以尝试的。以丁忧来窥清代政治的全貌当然不够妥当,但从中可以窥见一些被人忽略的史实,尤其各个政治官僚以丁忧作为谋权政治的手段,是不难想像的。当然,这些想像是以不摆脱历史语境为前提的。其实,这些不过是独我的乱想,是学术情愫的作怪而已,那思想学术无涉。这里只是忽然想起,贯穿其中,略微谈及,以作为日后思想的影子罢了。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六

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亦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论这种机会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权力在社会中的限界在此张显无疑。但权力所贯彻的意志是否是社会的全权意志、多数群体意志抑或少数人意志乃至个人意志。在西方人看来,权力上社会人众所赋予的,而在赋予个人或是少数人组成执行权力的机构时,权力便与民众丧失了直接关系,并且权力与民众的间接亦难以维持。因为施与权力者与执行权力者在权力的契约形成时,便在权力之间使两者形成了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在赋予权力过程中得以完成。其后,民众就此远离了权力的权仗,而民众的个人意志与权力意志遂而形成了引力式的黑洞。在福柯看来,权力权力关系并未因意志的轮回而质变,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人们仍然依凭赋予其权力来完成社会的发展。在西方则由信仰式的神权意志转化至科学式的知识权力。而在东方,古老的皇权由于受到西方武力——一种权力意志最有力的表现方式——的践踏与文化冲击,迫使东方长久存在的权力关系,以西方意志来转化并组织社会形成西式的知识权力。随后,东方社会在向现代社会转换衍生过程中,依然借势以世俗信仰来建立现代社会权力关系。此种权力关系的形成,与东方的历史传统以及个人意志相紧密,从而才有其因势发展并确立权力关系的政治结构。但在这关系内依旧有着不可磨灭的引力式的权力黑洞。而这种权利黑洞,则是撕裂权力与意志的原力量。亦是社会寻求政治、经济、文化变革意志的原动力。总之,“权力与社会”还存在着更多不为常识的问题。而这亦是需要我们努力考察和认识的。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五

陀,亲爱的先生,我又变得无话可说起来,这是我的性格么?我的那篇该死的小说有点难以下笔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在我的脑子里,它一切都那么清晰,可是,当我想完成它的时候,我的脑子忽然变得一片空白,好像有人故意涂抹掉了它。每当有人问起我,或是想看看我的文章时,我便感到羞愧。因为,我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来。我是一个落伍者,这是我早些年所意识到的。但后来的生活使我不这么看。然而那不过是一种短暂的迷惑而已。其实,我依然是一个落伍者。除掉那一点可怜的自白以外,我将一无所有。这就象是你在《罪与罚》中所说过的:“他此刻自己也承认的那种独白的习惯,他嘴里时不时地在咕哝着什么。这会儿他自己也意识到他的思想有时候是混乱的,他的身体很弱……”是的,在那个时候,拉斯柯尼科夫创造地性确立自己的一种思想,可那是一种可怕的思想。是一种超人式的报复主义,它距离那种阶级的革命甚远。不过,在那种时候,一个孤僻的年轻人该怎样去面对这种生活。是的,当一个人为生活苦境而思考时,就证明他并没有溶入这个社会,尽然他象其他人一样,在这个人群中走动,别人看起来亦根本察觉任何的区别。但就在这种无法察觉的人群中,有些人是不会被人注意的。这种说法有些模糊,或者说,在许多人看来,某些人是不存在的。人们见到一个颓废的家伙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但他们或许根本没有意识到那是一个人,立人的价值差别仅仅在一条马路上就能够显而易见。每当我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喜欢望着周围的每一个人,这时候,你就可以发现,他们在有意识地跟每一人保持一种距离,哪怕是保持那种最短小的距离。这种短小的距离同样能够给予其独立性,使他们看起来是一个完整的人。他们的衣着打扮都有着这种强烈的要求。当他们与自己的亲人走在一起时,虽然是相拥或挽手,神情似乎是一致的,但那种对于周围人群的态度依然不会有其本质的区别。尤其是对于某些特别的个人更是如此。这不仅是社会人群的形态问题,它还与这个社会的够建有关。群己的界限在道德伦理上的确让人一目了然。在人们中间不断发生过当一个小偷被人逼进河水或是深池塘里时,人们对他的态度就已然是最好的佐证。是的,当我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就有了被逼近绝境一样的小偷似的眼睛。我用那双隐藏着恐惧的眼神观望着周围的一切。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四

从去年或者是前年读《群魔》便始终没有读完,直至今日才完整地吞下了该书的最后一页。在这部书中,陀氏描述了两代人,抑或是两代革命者的形象。当然,我相信,这里对革命者的描述并不是当时俄国革命者形象的全部。最低陀氏并没有讽刺甚至侮辱俄国革命的先驱赫尔岑先生。尽然他对同时代革命者车尔尼雪夫斯基存在着思想上的矛盾,与作家屠格涅夫亦存在着隔膜。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当陀氏在那种革命思潮中否定一些革命运动人士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否定革命的本身,哪怕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念。我以为,这些被描述的群魔从其思想上看,他们是一群革命运动中的异端者,他们理解的革命总是千奇百怪,或者(我在这里用了第三个或者)在革命的理念中注入了一些具有个人特征的病态思想。这或许是当时俄国社会思潮中浮现着虚无主义的各种杂乱的认识。在这部书中,两代革命者的精神述求亦截然不同。我们应该看到,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与卡尔马津诺夫这一代人的两种形象,亦看到了斯塔夫罗金与斯捷潘之子、沙托夫们之间对革命的理解,以及其他各色革命者之间对于革命的分歧与态度的迥异。然而这里还有着上一代人与后一代人之间的区别。前者附着于革命的更多是精神内涵,而后者则更倾向于对现实的转变。但我以为,他们只属于社会改革者。从革命的历史上去看,当时的革命主体依然是介于贵族式的和上层市民社会当中,即使穷苦的沙托夫亦不过是一位失意的大学生。所以强调革命者的身份这一点还算重要,因为它显示了社会思潮与个人生活之间的内在冲突。而在书中的最后,斯捷潘出走的时候他才真正地接触到了所谓的百姓,而当时的百姓更多却注视着个人的生存,而不是社会历史遗留给他们的现实问题。同时,社会改革者与社会主体之间还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或者革命的历史演进确然需要这样的洗礼。我还不知道,当陀氏撰写出这些文字的时候,他怎样去看待自己在那个社会思潮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当陀氏与整个社会思潮为敌的时候,他是如何反思和介定自己在年轻时所参与的革命沙龙,以及对社会思潮的看法和个人思想的状况?陀氏又该如何看待别林斯基与赫尔岑等人的文化精神的延续?这些或者是我个人的问题,但却与陀氏后来的思想演变有着直接的关系,还及待我个人去考察。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三

自有心治思想史后不久,我便一直想着考察现代中国思想史的源流。大体而言,思想史是中国早期文化启蒙时代的产物。随着启蒙思想的兴起,“以古为新”的旧学时代在现代文化发展进程中已然衰落。但在维新的西学于启蒙运动中日渐形成之时,“以新释古”的整理国故亦成为现代中国学术的重要知识学科,从此使得传统人文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则又显示出旧学“道器之辨”的日用伦常时代,退守为传统知识体系,从而缺失了入世的教化功能。这些内外因素之所得,自有其由现实社会结构转换的历史契机所完成。在这具有戏剧性的历史契机中间,整理国故以及现代学科体系的建立,对于古代中国文化思想的重新考察,自然改变了文化主体的角色转换,亦即读书人与士大夫退出了“学以致用”的社会思想核心,随之取而代之的则是现代学人与知识分子的产生。而在这其中,对思想史发端尤其重要影响的依然是晚清一代学人。梁启超、章太炎等在天下道失,国将不存的社会跌宕中,成为“存古纳新”即以求士之路的读书人向现代知识分子的身份转换,这一代学人大力提倡重新认识历史,以企望从历史文化的反省中达成警醒国人的目的。或者可以断言,新文化运动发起在其时代的势趋所求与所面临着从未发生过文化思想断裂的现实抉择,以及在新旧对立的文化观念中,历史意识隐然还是维新文化的精神底蕴。因此,在现代中国之思想学术的建立,就必然要面对新思想文化主体转换的根源,及所鄙弃古代思想文化的意义。而对于古代文化思想的重新确认以及科学化的述求,自然成为推动启蒙思想与建立新文化体系的情势所为。此时,仅对思想史的兴起作一点粗陋的判断,以待他日能有其确证完整的思考。从思想史发展而言,胡适以及他的实证主义无疑在其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随后在其先后一代学人中间,思想的文化论述与其思想内部的价值判断则是以哲学史的面目出现。而放弃儒学的价值体系这是创造新思想门类的必然条件之一。古代思想本身的道德价值已然脱离现实社会所需的文化道德建构,而随之要求的是古代中国思想如何才能引入现代中国的思想学术体系当中。哲学以及哲学史的门类出现具有时代与理想的双重性,它不仅在文化启蒙运动中承载着的文化革命维新的性质,还展现出哲学概念本身作为科学现代化的历史表征。虽然以古代思想与哲学史两者的知识范畴、思想体认及著述的体例方法不尽相埒,但其文化属性与之对历史思想的考量则又具有同一性。随着对古代中国社会的考察,其文化思想则成为介定古代社会性质与分期的重要文化资源。遂而因革命运动的深化与唯物史观对文化领域的介入,使思想史观念在历史理论的发展中呈现出两种路径的走向。这其中则以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当中具有“五老”之一誉称的侯外庐为代表。至此,思想史在现代中国思想学术纷杂的境遇中间,出现了具有深刻矛盾的历史论述。其矛盾之指向不仅涉及到史学的理论和方法之争,还指向其背后的现代中国发展演进中文化与道德主体的哲学信仰、社会理想以及政治意识形态的分裂。这种文化思想的道术分裂,显然是在学术思想的科学现代化建构当中所形成,它与古代文化思想体系的断裂之间具有文化属性不同质的区别,亦即两者文化冲突只在社会文化进入科学改造的内部之间才得以成立。总之,从胡适哲学史的出现到现代学术主体的哲学信仰的分裂,是中国思想史门类学科建立中的重要历史现象,亦是现代史学发展过程的历史事实。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二

近日记下两句太炎先生有关论学的话,云:“学者在辩名实,知情伪,虽致用不足尚,虽无用不足卑。”;又有云:“(名辩)先见其旨,次明其柢,取譬相成,物固可形。”有云:“稽古之道,略如写真,修短黑白,期于肖形而止。”人所共知,在学术上,太炎先生以治小学为名,因此,在其论学思想的叙述里,太炎先生所体现出的旨趣便是一种乾嘉之学的求是精神。在太炎先生看来,求是乃为学之根本,从中更体现出为学本体的独立价值。泛而言之,此种为学独立的理想,亦是儒学得以延续以及依其道统而承载传统文化的必然因素。旧学内部有过体用之辨,太炎先生则认为,为学当先求其是,然后才有为之所用的可能。粗泛而论,倘若为学不求其是,那么致用当中的是非又该如何定论呢?窃以为,此种争辩或者跳出儒学内部之外来认知,反而给人许多简便,更或省却了其中论辩求证其小节的麻烦?此外,在晚清的体用之争中,另一方面还可以看出,体用是经学的内部之争,求是则有受之历史理念中“资治”的左右,亦就引出如何看待经学的历史观以及确立经学性质的问题。太炎先生秉承学诚“六经皆史”的学术观,又守其古文家法,以肯定孔子的经学及其个人地位。文化内在于历史,文化的历史性与其发展,隐含着文化内部的格义及认知,而其文化主体同样不可超然于历史范畴的思辨与分析。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卜寒舍札记之一

将思想史作为问题提出,是现代学术之反思与演进的必然方法。思想史的出现,为现代学术追寻其现实社会之根源,与厘清历史的文化思想之脉络,提供了新“经世致用”的历史观念,并使得学术由传统思想之经、史、子、集的门科分类,和经学与理学中所谓“道德理想主义”之建构,转向了以现代学科为主导的民族/国家为中心的现代史观。历史并非具有普遍性之意义,必然有其地域社会自身发展之特征。于此欲深究吾东土思想史,必然有其“中国性”(chineseness)的烙印。唐逸先生撰《思想史方法论》,对其历史思想提出两种的评价标准,云:其一是专就思想本身的形式严整性立论,此即某些思想史家所称的逻辑之美(或不美)。其二是专就思想在实践中的成败功过立论。思想史的功用在于窥探传统思想之源流,体察思想之确立,发现思想之流变;前两者在于思想体系之建立,归于问道之义理;后者在于思想本体之质变,以求于现世致用之谋和。至此,思想内在之发展与历史社会之实践,其两者体用关系并重,构成论述思想史之核心。无此三者,思想史便无以存焉。唐先生言之所谓,甚是偏狭。其一,所谓“逻辑之美”,在于治学方法之求全,问学工具之完备,由此使得论述“形式严整”,而非治史学之本身也。其次,所谓成败功过之论,不能因实践之得失而获罪于思想。思想之于实践,并非单一的因果关系;要之,于现实社会中间,实践不能全然得思想之果,而思想又往往于实践中夹杂其它因,所以,对于思想之道德与价值的判断,需得置其历史语境当中考辩。唐先生遂而又云:然而观念皆有其理想相及现实相两个方面,若仅以其现实相评价其理想相,似失于偏。观念的现实性固然可由其实践的效果加以判断,然而观念却往往还具有其原型性,使其生命历久不衰,或激发出具有连续性的新观念,以及后世之实践。故吾人对于历史上的观念之评价,即令仅就实践之效果而论,亦不得不括入此种继承性实践之得失。在其思想观念与现实社会关系论述中,由四者构成,即观念的原型性、现实相、理想相以及连续性;而此思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之变相即是体用关系之于历史当中复杂的呈现使然。唐先生认为对于思想的评价不能陷于“用成”与否之窠臼,而在于思想因原型性所展开的连续性。此种思想于思想史当中最具其特征的即儒家思想。假使儒家思想之道统归依于士大夫的精神世界,那么经学与汉学、理学的关系,尤其是经学与理学之关系,使其历史的文化内在机制在此昭然若揭。思想文化内在机制的演变,是思想史于现代文化机制中得以独立展开的根本因素,亦由此成为现代社会历史观的思潮主流。然而按唐先生的论述逻辑,其所没有指出的是,思想之于体用之间各有其旨归。其所谓的原型性思想具有历史本体论的意义,因此其思想的历史本体必然归根于文化的地域性;而只有其所谓思想的连续性,即因思想的历史本体所延展“致用”功能,才具有其普遍性的意义。

-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19:4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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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朱乌有 2009年01月25日, 星期日 13:5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牟宗三:〈治易之三系:術數系﹑象數系﹑義理系:管輅之術數〉

由上節之疏解﹐吾可開易學為三系:

  1. 管輅之術數系:此為「善易者不論易」﹐不疏解經文﹐無章句。此可曰「經外別傳」。

  2. 漢易之象數系:此以陰陽災異為底子﹐以爻象互體注經文﹐有章句。此亦可曰「經外別傳」而附會於經者。此系下開清之兩易象:一曰胡煦﹐二曰焦循。

  3. 「以傳解經」之義理系:此有兩系:一曰王弼之玄理﹐二曰宋儒之性理。

  本節願略述管輅以見此系之函義。下章則述王弼之玄理。至於象數系﹐吾曾有專書論之。本文不便述及。宋儒之性理亦將專論﹐不在本書範圍內。

  三國志魏志二十九「管輅傳」注引輅弟辰所作之「輅別傳」曰:

『斐冀州(徽)﹑何(晏)﹑鄧(颺)二尚書﹑及鄉里劉大常(實)﹑潁川兄弟(謂實弟智)﹐以輅稟受天才﹐明陰陽之道﹐吉凶之情。一得其源﹐遂涉其流﹐亦不為難。常歸服之。輅自言﹐與此五君共語﹐使人精神清發﹐昏不暇寐。自此以下﹐殆白日欲寢矣。』

  案此見輅雖鄙視何﹑鄧﹐然究樂與之談。

『又自言當世無所願欲。得與魯梓慎﹑鄭裨竃﹑晉卜偃﹑宋子韋﹑楚甘公﹑魏石申﹑共登靈台﹑ 神圖﹑步三光﹑明災異﹑運蓍龜﹑決狐疑﹑無所復恨也。』

  案此見術數一系﹐戰國時已異人輩出。輅自是此系中人。(以上兩段為「輅別傳」末其弟輅辰之敍語)。「輅別傳」又曰:

『故郡將劉邠字令元,清和有思理。好易而不能精。與輅相見,意甚喜歡。自說注易向訖也。輅言:今明府欲勞不世之神,經緯大道,誠富美之秋。然輅以為注易之急,急於水火。水火之難,登時之驗,易之清濁,延於萬代,不可不先定其神﹐而後垂明思也。自旦至今,聽采聖論,未有易之一分,易安可注也?輅不解古之聖人,何以處乾位於西北,坤位於東南?夫乾坤者天地之象,然天地至大,為神明君父,覆載萬物,生長撫育,何以安處二位﹐與六卦同列?乾之象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夫統者屬也,尊莫大焉,何由有別位也?邠依易係詞,諸為之理。以為注不得其要。輅尋聲下難。事皆窮析。曰:夫乾坤者,易之祖宗,變化之根源。今明府論清濁者有疑。疑則無神,恐非注易之符也。輅於此為論八卦之道及爻象之精。大論開廓,眾化相連。邠所解者,皆以為妙,所不解者,皆以為神。』

  案此見輅亦能會通八卦爻象與「大哉乾元」之義理。然其興趣畢竟在八卦爻象之術數﹐由術數以「探玄虛﹑極幽明」﹐而「覽道」於「無窮」。「輅別傳」又記輅與魏歐太守鐘毓之談曰:

『魏郡太守鐘毓﹐清逸有才難輅易二十餘事。自以為難之至精也。略尋聲投響﹐言無留滯。分張爻象﹐義皆殊妙。毓即謝輅。輅不知毓生曰月。毓愕然曰:聖人運神通化﹐連屬事物﹐何聰明乃爾?輅言幽明同化﹐死生一道﹐悠悠太極﹐終而復始。文王損命﹐不以為憂﹐仲尼曳杖﹐不以為懼。緒煩蓍筮﹐宜盡其意。毓曰:生者好事﹐死者惡事。哀樂之分﹐吾所不能齊。且以付天﹐不以付君也』。

  案「幽明同化﹐死生一道」云云﹐此為言易者所共契﹐亦為易學所決定之中國形上心靈之獨特。無論儒﹑道﹐皆契歸不悖。惟言義理者﹐皆只能契悟於「運神通化」之玄理﹐而不能「連屬事物」以為特殊之確知。術數家能藉蓍筮爻象以確知生死休咎﹐所謂「步三光﹑明災異﹑運蓍龜﹑決狐疑」者是也。此種步﹑運之術亦不在易經中﹐以此而言「經外別傳」。然由此步運之術亦能造大易彖象繫傳之玄旨同歸於窮神知化之大道。所謂「步天元﹑推陰陽﹑探玄虛﹑極幽明﹐然後覽道無窮」也。既能「運神通化」﹐又能「連屬事物」﹐此確是術數家特有之軌路。
又記輅與石包之談曰:

『石包為鄴典農﹐與輅相見。問曰:聞君鄉里翟文耀能隱形。其事可信乎?此但陰陽蔽匿之數。苟得其數﹐則四岳可藏﹐河海可逃。況以七尺之形﹐游變化之內。散雲霧以幽身﹐布金水以滅迹。術足數成﹐不足為難。苞曰:願聞其妙﹐君且善論其數也。輅言:夫物不精不為神﹐數不妙不為術。故精者神之所合﹐妙者智之所遇。合之幾微﹐可以性通﹐難以言論。是故魯班不能說其手﹐離朱不能說其目。非言之難。孔子曰﹐書不盡言﹐言之細也。言不盡意﹐意不微也。斯皆神妙之謂也。請舉其大體以驗之。夫白日登天﹐運景萬里﹐無物不照。及其入地﹐一炭之光﹐不可得見。三五盈月﹐清輝燭夜﹐可以遠望。及其在畫﹐明不如鏡。今逃日月者﹐必陰陽之數。陰陽之數﹐通於萬類。鳥獸猶化﹐況於人乎?夫得數者妙﹐得神者靈。非徒生者有驗﹐死亦有徵。是以杜伯乘火氣以流精﹐彭生託水變以立形。是故生者能出﹐亦能竹。殊者能顯﹐亦能幽。此物之精氣﹐化之游魂﹐人鬼相感﹐數使之然也。苞曰:目見陰陽之理﹐不過於君。君何以不隱?輅曰:夫陵虛之鳥﹐愛其清高﹐不願江漢之魚。淵沼之魚﹐樂其濡溼﹐不易騰風之鳥。由性異而分不同也。僕自欲正身以明道﹐直己以親義。見數不以為異﹐知術不以為奇。夙夜研機﹐孳孳溫故。而素隱行怪﹐未暇斯務也。』

  案此段言數是「定數」之數。一切皆陰陽之「變形」。此變形之「定然」者為他「數」。故「數」從客觀方面說﹐又落於「變形」上說。通而上之﹐則為神化﹐為道。是數者神化之「迹」也。然能通「變形」之迹之隱顯原委而得其定然之數﹐則神化自在其中而朗然。能通客觀之神化與定數﹐則主觀之心智之靈亦神而妙矣。故曰「得數者妙」﹐又曰「數不妙不為術」﹐又曰「妙者智之所遇」。又曰:「得神者靈」﹐又曰: 「物不精不為神」﹐又曰:「精者神之所合」。然連事屬物﹐如何能「得數」而「通神」﹐以盡其心智之神妙?其關鍵在「術」。術者自主觀言之﹐運用之法也。所謂「步天元﹑推陰陽」﹐步與推皆術也。「步三光﹑﹑運蓍龜」﹐步與運動亦術也。由步推或運之術以得或致「變形之數」﹐故曰:「術足數成﹐不足為難」。又曰:「苟得其數﹐則四岳可藏﹐河海可逃。」蓋隱形者是「但陰陽蔽匿」之定數﹐亦即陰陽變化形之事也。蓋茍得陰陽變形之定數﹐則不但人身可隱﹐即「四岳可藏﹐河海可逃」。此從客觀方面言。由數以定術﹐由術以知數(或致數)。故云:「術足數成」﹐此是主觀地言之也。「隱形」是「致數」(數成)。「運蓍龜決狐疑」是「知數」。能有知致之術﹐能明陰陽之變﹐則知「生者能出亦能入﹐死者能顯亦能幽」。故「見數不以為異﹐知術不以為奇」也。知術見數以通神化之玄。知術見數是「連事屬物」以成特殊之確知﹐「通神化之玄」則是泛然不繫﹐逍遙自在﹐「覽道於無窮」。其立根基於術數﹐與談義理者不同也。談義理者﹐儒家立根基於性理(德性)﹐道家立根基於玄理(有無之玄)。然皆能通神化之玄﹐覽道於無窮。然則所造未嘗異﹐從入未嘗同。「從入」之異﹐所關甚大。從術數入者﹐能有「特殊之確知」﹔從性理玄理入者﹐則有聖賢仙道之篤行。此其大較也。
又記輅與清河令徐季龍之談曰:

『清河令徐季龍字開明。有才機。與輅相見﹐共論:龍動則景雲起﹐虎嘯則谷風至。以為火星者龍﹐參星者虎。火出則雲應﹐參出則風到。此乃陰陽之感化﹐非龍虎之所致也。輅言:夫論難﹐當先審其本﹐然後求其理。理失則機謬﹐機謬則榮辱之主。若以參星為虎﹐則谷風更為寒霜之風﹐寒霜之風非東風之名。是以龍者陽精﹐以潛為陰。幽靈上通﹐和氣感神。二物相扶﹐故能興雲。夫虎者陰精﹐而居於陽。依木長嘯﹐動於巽林。二氣相感﹐故能運風。若磁石之取鐵﹐不見其神﹐而金自來。有徵應以相感也。況龍有潛飛之化﹐虎有文明之變。招雲召風﹐何足為疑?』

  季龍言:夫龍之在淵﹐不過一井之底。虎之悲嘯﹐不過百步中。形氣淺弱﹐所通者近。何能剽景雲而馳東風?輅言:君不見陰陽﹐雖在掌握之中﹐形不出手﹐乃上引太陽之火﹐下引太陰之水。噓吸之間﹐煙景以集。苟精氣相感﹐縣象應乎二燧。苟不相感﹐則二女同居﹐志不相得。自然之道﹐無有遠近。

  季龍言:世有運事﹐則感鷄雉先鳴。其道何由?復有他占﹐惟在鷄雉而已。輅言:貴人有事﹐其應在天。在天﹐則日月星辰也。兵動民憂﹐其應在物。在物﹐則山林鳥獸也。夫鷄者﹑兌之畜。金者兵之精。雉者離之鳥。獸者武之神。故太白揚輝﹐則鷄鳴。熒惑流形﹐則雉驚。各感數而動。又兵之神道﹐布在六甲。六甲推移﹐其占無常。是晉柩牛呴﹐果有西軍。鴻嘉石鼓﹐鳴則有兵。不專近在於鷄雉也。

  季龍言:魯照公八年有石言於晉﹐師曠以為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於理為合不?輅言:晉平奢泰﹐崇飾宮室。斬伐林木﹐殘破金石。民力既盡﹐怨及山澤。神痛人感﹐二精並作。金石同氣﹐則兌為口舌。口舌之妖﹐動於靈石。傳曰:輕百姓﹐飾城廓﹐則金不從革。此之謂也。

  輅占獵既驗。季龍言:君雖神妙﹐但不多藏物耳。何能皆得之?輅言:吾與天地參神﹐蓍龜通靈。抱日月而游杳冥﹐極變化而覽未然。況茲近物﹐能蔽聰明!

  季龍大笑。君既不謙﹐又念窮在近矣。輅言:君尚未識謙言﹐焉能論道?夫天地者﹐則乾坤之卦。蓍龜者﹐則卜筮之數。日月者﹐離坎之象。變化者﹐陰陽之爻。杳冥者﹐神化之源。未然者﹐則幽冥之先。此皆周易之紀綱﹐何僕之不謙?

  案此五段言術數之根本不過陰陽感應之變。道藉「雲從龍﹐風從虎」以言感應。次籍「兵動」以言感應。復言「非言之物而言」以明「神痛人感」。凡此具體徵象﹐或常或變﹐要非無因而至。泛言之﹐其理不過陰陽之感應﹐此則真實而無虛。確知之﹐則有待於步運之術﹐「術足數成」﹐知來亦不妄。所謂「極變化而覽未然」者是也。繫傳亦言「極數知來之謂占」。故末由乾坤之卦﹐坎離之象﹐卜筮之數﹐陰陽之爻﹐神化之源﹐幽冥之先﹐以綜言周易之紀綱。此即為術數之軌路
吾所以徵引輅傳而疏釋之﹐意在表明易學中術數一路含有一種知識之形態。此形態既不同於科學形態﹐亦不同於「無知而無不知」之境界形態。試言之如下:

  1. 此路中含有一種步﹑運之術。
  2. 陰陽變形有其必至之勢﹐此即為定數。

  况此兩點觀之﹐由步運之術﹐連屬事物﹐可以有某種特殊定數之預測的確知。但此種預測並非歸納的。而是直感的。是以其確知亦非一般的﹐而是特定的﹐具體的。其值亦非概然的﹐而是確然的。此步運之術是憑藉若干象徵的符語﹐如陰陽五行﹐運用於卦爻﹑蓍龜或人之面相﹑氣色之上而成。此方法運用之本身有若干規律可資遵循﹐(如陰陽五行間之相互關後)﹐以成其為步運或占相。透過此步運直觀陰陽感應具體之幾﹐而於未來有特殊之確知。如醫生品脈﹐脈理之說出﹐是憑藉象徵性的符語陰陽五行間之規律而說出。透過脈理之象徵性的表明直觀生理變化之具體之幾而變其病徵。所以中國醫卜星相是屬於同一系統。皆屬於易學之術數系而含有一種具體的知識形態。此步運之術有二特徵:

  1. 客觀方面不是基於抽象之量概括﹐如物質﹑質量﹑密度﹑抽象之時間空間(懷悌海所謂「單純定位」)等﹐而是基於具體的感應之幾。依此﹐其具體的預測確知﹐在對象方面﹐並不是經由一「抽象的分解」而為機械的推知。對於對象可說根本未看﹐絲毫未有觸及﹐未曾予以剖解之騷擾﹐而只是直觀地攝取其種種感應之徵象。故此預測的確知是象徵的直感﹐而不是機械的推斷。是具體的﹐而非抽象的。此步運之術乃憑空架起之獨立一套﹐與外物無著﹐保持一超然而觀照之距離。

  2. 依此﹐在主觀方面﹐透過此步運之術而為具體的預測﹐其心靈活動完全是直覺的﹐並不是依照邏輯數學的法則而推理。可以說「步運之術」之為方法﹐其機械性甚弱﹐全無定準。全靠心智之明與感覺之銳。故云「妙者智之所遇」。此步運之術在此亦是憑空架起而為獨立之一套﹐而與主觀心智亦保持一超然而疏朗之距離﹐並不窒塞呆滯吾人之心智之妙。此方法只是幾個符號﹐似有關﹐似無關﹐吾人只憑藉之以成「象徵性的直感」。(非邏輯的推理)。此方法不是科學的﹐故其知亦不是科學的知。全賴人之神明。故術數家固是「知幾其神」﹐即中醫之高妙者亦曰神醫。非如西醫之全賴機械知。全賴人之神明。故術數家固是「知幾其神」﹐即將中醫之高妙者亦神醫。非如西醫之全賴機械也。方法之疏朗而無關重要﹐故技也而可以進於道。故管輅自言: 「與天地參神﹐蓍龜通靈﹐抱日月而游杳冥﹐極變化而覽未然」。此看起來﹐甚玄﹐從方法上說﹐甚無定準﹐然而能者卻「極變化而覽未然」﹐亦甚不可移。
科學之知是「以量控質」﹐其著眼點全在量上﹐故是抽象的﹐一般的﹐機械的﹐邏輯地推理的。而有限存在﹐無論是人是物﹐亦確有其量的一面﹐即物質墮性一面。故科學之知乃至西醫亦廣泛有效而具客觀妥實性。然此種知識為頹墮下來而為知識之粗的形態﹐量的形態。術數家之知是「以質還質」﹐心保其靈﹐物全其機﹐而以象徵的直感為媒介﹐故能「與物宛轉」﹐「極變化而覽未然」。而凡有限存在﹐無論是人是物﹐雖可抽象化而轉為量的系統﹐然具體的人﹐究竟是一全人﹐具體的物﹐究竟是一全物﹐而不只是那墮性的量。人如其為人﹐物如其為物﹐而直觀其具體的感應之幾﹐此為「如實知」﹐「如理知」﹐而不是「如量知」。故術數家之知亦可以廣泛有效而具客觀妥實性。其妥實性是落在那具體而活潑的事實上﹐而不是落在那抽象而機械的量上。此即為「以質還質」﹐而為知識之精的形態。此為心靈之甦醒﹐亦為事物之豁朗。以甦醒之心靈遇豁朗之事物﹐故無往而不具體也。然此為高級之知﹐非必人人能之。

  科學知識離不開抽象﹐憑藉抽象而追求簡單。然抽象而卻不如實。故懷悌海說﹐吾人反省知識﹐必須一方能成就抽象﹐一方能批判抽象。批判抽象而歸於事物之具體。事物之最具體者﹐彼名曰「事」。事可一而不可再﹐有流轉而無變化。事可攝取而不可認知。此即在攝取事上﹐無知識之意義。知識惟在抽象中說。彼復立一「永相」以為知識之對象。永相可再﹐故可認知。懷氏之思路﹐能開出具體境界﹐但西方傳統尚無成就具體之知之術。
術數系之「具體之知」亦不同於「無知而無不知」之境界形態。境界形態實非知識形態。老子說「足不出戶﹐而知天下」。「其出彌遠﹐其知彌少。」莊子說:「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耶?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知耶?」此皆說的道心「無知而無不知」之境界﹐即:「即寂即照」之境界﹐而實無特殊的具體事物之知也。僧肇言「般若無知而不知」﹐亦同此義。此種「無不知」只是「體物而不遺」之朗照。術數之知能知「雷」之具體起處﹐然若說「從起處起」﹐便只是一境界﹐而不是一特殊的知識。境界基於性理或玄理﹐科學之知基於抽象﹐具體之知基於象徵之術數。依此﹐知識之形態﹐其層級如下:

  1. 常識的聞見形態﹐此囿於耳目之官。
  2. 科學的抽象形態﹐此囿於概念。
  3. 術數的具體形態﹐此超越概念而歸於具體形變。
  4. 道心的境界形態﹐此則超越知識而為「即寂即照」。

  在此層級中﹐看出「術數預知」之特有地位:它可以上升而為道心的境界形態﹐而廢除其知義﹐它可以靜態化(量化)而下降為科學形態﹐而成為抽象之知識。從其上升言﹐故凡基於玄理或性理而修道篤行者﹐皆不以此「先知」為可貴。而凡精此術數之知者﹐皆不輕有洩露﹐亦非其人不傳﹐而又必勸人修德保祿﹐自天祏之﹐吉無不利。非如此者﹐即為「易之失賊」。是以此知自始即有一價值觀念。雖妙參天地﹐靈通蓍龜﹐而必引人入德。故輅之弟欲學卜及仰觀事﹐略即告之曰:「卿不可教耳。夫卜非至精不能見其數﹐非至妙不能覩其道。孝經詩論﹐足為三公。無用知之也。」(輅別傳)。又勸何晏曰:「昔元凱之弼重華﹐宣慈惠和。周公之翼成王﹐坐而待旦。故能流光六合﹐萬國咸寧。此乃履道之休﹐應非卜筮之所明也。……願君侯上追文王六爻之旨﹐下思尼父彖象之義﹐然後三公可決﹐青蠅可驅也。」(魏志管輅傳)。此種「引歸德行」之價值觀念非科學之知所能有。故科學與德行打成兩截﹐互不相干﹐而以不相干為乾淨。故術數之知以德行為本﹐以性理玄理之學為學﹐而其本身為末﹐為術。而科學之知則以邏輯數學為本﹐而為純知識也。其引歸德行﹐則必就「生活之全」而為間接的。居今日而言「術數之知」﹐非意在與科學之知為對立﹐因兩者本非同一層級。知識愈高級者﹐愈非人盡可學﹐而其距機械之用亦愈遠。非因其無機械之用﹐即無價值。此種術數之知﹐用在警告﹑勸誡。假若能知「幾先」而有所警惕﹐則可以使生命常提升而不至於陷溺墮落﹐亦可少出罪惡。此即所謂「履道之休」﹐而可不落於自然定數之狂流中也。吾今順易學之術數系﹐指出有此一知識形態。此有其獨特之本性與作用﹐而不可化歸者。若順其量化而下降為科學形態﹐則術數規路即轉而為科學規路﹐術數之知亦轉而為科學之知。此在客觀之物與主觀之心皆有一獨立之撐架與提練。此亦有其本性與價值。基於性理與玄理而成之道學既能進退術數之知而為之主﹐自能進退科學之知而為之主。否則﹐若只味是科學之知與機械之用﹐則專造原子炸彈﹐未必是人類之福休也。即不造原子炸彈﹐而人之心思只停滯於科學之知與機械之用﹐亦未必是人生之福休也。

於是﹐吾人進而看純義理之易學﹐即﹐王弼基於道家玄理而來之易學。

牟宗三〈魏晉名士及其玄學名理〉第五節

- 作者: 朱乌有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17:2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资料:从《中国救荒史》看邓拓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真面目
于建勋  (1966.06.10)《人民日报》

  从《中国救荒史》看邓拓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真面目

    于建勋

    邓拓反共反人民反革命决不是偶然的。他的反革命行径由来已久
。早在一九三七年他写的《中国救荒史》,就把他的反革命丑恶面
  目完全暴露出来了。他那时虽然挂着共产党员的牌子,干的却是反
共反人民反革命的勾当。他竭力歪曲历史,制造反革命谬论,掩盖
  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美化历代封建帝王,美化帝国主义,美化反
革命头子蒋介石。他恶毒地咒骂历次农民暴动,诬蔑共产党及其领导
的工农红军,向蒋介石献计献策,妄图绞杀革命,巩固蒋介石的反革
命统治。这本书一九三七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署名“邓云特”),
漆布精装,收入反革命头目王云五主编的《中国文化史丛书》,作为
这套丛书的第二辑,可见其受反动政权欣赏的程度。更为可恶的是,
邓拓这个老叛徒居然在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又两次重印放毒。这
就充分说明了邓拓反共反人民反革命活动的一贯性。现在我们来看看
邓拓是怎样通过这本书来进行反共反人民反革命活动的。
    一、掩盖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制造反革命谬论
    邓拓在这本书的《绪言》中宣称:他写“救荒史非仅为叙述一般
事实之历史,且应为一社会病态史及社会病源学史”,“藉以探求社
会学之治疗原则与途径”。请看,邓拓对旧中国的“病态”、“病源
”,是怎样“诊断”的呢?
    邓拓把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说成是“水、旱、蝗、风、地震、疫
、霜、雪等灾害”。他用六十页的篇幅来渲染中国灾荒的“普遍性”
  (即“无年不灾”、“无处不灾”)、“连续性”和“积累性”,
说“我国灾荒之多,世罕其匹”。他甚至完全学着帝国主义腔调,诬
蔑中国为“饥荒之国度”。他把一切问题都归之于由灾荒造成的。他
说:“灾荒最严重发展之最主要结果,即为社会之变乱”。灾荒是造
成“农村劳动力减少”、“全国耕地激减”的“最直接最基本而最重
要的原因”,灾荒是造成中国人口“最高死亡率之一主要原因”,“
灾荒最直接之结果,即造成整个农村经济之崩溃,使国民经济之基础
根本颠覆”。他还说:“累次发生之农民暴动,无论其范围之大小,
其时间之久暂,实无一而非由灾荒所促发,即无一不以灾年为背景,
殆已成为历史之公例”,“几为不可逾越之定律”。他甚至把“异民
族之侵入”、“民族之间的战争”,也都说成是由灾荒造成的,说什
么“异民族之侵入,往往即为灾荒之直接结果也”。总之,邓拓把灾
荒说成是中国社会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那么抗日战争之前,中国近
代史上的灾荒又是怎么造成的呢?他根本不提帝国主义侵略和蒋介石
反动统治给人民造成的灾难(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封建剥削),
却胡说什么农民“愚蠢”、“懒惰”、没有“储积”,“造成农业技
术落后战不胜天灾”。他还大说特说中国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变迁等自
然条件造成了灾荒,而那些自然条件又是无法克服的。归结起来说,
邓拓的理论,就是一切社会问题都由灾荒造成,而灾荒主要由自然灾
害造成的。
    这真是弥天大谎。在邓拓笔下,阶级剥削没有了,民族压迫没有
了,一部阶级斗争史,变成了一部“老天降灾史”与帝王将相以至蒋
介石这些反动头子们的“救荒史”。这完全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是彻
头彻尾的反革命谬论。
    毛主席早就指出,封建地主和农民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历次农民革命正是由这个矛盾产生的。毛主席说:“地主阶级对于
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
抗地主阶级的统治。”怎么能说农民起义是由灾荒所引起的?自从帝
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后,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经济、文
化落后,人民贫困、破产、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的双重压迫。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
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毛主席说:“伟大的近
代和现代的中国革命,是在这些基本矛盾的基础之上发生和发展起来
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怎么能说这一切都是由灾荒造
成的?
    造成灾荒固然有自然条件的原因,但主要还是由于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和蒋介石反动统治的掠夺压迫造成的。毛主席一九三○年就指
出:“因为国家的赋税加重,地主的租息加重和战祸的日广一日,造
成了普遍于全国的灾荒和匪祸,使得广大的农民和城市贫民走上求生
不得的道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邓拓为什么把造成灾荒
原因主要归之于自然条件,而只字不提帝国主义的掠夺,不揭露蒋介
石反动统治给人民造成的灾害?
    邓拓诬蔑中国是“饥荒之国度”,说什么地理条件和人口众多,
决定了中国人民过去、现在和将来要永远受“饥荒”。这简直是和前
美国国务卿艾奇逊一九四九年说的完全是一个腔调!艾奇逊说:中国
“人民的吃饭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了
解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艾奇逊的谬论早已为毛主席所驳斥,毛
主席指出的“革命加生产即能解决吃饭问题的真理”早已为胜利后新
中国所证实。而邓拓又在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再次抛出这个反动
理论,用心之阴险难道还不很明显吗?
    邓拓的“灾荒论”和胡适的“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
扰乱)闹中华”的谬论,完全是一路货色。其目的是为了掩盖中国社
会的阶级矛盾,掩盖人民贫困破产的真正原因,掩盖帝国主义、封建
主义和蒋介石反动派的滔天罪恶,企图欺骗人民,转移人民革命的目
标,熄灭人民革命的火焰。这完全是适应蒋介石反动统治的需要。当
时日本帝国主义要把中国变为它的殖民地,蒋介石的卖国独裁政策遭
到全国人民反对,一个在中国共产党号召和领导下的革命高潮已经出
现,蒋介石的反动统治处于惶惶不可终日的重重矛盾之中。在这种情
况下,邓拓破门而出,公然为蒋介石开脱罪责,正是适应了蒋介石的
需要。这充分暴露了邓拓这个革命叛徒的嘴脸。
    二、千方百计为帝国主义侵略打掩护
    邓拓这本书是一九三七年六月二日出版的,离“七七”事变只有
一个月零五天。这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侵占了我国东北四省,已经在
华北搞了一个殷汝耕汉奸政府,并且在偷偷运兵,准备大举进攻中国
,灭亡中国。这时中日矛盾已成为我国的主要矛盾。全国人民已经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掀起了抗日高潮,而蒋介石反动政府还在顽固地坚
持卖国独裁政策。正在这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挂着共产党员招
牌的邓拓,却以研究中国“社会病态”和
  “社会病源”为题,写出了五百多页的《中国救荒史》,竟然只字
不提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好
象世界上根本没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根本没有日本帝国主义要灭亡
中国这件事似的。邓拓要为帝国主义打掩护不是一清二楚的吗?
    邓拓不仅掩饰帝国主义侵略,而且为帝国主义侵略作辩解,说什
么“近代我国所受外力之侵略,……即为灾荒直接之结果也”,“灾
荒之延长,消磨民族内在力量,内力不足,外力遂得以侵入,乃寻常
之理也”。好一个“寻常之理也”,难道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是由
于帝国主义的本性决定的,而是由于中国灾荒决定的吗?难道中国的
“内力”遭到摧残不正是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所造
成的吗?难道中国遭受灾荒,帝国主义就应该侵略中国吗?难道日本
帝国主义不费一枪一弹就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不是由于蒋介石卖国
,而是由于中国灾荒造成的吗?这不是十足的汉奸理论又是什么呢?
    邓拓嫌这样为日本帝国主义效劳还不够,还进一步地美化美帝国
主义。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三年,美帝国主义为了支持蒋介石“围剿
”工农红军,给蒋介石两次“棉麦贷款”。邓拓竟然把美蒋联合屠杀
人民的罪恶,宣扬为“美援小麦”对于“救济长江水灾”、“复兴皖
赣两省农村”、“修复民堤”、“修复运河”起了巨大作用。大家知
道,邓拓在这里所说的皖赣两省,即当时以井冈山为中心的江西革命
根据地,和以大别山为中心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当时工农红军在这
两省解放了的地方,打土豪,分田地,“分田分地真忙”,使破产的
农村走上了欣欣向荣的道路。美帝国主义在这里起的“巨大作用”不
是别的,就是给蒋介石输血,帮助蒋介石镇压这些地方的革命。邓拓
在这里歌颂的就是美帝国主义的这种反革命的作用。当时美帝国主义
为了对中国进行掠夺,派了些帝国主义分子,与蒋介石联合搞了个“
华洋义赈会”,这和今天美帝国主义到处派“和平队”,干的是一样
的勾当。邓拓竟然把反革命的“华洋义赈会”,说成是“慈善团体”
,大加颂扬。说它举办“农赈”、“工赈”“成绩甚佳”;说它在安
徽、江西及黄河流域的灾荒中,“贷放美麦”施行“赈款”,说“灾
农从中恢复农事及修筑房屋……获益不浅”。拼命把帝国主义的侵略
罪恶说成是好事,邓拓这一副汉奸面孔不是赤裸裸的暴露出来了吗?
    三、竭力为历代封建帝王和蒋介石歌功颂
      德,为蒋介石献计献策
    邓拓从历代帝王诏书、百官臣僚的奏折和封建文人的著述,以及
国民党官方文件中,搜罗了有关“救荒”的“言论”和“事例”,来
大肆吹捧历代帝王将相。他说:“我国往代治者阶级尝以‘一民饥,
曰我饥之,一民寒,曰我寒之’为恤民之根本原则”。他用了三百多
页的篇幅,从秦汉皇帝一直到国民党蒋介石,吹捧他们如何关心人民
,搞什么“赈济”、“施粥”、“养恤”、“赎子”、“义仓”、“
平粜”、“免租减赋”、“除害”,以及搞“水利”“造林”等等的
“功绩”。甚至把清末卖国贼、屠杀太平天国革命人民的刽子手李鸿
章也加以吹捧,说“李鸿章亦常檄令各府、州、县劝民开井”。邓拓
为了美化历代帝王,大讲皇帝荒年减膳。他从汉宣帝到明宪宗一连举
了十九个皇帝如何因灾荒而“减膳”、“减供”、“断酒”、“撤乐”、
“减马”、“变服”等等。并说:“圣明之君,孜孜以节约为事,于
此亦可见其概略矣。”
    邓拓美化历代帝王将相,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美化蒋介石。他一
再宣扬国民党反动政府继承了历代圣君明王的做法,并且大大超过了
他们。他说“民国以来之工赈,其实惠于灾民者,当更胜于前代”。
邓拓吹捧一九三四年国民党反动政府召集的苏、皖、鲁、冀、湘、豫
、浙“七省治蝗会议”,“开我国治蝗史之新页”。他吹捧反革命头
子宋子文“亲到西北考察水利”。他完全以国民党员的口吻说:“中
委覃振”(国民党中央委员,伪立法院副院长)的话如何“正确”。
他甚至毫不掩饰地颂扬蒋介石,说:“民国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始召集十省粮食会议于南京,决议中有兴
办谷仓一项。十一月二十二日,遂由蒋委员长电行政院查明办理,自
是各省始有积谷之举。”蒋介石搜刮民粮,屯积仓库,用以进行反人
民内战,邓拓也当作好事加以颂扬。邓拓用二三百页篇幅大肆颂扬历
代帝王和蒋介石还嫌不够,最后又弄了个十五页的救荒大事记,再来
对历代封建帝王和蒋介石歌功颂德一番。总之,邓拓把历代帝王和蒋
介石这些吃人魔王都描绘成了“活菩萨”和“救世主”了。
    邓拓那些为历代帝王和蒋介石歌功颂德的谎言,完全掩盖不了地
主、贵族、皇帝、蒋介石残酷压榨广大农民的血淋淋的事实,掩盖不
了他们吃人的本质。毛主席早就指出:“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
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
有土地。农民用自己的工具去耕种地主、贵族和皇室的土地,并将收
获的四成、五成、六成、七成甚至八成以上,奉献给地主、贵族和皇
室享用。”“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
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
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地是为了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国历代的农民,就在这种封建的经济
剥削和封建的政治压迫之下,过着贫穷困苦的奴隶式的生活,这不是
清清楚楚吗?正因为地主、贵族、皇帝只知剥削农民而根本不顾农民
的死活,所以在清朝道光二十六年、咸丰七年、光绪二、三、四、十
四年等灾荒年中,人民死于灾荒的就有六千五百七十八万之多。
    邓拓会说,我都是根据书上说的呀。是的,不过你根据的所谓书
,都是历代帝王的诏文、大臣的奏折和国民党政府的报告等等。这些
东西都根本不说实话,都是为了欺骗人民而精心编造的,都是为反动
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反动统治阶级有时为了维持他的统治的需要,也搞点救济装装样
子以笼络民心。但就这一点点救济,也根本到不了贫穷人手里,就被
地主官僚从中贪污中饱。
    关于封建政府不仅不救灾荒而且制造灾荒的问题,苏轼在《论积
欠状》中有一段描写,他说:“亲人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云
:丰年不如凶年,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若丰
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言讫泪下,
臣亦不觉流涕。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
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昔常不信其
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
于水旱。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
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从这个并非真正为人民说
话的封建士大夫的文章里透露出来的这一点情况,就足够揭穿邓拓的
谎话了。
    被邓拓大吹特吹的皇帝“施粥”,也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文献
通考》中说:庆历八年大灾荒,官府叫饥民到城里去领稀粥,结果“
饥民聚为疾疫,又相踏藉死,或待次数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为救
人,而实杀之”。
    为邓拓所颂扬的“义仓”,清朝秦蕙田说:“所谓义仓者,名为
备荒,实则加赋而已”。(《五礼通考》)
    为邓拓所颂扬的“平粜”,完全是地主和官僚勾结一起剥削农民
的一种手段。官府“与蓄积之家通同作弊,当作收成之时,农人要钱
急粜之时,故意小估价例,令官中收籴不得,蓄入蓄积之家。直至过
时,蓄积之家仓廪盈满,方始顿添谷价,中籴入官。是以农夫粜谷止
得贱价,官中籴谷常用贵价,厚利尽归蓄积之家”。(《资治通鉴》)
    为邓拓颂扬的“输粟纳官”,那是地主官僚互相勾结起来,升官
发财的肮脏的丑剧。从秦朝到清朝实行过“输粟纳官”的办法。如秦
朝规定,因救灾“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清朝规定:“捐米一
百石,或银二百两者,给九品顶戴,捐多者,递加职衔”。在灾荒年
谁有米、银捐?当然是靠剥削为生的大地主。这就是地主与官府乘灾
荒之机,打着“救灾”的旗号,一个卖官发财,一个买官再发财,苦
在百姓。
    至于蒋介石反动统治时期的农村,则是封建地主剥削的一套土办
法又加上帝国主义掠夺的洋办法,给人民造成了更大的灾难。据不完
全统计,一九二○年到一九三六年,死于灾荒的中国人口就达一千八
百三十五万之多。这难道能说蒋介石关心人民的生活吗?
    邓拓在《绪言》中不是说他要“探求社会学之治疗原则与途径”
吗?他的“原则”和“途径”是什么?是革命吗?不,邓拓连一个字
也没有谈到革命,相反把革命骂了一顿。他讲了中国历代灾情及影响
之后,就用三百多页来颂扬历代帝王和蒋介石救荒的“思想”和“政
策”。讲完了这些反动的思想和政策,书也就写完了。显然,邓拓的
“原则”和“途径”就是封建的也就是蒋介石的“思想”和“政策”
。这就是邓拓这个反革命分子给中国人民指出的“途径”。邓拓除了
不准人民革命之外,他这本书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给蒋介石献计
献策。他列举了历代大大小小一百五十多次农民起义的事实来提醒蒋
介石:“规模较大之农民暴动军,其最后之发展,则往往足以颠覆旧
有之封建政权”。他向蒋介石恳切陈辞,要蒋介石效法“圣明之君”
,采纳“历朝诸儒”的“宽徭、减赋、劝农、消灾之论”,实行“兴
交通,去关禁,除剥削,绝侵欺,禁闭籴、严保甲”等等措施,以防
止“灾荒招致经济崩溃”和“社会变乱”。以蒋介石为首的四大家族
的统治,就是建立在对劳动人民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之上的,要蒋介
石“除剥削”、“绝侵欺”岂非奇谈?说那么两句,无非是骗人。只
有兴交通,特别是严保甲,借以帮助蒋介石绞杀革命,巩固蒋介石的
反动统治,才是邓拓这个叛徒的真正目的。
    四、对人民革命刻骨仇恨恶毒诬蔑
    邓拓对人民的敌人——历代帝王、帝国主义和蒋介石极力吹捧,
歌功颂德,而对人民革命则是刻骨仇恨和恶毒诬蔑。
    第一,他完全以反动派的腔调,连续一百五十多次骂农民起义为
“流寇”、“盗贼”、“妖盗”、“匪祸”、“叛变”。他咒骂共产
党和工农红军是“匪”,把蒋介石向人民实行的反革命屠杀,称为“
剿匪”、“讨赤”、“歼灭赤区”。
    第二,他诬蔑革命战争“直接摧毁生产力”,是造成灾荒的原因
。毛主席说革命战争“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邓拓却说
  “我国历史上的内乱,包括革命战争……直接摧毁社会之生产力,
实为深远”。
    第三,他诬蔑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破坏、阻碍救荒,他在宣扬国民
党的所谓“积谷救灾”时说:一九三三年湖南就是“桑植因匪患未办
积谷”,说福建积谷也是有“匪祸未报者八县”。
    第四,他诬蔑太平天国革命破坏森林,造成灾荒。他在大肆宣扬
蒋介石植林“功绩”的同时,说:“洪、杨事起,兵火摧残,我国本
土山林,已毁伐将尽,所留者仅少数区域”。
    第五,他咒骂农民“懒惰”。他在宣扬皇帝如何“亲耕籍田”,
皇帝老婆如何“亲蚕桑”的同时,把真正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横加咒骂
,说:“小民怠惰偷安”,“愚民习于懒惰”。
    第六,他诬蔑农民“浪费”“储积”而难以度荒。他把一顿饭要
上百两银子挥金如土的皇帝说成是“孜孜以节约为事”,“虽粒米不
肯抛弃”,他在颂扬皇帝荒年如何“减膳”的同时,却诬蔑灾荒是由
于农民“平日之无积蓄,同时又知平日之奢靡浪费,为积蓄空虚之大
因”。请问邓拓,农民生产所得全被剥夺净尽,还拿什么储积?
    第七,他把中国农业技术落后诬蔑为由于农民“愚蠢”。毛主席
说:“地主阶级这样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农民极端穷苦和落后
,就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
。是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见《中
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邓拓却说:“最大多数农村中之农业耕种技
术,仍一如数千年前之状态,累世相传,未尝放弃,有时且有退化之
现象,以此种停滞落后之农业技术,自不足以克服自然之灾害。此历
来技术专门家之不断嗟叹惋惜于中国农民之愚蠢也。”请看邓拓的谬
论,灾荒之不能克服是由于农业技术落后,而农业技术落后则是由于
“农民之愚蠢也”。邓拓在这里,既掩盖剥削阶级的罪恶,又诬蔑了
农民。
    总之,邓拓对历代帝王、帝国主义和蒋介石是歌功颂德,对人民
则是凶相毕露,满嘴喷毒。
    五、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两次重印这本书向党向社会主义猖
狂进攻
    毛主席说:阶级敌人是一定要寻找机会表现他们自己的。真是千
真万确的真理。邓拓一九三七年写的反革命书,按说解放以后不会再
放出笼了吧。不,解放后,他还是重印了,而且重印两次。为什么?
因为他要反革命。他所以不迟不早在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重印,
那也是他精心寻找的时机。他在一九五七年八月写的《写在重印本的
前面》中说得很明白,重印“是为了适应客观的需要”。适应什么客
观需要?原来一九五七年资产阶级右派和地富反坏联合起来向党向社
会主义猖狂进攻,邓拓就是适应这一小撮牛鬼蛇神反党反社会主义的
“客观需要”。他急急忙忙稍加修饰,把那些太露骨的反动东西砍掉
了一些,按邓拓的话说“先做技术性的修改”,就抛出来,参加反党
反社会主义的大合唱。
    邓拓这个反革命分子、大右派,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中侥幸漏
网了,但他并没放弃他的反革命计划,而是躲在阴谋的角落里,等待
时机。一九六一年我国遭到特大自然灾害,国内外阶级敌人,纷纷互
相配合发动了猖狂进攻,邓拓认为他的反革命大好时机又来了,于是
又适应这些反革命的“客观需要”,再次重印《中国救荒史》这本反
革命的书,向党向社会主义猖狂进攻。并且在重印这本书的同时及以
后,《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等等牛鬼蛇神也纷纷出笼了。他
企图借我国遇到自然灾害的“时机”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使资本主义
在中国复辟,重新建立资产阶级专政。“反动派不打不倒”,他们直
到他们的灭亡之日,是绝不死心的。“捣乱——失败——再捣乱——
再失败,直至灭亡”是一切反动派的逻辑,也是邓拓这个反革命分子
的逻辑。对于这些反动派只有把他们彻底消灭,他们才彻底舒服。
    现在邓拓的一切美梦都完蛋了,党领导人民战胜了三年自然灾害
,并且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从来没有这样富强和美丽。邓拓什么
也没捞到,倒是把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人民把这个长期暗藏在党内的
叛徒,一贯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揪出来了。这回我们一定要把他
彻底打倒,再也不允许他兴风作浪。

- 作者: 朱乌有 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22: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札记:《群魔》里的老百姓哲学
陀氏在《群魔》里提说“老百姓的哲学”。显然,这一更近于东方人的思维命题,或许让我再熟悉不过。然此种俄式的现世哲学意味着什么?老百姓的形而上观念是怎样认知现实世界的呢?或者只有透过老陀那双眼睛里透着悲怆的描述才能见到。但“倘若还活着,就要好好地活下去”的生存意识,是否具有实践的生存价值?又是否是那些挣扎于现实境况的老百姓的普遍意志? 此种“倘若……就要”的句式哲学或然隐藏着一种入世态度的宗教性;而对于在现代中国语境中得益于阶级意识渐次增长的人民而言,老百姓的哲学则是一种落后的生存态度,是许以于思想上革其命而呜呼净尽的。但诚如学人贤者所指,时代之于世界总是或变迁或轮回的;现下的阶级意识早已显而不存了。于是,此时的我们又来思考这老百姓的哲学来。至此,在我苦闲之余,街头张望之间,屋内枯坐之时,便窥视与沉思我们的百姓哲学!尤其要在琐碎的生活杂事上,去扒下那所谓的形而上学。这于失落在当下力主其流之生活的青年,是何其难也。学而有德,学而枢要。所以,我要明白,当下的我们果然有一种“老百姓的哲学”么?倘其有,那又是如何生成的?这其中必然不失两面。一方面便是知识的源流;一方面则现实生存之紧需。(未完)

- 作者: 朱乌有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03: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季蒙先生:名学

名学

先秦思想是中国思想的源头,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名、兵、法、儒四块,总归不出于此。而道家则是连缀在名、兵、法、儒之间的线索。名学作为先秦学术的基础,有优先关注的必要。虽然留存到现在的文献(有关名学的),费解的部分占有相当比例,但是明白易见、足资利用的部分,数量也极为可观。除去原则性的论列外,技术工艺性较强的论说也是非常纷繁的。这些学说主要保存在《墨子》、《公孙龙子》、《正名》等典籍中。《墨子》中的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内容相当简略,虽然里面的条例很多。从性质、特点上看,这六篇文字可能是供使用方便而立的,有点像乘法口诀(曾出土录有乘法口诀的战国竹简)。可以说,名学的成果,是在古代学说的实用过程中渐次堆积起来的,所以基本上我们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这也是因为,名理讨论的大多是一般的问题,因此也就很难强行划分时代,勉强划分事实上也不大通顺。先秦时代所累积的名理原则,同样也适用于以后各个时代的历史学说的考察。所以我们对名学的使用和倚重是持续的,这一点以后会越来越多地被看到。首先有必要做的,是对事实作一些说明。我们可以先从简单的、能够确定的条目入手,将前代学者也很难论定的部分留到后面,或者暂时悬起来。应该说,名学所讲说的内容都是极简单的,它从不用说的地方起步,不断推向远处。古人所谓远近之道,正切合名学的情况。
 名学的归依在于正名。《论语•子路》云:“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 可见正名是为政的基础,礼乐刑政皆出正名。正名系实学,乃是显而易见的。子路认为孔子迂,孔子认为子路野。事实是,子路没有认识到名的严重价值,所以孔子告诫子路不要强不知以为知。显然,这里孔子讲的知就包括“知名”这一重要内涵。“正知”与正名有着非常直露的关系。政教的关键在于“以名取天下”,这是没有疑义的。名与礼乐刑政的关联,由此可见一二。
案墨辩(《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为名学之中枢。《经上》曰:“故,所得而后成也。”《经说上》曰:“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墨辩讲的乃是上古人文(尤其是学说思想)的一般通则。由于我们可以随处掎摭例子,所以这里仅举一例辅助说明即可。案《礼记正义》大传第十六有云:“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 郑注说:“明政之难。”显然,从“五者一得于天下”与“五者一物纰缪”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大故、小故是什么。治亲、报功、举贤、使能、存爱五者在这里就是为政方面的大故和小故,统称为故。文本说得明白: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正好对应“无之必不然”一义。这就是说,一件事情上有了差错,便会有非常恶劣的后果(比如缺少了“使能”)。而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赡,正好对应(也就是“当”)“有之必无然”一义。也就是说,具备了这些(五项)便什么都有了、齐备了。这样,学说中的思维体例,我们便得以清晰地把握。而名学直接就是总结为政的理论,这一层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辅证。这是因为,中夏人文的首要特质在为政,所以它的学说思维首先也投注在这里。传统学人对政治普遍抱浓厚之兴趣,甚至是唯一之兴趣,乃是十分自然的。人文的性质就是这样生成的。通过这一大故、小故的例子,我们完全可以得到一点基本的体例:故就是事情之所以成为这样的所以然。所谓大故就是统体的故,即“兼”。而小故则是捶分的故,即“分”。也就是一条条、一件件、一项项的单元的故。大故与小故的关系,形象地说,就像尺与端的关系。所有的各个端点共同构成一段尺子,所有的小故共同构成统体的、大全的所以然,即大故。在先秦文献中不乏“举数事而言之”的例子,都可以借助“故”这一名理去了解、举一反三。数而言之,数而举之,是中国古代说理的通见的习惯。从这里也可以知道,名学所要讲说的乃是人文中的体例。另外,从字义方面来说,此处“五者一物纰缪”的物字,正可以与墨辩中“三物必具”之物字相印证。“物”字的用法也是确凿的。
 案“得与民变革”与“不得与民变革”两事,与易义是相互汇通的。易有变易之义,也有不易之义。比如度量衡、服器制度等,都是随时代而变动的,是可以变动的。但是人伦规矩却不可以变动。事实上,人伦本身是变动的,只不过它的变动时段相当长罢了(这与语言的变动情况相似,短时间内不容易明显)。当然易义中最重要的还有简易一义,因为没有简便容易,人文的发育、进展程度一定是很低的,会迟滞不前,比如国家政治。所以孔子总在讲简易,是他学说的一个核心。
 墨辩以小故为体,大故为兼,所以体与兼在文句中其义是相连属的。从墨辩中的各种举例、说明,我们完全可以达意。比如说: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这就很明白了然。如果视“二”为“兼”,那么“一”便是“体”,端相对于尺就更不用说了。当然,《公孙龙子》中讨论的“二无一”另当别论。各项小故集合地成就为大故,条、件、项的“辐射”是中夏思维的一个基本特征。既然上古人文讲三十辐共一毂,就说明中国古代的学术思维有发散的一面。小故只是大故的一端,比如我们视见事物,那么这视见之所以能够成就为、达成为视见,一定是有无数条件因素,共同造成为此一统体的视见。由此,举一反三地说,即使我们分厘出百千万条小故,也脱不出大故的范围。而其中的每一条、每一件、每一项就是“一端”的小故。每一个条、件、项、端,都是“单体”。
 案《皇矣》曰:“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郑注云:“无是畔道,无是援取,无是贪羡。岸,高位也。笺云:畔援犹拔扈也。诞,大。登,成。岸,讼也。天语文王曰:女无如是拔扈者,妄出兵也。无如是贪羡者,侵人土地也。欲广大德美者,当先乎狱讼,正曲直也。”对照《经说上》所云“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来看,“无然”之语义甚明。就是说“没有不是这样的”。所以,小故乃大故之端,义甚显明。从古人的语言习惯来看,既然是说有了大故就没有不是这样的;并且举例说,我们看见东西、看见万事万物,是因为有那一切成其为能够看见的条件和缘故,那么大故作为一个统称,它由小故集合而成,便没有问题。大故与小故的关系,就是尺与端的关系。小故是大故的体,体分于兼,所以大故是小故的兼。《天下》曰:“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对照《庄子》中所讲的“捶分”,我们应该知道得更清楚。
 可以看到,在墨辩中,工艺性的内容与义理性的内容总是交织在一起。比如大故、小故、体、尺、端,等等。这是什么缘故呢?有一点,就是“工艺的”对“义理的”有着很好的说明效果,这是墨辩很显明的一个特点。案《经上》云:“平,同高也。”其义便十分明直。《冬官考工记》有云:“衡者中水。”结合对照来看,水平作为参照基准,是一定要求同高的,不能有丝毫的倾斜、不等齐。所谓水平不流,就是这个道理。《考工记》中所述都属于上古工艺之事,这些人文内容对照《墨子》之书来看很有意味。比如:“〔韦军〕人为皋陶,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案经注云:“皋陶,鼓木也。”这是关于做鼓的记载。端、厚等工艺技术方面的规矩、准则,在墨辩中都有理论上的定说。这说明墨家熟悉上古工艺技术,并且将其利用到学说思想中。工艺与学术结为一个统体,形成墨家很重要的特征。《经上》中有很多条立辞与测量、制作之事相关。如“同长以正相尽也,”“中,同长也,”“厚,有所大也,”“直,参也,”“圆,一中同长也,”“方,柱隅四讙也,”“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有间,中也,”“间,不及旁也,”“纑,间虚也,”“盈,莫不有也,”“力,刑之所以奋也。”等等。结合具体的古代工艺内容,这些定说都不难理解。比如说车辐用三十之数,与“圆,一中同长也”一条对观便十分明了。而车身方且中矩,与“方,柱隅四讙也”参看也没有问题。此外如《墨子•所染》,如果参以《考工记》中“画缋之事”一节看会更为生动。案“左右端广六寸”,端之为义,《经上》是说“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其实“端”就是指一物体两边的端极,或者任一端点。比如一根赶面棒,中间鼓,两头小。我们通常说两端,即指两头而言。由此推之,一根棍子,总会有两端。如果我们将其截断,从中间任何一处截断,那么这断处,即为断棍的新端。因为任何一处都可能为端、都可以作端。所以说体之无序,只要它是最前的,即为端。孔子说叩其两端,只是借用形象的说法。意谓凡是观事、思考,都要对比两极,从两极对比鲜明的角度去审视与考虑、对待并处理。这应该养成一种习惯,否则便不能透彻,而流于浅泛。诸如上智与下愚、君子与小人,等等,都是所谓对比鲜明的两端。阴、阳也是两端,是一种看待事情的习惯和原则,即两端思维。照此体例推而求之,“中尺厚三寸”之类也就可以坐实了。墨辩中说“有厚”与“无厚”,厚有所大也,唯无所大为无厚,都是非常直感的。
案《考工记》曰:“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悬,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焉,继者如附焉。”这里讲的是作车之法,但并不止限于造车一途。实际上,作车之法中还包含一般的法则。圆规方矩虽然容易理解,但是方圆、规矩在制度上的来由却应该仔细。《考工记》说:“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圆也,以象天也。轮辐三十,以象日、月也。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可见一车之中,包含着天、地、三光等法象在内。那么人在车中行运,也就不免有“人生于天地之间,健运不已”的内涵。盖弓就像我们今天的伞骨,轮辐用三十,盖弓用二十八,这一象数定制交待得十分明白。案农历一个月三十天,农历不同于单纯的阳历或阴历,乃是一种阴阳合历。郑注说:“日、月三十日而合宿,”解释得非常清楚确定。人类人文中有三种类型的历:阴历、阳历、阴阳历。我们今天仍然沿用的农历属于阴阳历(沈括十二气历则属于阳历)。盖弓二十八,可见二十八宿的历史渊源也是至为久远的,已经形成为一种制度。参照易学象数论,我们能够看到人文的统体性。车轮是圆的,车身(车厢)是方的,这里面不仅包含着一般的制作、营造法则,还体现人文中人为的“配合”,两重因素应该并观。另外,制作所应遵循的悬垂、水平法则也是清楚的。比如用一根线穿一枚针,自然悬垂于地面,便能代表、表示一种标准,立者中悬讲的就是这个。《考工记》在这里申说的准则,应该是始终悬垂、垂直于地面的。中夏人文中,各门学问之间,其体例是贯穿的,达一便能周知。木之从地初生是非常直的,从“立者中悬”、“直者如生”两条对照来看,可能有一个向上与向下的讲求包含于其中。向下如何垂直,与向上如何竖直、笔直,都有很严格的强调,在工艺中分剖非常细。当然,由于地球重力的影响,一般物体自然下垂、垂直于地面都没有问题。关于“继者如附焉”一条,不如前几项了然、直感。传统建筑营造法式中的铆法,可能属于此类。注疏解释说:“如附,如附枝之弘杀也。”又说:“材有大小相附著,如木之枝柯,本大末小之弘杀也。”
应该说,这里“圆”最难处理,因为圆在象数上最简单。作为“元形”,圆显然是象,而它的数就是一。从三大元形来说:圆、方、勾股,其数分别为一、二、三。象数规则是极为整齐的。但是方严格来说、从象数上来说,其数为耦,并不是二。真正的二边形如眼睛、织梭、半圆等都是。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所说的不仅与易有直接的关联,而且在分圆上也是首要的问题。我们知道,圆的二等分是非常容易的,无限二等分并没有困难。可是三等分就不那么单纯了,而易数显然是直接与圆相对应的。比如易有太极,这时候在数上就是一。到了两仪,在数上就是二。而四象、八卦、三画成卦以及重卦,这里面就必然要同时包含二数与三数。二数与三数之间的转替,始终是最关键的一环。从圆这一方面来说,无限二等分虽然是容易的,但是圆的自然三等分却只有一次。那么,二等分与三等分之间,就有一个奇妙的一与多的对待关系。这一奇妙的对待,是由圆本身的各种奇妙性质决定的。易卦爻的步骤与分数,严格对应于圆的“自然分步”与“分数”。比如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对应圆的六十四分、三百八十四分,乃是极自然而明确的。其余各数无不如此,简单排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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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四、八、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二百五十六……
 三、六、十二、二十四、四十八、九十六、一百九十二、三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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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可以清楚看到,二数与三数必须联合,才能成卦爻之分,即圆分。历代学者常以分圆图来标示易卦爻、象数等内容。所谓加一倍法,种种情况都说明了易数与圆象的严格整齐对应关系。关于圆的绝对三等分,是任作一等边三角形,这样就能够很容易地求得圆的三等分。但是这以后却只能无限地二等分下去,不可能再三等分了。这是因为任何一个角的三等分,以及任何一线段的三等分(包括五等分)的作法还没有找到。所以圆的自然三等分的机会只有一次,而二与三的参错运动就像转磨一样。因着这种性质,我们才能得到很多结果。除去三百八十四数是绝对的以外,其余的各种数,如三百六十之类,都是为了应用方便而人为制定的。尤其360之数与天文历法关系紧密,因为一年有三百六十四日余,举其成数就是三百六十。自然物理的情况绝不会像圆本身的情况那样严格,它是有误差的。
 《经上》中“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的立辞,在人文上的解释更为丰富。《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这是指常人的情况说的,明确了一条:礼是管制心的。所以无论是后来的心学还是理学,都统属于礼学。欲恶为人心中最优先的东西,是人心最前端的东西,因此与“无序而最前”的命义完全相合。这说明人心所包罗和该摄的内容并没有一定的限度,而学说所能考虑的只是人心中一些排序最靠前的部分罢了。所以人心是一个最大的集合,不可能完全测度。但是可以把握心之大端,从机率上。最通常的、最普通的,也就是最居前的。比如常人对生死两性的问题的关切,就是日用中最靠前的部分。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到,礼学认为人的一切内心事务应该由每个人自己去料理,而礼只负责整齐划一的外围,这可以说是最基本的一条。又云:“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礼运》说人者“五行之秀气也”,很明显,这是认“人”为宇宙中诸事物的一极(端极、极致)。而对人的各种情况的把握与了解,都可以用阴阳去归结和范围之。阴阳既作为知人的体例而加以使用,从这种意思上说,阴阳也就是最根本、最居前的了。综合来看,人文学说中的各层意思其实相当简单清晰,并无两可暧昧之处。比如欲恶,便是一对阴阳。各种有质物,都是元气所成。但在各个“成就物”中,又以人为至灵。所以说人是五行之秀气。像草木、动物,虽然也属于五行之气,但不如人类有灵。《礼运》说:“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这是经义的原宗旨,就是把人的端极定于礼。这一确定对人文有一以贯之的统领意义,而古人的经验往往是从事实中来的。比如邦礼的崩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战国。其实人文历史有一个普遍战国的问题,所以历史的归宿应该还是在礼制上。当然,这个只能结合经、史来讨论了。《礼运》中说“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从理解体例上来说,与前面也是大致相同的。从中可以窥见死生与鬼神在义理上的关系。
 性理方面,我们也能够得到一些确定的解释。《乐记》云:“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唯乐不可以为伪。”孔颖达从“端正”一义去解说,其实这里应该是“端头”的意思。也就是说,“性”以“德”为大头,德是首先的,这是儒家重德的思想。《礼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这就是说,礼高于人的内心。礼才是一刀切的本质。无论人心里怎么想,那都是靠不住的,所以也不值得关心。不管你怎么想,都请在礼这里统一、整齐划一。人的情绪是丰富变幻的,和风细雨与怒涛狂浪无别。表现出来,只能是一律守礼,一切按规矩办。治心属于情的问题,遵礼属于理的问题。情、理二元虽然都要讲,但是最终要以理为归。食、色性也,人类欲望首先是此二者。死亡、贫困、疾苦则是人性天生最厌恶的。孔颖达解释说,端谓头绪、端绪。人心的大端绪是食色生死,情、义、利、患必须“礼以治之”,所以真正的大端还是礼。
 礼者,理义也。《经上》曰:“义,利也。”《经说下》亦曰:“义,利也。”斯即义利合一之论。这一简短立辞无疑具有标举的意义,因为它把传统中随在讨论的义利关系这一题目,给出了一个归结的说法。即使凭直感,这一立辞也能马上使人意会到:义利问题最终不可能脱出墨辩这一立辞的范围。在《贵义》中有关于利与义的具体说论,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 世界对死人来说没有意义,所以不存在绝对至贵者。但是很多人因为原则而杀身,可见在很多人原则高于一切,这说明最贵者还是义。这里名理上有一些问题,是用轻重法来进行论说的。可以看出,义的位置在墨家是摆在最高的,这一点不用赘言。所以墨家总有一种刻苦的精神,但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在义利合一论中浓重的尚利的意思。义与利并没有被对垒地割开。子墨子曰:“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贵义》)这里利、害对言,其实只是具体说了利的标准。在经典中,我们知道有上帝、鬼神、人三者的划分。天、鬼、百姓者,也应该从这上面去理解。“利于百姓”一义可以很清晰地照应“义、利也”的立辞。由此,对义的解释也就可以明确了,虽然不一定是全部的解释。简言之,义必须从兼爱、兼利天下这一层去立足,所以义、利都是一种高姿态向下施发的东西。上、下是中夏人文思维的关节。这样一来,义、利在义理上就比较单纯。实际上墨家是以实效的利、有利作为标准。《大取》说天之利人厚于圣人之利人,虽然圣人爱人厚于天之爱人,爱、利关系与义、利关系是相互配合的,在墨辩中有多处讨论。由此可证,“利”是非常实效性的一个名。像“孝,利亲也”一义也是从实效性去命定的。天道并不是有感情的,但却能利万物与人;圣人可以兼爱天下。由此论之,天道在墨学这里是偏于中性的,而非情感的。先秦各家学派皆言圣人,但内容与标准却很不相同。这样,借助各家学说的同名情况,就可以观察出各家学说之间的异处。可以注意的一点是,墨子善于从日用事体中拈出常见而又明显能喻会达意、说明事理的例子立论,墨辩正是借助这样的基础和思考建设起来的。这一办法也是发展思考与学问的有效手段,因为它最为直接。在墨学中,关于爱、义、利的论说,我们可以集中在一起并观。因为就学说理论上观察,墨家在这些方面的解说比较完整。像《大取》篇所论,如果与《兼爱》、《贵义》等篇联观,就可以看到墨家学说理路上的前后一致与一贯。
《经上》云:“礼,敬也。”这一立辞虽然出现在墨辩中,但显然应与礼学联观。名学与礼学的关系并不限于经常给以什么定说,从名实论与正名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看到两者根本的联结。礼既然在敬上被规定,那么我们就只能将敬视为一。这个一是贯通在所有的“事”当中的。案《曲礼》云:“曲礼曰: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礼的要求,与墨辩中的定说是一致的。从不同学说的共同点我们可以窥见先秦思想学术的统一底衬,这个统一的底衬不单独隶属于、专有于谁。但各家学说与这一底衬之间却有相因相承的关系,许多因素是叠合在一处的,这需要我们去厘分清楚。虽然礼在敬上命定,但是人性的实况却与此相反。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在所有的每一件事上都敬的(如《曲礼》所要求的)。当然,礼学要求的敬,也只能从政教人文去理会,尽管书面上说是无一事不敬。常人可以在他所关注、所关切的某些事情上认真,但是认真与敬,其义显然不相同。就好比我们说爱护牛,仅仅因为牛是重要的劳力,没有牛生活会变得困难,这只能说是对牛的事实的重视;但这种重视并不具有何种精神上的意义。敬是从精神上要求的,而认真却是只要建立了明智的认识,并在此认识上确立某种态度即可。《论语》对敬事一义是格外强调的,孔子的基本态度在于礼,所以必然要以敬来立基。这就是以敬为本,不管他具体敬的是什么,或者所以要这样敬的目的、意图为何。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并没有把握准确孔子的核心意思,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孔子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而曾参则较为鲁钝,所以曾子学到的是一些较浅的层面。事实是,从存留的文献来看,曾子在孔门弟子中资质、天分是很低的。或者这个人有敦厚的一面,但在学问上如果以此人为表准,却有可能使孔子及其学狭化,这是须要小心的。《乐记》云:“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事虽不同,但俱行于礼。敬是一以贯之的“一”,这个一无疑起到了人文统领的作用。后代的学说理论,如理一分殊之类,都没有越出上古学说的框架。即使从文面上,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历史学说的文理。另外,礼乐的一体关系,也使“礼,敬也”这一立辞在内容上将乐之义包括于其中。《乐记》里面有详尽的义理叙说,这些我们以后还会触及。
《经说上》对“礼,敬也”一辞有详细的申说,曰:“礼,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异论也。”案僈字与慢字相通。关于礼学的基本义,向来是敬与慢相对待为名。我们在汉语中可以找到很多与慢相关的词,比如轻慢、怠慢、侮慢等等。从敬、慢的义理及相关事体论之,性善理论是得不到多少支持的,而性恶理论得到的支撑却甚为强劲有力。因为人性总是难以敬而多流于慢的。墨辩中虽然讲到了敬、慢,但在名学上其专注点却不是人性方面的,而仍然是礼学方面的。礼学根本上是讲究等差、等秩与等序的。因此于名理上说,礼学就必然地要建立、确定在“相异”这一基石上。礼是注定相异、相分别的。《经说上》、《经说下》中这一意思已经讲得十分明白充分了。从礼学来讲,人是天生有差别的。这是贵、贱所必须的,是贵、贱所要求的。关于这一差别性,经义还赋有一些根据性的说法,就是所谓的自然垂范。由此申说一步,人性先天是不一样的,并没有完整的统一基础。这是我们在名学中看到的有关性学的消息,即性理方面的情况。墨家学说关于人性问题的基本意见,在《所染》中表达得最充分,这个我们以后会看到。名理涵盖的义理内容十分广泛,这里不能完全展开。人性问题更需要专门讨论,各家的意见很不一致。我们对礼学的名理方面的解释只是第一步,礼学的展开当然远不止此。

《经上》说:“倍,为二也。”孙诒让注解中说,“即加一倍算法”。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倍,为二也”在学理上与易相关,因为易卦爻的疏分模型正好是“规则二分”的典范说明。上古人文的构成较后代更紧固,各种学问彼此之间具有直接的网状关联。通观墨辩中的名理内容,“倍,为二也”一义不仅文面上显露出“兼”与“分”的消息,而且与“尺”的论说也有关。《经说上》云:“倍,二尺与尺,但去一。”因为尺作为长度单位,只能量出物的大约长度,是不可能精准的。但是尺本身的不断翻倍从理论上说却并不损失绝对的精准度。任何一个线段,与另一个线段之间的精确比都是不可知的。也就是说,随意取一线段作为长度单位,用来度量它自己以外的别的线段,都只能得到一个模糊不清的结果。这是从实际度量方面说,因为它需要以视觉为基础。理论上的设定与实际的知道是两回事,尤其是确知。所以“设”与“知”是根本不同的,其间的悬殊就是鸿沟关系。因此,各个线段之间,以及各个度量之间,各个物之间,实际上都是一种鸿沟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是对比、比例、比较就是模糊的。但是每一线段、度量、物……本身作无数的翻倍却是容易的。这就是说,除去自己的情况是可知的、是可以确定的以外,互勘的情况则是不可确定、不可确知的(如图:甲―――乙――。甲、乙之间的关系、情况、比、可测性,等等,根本无从得知)。由此进一步说,不仅不同的线段之间的相互情况无从入手,就是某一线段自己的情况也是不定的、多样的。比如一个线段要“二倍之”很容易,而二均分也不难。但是该线段三倍、五倍容易,三等分、五等分却很难。我们知道圆可以三等分,但直线却不能。介乎直线与圆之间的是不规则的各种弧线和曲线。种种奇妙的关系,多可以借助圆与径的关系来窥得。《经上》中的一组关系很值得我们留意:在“倍,为二也”之前,有“直,参也”、“圆,一中同长也”、“方,柱隅四讙也”的三连续。从象数上来说,圆、方、勾股,其数为一、二、三。所以圆、方、勾股为三元形,一、二、三为三元数,它们在象数上是整齐对应的。那么“直,参也”一条,显然包括直线与三角在内,是一望可知的。由此,“倍,为二也”与“尺”等内容有关,也就不奇怪了。尤其是,《经上》把仁、义、礼、实等人事义与日中、厚、圆、方、直等物理义穿插在一起,这种安排很明显不是偶然随意的,而是有整齐的意向表现出来。但是到底是一些什么意思和意图,现在还不能完全断定。
 从象数上来说,三边形与三角形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其中的关系却颇可讨论。从形学、度量上来说,几边形与几角形是一致的,有多少边就有多少角。把一个线段放在远处,看上去很短,但是就那个看上去很短的线段来说,我们却不能确定知道它与该线段本身的关系。或者,从“共别性”来说,看上去的线段或者已经不再是该线段本身了,而是另一条线。圆可以轻松地三等分,把圆拉直为一条直线却不好三等分,可见形学问题是有其奇妙之处的。墨辩中涉及“形”的地方不少,而形与人事又是直接相关的。案《荀子•议兵》云:“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婴”字与“撄”字相通,“兑”字与“锐”字相通。剑的刃口锋利,当剑刃横着削断一根杆子的时候,剑刃与杆子的接点、结口是相当紧密的。借用这一形象的说法,我们就能够知道墨辩中所讲的“撄”,其确切涵义是什么。也就是说,可以把相接处简约地视为一个端点,而这个端点是无限小的。端点的基本特性就是正好、刚刚介乎无与有之间的那么一个东西。《经上》说:“撄,相得也。”又说:“似,有以相撄,有不相撄也。”又说:“次,无间而不撄撄也。”从这里观察,乃是涉及“类”问题的。结合类问题分析,则撄之为义显然就不局限于形的问题一途了。但分歧之处却是,“似”这样一个关键的字眼有着不能绝对确定的问题。因为在《经说上》中有“仳”这一条。文曰:“仳,两有端而后可。”关于“似”与“仳”,有的学者认为统一应该作似,有的则认为应该统一作仳。由于“经”与“经说”通常都是整齐对应的,所以作不统一的两解的可能很小。这样就只能根据义理本身来酌定。因为文中提到了“端”,所以不从形的角度去确定便不合适,这样作“仳”解就是对的。但问题是,如果我们就此便认定撄之为义是专讲形的问题的,却又出现了类的迹象。如“坚白之撄相尽”一条,坚白问题显然是具有标志性的、讨论类问题的范例。这样我们的理解便面临着两摆的境地。为了明晰起见,我们将有关的条文都集录于下:“撄,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俱尽,尺与或尽或不尽。坚白之撄相尽,体撄不相尽。端。仳,两有端而后可。次,无厚而后可。”案这里有一个“端”字无处安插,根据文义推之,可能是“尺与端或尽或不尽”一句里的。因为前面已经有尺与尺、端与端二义,照一般排列组合的习惯通例,“尺与端”一义是很自然的。墨辩的文义非常朴实,从来没有离奇之解。坚白当然不是形,坚性与白色,同集于石上。就好像一个馒头,随便揪一块,白色的肯定也是软的,软的肯定也是白色的。坚与白二者相互弥盈充满,所以说“撄相尽”,也就是“尽相得”的理解。这里的义理还是比较实态的,而坚白与软白情况大体上也一样。
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两条重要的义理:相似与相次。所谓“相似”就是在类上有以相撄、相交相得的地方。所以似、相似是类问题。而“似”与“是”又是显然不同的,“相似”与“相是”有很大的区别。根据同异法则,这个世界只能是相似的世界,只能是在似上确立起来的,所以只是一个相异的世界。而似的成立基础就是类上的“相撄”,即必须有类的“交得”。比如牛、羊都长角,“角”就是有以相撄、“撄得”的类,所以牛、羊有相似性。那么,端点与端点一个一个紧紧地挨着,中间没有间隔,没有断处,这就是次,也就是“相次性”。但是端点与端点之间绝不叠合,否则就不是“相次”了,所以说“不撄撄”。但是,如果类有相叠合的,就表明有共通的类,就建立了相似性。所以墨辩的说法是形象而质实的:每一个类就像每一个端点一样,之间或者交合、或者不叠合。没有共同的类联系,当然就谈不到相似。简言之,世界只能止步于相似,不可能再前进一步,所以相似就是世界的终极。比喻、比兴、类比等等,乃是严格合乎名学原则的。也就是说,同异法则注定了世界只能是相异的,没有相同、相是的契接点。所以,相似就是世界最后的归宿,至于不相似就更不用说了。而相似与不相似之间有一种轻重性的过渡关系,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说,世界也是轻重性的。我们只有一个轻重的世界和宇宙――在“类同异”上的连绵体。
《经上》说:“生,刑与知处也。”案“刑”通“形”,其义简明。是说人的形体与知觉相处在一起时才是生,那么死显然是人的身体与知觉分离了。比如说死人睁着眼睛也看不见东西,因为知觉与肉体器官已经脱离了。可见墨辩是从“知”来定说生死的,知是关键,因为“形”即使死人也一样具有。孙诒让的解释是说形体与知识合并、同居则生。应该看到,知在这里的立义是很初级的,也很宽泛,因为它必须是基本的,并不需要说到很高的层次。墨辩所以要对“生”作一个交待,与礼学还是有关系,因为生、死是礼之大端。《礼运》就说:“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祭法》中则说:“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在经义中,有“三大”我们是应该注意的,就是:上帝、鬼神、人。人死都为鬼,所谓“鬼”有归于大地的意思在里面。人是活体、活物,生死、人鬼都是对称的。墨学讲明鬼,也不能脱离礼学去考察。这样综合观之,我们就可以知道:《经上》言生是有着比较重要的牵扯连带意义的。在经典解释中,《祭法》中的命、折、鬼三名还有一些名学上的说法。意思是说:人与万物形体各异,容易分别,所以用“同名”无大妨碍;但死去以后,人与万物同归于大地而腐为野土,所以就要有所分别了。因此,鬼名是专用于人的。这里还有一个说法,是说万物无知,而人有知有识。可见,这些义理与《经上》中所说的是相应合的。从名学来看,当“实”易于分别时(比如形体各异易于别识),名的同异讲求便相对较轻;而当实容易相淆时(如同为野土,不易别识),名的同异讲求就相对偏重了。可见,实是首位的,名随实升降。另外还有一层,就是礼重死事、致敬鬼神,故尤当分别。这是因为:人文开化以后,人对死去事物的礼敬程度会提高,而轻慢总不是文明的“正比”。五代指黄帝、尧、舜、禹、汤,传统既久,所以影响生活也巨。
 《经上》云:“卧,知无知也。”又云:“梦,卧而以为然也。”这两条如果对照《周礼》中讲的占梦之事联观也许更好一些。文曰:“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遂令始难驱疫。”
 案“难”同“傩”。所谓正梦,就是指在最平常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做的梦,没有任何大的起伏波动。而后面的五种梦却是心绪不宁导致的。比如喜梦、惧梦,就是感情或情绪上大喜大悲,或者凄惶恐惧所致。但王者之梦,其专注点在吉凶上,原不是对感情心理进行分类。思梦被解释为思念而梦,实际上还应该包括思虑在内。因为思念仅仅是感情上的行为,而人之思虑显然还包括考虑各种事情和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情感方面。噩梦的意思,在这里的解释,是偏重于使人受惊吓,我们在正史中常看到帝王为什么所惊的记载。而寤梦谓是觉时道之而梦,显然是与醒时联系最紧的一种梦。六梦之法,主要是为辨吉凶而立的,当然不是着重对常人情感的考察。但其中的分别仍然是极细致的,而且结合阴阳天象与梦同占。可见上古占梦的内容有其繁复性,并不是单一的。墨辩中所讲的卧、梦应当参照经典中所讲述的内容同观,因为墨家学说总体上也是围绕着治事而立的。孙诒让认为:“言知识存而卧时则无知也,毕谓梦知则失之。”对照《周礼》中的六梦法来看,“卧,知无知也”中的知应该是从“梦知”上去讲比较妥贴,因为睡卧必然会与梦发生关系。卧、梦对言,正说明卧中之知是有别于平常之知的一种单独的类型。从以“卧而以为然也”来解说梦就可以看出,古人对待梦比今人要认真许多,绝不会那么不以为然,况且梦还与占卜之事直接挂在一起。而墨家讲明鬼,正与此呼应。孙诒让是研究《周礼》的代表,在《墨子》注中却没有引申综合考论,没有进行直接辨证。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一点,孙诒让不会反对上述的联观。这里对经典中的六梦法和墨辩中的卧、梦之说作了连类讨论,因为上古学说中的一切内容都是原本坐实的,无论今天是否还能还原出来。
 上古具体的占梦法,我们现在已很难得到直感的认识了。根据孔颖达注疏的解释,《周礼》中所说的六梦乃系一种制度,即六梦法,是上代以来就有的。大致的情况是:占梦(职官)掌其岁时,当然是突出今岁,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因为天地阴阳之会每年的情况都不相同,今岁有别于去岁。所以这里岁、时是作今岁、四时解。关于用日月星辰、五行两仪、天地之象占梦诸内容,现在已不容易了解了。但是注疏解释中举了一个例子,就是晋国赵简子梦见童子倮而转以歌,旦而日食,它预兆着吴国要攻打楚国、伍子胥要报仇,但是楚国最终不会灭亡。古人留下的各种占卜术之所以常有应验者,是因为古代人对占卜有历史的处置态度和习惯。也就是说,要把每一次的占卜收集起来作综合的核证。这样,通过几千年的总结经验,占卜命中的机率无疑就相当高了。这里就说到:新旧岁之交,要问王所梦之善恶吉凶妖祥,恶的、不好的梦就送去;善的、好的吉梦就献于王,归美于王。这些属于礼俗生活内容,就像我们现在还送岁一样。不过这里是送恶梦,只留下吉祥的、好的梦。方相氏还要作舞驱邪,驱逐疫病厉鬼。在注疏解释中提到了傩,傩戏在民间一直存续着,只不过上古宫廷礼制中的傩较比现在民间的傩可能更为精致一些,更加讲究。这说明古代的事物、古代的生活内容必然会失之于野,而以别种方式保留下来,但不会完全消灭。虽然往往要退化,达不到原来的水平。
 案方相氏属夏官司马,《周礼》云:“方相氏狂夫四人。”孔颖达注疏解释说:“方相犹言放想,可畏怖之貌。”可见方相氏所从事者还是武事。古代以驱邪戾鬼疫为武事,当然是另一种层面上的武事。放想大概是汉代时候的语言,注疏里面讲得很明白。汉学每以今释古,此一办法当然是行之有效的,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达意上的方便。因为汉代面对整理前代文献典籍的工作,所以实证之学异常发达。清代的情况,也可由此会通。
《经上》曰:“说,所以明也。”很明显,“说”在墨家学说中有着关节的地位,因为名理的很多节目都集中在这里。说显然与“辩”有着对比参照性,《经上》是这样定论的:“辩,争彼也。”彼指那一个、所争论的对象。它必须满足“通意而对”的要求,这是一重限制。也就是说,辩的双方或数方必须“确知”对方所讲说的,即知其所谓。通观墨辩的所有内容,可以很明白地看到一点,即墨学并不倚重辩,而毋宁说是将辩作为问题和事实给以讨论与定说,因为辩是实际的情况。由于辩的特质首先是相争的,因此名理无疑不能寄托在辩上面,而必然地要以说为基石。“所以明”的办法、途径很多,比如解释、讲说、分析等等。说与“通意”是一体的。可以说,知识学问到“达意”为止,不会再有更多的悬念。所以“说”能够解决一切。因为只有明晓意思,一切才成为可能。这样,辩就有违通意然后对之的原则了。更深一层地说,辩是否是必要的,本身便成为问题。即以“明理”一事来说,一切都可以由“说”来达成。也就是说,说本身能完成和达成一切,成就并满足名理上的一切需要。因为事物在达成明知以后,都不例外地成为简单陈列摆放的事实,这时候辩争便是无由成立的。因此,辩的存在只有一个条件,即在“明知”不能达成和被确正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或者就是包藏着某种意图目的,辩才可能发生。而说与辩二者之间,主要是相对的关系和冲突的关系。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是:说对辩有解消的作用。比如分析、解释、诠说对争辩的消解,等等。这样,墨辩实际上给思想学说安加了一重限制,即思想学说必须是“说”的,而不是“辩”的。具体就落实在“明”上,或者说是“明知其所谓”。但是,墨辩中表现的情况也并不是那么一味单一。《经上》说:“辩胜,当也。”一时便不好确定,因为这里的“当”如果含有确当的意指,那么,是否说辩胜的一方便更确当呢?显然这一标准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不符合道理,名理不能由争辩来左右。在《经下》中有一条说:“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对照经上中的这一则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到两者间的互补说明作用。这里有两层意思应该注意,就是:凡辩一定是有胜的;而辩的关节就在于“当”。易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这里“当”有当作、当成、相当于等意思。万物之数无穷无尽,当然不止限于万一千五百二十。可见易象数是权且把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作是万物之数,以便运算。所以这里象、数不是机械对应的。三百六十取整数,与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也不机械对应,只是大致相当。关于辩的两条立说分切在《经上》与《经下》中,没有放到一起,这里面包含着哪些安排还须思考。只是两者间的关联清晰,并不妨碍我们的观察。案《经说上》中有递进的解说申论,文曰:“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这一条可以对应“辩胜,当也”一条,但是其中所举的例子还是很费索解。《经说下》中说:“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这一条本身也是承接解释上一条的,上文云:“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牛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两争不下,必然有一方是当理的、是确当的,否则,辩就无法成立了。所以说“不俱当,必或不当,”而关键是“不若当”,这才是真正的费解点。古人为什么要有一个“不若”的提法,显然,这与名理的彻底化和极端化有关。我们必须将上述诸条目参合比勘在一起,才能对照出更多的情节。简言之,就是使用“参差法”。这一参差的办法当然会牵合到其他节目,但是只要在这个综合体中有说明证发作用就行。参差比勘法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方法,也是朴学所使用的最常规而基本的手法。我们在这里只是将朴学的办法推用到义理方面,因为义理本身也是更进一层的“考证”。
名学中最基本的是名的级阶。《经上》云:“名,达、类、私。”关于达名、类名与私名,《经说上》中有详细的说明。“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宇。”“物”是用来包指一切的,包括实态的与虚态的,都可以泛称为物,所以是达名。口语中的“东西”两个字就能说明问题。但是达名是否仅限于物这一个名,事实当然不然。墨辩在这里也只是举一个例子说明罢了。像“名”与“实”二者,其实也含有达名的作用。尤其是“实”,可以说,任何一个有,它都是一个实,只要它是能够被指称的。“实”这个字的涵盖并不比“物”这个字小。而且实在学理表达上较物更具有一些优势,就是物之名太日用,它常常使我们想到具体的、实态的东西。而实这一个名在习惯用语中很陌生,虽然它是先秦义理最基本的部分,但并没有进入日用之隅。所以,如果我们更多地使用实之名,那么较使用物、“法象”等名,说明效果会更好一些。有时候,生疏与别扭更具有“醒觉”作用。总之,达名所包揽和该摄的不仅仅是“很多”,而且是没有一个例外和遗漏。达名的制立初衷,就是为了起到这个作用。类名是介乎达名与私名之间的名,它是最具有升降性的,可以分划出很多级阶。比如说马,无论黄马、白马、黑马,蒙古马或别种马,等等,都包括在“马”这一类名的领辖范围之内,没有逸出者。也就是说,像这样的一些实,必然要用这样的名去“指”之。而当马、牛、大象、小虫等等动物排列在一起时,“动物”便成为类名――更高一级的类名。依此推之,名的分类情况都可以明晰地确定。有了分类,也就有了(别)同异和一切的基础,所以分类学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归宿和依托。我们知道,名分是最讲求名上的划类的。私名并不难理解,比如孔丘就是一个私名,也就是“是名也止于是实也”。但“圣人”是一个类名,而且涉及“移、举、加”、“况谓”等情况。在古代学说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上限与下限的划定。比如将人分为九等,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中间的七等,都可以灵活变动。由此看来,类名显然是最具有轻重性的。达名、类名、私名本身并无多少余义,重要的是它们的运用牵涉面极广,没有限制。墨辩中的义理,情况很多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它有口诀性质的原因。
《经上》云:“巧转则求其故,大益。”《经说下》云:“遗者,巧弗能两也。”前面我们说到墨辩的口诀性质,义理上是网状相连的。因此,对参这两条,我们就会很清楚地知道:“巧”应该是指巧转而说的。而“巧转”一名即使从文面上看也十分显白,它是指对名理运转活动中的一种普通情况而发的。这种普通情况,持续地弥散于人文学说及其整个历史中。因此“巧转则求其故”一义,仍然是指说的一个名理原则――将这一名理原则明白确立下来。而应对、对付和解决巧转的办法,就是“求故”。我们可以借用图来表示:

集合一 集合二 集合三 集合四
 甲 甲 甲 甲
乙 乙 乙 乙
丙 丙 丙 丙
丁 丁 丁 丁
…… …… …… ……

集合一 集合二 集合三 集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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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一 集合二 集合三 集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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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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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一 集合二 集合三 集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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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丙 丙 丙
丁 丁 丁 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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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在各个集合之间,“连结可能”是无限多样的,这可以用排列组合的办法算出来。因为任何一个事物,本身都是一个集合。像“坚白石”的例子,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那么,人在各个集合中的“推”,即名理上的运行、行进,实际上完全取决于他个人的独断与拣择。在各个集合中搭成一个完整的连结,就形成一个独立的、单独的名理过程。这个过程是自身完整的,以求得成立。在《大取》与《小取》中,详细论述了各种“取予法”,即拿出、给进法。所有这些,与此都是直接关连的。在同一组事物中,各人搭成的“推”是不一样的。这就像造桥选路,中间有一个或然性,并不是一定的。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先秦的人性学说,从同一组事体中,孟子可以推出性善说,求其成立;荀子可以推出性恶论,求其成立;孔子可以推出性近说,求其成立;墨子可以推出性染说,求其成立;告子可以推出性犹……之说,求其成立;某某又可以推出性轻重说,求其成立……。这种种的推,恰恰就是一个“取予连续”。设令事体一为集合一,事体二为集合二,事体三为集合三……,依此类推,以至无穷。那么,我们可以依“独断”,从事体一中任拣其甲或乙或丙或丁或……,以连接事体二中之或甲或乙或丙或……,接着连接三、四……中之……,达成一个完整的立论。按照常人通常的思维惯例,可以说,任何一个历史人文学说都是这样通过连续取予而造成的。所谓独断的任拣,就是一种取(予)。那么,对此将如何去处理、如何对待呢?显然,正名所要求的,就是“正取予”,即正取正予。而求故、求其故也就是“正故”、“正其故”。在每一个“推步”中(比如集合一到集合二的连接,就是一个推步、一个推的单位),都必须进行同步“正之”的处理和讨论。我们将任意的连接、连结称之为巧转,而经过确正的连结、确正过的连接就不归入巧转。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简单,这些名理法则,我们以后会大量用到。
 由此也就清楚了,巧转虽然是巧妙或高明的,但是它也有自己的特性,那就是一般情况下,每次的连结都只能达成一个,而不能是同时多个,不能同时又是这又是那,这就是“弗能两”的意思。对此,我们就称之为“遗(漏)”。这就像一万个人进出一个门,每次只能进出一两个,因为门太小。不可能一万个人同时从同一个门进出,俗话说挂一漏万也是这个道理。既然巧转必有所遗,那么破解巧转就是可能的了。先秦名辩中,巧转属常事。比如公孙龙子的白马论,时人就多认为是巧转。但是巧转并不限于某学某人,人文史中的巧转是到处弥盈的,并不稀奇。孙诒让等学者的研究虽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参照,但对上述两条的考论,似还有商量的余地。比如“大益”二字,其实是可解的,并非“未详其义”。若照孙诒让说:“毕、张读巧转为句,则求其故大益为句。”那么,意思可能很顺承、浅白。就是说:对待巧转,就要从“求它的故”这一点上去突破、解决,这个大有好处。“故”在墨辩中享有的关键地位是不待说的。从这里给出的指导原则来看,在故上以求解决巧转问题,这一点应该是没有什么歧义的。墨辩中所说论者,都是关于和指对如何解决思想学说中的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就不会迷路。求故实际上是一种还原法,这一点我们以后还会接触到。

墨辩就“推”的问题给出过一个总则性的说辞,《经下》云:“推类之难,说在之大小。”孙诒让认为“之”字上面疑脱“名”字,但是推类之难并不限于名之大小,主要还是归落在类之大小上,经与经说中有大量详细的例证。虽然墨辩并没有直说推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既然说到了推是极度困难的,结合全篇来看,实际上已经很明显地提出了推之可能与否的问讦。因为在名理自然展开的过程中,最后已经逼近了推的可能问题。任何一个“推步”,必然始终伴随“正类”的问题,因为“推”与“类”二者不可能分离。推类之难一条并不是单一的义理项,事实很明显,它对这里的一个“义理群”起有统领的作用。《经说下》中的很多节说论都与之相关涉。案《经下》云:“止,类以行人,说在同。”这一条也是该括性的。“类以行人”一句或以为当作“类以行之”。既然推是在类上运行的,那么“止”之为义,就绝不能排除推的停顿、推的停止这一层。因为下文说了推的困难,推是否能够运行下去都是一个问题。如果推是不可能的,或者推是难以运行、运转的,那么推就等于说被止住、被终止了,被止结、结止了。这里问题的枢纽和关键还是在于“正类”与“正同异”。如果用图示来补充说明,就是:

 甲


 乙 丙

通常,在推中,如果由乙推丙发生困难,会借甲过渡一下,然后回落到丙。巧转就以此为基本,实际上是在错乱共、别阶。我们再作一图:

 动物


 马


 白牛

显然,马与牛是同一共阶的,而白牛与白马同一别阶。名实共别级阶的这种跳来跳去,就像音阶的作用那样。通过巧转、跳脱,人文学说完全变成了作曲。其结果就是:没有不成立的学说和立论,任何论点和说法都是成立的。
案《经说下》云:“谓四足兽,与生鸟与,物尽与,大小也。”这与《经上》中的很多内容,还有《经下》“推类之难,说在之大小”一条,其承联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在文面上,这里的断句有一些问题。因为它取决于“与”字这一关键,对与字的解释和理会是绕不过去的。如果我们结合下文综合理解,就不难框定与字的义域的大致范围。诸如“二与斗”、“食与招”、“白与视”、“丽与暴”、“夫与履”各条,以及“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麋与霍孰高”等论题。显然,与字的涵义,可以肯定地认为:绝对不脱出类上的各种纽接、交叠关系。具体的各项说论、题目只是为了展开这一点。比如,“物尽同名”一条,就是“为麋同名”的最大化。大、小原本只是从类的阶次(台阶)、同异的升降这些实际情况去说的,包括各种“交纽”的情况、区域以及范围的比较。可以说,在这里的总则的限制、要求下,实际上宣明了推必须在正类的情况下来进行和运转。而且必须强调,正类严格来说应该是同步推正、同步正类。说到最后,也就是所谓“正推”。无论正类、正同异、正推、正……等等,都只是正名的工艺环节和具体内容。正名是有技术细节的,其表达形式就是:正()。我们可以在括号中填写名理所要求的具体的项。概言之,名、类的大小、多少、共别是参差万变的。在“是”与“然”上从来都不一定,这个《大取》、《小取》讲得很详细。四条腿的兽与两条腿的鸟在物类上就很悬殊,所以齐物只是“谐调”类上的参差。“物尽如何”其实就说明这些问题。
《经上》云:“已,成、亡。”墨辩中讨论且、已一类问题,还不能简单从物理时间上去理会,其内容主要还是关系人事的。在上古文献中,我们随时可以读到一些辅证性的材料(人事方面的)。比如《大戴礼记•礼察》说:“凡人之知,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正,坚如金石。行此之信,顺如四时。处此之功,无私如天地。尔岂顾不用哉!然如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之谓也。”
礼法刑政之教,还是要体现于日用之间。《论语》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易曰百姓日用而不知,义理上都是贯通的。从已然、将然这些议论中就可以知道,墨辩讨论且然、已然等问题也不是没有针指的。无论它讨论的道理多么一般,都免不了对具体事务的关注。而且墨家出于小礼官,对礼教也一定是诚笃的。《礼察》中说:“孔子曰:君子之道,譬犹防與?”像且然、已然、将然之论,以及礼法政刑之教,其实都是“防道”。所以说:“夫礼之塞,乱之所从生也。犹防之塞,水之所从来也。故以旧防为无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聘射之礼废,则诸侯之行恶,而盈溢之败起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礼众矣。”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意思,就是旧的有效的人文内容不能轻易废去。实际上这是遵循的人文加法原则。以旧人文为无用而加以破坏,当然会有恶劣的后果。《大戴礼记》中讲的这些意思,与汉代的时世有关系。可以看出,经学的思路,所要倚重的是礼而不是法。这就像中医的思路,向来是养生第一,预防第二,治疗第三。兵法中则是不战第一,战胜次之,也是一样的道理。关于礼法之治,《礼察》中说得亦甚明白,“为人主计者,莫如安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安危之萌应于外也。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然,不可不察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而人之所行,各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倍,礼义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之善者异。或导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导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哀戚。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周易》咸卦就是讲政教感应的。而驱之以法令者,也就是墨辩中所说的不若驱众。中国上古时代的政治理治思路,其归还是在于高明政治这一理路。像道家讲的大制不割,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诚善;包括齐物原则在内,都是以不知不觉之谓神为期望值的。《大戴礼记》在这里讲到的取舍,除去原则的态度以外,当然还包括各种技术内容。比如经济生活中,反对过多地征收,就是儒家基本的态度。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出于一个仁政的愿望,还要有可行的技术手段来填补有限征收造成的国用空白,在实际操作中才可推行。对照《管子•轻重》与《论语》等书,可以反映得很清楚,这些我们会专门谈到。礼法之治,取礼舍法,当然也有一些问题,就是在可行度上,礼如何才能完全取代法、措法于不用?墨家学说讲取予,与取舍一义也要对比其同异,考定其关系。案《经说下》云:“且,犹是也。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后已者,必用工而后已。”《经说上》云:“且,自前曰且,自后曰已。方然亦且。”又说:“已,为衣,成也;治病,亡也。”《经上》云:“已,成、亡。”《经下》云:“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说在宜欧。”
这几条对照着看,义理上便很明显。“欧”应为“驱”,“宜欧”应该是“宜驱”。先秦典籍中,驱字经常误为欧字,比如宜驱、驱众之类。它的基本意思,就是说用强制手段,驱使国民、人众做什么。先秦学说经常会讨论驱众的合理问题,墨家尚同,所以驱众这一类思想在墨学中是不奇怪的。“且然不可正”,是说对将然而还未成为既然的事是不可能“质正”的。也就是说,且然永远不可能确正下来、定下来,而只能按理推求之。所以且然只与事理连结在一起,与可证没有关系。这样,从名理上就为驱众说的成立作了充分准备。就像人不可能先证明了饮食,然后才去饮食一样。任何事情,也是先做着再说,所以说“不害用工”。驱之以法令者,就是驱众的极好例子。可以完全清楚地看到,墨辩的意思,明显是把“且”与“必”两者等齐看待的。这种看法与对待,是政教人文必然会有的思路和趋势。比如说,且为乱,那么也就等于:必有大乱、必为乱也。由此,为了杜患于未然,就要施用一些很有强度的手段。单从书面来讲,似乎可以批评这样做完全没有道理。但事实却是,大陆帝国的生态环境根本经受不住动乱带来的破坏与损失,这就是轻重。墨辩在《大取》与《小取》中就着重讲到了轻重性。所以“且”与“已”与“必”之间的名理关系,十分透彻地体现了轻重在人文中的灵魂位置,这一层是最要紧的。所以名学的性格构成中,最主要的一层便是它的历史性格与实事性格。
关于“已”,与“且”是对比性的,不仅仅是经说中作的简单的前后划分。“成”与“亡”所体现的也是阴阳两仪性。从“已”的阴阳性我们就可以直接感受到人文属性中阴阳性的普通了。且与已这样简单的义理内容,其重要并不只是如文面所呈示的。单从字面我们看不到更多的义理含量,只有在且与已这样的义项与形而上、形而下,包括后来的“理”问题等人文题目发生联系时,其名理上的功用才会更多地表现出来。《经说上》中为了说明“已”义只举了两个日用的例子。比如做衣服,做成了以后,衣服就成为既然的、既成的事实。这是形而下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有质体。但治病的情形相反,病治好以后,疾病就消失了。治愈与消失是等同关系,但疾病却不再是形而下的、看得见的。可见已然与既然并不一定就从形而下去说。对“已”的言说体现了中土思想学说的一个特性,就是言说的阴阳面。这种性质只要我们细致观察,在历代学说习惯中是屡见不鲜的。许多关键的义理内容都是分阴阳面去讲说的,由此就造成另一个普通的情况,那就是中夏学说思想本身的不定性,对这些性素我们应该充分留意。关于且、已、必等义项,它们的关系还可以更深地讨论。墨辩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实际上也表示了墨学的一些意向。事实是,古代讲的且、已等,在语言使用习惯上与现在也有出入。我们收束排列一下就有既然、未然、已然、将然、必然、且然等义。这些义项,本身是网状关系的。
 《经说下》云:“尧霍,或以名视人,或以实视人。举友富商也,是以名视人也;指是臛也,是以实视人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若殆于城门与于臧也。”这里讲到名实的一条具体法则。“是”也者,“惟是”也。比如日常生活中作介绍的时候说:“这一位是某某。”就属于“以实视人”的情况。而我们在谈论孔子时,便属于“以名视人”的情况。因为我们不可能实实在在与古人相处,更多地还是借助历史“名、言”来了解前人。必须注意的是,以名视人和以实视人在这里有一个相对而言的情况。按照“一切唯实”的原则,古人之实,对今人来说,只是相对较为虚态一些罢了。因为一切名下面一定跟随、对应着一个实,无论共名还是别名,莫不如此。虽然富商一名似乎很不具体,但是无论如何,富商本身就是一个实,否则富商之名便无由成立。尽管富商之实是很难诉诸想像的。以此推之,尧在后世人们还晓得他、记住他,并且标榜他,这是“尧之声也于今”。但是尧的实(包括一切义),却是处在古代的东西。这里是要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方便达意,以便人们在用到名理时好“推反”(举一反三地类推)。
《经说下》云:“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这是很关键的一条定说,是墨家关于“我”的立场。“我使我”固然是我令使我,我不使我也仍然是我令使我,总之一切都是“我”,都源于“我”,这一点是脱不出去的。所以宇宙天地之间的根本就是“我”,在我这一基点下,一切都是独断。因为我们找不出非独断,不独断是无由成立的。像庄学中讲的无我、忘我等义,实质上也还是“我使我”的一种具体表现。因而人文中关于“我”的问题,在墨家这里也就没有留多少余地。也就是说,名理地对待“我”,与玄学地对待“我”,两者之间有巨大的悬殊。玄学喜欢玩“我”,关于“我”的“义境”可谓千奇百怪。但是无论我如何我、“……我”,本质上其实都是一种“我我”,也就是“令使”。这样,再碰到关于“我”的问题时,墨辩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现成的坐标依据。
《经下》云:“景不徙,说在改为。”孙诒让解释这一条说:“徙,旧本伪从。王引之云:从,当为徙。徙,移也。《列子•仲尼》篇景不移者,说在改也。张湛注云:景改而更生,非向之景。引《墨子》曰:景不移,说在改为也。是其证。案王校是也,今据正。此景谓日光所照,光蔽成荫。《庄子•天下》篇云:飞鸟之景未尝动也。释文云:司马彪云,鸟动影生,影生光亡。亡非往,生非来。墨子曰:影不徙也。正作徙,可以据校。以此经及庄、列、张、马诸说综合论之,大意盖谓景必亡而更生,始有更改。若其不亡,则景常在,后景即前景,无所改易。故说云:光至景亡,若在尽古息。息即不徙之义也。”
从这一例子可以知道,综合比勘法是朴学运用的基本方法。综合考辩是在架接起一个语词、文献底衬背景的条件下进行的。可以说,景不徙就是一种捶分。亦即,所谓的运动,其实就是将不能再捶分的各个单个体单位连起来,这些不能再捶分的单位是静止的。这样,所谓动静之辩、动静问题,就包含有捶分问题在内。墨辩中的这一则关于光、影、徙的问题,在先秦是一个普通的问题。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任何一个物理的问题,都不仅仅限于物理,而是关乎义理的。影不徙,显然可以与“分、位”固定的问题接通。因为这种“捶分主静”的“观法”折射出了一种思维,也就是“定而正之”、“正而定之”的意向。当然,墨辩中关于影、光的条目不止一两处,我们以后还会接触到。
 在墨辩中,原则性的说论与具体的例说是交互搭配的,这些内容依照各自不同的功用形成联结。《经下》云:“以言为尽誖,誖,说在其言。”便是一个独立的名理原则。如同以前提到过的其他原则一样,其中的困难并不表现于文面,并不在于书面字眼,而在于人文运思的开展过程。“誖”应该是悖谬的意思,也就是说,认为什么全都是悖谬的,这本身就是悖谬。根据这条原则,是否就等于断定,不可能有全部悖谬、完全悖谬的立言呢?如果是这样,便等于说,墨辩认为通盘的否定实际上不成立。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变得很难办,因为它关系到正名对理的要求的问题。比如说“僭君”,如果尽誖不可以,那么是否可以说僭君也有某一部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呢?春秋能够容许这个吗?显然这些都是问题。或者“尽誖”一事只是就“言”而说的。“言”这个字的意思在这里涵盖极广,它包括学说、立辞等等凡可以通过言辞来表达的任何事物和内容。按墨辩的意见,重心是放在“正言”上,“说在其言”一句实际上传达的就是正言的意思,即对具体的言的考辨。所谓言,它与名的层面是一样的。名与实相对应,言与所言的对象、内容也相对应。因为言就是名的连续组合排列,就像字与句子的关系一样。只不过名、言之间的组排关系还包括(或者更精确地说是指向、指)内容上的组排关系。这里所谓“内容”,就是单个的、单一的“实”连续组合排列成系列内容的意思。比如说:某人吃水果,这是一个最单纯的叙述。某人是一个单件的名实,吃也是一个单一的名实,水果也是一个单项的名实,它们连续起来就成为一个句子内容。是言述一件事:一个人在吃一个水果。但是,名实的绝对对应,并不因为这种连续性而就被破坏改变。句子还是隶属于名的层面,而内容(言事)则隶属于实的层面。所以句子与内容的对应关系,根本不脱出广义的名实关系。名实关系本来就是广义的,名实必然对应。因此我们说,正言毫无疑义地也是正名的一个技术环节。某人吃水果这样的言述当然谈不上什么悖谬不悖谬,但我们都知道,充斥于先秦时代的道术之言问题就大了。各家学派相互指斥对方为尽悖,因而,墨辩中“以言为尽誖,誖”一义便含有很严重的时世意义。因此我们说,书面的简单与人文史中事实的困难是对比强烈的,而这条原则本身也是一个有待讨论的对象。因为:如果世界上没有尽悖的言或事,那么人文生活所受的影响就会完全不同、根本不同了。
《经下》云:“逃臣狗犬贵者,非诽者諄,说在弗非。”《经说下》云:“逃臣不智其处,狗犬不智其名也,”逃臣不智其处,看来“智”是用来确定“惟是”、即“这一个”的专指。比如说赵盾,别人要害他,赵盾出逃,仇家就不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可见“不智其处”就是不能“确知”那一个地方的意思。所以说“智”乃是“确知”这一个、那一个、某一个、哪一个的意思,也就是“确知惟是”的意思。狗犬不智其名,也是同样的例子。小动物不一定有(固定的)名字,即使有,外人也不一定知道(得很确切)。所以说“不智其名”,与“不智其处”情况相类。无非一个是名,一个是处,都不能确知。我们把“智”之为义放在“知的确定性”上来解释,根据还不止这一处。墨辩中用到“智”的地方还很多,都同样能够说明“确定”之义。《曲礼》云:“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注曰:“弗非,无非之者。”疏曰:“卜筮所以定是非也,若有疑而筮之,则人无非之也。”可见“弗非”是说:在不能“定”的情况下,“约”或者“取”一个规则,人们也不去非之了。将《经下》中的这一条上下文连起来看,显然是要说一个意思:对不能确定的,不要去非议。案“諄”可能应作“誖”,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地讨论。
 《经下》云:“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经说下》云:“狗,狗犬也。谓之杀犬,可。若两〔月鬼〕。”所谓“过”,也就是“过论”。先秦名辩发达,各家学说中难免存在大量的过论。犬是小狗,知道狗,却说不知道小狗;知道马,却说不知道驹;知道牛,却说不知道犊;知道羊,却说不知道羔,这些就是过。犬也是狗,知道“共”却不承认知道“别”,运用到思想学说上,便是乱天下。过论的情况,在先秦屡见不鲜,比如《齐物论》中谈到,齿缺问王倪:吾恶乎知之?立辞而自谓不知,显然便属于过论。另外,像庄周梦蝶、鱼我之乐等大量的例子也颇能说明问题。简言之,它们也都属于过论的情况。从达意上来说,狗、犬之间的关系是不言自明的。知道狗而还要说不知道犬,很明显这个人是陷于过论了。过论当然与人的目的、意图相关,所以“狗犬”一例说的也是通则。我们在人文学说中常会看到这样的事情:比如一个人说――我怎么就(能够)知道我知道?诸如此类,等等,都有过论之嫌。关于这些,我们会逐次展开讨论。像《庄子》中讲的:你不是鱼,你怎么就知道鱼之乐?你不是我,你怎么就能肯定我不知道鱼之乐?你不是我,你怎么就可以断言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鱼之乐?你不是我……所有这些,来回纠缠无穷,彼此都是鸿沟,互相无法打通。人(我)、鱼之间是如此,人(我)与蝴蝶之间也是如此,人(我)与万物之间莫不如此。所以,过论反映了人文中“知”的方面的一种极端情况。我们会看到,名理上的极端事例是相当多的。诸如白马非马、万物一马、指鹿为马,等等,构成了著名的三马论,在上古学说、政治中起到了典范的作用。
《经下》云:“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谁谓也。”通意后对是名学的基础。因为思想学说的第一步,归结起来是建立在彼此相互喻会、达意的基础上的,否则便不可能对答,不可能往前推进和展开话题。而且在意思没有传递到位的时候,双方的问答论辩必然是错乱无谓的。因为不能确定、究知对方到底在讲说些什么,到底要讲些什么。实际上,这条原则很明显是指对先秦名辩中的混乱情况而发的。因为任何“辩”在作极限的推究考问时,都可以发现它们并没有达到通意的要求。事实是,通意是一件极困难、也很繁复的事情,因为这里面牵涉到类的问题。所以要做到“确知其所谓”是不容易的,这里面所包含的,也就是“知”上的确正问题。当然,其间还包括以何种方式通意。比如说,语言并不是最直截的通意途径,“直感”才是最直接的基础。我们应该从通意这条原则开始,这是因为,思想学说作为理解对象,首先要经受是否通意的检查。很多时候,过去的思想学说被有意或无意地作附加解释、理解了。这实际上成了一种运用,即出于实用。而在实际运用之前还有“事实”、“史实”这一环应充分考虑。先秦时代的辩说,有很多是在没有“彻知”对方的意思的情况下进行的。当时的纷乱情形我们完全可以从通意后对的原则中窥见。显然,这条原则是长久有效的。并且,如果我们综合参照其他条目联观,对通意的内容和要求会了解得更多,也理会得更深。根据言意法,通意与通言是有很大悬殊的。通常,学说论辩只是做到了通言,并没有通意,这一层是须清楚的。
《经说上》云:“侗,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从文面看,意思完全明白,并没有多少深说的必要。关于“侗”,现在虽然已很少使用,但是可以肯定,侗在这里的用法,首先是要起到一种强化的功能和作用。亦即,“侗”较比通常的“同”,程度更进一步地加强了。“侗”要表传的是相同性、同一性,只是侗所表传的在“同”上更彻底、也更完全。而且从构字法来看,侗从人,显然这是强调不同个体间的同一性的达成,也可以说是同然性。孙诒让在考辩侗字时,共引用了同、侗、詷三个字来作综合辩证,文义非常明朗。顺便说一句,我们引用清代学者的成果,与我们以后讨论有清一代的学术,两者不相妨碍。这里只是共同考核上古人文对象,暂不触及朴学本身。二人而俱见是楹也,如果两个人都看见这个楹,显然从知觉上、在知感上不会有什么分歧,这样就达成了某个基本的同一。虽然这是一条最简单的原则,但却牵连到(几乎)整个名学的基础和全部内容。因为同异问题是很麻烦的,在它完全打开、展开以后。不过,从文面来看,这里还是包藏着两层保护:“君”比“楹”在可靠性上又进了一层。因为楹毕竟是物体,在诡辩家那里不是没有翻覆的余地;后面说到“若事君”,基础就要牢固许多。因为君不是物体,而是人事,所以在同然性上的要求更高,要求绝对彻底。比如说,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君主,这是唯一的。现在是由哪位皇帝统治,这也是唯一的。不仅仅是两个人都“同认”现时的这一个君主,就是现时的世上活着的所有人都不得不同认现下的这一位唯一的君主(以国家为单位)。在此一事体上,根本没有诡辩的余地,否则即引发政治人祸。也就是说,人可以不知道这一位君;但是一旦知道,只要知道,就只能是他。因此,人事永远比物严重。这不是一块石头,或者牛、马,可以有更多辩说的余地。因为人事会直接引发战火。同一性在这里是完全的。从另一面来看,墨辩讲侗,落实在事君上,这与“尚同”所宣扬的思想是一贯的:都是政教尊王之意。在这一点上,必须达成绝对同一,没有商量余地。“若事君”一句,“事”旧本作“是”。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君”一词更突出了君的唯一与专一,意思当然也是通的,而整体文义上也没有什么不统一。孙诒让考辩说,“楹”字也可能是“形”字之误,“二人而俱见是形也,”实际上是将“例举”转成了“泛举”。楹只是具体的一事物,形无非指普通的质体、有形物,而且是从视觉上说,实则并没有升格。案《经说下》中的这一条是申论《经上》中“同,异而俱于之一也”一条的。所以,这里的同异是一种具体的同异,是一种具体的同异情况。它首先指说:“相异的”趋向于同一。亦即,不同的共同趋向于某一个必然的、限定的、惟是的同一(对象)。这里所说的趋向于,最终还是指“达成”而言,即达成同一。其中的关系,也是约定的关系,即同一的“共知”。

《经说下》曰:“包、肝、肺、子,爱也。”案此内容是对应《经下》中推类之难、物尽同名等义的。对照“白与视”、“夫与履”等讨论题目,“爱”是单立的。这是因为,“爱”本身不断地分,其所然与所以然是完全不同的。孙诒让认为“包”字疑当作“色”字,这样在意思上才较为通顺。但可以肯定,无论是怎样的解释,这里所举列的都不可能是艰深的东西,而只是起到最通常的喻义的作用。肝、肺、子都是人所爱的,但是从所以爱上面论却各异。肝、肺是不同的脏器,然而爱此两者,其间尚有差别,更不用说其他各项了。爱色是人的生性,所谓食、色性也;爱子也是人的天性,但是从爱的类型上比较,爱色与爱子却分属不同的“类”。墨家是主张兼爱的,那么,在墨辩中既然这样强调“爱类”的同异性,两者如何在理解上协调呢?尤其是,当爱的类型的问题牵合到推类、其所然与所以然等问题时,就更有一种综合连带性上的讨论了。不能忘记,墨辩中也有很多涉及到“兼”的条目,比如体分于兼一义。这就是说,在兼爱学说中,肯定是已经包含了分别性的考虑在内的。首先是爱类的问题,一定是要求清晰的。比如说父子之间与夫妇之间,感情类型上便显然不同,这是类的不同。而君臣之间则不讲感情,只讲理(礼)。因此,所谓兼爱,要看是什么意思上的兼。兼爱并不是泯绝“类”的爱,而是一种“齐”和“包”,是等齐与包括不遗。不过这里论爱的部分,还不是直接就“说向”兼爱的问题,此处讨论的还是一般的问题。它是要指说“然”的同异性、类性。“然”之不同,直接说明“推类之难”的根本缘故。而此处举爱之四事,无非是拈出了一串例证而已。因此,爱本身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由此举一反三,有多少名目像“爱”一样,为笼统的说法所断,在类同异上被抹平了,是显而易见的。泯同异,其实是在“然”上没有搞清楚。“然”是一个“潜台词”,不容易处理。比如仁爱、泛爱等等道德名目,是否就有那种自然而然的意义呢?还不要问它们是否成立。从名学的展开来看,自然意义是不存在的,因为一切都是不一定的。而正是自然意义这种东西,在人文中有一个强固的四维统治作用。
 《经说下》云:“景,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敝下光,故成景于上;首敝上光,故成景于下。在远近有端与于光,故景障内也。”
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著名的小孔成像试验。问题是,到底是古人着意地去做了一个光学试验,还是它仅仅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周围之象?如易学所讲的,天垂象以显示于人。我们知道,古代人的居室,门窗不像现代人那样用玻璃,而是用窗户纸、或者竹篾等为之。这样就形成一个天然的试验箱,一旦门窗上破个洞,出现孔隙,便很自然地造成小孔成像试验的效果。因此,是天道在悬挂物象显示于人,这一层我们是必须清楚的。但墨家的意思还不止此,它主要是想说明:事物之不定,而且事情与所以然之故常常是正好相反的。我们以为人影应该正,但有时候它偏偏就是倒的,在一定的条件和情况下。通过这一具体的自然垂象作则的例子,墨家要说明:不要以为哪些“推”就一定导出什么方向的结果,事情往往是正而若反的。《大取》、《小取》讨论“是”与“然”的问题,就是最直接的说明。
《经下》云:“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正名别同异,是名学的基本。狂举不可以知异,就是说唯有正举才能够知异,唯有正举才能别同异。靠“非正举”之“举”,异是别不出来的,不可能被“彻知”。后面以“分、别”牛、马为实例,详尽地说明了这一点。正举与狂举的当与不当,乃是名学正名别同异的一条核心基则,应用极广。而“有不可”者,关系到方、类、理、故等许多具体的操作运行问题,是涵盖很广的泛说。《经说下》曰:“牛狂与马惟异。以牛有齿,马有尾,说牛之非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无有。曰: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是类不同也。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犹牛有齿,马有尾,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则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
 这一段讨论“狂举”问题的,是墨辩中非常关键的内容。不仅是递进申论的,而且是反复申论的。案“牛狂与马惟异”一句,文义并不费解。“狂”应该是指狂举而说的,至于“惟”,则应该从“俱一”、“惟是”的意思上去理会和把握。因为在墨辩中,“俱”与“惟”二名常常对举或者单用,使用频率很高。所以通常情况下,不好用别的字、义去训解。这句话其实起到总领下文的作用,通过详细的举例、说例,我们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惟异”应该是从同异上的专一去说的,就是强调“这个”。这一点,结合具体的例子就可以知道。《经说下》中的这一段,主要是讲名辩当中应该遵循正举原则,而事实却是狂举的情况最常见。正举与狂举的划定,极能表现名理思维自身的特性,这是最应该注意的。举例来说,通常我们讲牛与马不同,这属于日用事实,是不会有什么分歧的。因为牛与马在“物类”上确实不同。但是,如果进入名理的思考,深究牛与马的同异问题,就不再那样简单了。首先,这里切分出了两个问题,即:牛与马为什么不同,为什么牛不是马?以及:牛与马有什么不同?当然,这前面还可以安插“牛与马是否相同”等等问题。通常人们的思维所回答的,并不是名学要求上的“为什么牛不是马、牛与马为什么不同”的问题,而是“牛与马有什么不同”的问题。这种倒错就形成狂举。像“白马非马”,也是追问“为什么不”的问题。无论是说“牛有角,马无角”,还是说“牛有齿,马有尾”,等等,其狂举的实质乃是一样的。而“牛有角,马无角”,较比“牛有齿,马有尾”,显然又推进了一层,程度更进了一步。牛与马如同其他的动物一样,都有自己独有的特点。比如说牛没有上齿只有下齿,马尾和牛尾样子、特征完全不同,等等。有些相异点属于对比差异,比如反刍与不能反刍,只是当牛与马相比较的时候才明显。而世界上反刍的动物并不止限于牛。显然,这一类的同异思维还不是名学所要求的根本。因为牛即使没有角,它与马也还是根本不同的,同异性不能倚赖“类”上的有无参差和大小多少,正名根本上是无关于有什么不同的。因此,墨辩最后只留下了一种答案,那就是:因为牛与马不同,所以牛与马不同。因为牛不是马,所以牛不是马。在这里,问题和回答形式上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因为牛与马不同,牛不是马,所以才有了牛有角而马无角种种的同异。因为类的先天根本相异,所以绝对不可能“倒”后来的种种同异为证明或者说明手段,来言说名实的先天同异性。这里面的顺序是不能颠倒的,正举与狂举的“对言”正在于此。正举与狂举之间有着根本的鸿沟。一步到位的“牛与马不同”属于正举,而出举牛与马之种种不同(即类同异)以证说牛与马不同、牛不是马,则属于狂举。正举与狂举这两条原则的运用是很广泛的,它的核心就是正名,或者说是辩名析理。名理只是正名的技术工艺环节,所以先秦名辩总体上有其统一根源。
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孙诒让在辩证中引说了别家的意见,对“牛狂与马惟异”一句有两种解释校正。一种认为这句话应当作“牛性与马性异”,另一种认为应作“牛性与马虽异”。虽然这里的辩证引用了《吕氏春秋》及《公孙龙子》为辅证,但就从学者的思维上观察,似乎还是有孟学的影响和作用在内。因为两种辩证意见虽然所校不同,但都是从牛马之性上去考查,是从“性”立足,这一点没有什么不统一。而事实却是,这里考论的并不是“性”问题,而是名实确正的问题,是同异的问题、类问题。“性”是儒学最容易自觉不自觉导向的,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性的思维确实是儒学的核心。但此处名学与性学是有异的,这种差异“推原”广大了说,就是不同学派思维上的差异。关于这一点,即历史学说思维的同异关系,非常值得注意。因为历史中偏僻的思维不等于没有,而我们在读解中由于接触对象的限制,常常不自觉地就人为单一化了。从治学方法上来说,训诂与义理考校同属于一种考证法。清代学者在这里所用的训解法,很明显在义理上有待讨论。对这些我们应随时留意,因为历史中的治学法很多时候杂陈于那里,等待学者的拣择取用。这就需要追明其所以然,慎重使用和论定,实际上还是要以广阔的对校为基础。
 但是这里的讨论并未结束,因为这里说到了两项名学中的情况:俱有与偏有偏无有。两种情况如果统一拿到狂举问题中来说,实质上就没有什么不同,即同样都导致狂举,都一样是狂举的。比如问为什么牛不是马,牛与马为什么不同,常人会说因为牛有角而马无角……等等。牛有角而马没有,这种情况就属于偏有偏无有,即一个有而另一个没有。也就是有、无上的参差。但由于古文本身的歧义,偏有偏无有可能会有两种解释,另一种更深的解释,就是承上补充解说“是俱有”一句。谓牛有齿、马有尾,而说牛非马,这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常规情况下,牛和马都有齿和尾,虽然牛齿牛尾与马齿马尾具体不同。齿和尾只是牛与马所拥有的“类”中的一项而已。这种胡乱的“拈取”行为属于最明显的狂举,其夸张程度是常人都容易马上察觉的。但另一种举牛有角而马无角的情况则比较隐晦,因为它与事实相合,所以不容易察觉。实际上这种证说法仍然属于狂举,因为我们如果无限地推下去,会发现单凭出举有什么、没有什么以为证,是根本不可能获得“正别”效果的。比如牛相对于马有角,如果我们出举羊,那么有角、无角这一条就失效了。这样推下去,正举不能依赖“有、无”法则,就是不须赘言的。所以不偏有偏无有,事实上也就是讲的一个名理原则,即不能倚赖“类”上面的有无参差性来说明同异。依赖有无性本身就是“偏”,这是对“偏有偏无有”的另一种解释。但是上面触及到的无论哪一种情况,最终都不能脱出狂举这一结果。“牛有角、马无角”这一组与“牛有齿、马有尾”这一组在狂举的性质及效果上是一样的,只不过两者相较有明显与不明显的差别。但它们都是狂举,而不是正举。墨辩中的这节论说,比较繁复颠倒,文面存有多种解释可能。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这一节所要讲说的核心意思,乃是专注于列举各种狂举的类型和情况的。只要把握了这个,就不会迷路。狂举与正举的原则,关系到整个名学正名。以上所述,无论具体的出举情形是怎样的,都丝毫不能脱出或改变狂举这一性质。墨辩中的这一节论说的统一处即在此。
 由此可见,名理的思维还不是情理的思维,两者有区别。因为合乎常情常理的思维未必就不触犯名学的忌讳,常情常理的思维只是日用中的思维。这一点,我们从反复的举例中就可以知道。偏有与偏无是一体的,互相包括。所以通常我们只说“偏有”就可以了,这是出于方便的考虑。“俱有”与“偏有”虽然是对举而说,但从名理同异上来推,推到极处,实际上俱有是不成立的,成立的只有偏有。因为世界上只有异而没有同,所以只有偏有才成立。当然这需要专门讨论。由于正名的要求是非常绝对的,所以我们在读解文献时就不能以常规的定式去理会,否则对白马非马、鸡三足等论题便无法理解。对比来看就可以发现:有很多名理顺序是无法“倒回”的。比如“牛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是类不同也”与“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这一组,顺序就正好是相反的。如果排列一下可能会更清楚:

 {牛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是类不同也。
 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

同样是牛有角、马无角一事,用它来“说”什么,情况却迥异。或者成为狂举,或者又是正当的,这里面所包含的就是上文说到过的顺序性。不管怎么说,“非狂举”是困难的。名理上稍微不当心,便很容易坠入狂举。牛与马不同(类不同、不类、相异),这第一步到位了、确正了,以后再说什么,都没有大的关系和妨碍。举牛有角、马无角,只是具体地喻明类之不同,属于“说”的范围。这是“正序”的,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反过来,欲通过出举牛有角、马无角来证说牛与马之同异,那么这就是狂举了。是“逆序”的,绝不能成立。通过这一组顺逆的对比,名学中的森严性我们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也就是:“正同异”绝不能依赖“出举”来达成。出举本身仅仅是“先天同异”的内容罢了。孙诒让怀疑后面一句话是作“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同也,是狂举也”,去掉了一个“不”字。这样,意思便完全不同了。如此明显的常规化处理,虽然文义上不再有任何费解,却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了。作为常人,谁会犯这样明显夸张的悖谬呢?所以这是一个问题。最重要的,是清代的学者,对上古的义理,事实上的确存有隔膜的情况,对这些我们必须仔细比较。由此,狂举带来的结果,就是造成了一些空档、空洞。可与不可,非与不非,无法确定。所谓“无难”者,也就是指说:在问难上解消、消解掉了。亦即:狂举对同异、“正知”起了一个抹平的坏作用。《经下》云:“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这还是直指正同异、正知这一要务的。也就是说,狂举永远不可能触碰到相异性。
《经说下》云:“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
实际上,“彼”与“此”二“名指”是将前面的例举提炼纯化了。所谓牛、马、牛马诸名指,都可以套在彼、此、彼彼、此此、彼此诸“指”的套子中。两者结合在一起,就为我们的理解提供了便利。简言之,这里论议“彼此指”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探讨“名实指”中的各种重叠因素和情况。正是纷杂交错的“重叠”令正名发生困难。这是第一步。指向那一个与就指这一个,那一个的那一个与这一个的这一个,显然在“指”上是强调其绝对性的。而那一个的这一个与这一个的那一个,其中的关系仍然令人费解。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连串:正名、可、止于、不可、且、亦可、亦且,等等。“止于”就是“正”。只有止于,在名实的位置上才是不动的、固定的,才能保持其“分”。这一个与那一个,各自都是不移动的。所以,无论彼此、此此、彼彼诸名目如何炫目,要素和元件只有两个,就是彼与此。总之是一种隔断的关系。这种隔断的思维有其原始性。老子说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一种隔断的表示。把国人、民众放在一个平列层上,天下就好治理。而万物、万事、万民处在一个平列层,从治术上来说就是损之又损。举例而言:狗犬,狗也。这时候,我们就能说,彼此亦可。前面我们讲过“且、必也”的关系,如果说“驹且马也”,显然就是“驹必马也”的意思。不管小马是否夭折而死,道理上马驹肯定要长成大马。设若犬、驹彼也,狗、马此也,犬且狗也,驹且马也,彼且此也,那么便可以说,彼此亦可。由此也就可以说,犬、驹亦且狗、马也。不过亦且、亦可毕竟是退一步言的,正名最终还是要归落在孤立的彼、此上。
 《经说下》云:“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誖。”从行文来看,我们最直接感触到的就是:为什么要说学之无益,而不说学之有益呢?显然,《经说下》中这一条是要说教与学之事,其义并不复杂。我们知道,儒家学说,如孔子、荀子,都是首先强调学的。尤其是学与思的关系,对应相当整齐。简单地说,学就是为思提供材料的。所以说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学。一个人埋头苦思,很快便会枯竭、没有思路了。必须补充材料才能运转、进行下去。以为学之无益,当然是不对的。而教人以学之无益,就更是不能容忍的。这样来看,儒、墨各家之学,对“学”都是很在意的。这里的断句似乎可以商量。如果调整为“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学之无益也,是教也,”那么也许会更清楚些。因为这一句的意思是要说:以为别人不知道学之无益,就告诉他,这是让他“智”学之无益,这就是教。“智”在墨辩中多次出现,它的意思应该是“本人的亲知”,而且是“亲知的确知”,也就是“直知的彻知”。这种直接的知道,是知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比如说,一个人从来没有直感地见到过麒麟,于是很多人千言万语地向他介绍、讲说。他虽然“知道”了,但还不是亲知意义上的知道,仅仅是调用其材料仓库(知的材料仓库)中的其他各件资源措置于、措诸所谓的“麒麟”罢了。充其量这只是一种想像,或者揣度而已。必须有人给他看了麒麟的图片,才会说:“原来这就是麒麟!麒麟就是这个……”那么,对这个亲知,我们就说是智。这些在知上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只有在亲知了学之无益以后,才可以说是智学之无益。只是有一点不同的,“学之无益”不是物件,而是道理。所以,学之无益之理是可以“说”通的。可以通过“告之”来达成“智之”。而麒麟是有象之物,是法象,只能通过视觉来感知,单纯言语不能奏效。这里面有一些具体的分别。由此可见,“教”本身乃是中性的,只要是知者告不知者,便能够达成教。教不问其他更多,比如这样做好不好之类,一概不管。“教”直接告诉别人,学这个没用(这种事也常见)。可是一旦“这个”是指对的所谓圣学,那么便不能轻易放过了,甚至不可谅恕,而是必争的。正因为此,所以才有教誖与不誖的论断。很明显,《经说下》中的这一条是要区别“教”与“教誖”两者的同异。教是纯中性的行为,学也是,二者并不负责更多。而教誖则是最后的论断――不当之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这一条反映的,应该是先秦各家学说的一大争论――到底要宣扬(学)什么样的人文之教?在人文中应确认什么?在教化上,天下之人应当学什么?这些是必争的。墨家之教,墨家之学,与儒家之教,儒家之学,显然格格不入。儒、墨并为显学,墨家非儒,儒家之教与儒家之学在墨家名学上所遭受的对待可想而知。我们看《墨子》书中非儒、非乐的部分,对攻乎异端这一点就会知道得很清楚。
《经说下》云:“论诽,诽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诽,虽多诽,其诽是也。其理不可非,虽少诽,非也。今也谓多诽者不可,是犹以长论短。不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
 这里显然是“唯理”的态度。以长论短当然是非类的,因为长和短只是中性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在道理上就怎样。简单地说,就是长短之间,根本没有可以“相论”的关系成立。因为长与短只是不同长度的表示,是单纯事实,除此以外就不再有其他了。所以长和短之间构不成可说关系。决没有简单的应该长,或者应该短的道理。长短只能是根据需要、出于需要,因需要而定。同样,诽与不诽之间也构不成可说关系。常人因于定式,只是错看了。诽应该有非议的意思,因为各派学说之间相互非议、攻诘是历史中习见的。所以这一条要讨论的,应该是学术非难的标准,如何评定。即什么非议是可以的,成立的;什么非议是不可以的,不成立。虽然都是从原则上论。简言之,墨辩给出的标准是“理”,也就是道理。亦即:按照道理,可以多指摘的,即使有无限多的非难,也没有什么不对。依道理不能非议的,即使非难再少,也不对。可见非难的多少与理无关,非难的多少并不能说明什么。这意思很明显是将“理”绝对化了。我们知道墨家有三表法,对标准的讨论在墨家学说中向来是很着重的,这里的“理”的标准就是说明。另外,墨辩讲过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一义。故、理、类三物与这里的“以理为准”如果对参考虑,那么,理在墨辩中的作用应该是明白无疑的。虽然上面论诽的这一条所述之义平常而简单,但是牵涉到的问题却远不止此。因为历史中的学说思想,在运行操作上,与书面道理上,相隔甚远。这就是说,实际的思想学说的运转总要服从于切实的意愿和需要,这个很难脱出。因此,事实往往是:如果世人对某一对象群起而攻之,或者对它的非难、指责达到相当的量度,那么,回护也就是不免的了。这时候,事实的情况所表现出来的,与其说是学理上的关系,不如说是人事上的关系。所以名学中的条律,有时候并不是单纯书面义理的,而有些实际规矩的味道。先约定一个规矩,以为操作的依托。尤其是,先秦名辩对人文史的投注是比较明显的。可以肯定,《经说下》中的这一条,一定是指对先秦人文学说中相互攻讦的事况而发的,这从“今也谓多诽者不可”一语就完全可以断定。说明现实中各种回护不是以理为准,而是以非议的量度为准。其实对事物的指摘本身就有一个“正”与“狂”的问题。指摘是可以无限多的,而贯穿在各种指摘中的体例却是“正之”,即正之以理。亦即:看每一个单个的指摘是否当理,否则就成了狂指、狂诽。所以,名理之体例,就是使无限多个的实质总是呈现为一个。这里以长论短的譬喻是很显眼的,根据这一譬喻,我们可以推知:日用中人们的行为习惯,经常受量度的左使,这样就不再是体现理(的标准)了,而是转而根据人心、人之心理来行事。比如说,对某一个对象(无论事还是物、还是学说,等等),在指摘它的一项或几项不是的时候,可以有很多人表示赞成;但是,当指摘无限多地进行下去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逆反的人出现。包括原来赞成、同情指摘方的人,也会出来表示反对了。因此,墨辩中论诽一条的重心,显然就不是放在少诽上、而是放在多诽上的。少量的诽与无限多的诽情况悬殊。先秦时代,儒、墨俱为显学,使天下之人皆诽墨,那么,对天下之攻怎么论?这是毋庸多言就可以明白的。墨学中既然有“杀一不辜而利天下不为也”的主张,那么肯定也会有“天下攻之,而一人当理,不屈也”的激烈态度。《儒行》曰:“举世非之而不加沮,”正可以与此对照,这些都要同时参考。说到这里,前后诸多意思便可以贯通了。实际上,墨家学说是最激烈、最绝对的。通常墨辩所讲的内容都不会很迂曲,只要还原其所指,意思便明白易见。
 但是,论诽一则中也有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不诽、不非诽以下,只要稍加提取,就可以列出:诽、非诽、不诽、不非诽、多诽、少诽诸条。这样,在义理上就具备、确定了一个清楚的边界。墨辩所论,不会逸出这一基本的框架。由于古文中的字句容易把人套住,所以在这里我们就要动用言意法,即直观其意。应该是哪一种可能的意思,一定要确认清楚。我们知道墨辩中讲的意思不会很迂曲,所以在理解上就不能脱离简单原则。很显然,这里面包含着“行为”与“道理”两层区分。就是说,人的行为,与道理上的标准,是应该分开看的。不非议别人,这只是自己没有非议;至于按道理是否不该非议,显然有别于此。这是因为,如果反过来看,按道理不该非议的,是否就一定没有一个人去非议了呢?显然不可能。所以,非不非议,只能说明人的行为(非议或者不非议),还不能“说明到”道理本身(即理之本体)这一层。不非议与不该非议,非议与应该非议,不非议与应该非议,非议与不该非议之间,就像靴子与痒处的关系,彼此相互遮盖、套住了。这样,“行为迹象”与“道理应然”之间,没有一定的说明、证明关系(彼此既不能说明也不能证明什么),所以文中才有“不诽、非己之诽也”的立辞。古文中己、已、巳三字不易区分,只能根据上下文义来看。诽与不诽,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应该取决于理才对。这里只提自己,可见其中的层次,还不是立基于道理、理,而是立基于人――人的行为、行事。由此可知,墨辩根本没有打算把重心、关节搁在非不非议这一层上。因为事实是:无论当不当理,世人都是免不了要非议的。所以唯一要紧的,乃是正诽、正非。所有的关键都集中投放到对非议的“正”上面去了,这就直接指向了实质。欲人不非议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是按道理行事,所以只需要直接指对发出来的非议就行了。所以说,人不非议,只说明他不非议,还不能说明不该非议(按理)。而对人的非议的“辩而正之”(正之以理),才真能说明该不该非议。所以不非诽一义“深层”于不诽一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墨辩的细致处,就是:“行事迹象”有别于“理的标准”。那么,天下学术与学说之论定、评议,应该准以什么,也就清楚了。道术为天下裂,所以要正之。
 案《经下》云:“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正说明多少与理无关。又云:“非诽者谆,说在弗非。”案“谆”字孙诒让认为是“誖”字之误,这一辩证当然说得通,文义上更容易理解一些。这一条应该是说:如果非议本身当理的话,那么以非议为非就是悖谬的。《经下》中这两条显然是正反两面对比立说的。一边是非难、非议本身(诽),一边是对攻难、诘难本身的否定(非诽),这一组对待是很整齐的。说在弗非者,应该是对应《经说下》中“不非诽,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一义的。弗非就在于当理。如果说,攻难本身是对的,那么否定这攻难就悖谬;就不能、不可以否定这攻难。但这不是说不许别人否定,而是说在道理上不可以、无以、无从否定。所以这里的意思是对理不对人的。虽然正反两面的意思有几次往返、反复,几重关系容易套在一起,但是基本的范围把握住了,则不至于弄乱、离题太远。另外,上文说到“以学为无益也,教誖,”《经下》中有“学之益也,说在诽者”一条。孙诒让认为“诽”字可能是誖字之误,但是从诽字去理解,却是说得通的。因为诽之为义简明直截,其义理关联我们在上面都已经交待过了。那么,这句话无疑说的就是天下之学术、学说与天下之诘难两者间的关系。由此可知,判定天下之学的标准在于理,而不是其他什么。进而言之,教人学之有益无益,与判别学之当理不当理、可非不可非,显然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因为教人以学之无益(比如说以墨学为无益),这还是直接的诽(非议);而直接的诽则“不若当理”。也就是:让人知道每一种“学”的具体的“不是”的所以然(比如说墨学有哪些是与不是,为什么……),这样在学识上才会透彻。儒、墨各家之学,显然都面临这些问题。
 《大取》曰:“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天地无心,圣人不仁。自然利养万物与人是不识不知的,并没有什么爱不爱的意思,与圣人“爱人”的情怀完全不同。但是,圣人却没有能力像上天那样供养人类、厚德载物。所以,爱利、厚薄在这里形成了明显的反向对比,分成恰好相反的两截。老子说天道无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正可以与此参照。墨家讲兼爱,讲义、利也,《大取》首先揭出爱、利一义,定一个基调,这并不奇怪。老子说圣人皆孩之,与小人之爱大人一义便似乎相反。从这些地方我们也能看出墨、道思想的同异。
 关于爱、利,《大取》说得很细。曰:“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臧之爱己,非为爱己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薄。举己非贤也,义利不义害。”“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天下之利驩,圣人有爱而无利。俔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凡学爱人……利人也,为其人也。”“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己之利于亲也。”“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去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二子事亲,或遇孰,或遇凶。其亲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执无能厚吾利者。”

爱自己也包括在兼爱之内,爱人与爱己只是一个伦列关系,可见兼爱是以类为基础的。墨家学说以类为核心,当然不是乱来的。臧、获都是古代至贱之人,今人已觉陌生。爱臧与爱获都是为了得到好处,当然不会是为臧、获本人考虑。《经上》说:“虑,求也。”正说明“虑臧、获之利”是为了求利,不是为了人本身。所以爱臧、爱获者,只是求利而已,并不是真正的爱。所谓的“爱臧”、“爱获”骨子里都是一回事,但是具体的“虑臧”与“虑获”却有不同。因为仆役奴婢分工各异,比如伺候围猎的与料理日常家务的就有区别,所以从他们那里想得到的好处也就各各不同。亦即:“利”是具体各异的。由此可见,爱、利在类同异上是互相参差的。墨辩中举列了多种爱、利的情况,实际上起到了概括的作用。天子利人并不比匹夫厚(“正夫”应为“匹夫”);无论年成好坏,待亲之道总是一样的。这说明爱与量度无关,而取决于心。爱不是由量度决定的,这就是爱与量度的关系。东西的多寡是由外界决定的,即“势”,因而是外在的。但是供奉多与供奉少,其爱都一样,并没有什么改变。而单纯的利就很难说了,利总是与量度相关。这里还宣扬了一种思想,就是爱穿越过去、现在、将来,不受时间限制。爱上世与爱后世、与爱今世总是一样,这就是爱众世的态度。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所谓爱寡世,就是指只爱当下的那种人。他们看不到更多,也不想更多。礼云祭如在,又云返本追始,都一样是穿越的态度。当然《大取》也说到了过去之爱不同于现在之爱,过去之虑求不同于现在之虑求的事实。可见爱是变化的,求利也是变化的。但爱人与利人终归要求合一,所谓为其人也。
可以注意的是,孟子对兼爱思想有所攻讦。但我们知道兼爱是分类的,有类为基础。所谓伦列者,人与己的关系已经说得一览无余。爱人与爱己应该是同等的,虽然墨者总是克己的成分多。最主要的是,伦列之名的拿出,确定了知类的基础。因为讲兼爱的缘故,墨家又是最讲究知类的。这是因为,面对众人的非难,不能不有学理上的准备。伦列一说使兼爱成为知类的、而不是非类的了。孟子对墨家的攻击,很缺乏学理的根据。正如荀子指出过的,孟子之学思理为短,是其根本缺陷。所以伦列与兼爱是不能“偏观”的。爱、利相若不相若的问题,并不比一是一不是、一周一不周、一然一不然等问题次要,这些都须以知类为基础。像天子、匹夫这样强调对比的立辞、连类便是很好的说明。
 《大取》云:“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这里显然包含了非乐的思想。爱不论是非对错,仅仅是个人单向的意图和愿望,所以爱是不受理的限制的。因此,尽管墨家非乐,但还是承认欲其乐是爱其子。而利是否是真正的利,就要用理来问诘了。所谓以学为无益也,学习礼乐当然是不被墨家所接受的。所以求其乐就不是利其子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知道,《大取》就是要廓清、确正真正的爱、利的。因为爱、利天下不能立在偏斜的基础上,必须廓正。所以《大取》中爱、利处处按照一是一非之式对言之,爱、利明显有一是一非的分别。《大取》多以一是一非相对立言、言之,对此,我们可以集中地观察、讨论。谨举列如下:

 是:兄之鬼兄也 不是:昔之知墙非今日之知墙也
 非:兄之鬼非人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
 是:是璜也,是玉也 专杀盗非杀盗也

昨天我知道这堵墙与今天我知道这堵墙是不同的,二者是隔断的。过去我知道与今天我知道是两回事,具体的知也是相异不相同的。不得已而想什么并不是真正的想什么,不得已是势,不得已而欲之属于势,想和势是有距离的。璜是半璧形的玉,这属于“是”的情况。兄之鬼是兄,人死为鬼。死去的孔子还是孔子,不是别人。但兄之鬼却不是人,而是鬼。所谓上帝、鬼神、人三者,鬼居其一。不是说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说致敬鬼神。兄、鬼一例属于“不是”的情况。诸如此类,都说明了一是一不是的关键性。
 《大取》曰:“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亲厚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人爱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圣人不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舞大,非也。”“志功为辩……志功不可以相从也。”“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察次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请复正夫辞,恶者人右以其请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圣人之附〔氵賈〕也。”
 这里文义多不能晓,但也有能够知道的。“求”都是轻重权虑意义上的事情。一旦求了,就不为墨家所认同。比如说求爱人,显然就不是真正的爱人。因为爱都是发乎心、根于心的,是本体直现的。至于说学爱人就更不对了,更不是、更非。可以注意的是,“权正”与“不可正而正之”本身说明了什么?是否表示“正”的不可能情况,或者“且正”?或者就是:不得不权宜的各种处理?很明显的一点,厚薄、伦列仍然是这里的意思的核心。通过伦列之辩,廓正真正的爱、利。比如说兴利,就有为天下与为自己的区别。也可以说有公、私之别,分公心与私心。有厚薄而无伦列、不讲伦列的兴利,显然是为了自己。比如说渴了才打井,显然就不是出于公义,而是为自己兴利。但是这里也有实际效果的问题,即只要兴利就行,不管是出于什么、为了什么。荀子是实效派主张的代表,但墨家是讲究克己而兼利天下的,所以也就很仔细地讨论能否“兼厚薄”的问题。因为这里面“待亲之道”是一个不好处理的环节,所以最终还是要求助于伦列,也就是类上面的事情。比如说,为了什么而让别人富,这不是真正要“富人”。就是要别人富,这才是真“富人”。也就是说,“富人以……”与“……以富人”是根本不同的。这里藏着一个“……以……”(以……与……以)的格式。可以注意的是,《大取》对容易发生“移换”的细节有很仔细的分厘。比如说“厚禹”一节,到底是为了禹还是为(了)天下,显然容易互相滑入、发生混淆。因为事情往往是最后搞成“为大禹”而不是为天下了。大禹治水,有功业于天下,天下实在的得到了好处,这利益本身就足够了,这才是本体。至于厚爱禹、厚誉禹、厚待禹等等,如果加被于天下,就“转成”为禹自己了,当然不可以。正如恶盗,恶的是盗对天下的所行所为,并不是要把“恶盗”这一念头加被给天下、世人。那样就助长了,移换了(发生移位、换位)。所以讲爱、恶,也就是讲利、害。但不是一般地讲,而是要廓正真正的利、害本身。否则,爱、利天下就会发生偏离。成了爱、利某人或集团,实际得到好处的并不是世人。所以说“厚”的是禹为天下做什么、所做的,而不是把“厚禹”加之于天下,就是这个意思。只是古文太拗,所以达意上增加了困难。因此说不称行而顾行,“行”才是第一和唯一的准则。我们只要还记得三表法,对此就不会陌生。称颂、称道、称说某人的行为业绩,这并不是合宜的。考量、“观顾”其行,这才是根本的。从这些地方我们都能看到墨家重实质的性格。所以说要“智之”。就是只认这一个,认准这一个,亲知这一个。这样才能清楚这一个。所谓秦马、所谓马,只是一个比方。最终都是要看那当下的、具体的来到跟前的一匹马。秦马是有特点的,这从出土的秦俑实物就能看出。由此可见,唯有“智其类”、知伦列,才能够分厘清楚爱、利等大问题,不至于出偏而适成其害。所以墨学是抠得很细的。
关于利、害,《大取》还说:“断指以存拏,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义利不义害。”
一切都是人的“执取”,都是一个轻重。有无也是名理的,是作名理对待和使用的。比如未有和既有,便是一组对比。执取以类为依归,利害的执取就确立在类性上。断指轻,而断拏重。害之避重就轻,当然是利。从这里来说,事体、物体、实体往往是固定的一个,但是“观”却是多重性的,人的“看法”是不一的。这里就是对利害的看、怎样看,对利害的“正”就包含于其中。碰见强盗当然是坏事、倒霉事,但是受伤得脱却又是幸运的,这中间处处有一个相对比。所以,有的“正”是在比中完成的,只有在比中才能成立、才能达成,这是名理的一类情况。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墨家克己的性格表现得还是很明显。像杀人与杀己就有不同的论定。杀一人以存天下,与杀一人以利天下,二者根本不同,决不许偷换。“存”与“利”是不能等齐相淆的,不可划一。但是杀己、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等等,却是另一番情形,存与利就可以合一了。因此,墨家对人、己界分得很彻底、很清楚。可以要求自己,但不可以要求别人,更不用说强求别人了。这与杀一不辜、不为也的思想是一贯的。如果杀人以存……、杀人以利……不分,那么杀人盈野之事就是肯定的了。所以墨家在名理上就已经把存、利的同异关系说死了。利天下是此处的主旨,只要利天下是一样的,那么便“无择”。也就是无择于轻重。所以利的实际效果主导一切,这也是克己的表示。墨辩用不得已说利害之事,是借情理去论。在还没有的而去取,就是求。在已经有的当中去掉就是择。所以求与“义”是相隔的,求利不是义利。所以大小、多少、有无、轻重、利害等等,处处形成一阴一阳的对待关系,其阴面的与阳面的怎么看,直接关系到正名。所以墨辩名学的思维,首先是它的阴阳性思维特征,即处处都有一个阴阳面的问题。比如对圣人的要求,俗人容易灌进一个“不怕”的标准。但是不畏危难与爱惜健康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这些点滴都是阴阳面思维的例子。墨辩所举虽然都是常例,但是一旦组合翻转起来,却会搭配出很多情况。我们在后面讨论“是”与“然”的部分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墨家对诡辩的应对与设防,这直接关系到政教利害。
《大取》云:“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名。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诸以居运命者,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智与意异。”
 关于智、意,两者显然是相异的,而且相对为言。大体说来,意比较泛,比如意想,就是可以比较宽泛的。比如说想到一个人,也许是因为想他的妹妹。我想(到了)一个楹,虽然并不是想(到了)木头,但是想到了那个楹、包括做成它的大木,很具体的一些相关联的东西自然都在内。但是智却是确定性的,亦即要确认,不能泛化、散开。比如说这宅子里有一个贼,那一定是藏在什么地方,不可能整个宅子同时到处都是他。即使把他找不出来,但是确认、确定的意向也不会模糊。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人是盗贼,无论能不能确定谁是,要确认却是不含糊的。当然,确认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强盗,那么这时候,整个世界是确定的对象。虽然是整个世界,但并不是泛化模糊的。可见确定与泛化模糊不是从多少、大小等等量上去看的,而是与事情的具体情况相关。所以意与智并没有简单的范围上的比较。意可以只想到一小块,智却可以确认一大片。这里文句上虽然不是字字通顺,但是完全看得清楚意思,乃是要说明名实的情况的。名实要求的是精准,不能只是泛泛的印象。如果说大致上就是那么一回事,这个绝对不行。《大取》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比如说一块白石头,如果把石头尽去掉,那么就只剩下了白。这个白是否就尽与白同呢?我们说这个白还不完全与白本身相同,而是有异。因为这个白是具体的那个石头的白,石头的白与豆腐的白就是不同的。而白本身是根本不可能落实的。所以无论是不是“尽败”,无论是不是全部损去、尽数去掉,“物白”都不可能与白同。除非文本还包含别的意思层面。同样,一块大石头,如果去掉、败掉、损掉石头,只剩下“大”,但是这“大”也不会与大本身相同。为什么呢?因为物之大小是和量度“关系”在一起的,而大本身在量上怎么算呢?白显然是不与大小相关系的。比如说一片海洋是水,一滴水也是水,都是水,“是不是”和“水多少”没关系。所以“尽与白同”和“不与大同”之间,看来在这里安设了一个对比性。但是无论白或者大都是不可能同的,只是异得不一样、异的情况不同。至于文本中说到的形貌、居运,大意也是明了的。比如形而下的世界,一切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也就是说,都是有形貌的。至于没形貌的、虚玄的就不好确定了。像山丘室庙,这都是有形貌的。包括宇宙、天地全在内,只要是有形貌的就好确定。居运是就动静说,比如人口的流动,乡里有齐国来的人,也有楚国来的,这就属于运者。至于本地生长多年不变的,就属于居者。居、运也是一种不好确定的情况,或者就是有其特别的确定法。万物也有一个变动居运的问题,比如候鸟、物种迁移,等等。“智是之某”与“智某”的区别很关键:是者惟是也,也就是确定的这一个。智某就泛一些。一定、一泛,构成了一种轻重情况。所谓一定者,就是凡事都要确定。但是,对不好确定的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有一个轻重的办法。只是墨家顶真,所以处处讲确定,偏重于讲确定,这个一点不奇怪。
《大取》云:“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
 这里对同异本身作了分类,也就是对各种同异本身进行别同异。异粗分为两类:一种是“不是”的异,一种是“不然”的异。这里讲到的乃是而然、乃是而不然,在《小取》中有详细说明。同异会在不断的名理运行长流中迁转、流失,无声无臭地变异,在不知不觉中离开其本来的“应正”。所以“正同异”正是因为“知类”不能够保持。“强”就是勉强、强行、强为之说。比如说子路强不知以为知,就属于强。无论强或者迁,都容易使类和同异变形。非就是不是,异的分类在这里比同要少得多,仅从是、然两方面说。同也包括是、然两种情况在内。最常见的同是同类之同,比如说白马、黄马都是马,牛、马都是动物,等等。而同名不等于同实,同名在正名上有制造麻烦的可能,因为名会带来或者造成某种实。
 《大取》曰:“籍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加厚。”臧、获都是至贱之人,是奴婢。假令臧死了对天下有害(仅仅是假令),那么我将百倍地护持供养臧,免得臧死了对天下不利。但这一切并不说明我对臧本人就如何,或者增加了什么特别的东西。在这里一切都是单纯的,并没有额外的东西。在爱上面更不是就怎样厚一些,这仅仅是一种利害的“行事考虑”。这个例子集中说明了很多问题,如是非、利害、爱等等。从一是而一非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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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吾养臧而爱加厚
 不是:吾养臧而爱不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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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利往往是分离的、独立的。墨家思想的核心在利,爱是人心的好处,利是实际的好处,这一点看来是清楚无疑的。从常规情况的推来说,一般会偏于“是”的一边的考虑。但是,名辩考虑得更多的则是“不是”这一边的情况。这是须注意的。因为不是、不然的情况变化多端,不容易控制和把握。
《大取》曰:“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
大个子与小个子如果有什么貌同,首先还是在类上。比如说都是人类,长一个人样子。不是牛样子,也不是马样子。这种同是类定的。但是大个子毕竟不是小个子,从形貌上来说还是不同的。比如孔子是长人,晏子是短人,两人貌不同。其实孔子和晏子处处都有一种对比性,晏子是齐国的重臣,孔子是鲁国的重臣。要讨究儒家思想,先要了解晏子的思想。许多方面,晏子与孔子之间都透着一种同异对比性。前面说“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看来这意思是说:想到人体的一部分,与想到人还是不一样。手指与脑袋同样是人体的一部分,但它们的外形却不一样。虽然同处在人体上,但是二者却只能异。这可见同异原则的“一不一”特性。指头部分的人与头部的人不一样,是它们的外形不一样,所谓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所以不一样、不相同。这是从形貌方面去说,是最外表的同异。当然手指头与头脑的功能也不一样。持剑或使剑的动作不一样,也是从外形上去说的。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杨木之木怎么可能与桃木之木相同呢?那样一来,好木头与坏木头、与坏木材、坏木料不是没有区别了吗?所以杨木与桃木肯定是不同的,否则就没有好家具与坏家具之分了。因此,这里不是说杨木、桃木,而是说木本身,所以用了一个之字――杨木之木。木本身是“所共”,墨辩应该是从这一层去讲。也就是说,举凡不是用量、数来命定的,“败尽”以后只剩下了纯的类,而那就是、就是那个。比如木就是纯类。所以量数都是形而下的,像什么形貌、居运、度量等等,都属于量数这一边。所谓“败”,乃是指名类上的一种去,属于名观。杨木和桃木不同,是材质上的不同。但是木本身却是落实不下来的,一旦落实,就成了某一具体的木材、木质。所以量的思维与单纯类的思维,中间有一道鸿沟。因此说,方的一个面当然不是方,因为面是无厚的,不能形成和构成方体。但是一个方体的木头,它的任何一个面却都是木头材质的。可见单纯的面是没有质地的。但是方又是形,当然类意义上的方就落实不下来了。是正方、还是长方?抑或别的变形?一旦落实下来,就只能是某一种方。所以在这里便有一个明显的梯级过渡:从类方、方类到形方、方形,再到体方质方、方体方质、有质体的方,这中间的层次是很清楚的。墨辩讲这些例子,无非是要说明是与然的各种同异情况,也就是“是”与“然”本身的不定性。像指头部位的人,当然不是整个的、完全的、全部的人。但是用手指指一个人,却是指的整个儿的这一个人。所以部分与全体、与整体的同异关系在这里分得很清楚。部分与全部的关系,是最基本的一种同异关系,也是最外围的。所以,“指”的两层意思,我们在这里也能够看得很清楚。
《大取》曰:“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这里所说的忘乃是“名忘”。一说三物指故、理、类,但是方、类、故也适成其为三。立辞要明其所生,即明瞭根本的、一切的由来。包括对类、理、故、方等等的确正、考究。把诸如巧转、狂举、过论等一系列的名理根结问题追究清楚。因为人文思想学说就是由“立辞”堆积起来的。所以“忘”之一义说到了根本症结。忘的意思,参照老子说的“迷”,大致上可以清楚。老子说,人之迷、其日固久,又说虽智大迷,所以忘就是一种“久迷”。后来理学讲习忘,也可以包括在忘的意思范围内。
 《大取》曰:“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又说:“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辞的意思,我们可以举一例来说明。《左传》桓公十年记:“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这件事是说,鲁国犹秉周礼,按王爵尊卑等序对待诸侯,引起郑国恼怒,挑起事端。按道理是鲁国直诸侯曲,所以说我有辞,以礼自释。从这里历史中的语言的习惯分析,有辞的意思是说我有道理,有一个说法、根据,我有理由,等等。都指我能够成立。所以很明显,辞之立义与理挂在一起是无疑的。名理中讲辞、讲立辞,当然也是指学说上能够立论、能够成立。提出、创立一个说法,给出理论,或者下一命断,等等。立论、立说自然会首先与理关联。根据、理由不成立,辞当然也不能成立。这里达意应该没有问题。
 《大取》曰:“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这说明了先秦时代尚力的实况,世人都不遵道而行,当然也包括不守名理,所以困顿是必然的。同时也说明,强力比一般道理更容易在现实中得势。又说:“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阬下之鼠;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獵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 可以看到,这里的连类是不太容易解开的,因为衔接不上。而且这里是关于爱、类问题的说论。孟子辟杨、墨,足以说明孟子自己的思想受冲击之重。所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诸说,无疑是儒家应对兼爱等学说思想的一种自我调整和方案。此甚可注意。虽然“兼爱”各家都讲,但以墨家为最著。关于连类、引类,我们可以举例来加以说明。《韩非子•说林》曰:“田驷欺邹君,邹君将使人杀之。田驷恐,告惠子。惠子见邹君曰:今有人见君,则睒其一目,奚如?君曰:我必杀之。惠子曰:瞽,两目睒,君奚为不杀?君曰:不能勿睒。惠子曰:田驷东欺齐侯,南欺荆王,驷之于欺人,瞽也,君奚怨焉?邹君乃不杀。”可以说:田驷欺君,其类在瞽也。因为田驷其人欺骗成性,所以自然不值得多计较。虽然我们对《大取》中的各种连类感到费解,但是通过《韩非子》书中所举的例子,还是可以明白一个大概。《韩非子》中有大量关于“说在”的例子。有一点可以清楚的,就是《大取》中讲的(这里)还是爱、利问题。同时,类是名理的核心。如果不能知类,则困顿是必然的。辞的运行,关键在于推类。正辞就在于明类。
《小取》是《大取》的配合和补充。《小取》曰:“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案孔子恶似而非者,“似”与“是”就是相“嫌疑”的。这里对名辩进行了一个总说,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组对:是非、治乱、同异、名实、利害、取予、辞意、说故。关于“然”,墨辩前后上下文各处已经讲得十分清楚,这里不再赘言。只有在切实的操作中,我们才能够进一步充分达意。从治乱、利害这一层来看,名理乃系实学,这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这里的每一句话都是重要的通则。不经过实际的运用展开,对此很难理会。比如说,我们一旦论求群言(各种学说)的比并,那么诸如巧转、过论等大量的问题就会汩汩涌出。关于非诸人、求诸人这样的问题,可能还是与独断、“不可常用”等问题关联在一起的。另外,“非”也包括“责求”的意思在内。
 《小取》曰:“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之侔也,有所止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

这是很重要的一段原则总论。“不可常用”是关键,“不可常用”是“不可用”的保留余地的说法。这些是由不定性决定的。也就是,“然”与“所以”之间的关系是“多歧”的,很难固定把捉,根本上是不一定的。所以古人只讲到正名为止,抓住了名,就等于把握了一切。如果跟着各种关系跑,像夸父追日一样,其结果可想而知。“或”就是不定,所以也是不“尽”的,也不能“尽”。正因为事端是不“尽”的,所以才必然不定,即“或”。这中间是一种互根的关系。“假”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假的、不真的,一种是理解为“借”。“不然”是相对于“然”而说,比如是与不是、然与不然,等等。名理上假的东西固然是不然,但是如果在名理上胡乱地假借,任意穿插,丝毫不经过“正之”这一关(环节),那么“不然”就是必然的结果。一种学说、理论根本上不然,其成立与否也就可知了。所以“假”应该是与“行”、“转”牢牢关联在一起的。在名理的展开、运行过程中,往往就是一个失控的局面。这种失控流向、流于巨大的相异与不然,在各种“转替”中,比如巧转,造成很不好的危险。名理的危险是最大的危险。所以说“远而失”、“流而离本”,不可不审,这就是告诫人们千万要当心,因为思想学说不是小事情。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在运行转替中,辟、侔、援、推各种活动会跑得很远,漫无边际、漫无管束、漫无收检。究其“是”、“然”不定的总因,乃是由于“方”、“类”、“故”多歧、殊异的缘故。所以名理不能“偏观”,偏就意味着失掉什么,就不能正名。然与所以然、取与所以取,在同异关系上都是互相歧出的。可以看到,辟、侔、援都是关系到“连类比并”的,其具体的达意则需要结合它们的运用来了解。案“举也物”应该是“举他物”的意思。就是说,通过举说、说举各种其他的物、事来“明”这一个。而“推”最关键,是从“取予”上去讲的。取就是拿出,予就是给进。推就是拿出、给进的反复交替使用和运用,其关键在类。比如说见孺子入井,我拿出了一个善,这个人性善,我是从“见孺子入井”这件事当中提取出来的。然后,我再把性善论给进一切事体当中去,并推求某种性善学说、性善思想的解释。这就是“予之”,也就是“同于其所取者”的情况。所以“推”最麻烦。基本上,人文中的各种推都不见得成立。所以说不可常用、甚至不可用。因为推是不成立、至少是很难成立的。像性恶论,也是用同样的套子、模子推出来的,然后给进一切事体中去。性善、性恶,究竟哪一个有理呢?可能它们同样都是偏观。所以说“取易予难”。取可以很自然,予却必须正之。否则随意拿出一个什么就给进一切中去,害人也就是这样造成的。
 《小取》曰:“夫物或乃是而然(一),或是而不然(二),或一周而一不周(三),或一是而一不是也(四),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非也。”偏观则非,这里又强调了一次,足见“不可用”之义的核心关键地位。方、类、故的多歧、殊异说明“类”与所以然是至关重要的。正是类性与所以然决定了是、然的歧出,以及辟、侔、援、推的困难甚至不可能。墨家主兼观,这里列出的四条通则是板块整齐的。从论求群言之比这一点来说,首先就是要求考量多方、殊类、异故三点,否则不成其为兼观。摹略万物万事之所然,只能是一个大概的、约定达意的东西。正如一张图片对麒麟的说明、喻会作用远比无尽的言语还要完善、直接一样。因为名言的作用是有限制的,至少它不能代替官觉。乃是而然、是而不然、一周一不周、一是一不是这四种情况是对各种名理情况的一个总结、归总。只有是、然统一、相应、一致的时候,才属于常规情况。“周”是周徧的意思,既然不可偏观,自然要周徧观之、要周观。在辟、侔、援、推当中,有的情况是可以周顾的,这时候就是一定的,可以比较放心地运行到下面的环节。有的情况是非常规的,不能周顾、不能周徧地说明问题,这时候就不能辟、侔、援、推了,而是要步步正之。于是辟、侔、援、推就让位给了“辩正”。所以,为什么我们通常都说名辩,而不说名推,就是因为只能辩而正之的情况多,而可以一马平川往下推的情况少。基本上每一个步骤都是要辩的,所以推要么不可能,要么很滞涩、运行很难。当然,这是从正的要求上去说。
 《小取》曰:“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臧、获都是至贱之人,即古代的奴婢仆役。但是爱臧、获仍然是爱人。我们可以简单地表列一下:
 是:白马马也
 然:乘白马乘马也
 是:骊马马也
 然:乘骊马乘马也
 是:获人也
 然:爱获爱人也
 是:臧人也
 然:爱臧爱人也
 “是而然者”是最简单、最常规的一种情况。墨辩讲它,主要还是为后面的非常规情况做底衬和铺垫。因为常人的思维,总是陷于“是而然”这一种情况的居多。是而然下面的推都是常规的推,但是常规的推丝毫不能说明是而不然的情况。是而不然根本上就是不可以推的。《小取》曰:“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盗,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膠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如果我们举列一下,就是:
 〔不然〕
 爱弟非爱美人
 乘车非乘木
 入船非入木
多盗非多人
杀盗非杀人
 无盗非无人
 恶盗非恶人
 恶多盗非恶多人
 欲无盗非欲无人
 爱盗非爱人
 不爱盗非不爱人
 墨辩说得很清楚,世人一般都不自觉其陷入是而不然的毛病,其中的迷惑、迷局是根深蒂固的。将是、然的真相解开,乃是名理的关键。《小取》曰:“且夫读书,非好书也。且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寿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非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膠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我们同样列举如下:
 是:止且入井止入井也
 不然:且入井非入井也
 是:止且出门止出门也
 不然:且出门非出门也
 是:且夭寿夭也
 不然:且夭非夭也
 是:好斗鸡好鸡也
 不然:且夫读书非好书也
 这里显然有“时”的问题,比如“且”。“且”与“必”的关系是一个很微妙的关系。虽然这里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名辩主张却显得非常紧凑、结实。《小取》云:“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失)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 周爱、不周爱,还是说明墨家对爱的要求偏高,这与兼爱思想是配套的。周指周遍,比如说我吃东西,并不是要吃遍天下所有的东西才成其为我吃东西。只要我仅仅吃了一个,就成其为我吃东西;但是我不吃东西,则是一样也不能吃。即:天地宇宙间的一切东西我都周遍地不吃,才成其为我不吃东西。如果说我不吃东西要广义地包括不食气在内,那么我就连呼吸也不可以了。所以这里就是:

 周:我不吃东西
 不周:我吃东西

 一周一不周的应用范围肯定是相当广的,墨辩在这里仅仅是说明一下原则,至于具体的展开还要结合实事来进行。《小取》曰:“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盼,则为之马盼;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牛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 所谓鬼,就是人死为鬼。比如说两千五百年前孔子活着的时候他是人,但是两千五百年后孔子早已去世,他就是鬼了。我们如果祭孔,就是在祭鬼。但是祭的又确实是孔子,而不是别人。“人”与“鬼”名实不同、有区别。祭孔是在祭孔子之鬼,我们没有祭墨子,也没有祭孟子。所以这里“一是而一不是”是清清楚楚的。从“非”来说,鬼不是人;从“是”来说,孔子之鬼还是孔子,不会是墨子,也不会是孟子。依此推之,在中国居住可以说是住在中国,但在中国买了一所房子却不能说是买了中国。讨厌兄弟得的重病,并不是讨厌兄弟;但是问兄弟你得了什么重病却是在问兄弟。如果列表会更清楚:
 是:桃之实桃也
 不是:棘之实非棘也
 是:之马之目盼为之马盼
 不是:之马之目大不谓之马大
 是:之牛之毛黄谓之牛黄
 不是:之牛之毛众不谓之牛众
 是: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
 不是:马四足者非两马而四足
很明白,“或”必须以“二”为“底数”。“或”本身就是在“一以上”这一点上命定的。每匹马我们算一条腿,当然可以说四马四足,但这是另一回事了。所以这里关系到“命定”的如何约定的问题。“之马”就是这匹马的意思。《小取》中列举的四种情况,仅例子就足够人清楚了。所以关键是对这些法则的使用,而不是空洞的说明,这一点我们以后会感受到。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学说的取予,我们是随处都可以找到例子的。像《周易》的卦象,就是最原始的取予实例。老子的学说虽然不再形成卦象形式,但性质上也差不多,其取予性并没有绝断。比如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从水象认识到某种义理、道理,在《老子》书中不止一例。物象与义理在取予关系上达成了坚固的联结。比如:“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是借器用之象讲有无之妙道。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便是从“水象”取“柔弱之道”一义。上举数例,体例上是完全一样的。需要说明的是,在名学中,包括比喻、想像、寓言、譬方等等手段在内,与纯绎理的分析之间,其实都是“共毂”的关系。它们当中的名理含量,并不因为具体形象而就有什么不等。也就是说,名理所重的只是不同的类型,这是一个平列层。可以说,任何一种认识(方式)都是一个取予。如果视每一事物皆为一独立之集合,那么取予就是单项的或者若干项的“提取活动”。正如老子可以从水中拿出无为柔弱之道这一义理,孟子也可以从水中拿出性善这一义理来。他说:“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